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整治中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以安溪县长卿镇祥泉村村庄规划工程为例

2023-11-25 08:05张建华
四川水泥 2023年10期
关键词:人居村庄整治

张建华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 泉州 362000)

0 引言

在重视全球环境污染问题上,人类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我国也提上了议事议程,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不仅能提升环境质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促进乡村振兴,使农村群众生活越来越美好,本文结合福建泉州市安溪县长卿镇祥泉村(2022年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针对其人居环境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建议。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

1.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我国农村建设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所以需要更加大力推进农村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生活环境的整治,可以更科学地规划农村、改善农村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改善村容村貌,最终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条件,推动中国农业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更加高效。

1.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农村人口流失现象日益严峻,更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员进入了城市工作与发展。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以在城乡进行产业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并由此推动和完成农村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1]。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吸引大批的社会资金与优秀人才返乡,进一步挖掘农村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价值,促进城市与农村的资源双向流动,从而有效推动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

2 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然而,在我国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当前,农村土地资源大量流失,特别是大量较早建设的多户一宅被弃用、宅前屋后空地、空中蜘蛛网等[2],严重损害了农村人居环境。安溪县长卿镇祥泉村位于长卿镇南部,距离镇政府驻地6km。北与珍田村毗邻,西与玉湖村接壤,南部及东部与蓝田乡交界,村域面积3434587.05m2(约343.46公顷、5151.88亩)。经过实地走访及与村两委和代表的交谈,归纳出当前人居环境状况:

(1)村庄前期缺乏规划,管控力度不足,导致村庄建设建筑高度参差不齐,混乱无序,建筑风格各异,色彩迥异;

(2)房前屋后空地消失,缺乏公共空间、绿化空间,整个祥泉村目前没有公园绿地、口袋公园等;

(3)村庄大量的裸房,可能是资金原因,导致砖墙裸露,加之杂乱无序的简易搭盖,构成了祥泉村和其他村庄共有的“绿水青山+人居环境差”的面貌,村庄整体上样貌特色缺失,见图1所示。

图1 村庄样貌

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问题

3.1 村民参与度不高,主体意识缺失

群众永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主人,同时也是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后最大的受益者,但他们总体上表现为主体意识不足,积极缺失性的问题[3]。结果是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即使有资金补助,效果也并不明显。所以需要进一步了解村民需求,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发挥村民的社会主体作用,以进一步提升他们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度。

3.2 整治资金缺口大,渠道单一

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需投入资金非常庞大,资金缺口问题突出。以祥泉村为例,祥泉村村庄区位优势不足,四周环山,处于镇域的边沿,又无重要交通干道穿过,村庄长期以来的财政收入都是上级补助,资金有限[4]。在做规划的过程中,与村两委和村代表的沟通,了解到近期拟建设的项目较多,如村庄祖厝、龙潭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龙潭溪两侧岸线的防护及休闲步道(远期)、党建+邻里中心的建设、路灯建设等,所需的资金投入较大,但是村庄自身经济实力不足,产业结构单一,不成规模,只能依靠上级补助。

3.3 整治内容不全面,整治水平差异化明显

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活动结束以后,各农村区域的人居环境总体条件改善了,但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不一,整治质量不均衡问题凸显。另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不全面,在祥泉村三年整治行动过后,在生活污染整治和垃圾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基础性和常规性的工作上获得了重要突破,但仍然存在绿化缺失、垃圾杂草随意堆积,养殖区和住宅区边界不清楚,照明设备和公建配套不完善等问题[5]。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局部位置,如多户一宅的祖厝倒塌、石结构建筑的幸福院和龙潭溪两侧的防护不力等。

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祥泉村村庄建设在《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效,村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承包公司统一收集转运——镇垃圾转运站——县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也建有两座冲水式公厕,全村近10年新建的居民房基本实现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续祥泉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还应从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寻求最切合村庄实际的解决方案。现场走访祥泉村,与村民沟通,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三点整治建议。

4.1 重视农民主体地位,增强农民生态环境意识

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的主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重视农民群众意见。如祥泉村村庄规划中对农房的整治,强调祥泉村自身特色、风貌、与周围青山绿水的融合及历史文化的传承。以村庄正在改造的一祖厝为例,其现状建筑结构已倒塌,是一宅多户的典型,常年无人居住,只在逢年过节祭祖时用到。该祖厝属于片区祖厝,除涉及多方利益外,还存在思想观念不一致和翻建资金困难等问题,老一辈基本不同意翻建。这就要求应切合实际进行规划,重视农民主体地位,以农民为本的生态环境意识。在规划中,与村民积极沟通,转变村民思想,寻找资金来源,建议群众采用“捐款+户摊”的形式,最终该祖厝已启动翻建。祖厝翻建前后效果对比见图2所示。

图2 祖厝翻建前后效果对比

4.2 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创新整治模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的面非常广泛,在思想上、经济上都存在较大困难。因此,需要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计划,因地制宜有序地推进[6]。以祥泉村为例,结合村庄意愿为村庄制定了3~5年的工作计划:包括村庄各片区祖厝翻建、修缮、村庄幸福院翻建、太阳能路灯建设、村庄入口形象、局部道路贯通及硬化、龙潭溪流域清淤及两岸生态护坡和休闲步道的建设。

目前村庄根据整治计划已逐渐完成了村庄路灯的改造和局部道路的贯通,同时各片区祖厝翻建、修缮也逐渐由各片区家族纳入改造计划,村庄入口形象也已跟进建设,见图3所示。

图3 村庄整治规划

4.3 统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以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都是以上级补助资金为主,资金困难成为阻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道门槛[7]。祥泉村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幸福院(含党建+邻里中心)和龙潭溪的建设是提升祥泉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程,也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工程。

在资金方面,建议从三方面来统筹资金作为其建设的基础,即“上级补助+乡贤捐助+村财政收入”,其中村财政收入主要是发展村庄产业,可以为村庄环境改善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结合祥泉村现有的产业资源,在村庄产业规划中,建议推进农业产业化。

4.3.1 改进承包及种植技术

祥泉村目前茶山荒废严重,淮山种植技术落后,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改革生产关系;二是提高种植生产技术(主要是引进先进的淮山种植技术)。将生产销售标准化,同时转变生产模式,将原来的农户粗生产直接销售转变为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精加工、销售一体化,这种形式可以引进目前比较成规模的企业[8]。

4.3.2 改善与引进加工技术

建议农村实现产业集中发展,并且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建设加工区(村生产、镇加工)实现产业聚集,逐步改变以往的分散于家庭作坊的加工模式。从初加工到深加工,拓展茶产业链,可生产茶饮料、茶月饼、茶枕头等;淮山产业可生产淮山饼、淮山面线、淮山营养液等,地块产业可生产地瓜干、地瓜饼、地瓜粉等。

4.3.3 实现产业商业化

抓住机遇壮大产业、专业市场,增强地区辐射力,加强专业市场的建设、引入成熟的专业市场,从单体经营市场向专业市场、现代化专业市场转变。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有利于农民致富,有利于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4.3.4 引入田园旅游业

将祥泉村生态山水与旅游业相衔接,做到“以农助旅“”以旅富农”。将其从单轮驱动转变成双轮驱动[9]。

5 结束语

总之,不断深入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能逐渐改善农业生产空间、人居生活空间及环境生态空间,这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转化生态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资源优势。本文以福建安溪县长卿镇祥泉村为例,分析农村人居环境现状,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面临的村民参与度不高,主体意识缺失,整治资金缺口大,渠道单一,整治内容不全面,整治水平差异化明显等问题,提出建议:重视农民主体地位,增强农民生态环境意识;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创新整治模式;统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这些建议可供类似乡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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