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宫制度及其特点

2023-11-20 14:28李知函
今古文创 2023年42期
关键词:清朝皇后

李知函

【摘要】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后宫制度对于维护皇权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统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入主中原后,其婚姻风俗和宫廷制度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直到康熙年间才得以完善。清帝选妃不拘门第,满蒙联姻更为普遍。本文以史料为依托,重点探讨宫廷制度的特点和作用,解释皇后和后妃之间的妻妾、君臣关系。

【关键词】清朝;妃嫔;皇后;后宫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42-0083-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42.027

多年以来,学者们对于清史的研究更注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而对于清代皇帝的婚姻制度关注并不是很多,清代后宫制度史的研究趋于边缘化。本文试从秀女采选制度入手,研究清代后宫制度的特点及其作用,总结前人的学术内容,以期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朱子彦教授曾在《清代后宫制度论述》中对于清代的后宫制度有过一个总的概述,主要论述了清代的采选制度。[1]73后宫是清代皇帝主要生活的地方,其规章制度在当时的重要性应当可以与朝堂制度比肩。皇帝后宫女子有着严格的入选条件,而不曾参选的女子不得出嫁、未曾参选的女子不必跪拜官员和族亲,这都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性。皇帝的后宫,除了可以完成传宗接代、遴选皇子以继大统,还有团结满蒙、稳定官员、安定四方的作用,这就使后宫制度带有很浓厚的政治色彩。

学者滕雪珊也曾在《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研究》中对于清代皇帝的婚姻制度做了分析。[2]69清朝入关前对于伦理之事并不在意,入关后受汉族风俗的影响,开始回避收继婚,从伦理道德来看这是其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清朝共统治了296年,期间经历了从游牧文化向中原文化的转变,末期受到了外国文化的冲击,但是其后宫制度在清初制定后,一直没有比较大的改动,始终服务于皇权政治。

本文主要通过对于皇帝婚姻制度研究来探讨清代后宫制度的变迁,同时也希望可以明晰后宫制度的特点和后宫制度对于当时的政治制度的影响。

一、清代后宫的基本制度

后宫制度是君主专制的产物,“帝王制度把国家变成皇帝的私有物,那么相应的,帝王的家庭组成也会是国家政治的一部分,帝王不仅要掌控士大夫所构成的整个国家政治体系,还有一个规模巨大的宫内机构,也就是后妃系统,和后妃密切相联的外戚系统,还有效力于宫廷的宫女、宦官系统。”[3]32自夏商周起,诸侯王就有较为详细的娶妻纳妾的礼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君王的后宫妻妾等级有了更为严谨的划分。纵观整个清朝,清代后妃主要来源于八旗女子和满蒙联姻。对于皇帝后宫的管理制度则等级划分明显,妃嫔间的尊卑十分分明。

(一)清代后宫制度的确立过程

清朝自关外而来,遵从女真传统,对于妻妾地位并无严格界限。“太祖初起,草创阔略,宫闱未有位号,但循国俗称福晋,福晋盖可敦之转音,史述后妃,后人饰名之,非当时本称也。”[4]8863努尔哈赤先后迎娶的14位妃嫔,她们之间的身份差異在称呼上并无明显区别,统称为“福晋”。

清代后宫制度的第一次尝试是崇德元年(1636年)由皇太极下诏宣布施行的“五宫制度”,以清宁宫为中宫,赐予皇后居住;其余宸妃、贵妃、淑妃、庄妃分居于关雎宫、麟趾宫、衍庆宫、永福宫。“位号既明,等威渐变”[4]8897,等到清世祖时期,有礼部官员以明代后宫制度为蓝本上书“乾清宫设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二十人,芳婉三十人,俱秩四品。慈宁宫设贞容一人,秩二品,慎容二人,秩三品。以下勤侍无定数,无品级。”[5]732由于诸大臣认为这不符合满族婚姻的传统,所以该提议没有落实到制度方面。

到了康熙朝,后宫制度由探索时期过渡到了完善期。皇帝后宫主要分为九个等级,最为尊贵的是母仪天下的中宫皇后,她拥有统摄六宫之权,是后宫的主人。皇后以下有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这四个位分都是主位,可以在自己的宫殿内居正殿,有处理自己殿内事务的权利。嫔位以下还有贵人、常在和答应三个等级,这些等级的人数没有确切的规定,可以根据皇帝的需要随意设立。采选入宫的秀女多半会被封为答应,但是答应不是妃嫔中最低的等级,它之下还有一等,称官女子。官女子是由宫女成为妃嫔的最低等级。

后宫制度规定的人数是指同时在位的数量,如果有人去世或者被废黜,可以有新的人来填补空缺。尽管妃嫔制度对于后妃人数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由于皇帝的强势或者其他的原因,这些数量也不是很确定。例如圣祖康熙皇帝,据《康熙全传》记载,康熙在位期间,仅贵人以上就有49人,册封在册的嫔妃共67人,而身份更为低下的常在、答应等要有二百余人。细读史料不难发现,康熙帝嫔妃的数量并不符合规定。康熙十六年(1677年),皇帝在册封皇后钮祜禄氏同时,册封七位小主为嫔。而在此之前,册封的嫔位依然还有人在位,这明显是一次超出后宫人数规定的册封。

当然,清朝也不是全部皇帝都可以坐拥六宫,妃嫔无数。清代后期几位君主的后宫非常冷清。同治时期,清穆宗拥有一后四妃,由于皇帝19岁驾崩,而且结婚较晚,除了孝哲毅皇后薨于光绪元年,剩余的四个妃嫔根据宫廷制度,累进至皇贵妃。清穆宗驾崩后,德宗继位,也就是俗称的光绪帝。由于慈禧太后牢牢掌握着皇权,出于对德宗的控制,防止德宗通过联姻壮大势力,她只给皇帝选了一后二妃。而后的末代皇帝溥仪,也只是有一位皇后、一位妃子和一位贵人而已。

清入关以前,收继婚在满族十分流行。满族当时的社会生活状态中仍保有收继婚俗的习惯,尽管这一时期满族的社会制度正经历着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度的转变。《满文老档》中记载,清朝初年收继婚盛行,满洲国宗室的妻子、伯母、婶母、嫂子乱娶成为习俗。努尔哈赤曾有把幼子和大福晋托付给大阿哥代善的想法,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收继自己的福晋,可见当时收继婚在满族是个常态。努尔哈赤不仅想百年之后自己的福晋被儿子收继,而且他自己也收继过别人的福晋,福晋富察氏,就曾做过其堂兄的福晋。入关以后,皇太极逐渐接受了汉族礼教文化,严令禁止收继婚,声称:“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6]6可见,皇太极本人很反对收继婚的风俗的。清入关后,由于皇帝明令禁止,有些收继婚的风俗还在,但已经没有以前那样普遍了。

(二)清代后宫妃嫔的来源

清代皇帝的妃嫔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采选秀女;一是满蒙联姻。到了乾隆年间,开始有外域女子入宫,如维吾尔族的容妃和卓氏。但究其主要来源,还是上述两种。

1.采选秀女

清朝初期继承了明代秀女的采选制度,为了可以让采选制度更符合清朝的实际情况,在选择的范围和方法上进行了一定调整。清朝讲究“天下一家亲”,鼓励过满汉通婚。但是皇室出于对满族血统纯正的考虑,防止满人被汉人同化,不久后就下令禁止汉女入宫。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地方的汉女指的是除汉八旗以外的女子。

清廷规定,选秀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秀女主要是满州、蒙古、汉军二十四军都统、直隶和各省驻防及外任旗员之中的适龄女子。清朝初年收编在旗的人数很少,可以参选的秀女十分有限,所以采选的范围很广,所有八旗女子都在选秀的范围内。随着清王朝不断发展,人口数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这时候对于秀女的身份有一些要求,皇帝免除了京外较低官职的女子参选。

成书于清朝的《养吉斋丛录》记录了仁宗朝、宣宗朝时期的秀女采选过程:每逢挑选之年,由户部奏准后,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及各驻防八旗,有关人员将适龄女子逐一出具印结,呈报该旗都统,各旗再汇报户部。遴选时,经户部奏请皇帝,行文各旗清册登记。[1]75

参选秀女的年龄也有严格的界定,即“其年自十四至十六为合格”[7]130,等秀女到了17岁,就会失去参选资格。所有进宫候选的女子,不仅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妃嫔,还有可能成为皇子皇孙和皇亲国戚的福晋、侧福晋。清朝皇室的妻妾除少部分是联姻的政治婚姻,大部分都是通过选秀选出来的。没有参加过选秀而年龄又超出16岁的女子,不可以私下婚配,所有“满州、蒙古护军、领催以上、汉军笔贴式、骁骑校以上”[8]67的女子,在参选之前不允许嫁人。为了维护皇家的地位,这些秀女在参选前,甚至不用向任何长辈或者官员行跪拜大礼。

随着采选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秀女的出身有了更多关于伦理方面的要求。清军刚入关时,满族贵族的伦理观念还比较差,兄弟求娶寡嫂、姑侄共嫁一夫、近亲结婚等情况屡见不鲜。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族人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越来越深,开始重视伦理方面的影响。圣祖康熙皇帝就曾下令宗室、后族之女,拥有免选秀女的权力。当然,对于后族的规定也有防止外戚独大的作用。但当仁宗继位后,于嘉庆十二年对于圣祖的决定有所改动,他规定,只要是皇后、妃嫔的亲姐妹和她们亲姐妹的孩子,在挑选秀女时也应该参加,但是这些人会被单独排列,不与其他普通秀女一并挑选。从此以往,后妃的亲属不但要参加选秀,而且还会有优先权。

2.满蒙联姻

清王朝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满蒙联姻,该项制度的落实对清王朝统一中原和巩固统治都起到了重大作用。相比较八旗女子,很显然满蒙联姻的政治味道会更浓郁一些,皇帝通过婚姻把两个民族上层的利益牢牢地联结在一起,成为维系民族关系的纽带,使满蒙之间结成“以佐王业,世为肺腑,与国休戚”[9]74的亲密关系。满蒙联姻这一制度在清朝初年执行的尤为彻底,该时期入宫的蒙古姑娘从数量上也十分可观。清太宗的孝端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敏惠恭和元妃博尔济吉特氏、懿靖大贵妃博尔济吉特氏和康慧淑妃博尔济吉特氏,她们都是皇帝为了稳固政权而与蒙古进行的联姻。其中孝端文皇后、孝庄文皇后和敏惠恭和元妃都来自蒙古科尔沁部。清朝一共二十九位皇后,有四位是来自蒙古科尔沁部落。可见,清朝统治者十分注重与该部落的联系,科尔沁部在清初也为统治者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来自草原的妃嫔在清朝皇帝的后宫中享有比较尊贵的地位。随着清朝的发展,蒙古妃嫔的数量有所减少,但是用婚姻作为维系政治的手段,还是一直保留了下来。

满蒙联姻从努尔哈赤开始一直持续到清代末年,是整个大清王朝推行最久的一项政治制度。由于清朝皇室的重视,满蒙联姻逐步走向制度化。清世祖时期,为了联姻可以有效地维护和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关系,规定公主下嫁蒙古没有旨意十年之内不得回京。到了高宗时期,满蒙联姻范围主要围绕着近支宗室进行,而少部分血缘关系较远的宗室子女,在政治需要的时候,会被指婚。这个时候的满蒙联姻强制性是其一大特点。随着王朝的建立和发展,满蒙妃嫔联姻的政治意味并没有减少。清朝前期皇帝的皇后多出自蒙古,皇帝的姐妹孩子,也有嫁到蒙古进行联姻的。到了清朝后期,满清皇室对于蒙古不再倚重,但是依然会有很多妃嫔是来自草原的,两族贵族之间的联姻,并没有停止。

二、清代后宫制度的特点

(一)妃嫔之间等级森严,尊卑分明

后宫之间的等级差异可以从很多细节中透露出来。

1.妃嫔之间卤簿仪卫的区别

清朝妃嫔外出时所用的卤簿仪卫,体现了宫廷中森严的等级制度,妃嫔之间的规格有很大差距。以清朝末年独揽大权的孝钦皇后为例,她出行的仪仗规模隆重异常。有史料记载“孝钦后(即慈禧)乘舆出,德宗亦必随扈,炎风烈日,迅雷甚雨,不敢乞休也。”[10]264每当孝钦的轿子出宫门时,宫内自后妃以下的人都需要跪送,等轿过去后才可以起身,坐上自己的轿跟随在孝钦轿后。孝钦轿前需要有士兵开路,左右有亲王四人骑马夹护,四十五名太监骑马在后面跟随。皇帝皇后和太后的轿都为正黄色、妃嫔轿为暗黄色,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均为红色。

2.皇后与妃嫔赏赐的差异

皇贵妃在清朝妃嫔中位置最为尊贵,位同副后,与皇后尊位僅一步之遥。部分继后在成为皇后之前,都会先晋升为皇贵妃。尽管如此,皇贵妃依然不能与皇后相提并论,她们之间在衣食住行、子女待遇、死后尊荣等方面,都能够体现出非常明显的等级差距。在清人所写的《宫中现行则例》中,对当时后宫各等嫔妃的等级待遇进行了具体的描述,主要分为宫分、遇喜、服色、册宝、玉牒、铺宫、名号七个大类。[11]1

以皇后和皇贵妃生日的礼节为例,二者的差别十分明显。皇后和皇贵妃的生日都被称为千秋节,但是内务府对于二者贡献的东西差别很大。这些差别不仅体现在品类上,而且还体现在数量上。“皇后千秋恩赐,金九十两、银九百两、上用缎纱等四十五匹、内蟒缎九匹、缎九匹、宫绸九匹、绫九匹……皇贵妃千秋恩赐,上用缎六匹、宫用缎六匹、春绸六匹、绫六匹,上用果桌一张,赏用果桌八张。”[12]427-429

皇贵妃与皇后地位之间的差距,还体现在子女的册封上。以公主为例,“公主由中宫出者,封固伦公主;由妃嫔出着,封和硕公主。”[13]20虽然清朝也有因为皇子得宠封为高位,或者妃嫔得宠高封公主的例子,但是属于个例。妃嫔所生的公主被封为固伦公主的多为和亲公主,不能按正常册封看待。

除了以上所说的差距,后宫尊卑分明还体现在皇后和其他妃嫔之间既是妻妾关系又是君臣关系。从家的方面来说,即使妃嫔出身高门显贵,深得皇帝喜爱,在皇后面前依然要依照礼节谨慎行事。皇后与妃嫔之间的身份差距不容僭越。从国的方面来说,皇帝、皇后和皇太后都是国家的主人,是万民之君,而其他妃嫔都是臣。妃嫔见皇后与见皇帝一样,都必须行臣妾之礼。依此可见皇后和其他妃嫔之间的地位有严格界限。

(二)后妃不拘门第

尽管选秀中对秀女的家庭出身有一定的要求,但实际上,只要是能进入后宫的女子,包括以奴婢、宫女身份入宫的女子,都可以成为皇帝的妃嫔。清代皇帝不但对于后妃的选择不太注重出身,而且她们生的皇子也有可能成为下一任皇帝。圣祖康熙皇帝的良妃、定嫔都出身于辛者库,但是她们依然可以身处后宫高位。《钦定八旗通志》卷二十四中记载表明,圣祖康熙皇帝的德妃是镶蓝旗包衣出身,虽然生母出身低微,但是并没有影响到胤禛继位。同样母亲是包衣出身的还有仁宗和宣宗。可见后妃门第在清朝时期并没有绝对的限制。

从各种史书典籍对后宫生活凤毛麟角的记载中发现,相比于后妃的出身、样貌,皇帝会更看重她们的德行。清代册封后妃的诏书中经常出现温恭、宽仁、淑慎、孝慈等字样,这说明在晋升妃嫔时,有对其从德行上进行考量。对于皇后而言,她必须德才兼备,拥有母仪天下的品德。穆宗同治皇帝的皇后和慧妃出身相当,但史书中对皇后阿鲁特氏的描写是雍容华贵、娴熟诗书、气质高贵,而对慧妃富察氏的描写虽然更侧重于长相。由此可见,清朝在选择中宫时比起家族出身会更看重个人品德一些。

(三)后妃与皇子“共进退”

后妃在宫中可以倚仗的除了母家的势力和皇帝的宠爱,还有自己的孩子。清朝一改“子凭母贵”的传统,比起母亲身份的尊卑,更看重皇子们能力的大小。前文所列举的世宗雍正皇帝生母和宣宗道光皇帝生母出身都不高,但是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她们的儿子成为皇帝。

被选中的秀女,大多数都是答应的位分。进宫后由于受宠、家族立功或者是别的原因可以逐步进封常在、贵人等。但是成为有册宝的嫔位以上的主位,会比较难。一般都是有了皇子以后才进行的加封。同等位分的后妃,有封号的妃嫔往往会比没有封号的妃嫔略显尊贵。比如大名鼎鼎的孝钦显皇后,她16岁入宫,入宫后不久封为贵人,三年后由兰贵人晋封为懿嫔。懿在《说文解字》中有“专久而美也”的意思,可见盛宠优渥。然后等她晋升为懿妃则是因为生下了文宗咸丰皇帝唯一的儿子——载淳。由此可见,只有皇帝的宠爱而没有孩子想在后宫中晋升到妃及以上的位分是很难的。

后妃与她们的孩子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母亲的高位分可以为孩子争取更好的封号和爵位。清初,皇九子福临之所以可以和战功赫赫的皇长子豪格争夺皇位时取得成功,除了众人出于制衡的思考,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豪格的生母的位分低微,而皇九子福临的母亲庄妃是第一等的五宫后妃。福临的同母姐姐们在此之前的封号都是与皇后所出同等封级的固伦公主,这也说明庄妃的儿子在宫中的地位与其他皇子相比也应该略高一些。

而受皇帝喜爱的孩子也可以帮助母亲稳固后宫的地位。皇帝在秘密立储时,会适当地提升其生母的位分。清朝以孝治天下,皇帝的生母可以和先帝的皇后共同受封为皇太后,共享尊荣。仁宗嘉庆皇帝生母孝仪纯皇后就是在仁宗登基以后才得以追封。清朝很多位皇后都是她们的儿子对其进行的追封。穆宗同治皇帝的生母孝钦皇后可以把控朝政四十八年,跟穆宗是她的亲生儿子有直接关系。

三、清代后宫制度的意义

封建王朝有条不紊地统治,很大一部分是依靠于等级制度的严密。清朝无论是前朝还是后宫,等级森严都是其一大特点。而这一特点直接带来的意义就是巩固了其统治的秩序。宫廷以皇后为尊,嫔妃为卑,用各种礼仪、赏赐不断加强这一观念,从很大程度上明辩了尊卑。

清朝的妃嫔主要来源于有两个:一是八旗女子;一是满蒙联姻。到了乾隆年间,也有一些妃嫔来自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的容妃和卓氏。但是无论哪种途径,都有很强的政治联姻的意味。根据统计,包括努尔哈赤在内的皇室男性族员,共迎十个蒙古公主为妻,嫁出4个女性族员给蒙古首领。到皇太极时,这个数目大为增加,皇室成员包括皇太极在内,共娶31个蒙古女子,皇室妇女包括皇太极之女,嫁给蒙古夫婿者共21人。[14]23可见,清朝统治者极为看重满蒙联姻,该政策在清初对于皇权的巩固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清朝是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其婚姻制度中具有浓厚的满族风情。随着统治的不断巩固,统治者也开始重视汉族文化。清太祖对于收继婚的风俗极为反感,他十分积极地从《明律》中引用一些婚姻制度,通过对这些制度的借鉴来完善后宫制度。因此,清代后宫制度兼具多民族特色。清朝统治者在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但在后来统治中原的过程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被迫做出了一些改变,比如把“满汉不得通婚”“宫中不蓄汉女”的原则变为“满汉一家”。为了能够使这一制度得到贯彻,清朝八旗中增设汉军旗,允许汉军旗内的汉族女子参加秀女采选。清圣祖的孝懿仁皇后原本是汉军旗佟氏,后来因为得宠被抬旗才得以进入满洲镶黄旗,册立为皇后。

入关后,清王朝在后宫制度上做了详细的规定,大福晋被皇后所取代,成了中宫的主人。清代的宫闱制度是在对前朝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和选择下形成的,比如帝后大婚前要祭告天地、太庙、社稷,大婚后还要接受文武大臣朝拜,大赦天下等,这些礼仪都是中原文明和满族文化相结合的一种体现。自上而下对汉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认可,对提高国民素质和推动文化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四、结语

纵观整个清王朝,其后宫制度贯彻始终,对于维护王朝统治、稳定后宫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清朝采选制度逐步完善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社会不断发展;二是因为皇帝开始接受汉文化,并把它和满族文化相结合。妃嫔之间的等级森严,后妃不拘门第等特点,使得清朝后宫完全被皇帝掌握,并且十分稳定。而满蒙联姻是清朝所有政治制度中实施最久的一项,对于北方的安定以及中原的统治都起到过积极作用。综上所述,清朝后宫制度的特点显著、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朱子彦,周凯.清代后宫制度论述[J].文化学刊,

2008,(03).

[2]滕雪珊.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研究[J].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9).

[3]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4]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5]清世祖實录·卷一百一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辽宁大学历史学系.清太宗实录稿本[M].1978年印本.

[7]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二十五[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

[8]中华书局编辑部编.清会典·卷八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91.

[9]魏源.圣武纪·卷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0]徐珂.清稗类钞·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1]敬事房纂修.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卷三宫规[M].光绪十年(1884年)武英殿刻影印本.

[12]鄂尔泰,张廷玉.国朝宫史·卷之十九·经费三·赏赐[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

[13]清乾隆二十九年敕撰.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宗人府[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

[14]陆可平,程大鳗.清代皇族婚姻问题初探[J].满族研究,19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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