夯基固本 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型基层社创新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夯实基层组织的做法与成效

2023-11-07 09:18刘正虎郑亚亮
中国合作经济 2023年8期
关键词:基层社供销农民

刘正虎 郑亚亮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面落实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部署,突出“活、领、宽、通、实”,推进新时代新型基层社创新发展,全面构建功能完备、管理顺畅、服务高效、社员满意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致力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更大力量。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建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开展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基础和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6〕3号)精神,持续推动基层社创新发展,加强基层社服务能力建设,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基层社有效适应新时代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供销品牌建设、消费帮扶等工作呈现新特色新亮点,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2023年7月,全区现有基层社412个,其中乡镇供销合作社185个、村供销合作社227 个,乡镇供销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5.9%,经营服务达到全覆盖,基层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加强。

新型基层社创新发展的主要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决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突出“活、领、宽、通、实”,加强新时代基层社组织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新,全面构建功能完备、管理顺畅、服务高效、社员满意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中的重要独特作用。

坚持因社施策,激“活”基层社发展新动能。宁夏区社紧扣中发〔2015〕11 号、宁党发〔2016〕3 号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基层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要求、新特点、新任务、新目标,切实加强工作调研,结合宁夏基层社发展实际,制定下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发展规划》,用政策的源头活水,打造基层社建设的新模式新规范。坚持因地制宜、一社一策原则,推动扩大基层社覆盖面与提升质量并重、改造升级与扩建重建并举,全力建设融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型基层社,全面构建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对发展条件较好、经营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社,进一步强化功能,提升服务,转型升级,规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基层强社;对经济实力与服务能力较弱的基层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通过开放办社、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改造建设成新型综合性基层社;对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根据经营者的意愿和农民需求以及供销合作社实际,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对基层社空白的地方,采取自建、联建、加盟等形式,加快推进恢复重构和改造新建。通过恢复功能、提升形象,恢复改造了一批“塌院子、旧房子”的老旧基层社,新建了一批办社理念新、组织机构新、运行机制新的新型基层社。永宁县供销合作社对通桥、李俊供销合作社进行改造升级,使基层社面貌焕然一新,既提升了形象,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坚持项目支撑,引“领”基层社焕发新活力。宁夏区社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意识,坚持项目带动引领,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高质量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扩面,推动基层社焕发了新的活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的组织优势和在农业经营服务、延长农业产业链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改造新建新型基层社,带领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以总社农发项目为抓手,大力扶持系统内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生产托管服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以来,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综合改革资金2.41亿元,支持供销合作社“两个体系”建设,实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6 个。2019 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935 万元,撬动社会资金1.35亿元,实施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71个,恢复、改(扩)建、新建新型基层社121个,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参与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加强项目库建设,谋划储备项目95个,概算投资41.44亿元。宁夏昊鑫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创新发展“粮食银行”,年均吸纳存储原粮15万吨,节粮减损8500吨,有效解决农民收粮难、储粮难、卖粮难问题。

坚持开放联合,拓“宽”基层社服务新业态。宁夏区社立足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的基本属性,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不断壮大基层社朋友圈。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吸纳成员社入社管理办法(试行)》,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为农服务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不断扩大基层社经营范围和服务业态,提升了发展质量。2020年以来,宁夏区社吸纳14 家单位为其成员社,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吸纳169家单位为其成员社,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凝聚力持续增强。目前,全区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27家,6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示范社,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农服务综合体8 个,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18 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20 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18 家、庄稼医院199 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五星级社67 家。其中,平罗县以宁夏塞上春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为龙头,组织实施了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项目并顺利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验收,构建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再到“菜盘子”的全产业链服务业态;银川市金凤区掌政供销合作社领办“银川耘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社30家,服务农户3000户,推动农产品外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速。

坚持品牌为要,联“通”基层社服务新领域。宁夏区社发挥基层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服务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扩大上下联合和横向合作,加快向新行业、新业态和新领域靠拢,提升为农服务整体功能。实施数字赋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确定中卫市等7 个“数字供销”示范市县(区)先行先试,全力打造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发展新引擎。其中,彭阳县供销合作社引进1家运维主体,建成涝池、红河等10个村综合服务社,开发建设数字化小程序,展销推介彭阳果脯、中药材、小杂粮等土特产品60多款。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培育形成“供销壹号”“供销传奇”“供销伊人”“闽宁山海情”等行业系列品牌产品八大类17种39 款。通过“搭平台、建专馆、开专店、设专区、办展会”,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堵点,分级、分层、分类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推动脱贫地区发展特色品牌,形成特色产业。9个脱贫县区372家企业4597种商品上线“832平台”运营销售,累计实现交易额5.1亿元。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

坚持创新驱动,夯“实”基层社发展新基础。宁夏区社着眼完善基层社组织体系、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提高基层社发展质量,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推进基层社创新发展。加强以“村社共建”为主导的新型基层社建设模式创新,探索把基层社建在村级组织之下、产业链之上、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实现党建、村建、社建“三建结合”,党务、村务、社务“三务合一”,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目前,33个村已探索建立“村社共建”新模式。拓展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合作模式创新,确定6 家单位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构建“供销+金融”协同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8800 万元,探索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全价值链的有效途径和运营模式。强化以绩效考核为牵引的管理创新,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纳入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出台《全区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暂行》,连续五年对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社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推动20 个基层社落实示范章程。协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供销合作社,填补了市县(区)没有供销合作社的空白,指导平罗、贺兰、灵武、中宁等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

创新基层社发展的主要启示

近年来,宁夏供销合作社系统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高位推动综合改革,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初显成效。

加强基层社建设务必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属性不动摇。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基层社是直接体现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直接面向“三农”开展综合服务的前沿阵地,推动基层社建设必须坚持合作制基本属性。宁夏区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组织,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进一步强化合作属性,拓展合作空间。永宁县通桥供销合作社采取“基层社+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物流公司+社员”的一体化运营模式,引进通桥村“两委”和永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加强新型基层社建设,发展社员270 余人,解决了周边6 个村农民的蔬菜水果保鲜储存及“卖难”问题。

加强基层社建设务必坚持适应新时代服务“三农”的新需求不动摇。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也是基层社服务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使命所系。全区系统坚持以发展高质量服务为主题,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基层社主动适应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需求,着力破解“一买一卖”的传统经营困局,服务功能由单纯的购销型向多业态型、全产业链拓展。中卫市镇罗供销合作社建成蔬菜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市内提供米面粮油菜和桶装水配送业务,创新了服务方式,提升了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基层社建设务必坚持基层组织体系的模式创新不动摇。创新是第一动力,是基层社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力量源泉,直面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基础依然薄弱的现实,必须毫不动摇地用改革和创新的办法加以解决。宁夏区社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强产前、产中、产后布局,坚持把基层社建在产业链上,通过开展农资、农机、农技、农化等服务,创新引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新模式、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新方式、农村电商服务新渠道。盐池县花马池供销合作社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机培训等系统化、全程化服务,满足了广大农民的不同需求。

加强基层社建设务必坚持强化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动摇。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能够降低生产成本与国家治理成本,提高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丰富乡村自治的实现形式,成为大市场与小农户、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实现产业兴旺与治理有效的有机统一。供销合作社既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载体,也是实现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有效平台。宁夏区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机制,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将农民吸纳进来、组织起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贺兰县供销合作社在移民村南梁台子建设隆源村供销合作社,新建了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社综合超市,促进农产品销售,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创新基层社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宁夏区社系统基层社建设既有在发展上恢复重建、积极创新,展现新作为、体现新形象的基层社,也有在组织上体现合作联合、组织联合,开放办社、开门办社的基层社;既有在服务领域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创新新模式、实现新突破的基层社,也有在产业连接上强化三产融合、带动农民增收的新型基层社。通过基层社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健全了组织体系,激发了系统活力,强化了为农服务,树立了供销形象。但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发育层次总体较低、与农民的有效联系不够紧密、工作创新还需加强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动对标对表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要求,精准推进“七大提升行动”落地落实。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发展嵌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结合宁夏区社系统实际,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培育壮大工程,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农民群众受益、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良性局面。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争任务、争资源、争项目、争政策“四争”活动,实现比学赶超、争先晋位、创新发展。

进一步强化开放办社。坚持开放办社方针和自愿互利原则,广泛吸纳一批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为农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开展为农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村社联建”的制度规定,积极把村“两委”引入基层社建设实践,采取“村‘两委’+基层社+社员”的模式推进“村社共建”,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型成员社,采取项目资金股权介入、关键环节业务掌控、结盟对接服务网点、先培育后分红等方式,激活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项目等生产经营要素,实现在合作经济框架内对组织体系、经营体系的重塑再造,密切产权联结和利益联结,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与经营网络在基层实现有机融合,成为为农、务农、姓农的“战斗堡垒”。

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积极创新发展基层组织体系,做实做强县级社,巩固提升镇级社,加快新建村供销合作社。积极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统领,继续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发展专业性或综合性合作社,不断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以“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为支撑,依托基层社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施“互联网+基层社+现代物流”行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基层社构建农副产品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提升产品的诚信度和附加值。开展生产托管及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贮藏、农技培训等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生产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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