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训汇纂》所引郑玄《仪礼注》语词训释资料编校疏失考

2024-01-16 10:19刘纯李玉平
语文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仪礼郑玄原文

刘纯 李玉平

(1.天津师范大学 文学院/汉文写本工作坊,天津 300387;2.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 300074)

宗福邦等先生主持编纂的《故训汇纂》(下或简称“《故训》”)[1]是汇辑先秦至晚清古籍文献中故训资料的大型语文工具书,对于传统语言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书曾获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然由于所涉典籍资料浩繁,整理过程中难免会有疏失①。辞典中收录了约70万字有关东汉学者郑玄的语词训释资料,我们在整理相关资料过程中发现辞典在收录《仪礼注》语词训释方面存在一些疏失,相关问题计有漏收、脱文、衍文、讹文四大类共十五个方面。需要说明的是,《故训》所收资料均为繁体中文,本文亦一如其旧;为保持行文的一致性,本文在引用相关古籍时,也采用繁体形式。

一、漏收

主要包括漏收字目、漏收文例和漏收训条三类。

(一)漏收字目

《仪礼·士虞礼》(1174页下②)“朐在南”下有郑注“朐,脯及乾肉之屈也”,然查考《故训》中却未收录字目“朐”,因而导致漏收《仪礼·士虞礼》中的此条郑注。又考《礼记·曲礼上》(1242页上)“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下也有郑注关于“朐”字的训释,即“屈中曰朐”。可见《故训》漏收字目会导致一些重要训释资料的失收。

(二)漏收文例

《故训·凡例》称:“注项之下,引证书例;有例则录,不限数量,以证字有同诂,义有同训。”然我们在使用《故训》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郑玄注所引文例未被《故训》收录,与凡例所言相悖,列举如下。

1.第1434页③“獸”下训条34“~,腊也”。考《仪礼·特牲馈食礼》(1184页中)“舉~幹”下亦有郑注“獸,腊”。《故训》未收此文例。

2.第1733页“絰”下训条16“~,之言實也”。考《仪礼·丧服》(1096页下)“苴絰杖,絞帶”郑注作“絰之言實也”。《故训》未收此文例。

3.第1774页“縮”下训条25“~,從也”。考《仪礼·大射》(1039页下)“十純則縮而委之”郑注有“縮,從也”。《故训》未收此文例。

4.第2272页“辯”下训条67“今文~爲徧”。考《仪礼·少牢馈食礼》(1204页上)“司士乃辯舉”郑注有“今文辯爲徧”。《故训》未收此文例。

(三)漏收训条

《故训》对于《仪礼》郑注语词训释资料收录不全,这里将我们发现的这方面材料列举如下。

1.第21页“且”字下漏收“古文且爲阻。《儀禮·大射》‘順羽,且左還’鄭玄注”(1036页中)。

2.第24页“並”字训条20-21收录郑注关于“並”与“併”关系分析的材料,然漏收“今文並當作併。《儀禮·士昏禮》‘並南上’鄭玄注”(968页上)。“今文並爲併。《儀禮·士喪禮》‘二人以並,東面’鄭玄注”(1136页中)。以及“今文並作併。《儀禮·公食大夫禮》‘二以並,北陳’鄭玄注”(1085页下)。

3.第132页“俶”字下漏收“俶獻,四時珍美新物也。《儀禮·聘禮》‘禽羞俶獻比’鄭玄注”(1075页上)。《汉语大词典》中已收入“俶獻”一词。

4.第228页“制”下第65条收录“丈八尺曰制”(《仪礼·既夕礼》郑注),第91条收录“制幣,一丈八尺”(《礼记·曾子问》郑注),但漏收1条,“制,丈八尺。《儀禮·聘禮》‘釋制玄纁’鄭玄注”(1047页上)。

5.第316页“司”字下训条83-103“司馬”释义漏收“司馬,主軍法者。《儀禮·聘禮》‘司馬執策’鄭玄注”(1048页中)。

6.第580页“宰”下收录多条郑玄关于“宰夫”的训释,如第87至94条。然漏收1条,即“宰夫,宰之屬也。《儀禮·聘禮》‘命宰夫官具’鄭玄注”(1046页中)。

7.第609页“少”字下训条15-16收入郑玄《仪礼注》关于“少立”的训释,但漏收“少立者,自嚴正,慎其位。《儀禮·燕禮》‘北面少立’鄭玄注”(1022页上)。

8.第674页“幅”字下训条7为“幅猶邊際也”、训条8为“幅猶言邊幅也”,然漏收“幅,緣之。《儀禮·既夕禮》‘緇翦有幅’鄭玄注”(1131页上)。

9.第700页“庶”下第47至68条,《故训》收录多条郑玄注关于“庶子”的训释,然仍有对“庶子”比较直接的训释失收。例如“庶子,掌正六牲之體及舞位,使國子脩德學道,世子之官也,而與膳宰、樂正聯事。《儀禮·燕禮》‘獻庶子于阼階上’鄭玄注”(1023页中),“庶子,既掌正六牲之體,又正舞位,授舞器,與膳宰、樂正聯事。又掌國子戒令,教治世子之官也。《儀禮·大射》‘獻庶子于阼階上’鄭玄注”(1043页中)。

10.第894页“挼”字下漏收“挼祭,祭神食也。《儀禮·特牲饋食禮》‘祝命挼祭’鄭玄注”(1084页上)。

11.第954页“收”字下训条71收了“收族”释义,然漏收“收族者,謂別親疎,序昭穆。《儀禮·喪服》‘大宗者,收族者也’鄭玄注”(1106页上)。《汉语大词典》中已收入“收族”一词。

12.第1063页“朝”字下训条154-163“朝服”释义漏收“朝服者,諸侯之臣與其君日視朝之服。《儀禮·特牲饋食禮》‘其服皆朝服’鄭玄注”(1191页下)。

14.第1377页“燕”字下漏收“燕,私樂之禮,崇恩殺敬也。《儀禮·聘禮》‘燕則上介爲賓’鄭玄注”(1075页中)。

15.第1411页“犬”字下漏收“今文犬爲大。《儀禮·既夕禮》‘犬服’鄭玄注”(1162页上)。

16.第1531页“皮”字下训条43-62收入“皮弁”释义,然漏收“皮弁服,皮弁所衣之服也,其服白布衣、素裳也。《儀禮·士喪禮》‘皮弁服’鄭玄注”(1131页上)。

17.第1614页“禮”字训条211-214收录郑注关于“禮”与“醴”二字关系分析的材料,然漏收“古文禮作醴。《儀禮·聘禮》‘不禮’鄭玄注”(1074页下)。

18.第1728页“終”字训条128和第1614页“禮”字训条246中分别收录了《仪礼·士冠礼》“賓禮辭許”郑玄注“三辭曰終辭,不許也”和“禮辭,一辭而許”的训释,然于第399页“固”字训条121-122下有关“固辭”的训条下却漏收“再辭而許曰固辭。《儀禮·士冠禮》‘賓禮辭許’鄭玄注”(947页上)。

19.第1851页“肩”字下训条25收“肩臂臑,肱骨也。《儀禮·少牢饋食禮》‘肩臂臑’鄭玄注”,第1875页“臑”字下训条12收“肩臂臑,肱骨。《儀禮·少牢饋食禮》‘肩臂臑’鄭玄注”。按,此二条中的“肩臂臑”皆当标点为“肩、臂、臑”。《故训》在第1875页“臂”字下漏收“肩、臂、臑,肱骨也。《儀禮·少牢饋食禮》‘肩、臂、臑’鄭玄注”(1197页下)。

20.第1949页“葉”下第20条收录了“古文葉作擖”(《仪礼·士昏礼》郑注),但漏收1条,“古文葉爲擖。《儀禮·士冠禮》‘加柶覆之面葉’鄭玄注”(952页下)。

21.第2272页“辯”字下训条67-68收录郑注关于“辯”与“徧”二字关系分析的材料,然漏收“今文辯作徧。《儀禮·大射》‘大夫辯受酬’鄭玄注”(1033页上)。

22.第2305页“遠”字下训条34-35“遠日”释义漏收“遠日,旬之外日。《儀禮·特牲饋食禮》‘則筮遠日’鄭玄注”(1179页中)。

23.第2357页“重”字下训条176收入“重鬲”释义,然漏收“重鬲,鬲將縣重者也。《儀禮·士喪禮》‘重鬲’鄭玄注”(1130页中)。

二、脱文

《故训》所收《仪礼》郑注语词训释资料或训释来源存在脱漏文字的情况。例如:

1.《故训》第1378页“燭”下训条4“在地曰燎,執之曰~。……《士喪禮》‘~俟于饌東’鄭玄注”。考《士丧礼》(1139页下)“燭俟于饌東”郑注本作“火在地曰燎,執之曰燭”,故《故训》此条脱“火”字,补充后当单列“火在地曰燎,執之曰燭”一条更好。

2.第2161页“豐”下训条40“~,以承尊也。說者以爲若井鹿盧。近似豆,大而卑矣。《儀禮·大射》‘有~冪’鄭玄注”。考《仪礼·大射》(1029页中)“有豐冪”下郑注本作“說者以爲若井鹿盧,其爲字從豆聲,近似豆,大而卑矣”。可见《故训》此条训释脱“其爲字從豆聲”一句。

3.第2563页“髦”下训条27“兒生三月,鬋髪爲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長大猶爲飾存之,謂之~。~之形象未聞。《儀禮·既夕禮記》‘主人説~’鄭玄注”。考《仪礼·既夕礼记》(1161页中)“主人説髦”郑注,《故训》此训条在“謂之~”与“~之形象未聞”之间脱“所以順父母幼小之心,至此尸柩不見,喪無飾,可以去之”数句。

4.《故训》中多处训条脱虚词“也”字。《故训·凡例》将“‘元,始也’與‘元,始’併入一條”,据此可知《故训》是将有无虚词“也”的训条归并为一条。然我们发现在《故训》中有许多训条下仅有1条文例却仍脱虚词“也”的情況,与其《凡例》所言“凡注语用字或训诂格式稍有不同者,本书都归为不同的注项”相悖。例如第572页“室”下训条91“~老,家相。《喪服傳》‘公卿大夫~老士,貴臣’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02页中)本作“室老,家相也”,可见《故训》此条脱虚词“也”。又如第1471页“甒”下训条14“古文~爲廡。《儀禮·士虞禮記》‘尊兩~于庿門外之右’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74页下)可知,《故训》此条“古文~爲廡”后脱虚词“也”。又第1612页“禫”下训条3“~,祭名,與大祥間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儀禮·士虞禮記》‘中月而~’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76页中)可知,《故训》此条“祭名”后脱虚词“也”。又第1875页“臑”字下训条12收“肩臂臑,肱骨”。考此条郑注原文(1197页下)可知,《故训》训条中“肱骨”后脱虚词“也”。

三、衍文

《故训》所收《仪礼》郑注语词训释资料来源存在衍文情况。

第654页“工”下训条94:“~人士與梓人,皆司空之屬,能正方圓者。《儀禮·大射》‘~人士與梓人升自北階兩楹之間’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034页下),《故训》所收训条注文中的“~人士與梓人”之“與”为衍字。

四、讹文

因编校疏失等原因,《故训》所收《仪礼》郑注语词训释资料来源存在训释和所引文例等讹误的情况。主要包括形近而误、音近而误、繁简字疏误、异体字疏误、上下文影响而误、句读疏失之误、材料辨析疏误、截取释义语句疏误、篇名疏误、训诂术语疏误10类。

(一)形近而误

1.第700页“庶”下训条53“~子者,爲父後者之弟也。言~者,逮别之也。《儀禮·丧服傳》‘~子不得爲長子之年’鄭玄注”。考《仪礼·丧服传》(1100页下)原文,经文本作“庶子不得爲長子三年”,郑注作“言庶者,遠别之也”,可见引文中“長子之年”的“之”当为“三”形近之误,注中“逮”当为“遠”形近之误。

2.第993页“施”下训条110“在傍而及曰~。《儀禮·喪服傳》‘絶族無~’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04页下)本作“在旁而及曰施”,《故训》此条中之“傍”当为“旁”之形近而误。

3.第2141页“謖”下训条1“~,起也。……《少牢饋食禮》‘尸~,至人降’鄭玄注”。考《仪礼·少牢馈食礼》(1203页下)经文本作“尸謖,主人降”,故而训条中“至”当为“主”形近之误。

4.第165页“儀”下训条105“今文~皆作曦,或爲議。《儀禮·有司徹》‘其脀體,~也’鄭玄注”。考《仪礼·有司彻》(1214页上)“儀也”郑注“今文儀皆作”,训条中“曦”当为“”形近之误。参考阮元校勘记、北大本④及上海古籍本《仪礼注疏》意见可知[2],“作”二字,毛本作“爲曦”,徐本、《释文》《集释》、敖氏俱作“作”,《通解》作“爲”。阮校称:“按《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俱无‘’字。按叶抄《释文》作‘’,《集韵》‘,度牲体骨也’。‘曦’字非也。”则据阮元意见当以“”为是,作“曦”者为误字。《故训》一般皆据阮校意见订正,此条则未据阮校意见,又与原文本不符,依照一般体例当改为“”。

(二)音近而误

1.第974页“斂”下训条47“~衾,大斂所並用之衾。《儀禮·士喪禮》‘幠用~衾’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28页中)“幠用斂衾”郑注作“斂衾,大斂所并用之衾”,故此训条中“並”当为“并”之音近而误。据阮元校记意见“《通典》无‘并’字”,则此经文之“并”字盖为衍文。

2.第1063页“朝”下训条156“~服,冠元端缁帶素韠白屨。《儀禮·鄉飲酒禮》‘鄉~服而謀賓介’鄭玄注”。按,此条出自《仪礼·乡饮酒礼记》,《故训》出处少一“記”字,且注文标点不够细致。考《仪礼·乡饮酒礼记》(990页中)“鄉朝服而謀賓介”郑注本作“朝服,冠玄端,缁帶,素韠,白屨”。训条中“元”当为“玄”之误,盖“玄”“元”音近,也可能录入者所依据的文本为清代避讳康熙帝“玄燁”之“玄”而改作“元”的文本。如四库全书本秦蕙田之《五礼通考》卷一百三十二“《燕礼记》‘燕朝服’注:‘朝服,冠元端,缁帶,素韠,白屨。’”。其文“玄端”即作“元端”。

3.第1105页“桑”下训条17“~之爲言喪也。因爲笄,取其名也。《儀禮·士喪禮》‘鬠笄用~’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30页下)可知,训条中的“因爲笄”,原文作“用爲笄”,“因”盖为“用”之音近而误。

(三)繁简字疏误

《故训》文本为繁体字本,但有个别地方出现简化字,与体例不符。如:

1.第1445页“王”下训条181“古文~爲玉。《儀禮·士喪禮》‘决用正,~棘若擇棘’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33页上)经文本作“決用正”,故而训条中“决”当为“決”之简化字之误。

2.“於”误作“于”。第335页“君”下训条188“~子,國中有盛德者。《儀禮·鄉飲酒禮》‘以告于先生~子可也’鄭玄注”。考此条原书经文(990中)本作“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故训条中“于”当为“於”之误。第492页“奉”下训条15“~,所奉以致命,謂束帛及玄纁也。《儀禮·聘禮》‘加其~于左皮上’鄭玄注”。考此条原书经文(1046中)本作“加其奉於左皮上”,故此条经文“于”当为“於”之误,当系繁简字处理失误。

(四)异体字疏误

《故训·凡例》称:“本书对异体字原则上不作整理和归并。”但此原则执行得并不彻底,存在将异体字归并的情况,如下。

2.第572页“宫”下训条34“~,謂壝土爲埒以象牆壁也。《儀禮·覲禮》‘爲~方三百步’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092页中)本作“宮,謂壝土爲埒以象墻壁也”,训条中“牆”误,应保留原书异体字“墻”字写法。

3.第1092页“柱”下训条26“~楣,所謂梁闇。《儀禮·喪服傳》‘剪屏~楣’鄭玄注”。考此条《仪礼》经文(1097页中)本作“翦屏柱楣”,训条中“剪”误,应保留原书异体字“翦”字写法。

4.第1226页“沐”下训条16“~,管人所煮潘也。《儀禮·士喪禮》‘外御受~入’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133页下),“管人所煮潘也”之“煮”本作“煑”,应保留原书异体字“煑”字写法。

5.第1439页“玄”下训条291“~端,士莫夕之服,又服以事其廟。《儀禮·士昏禮》‘使者~端至’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961页下),“又服以事其廟”之“廟”原本作“庿”,故此条中“廟”当保留原书异体字“庿”字写法。

6.第1612页“禫”下训条3“~,祭名,與大祥間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儀禮·士虞禮記》‘中月而~’鄭玄注”。前文提到此条郑注“祭名”后脱“也”字。又考郑注原文(1176页中),“與大祥間一月”之“間”本作“閒”,应保留原书“閒”字写法。

7.第2089页“親”下训条16“~,謂在五屬之内。《儀禮·喪服記》‘~則月算如邦人’鄭玄注”。考此条原书经文(1124页上)本作“親則月筭如邦人”,故训条中“算”应当保留原书异体字“筭”字写法。又第2190页“賢”下训条78“~獲,勝黨之算也。《儀禮·鄉射禮》‘取~獲’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040页上),训条中的“算”原书亦作“筭”。

8.第2350页“醯”下训条9“~,穀陽也。《儀禮·聘禮》‘~醢百甕’鄭玄注”。此条除了前文已讨论过的标点问题外,还涉及异体字问题。原书经文(1062页上)本作“醯醢百罋”,《故训》文本“甕”字当保留原书“罋”字写法。

(五)上下文影响而误

1.第868页“抗”下训条23“~,舉也。……《儀禮·既夕禮》‘主人~重出自道’鄭玄注”。考《仪礼·既夕礼》(1154页中)经文为“甸人抗重出自道”,则此条中“主”当为“甸”字之误。溯其原文,上一句为“主人要节而踊”,疑此处是受到上文影响,将“甸人”讹为上句之“主人”。

2.第949页“攝”下训条82“古文~爲聶。《儀禮·有司徹》‘司宮~酒’鄭玄注”。考《仪礼·有司彻》(1206页下)“司宮攝酒”郑注作“今文攝爲聶”,训条中“古”当为“今”之误,当因古、今观念相对而致混。

3.第1463页“環”下训条83“~幅,廣袤等也。《儀禮·士喪禮》‘布衣~幅’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30页下)经文作“布巾,環幅”,此条中“衣”当为“巾”之误。溯其原文,上文有“明衣裳用布”一句,疑此处是受到上文影响而致误。又《故训》同页“環”下训条84引胡培翚《仪礼正义》之《仪礼》原文,“巾”亦误作“衣”。考《故训》所据《仪礼正义》⑤文本正为“布衣環幅”,《续修四库全书》本《仪礼正义》所据底本木犀香馆本文本亦作“布衣環幅”,则亦可能《故训》编纂者编写训条83时受训条84引文影响而致误。

(六)句读疏失之误

1.第1100页“桁”下训条1“~,所以庪苞筲罋甒也。《儀禮·既夕禮》‘皆木~’鄭玄注”。参考上海古籍本《仪礼注疏》(1168页)标点,此条郑注当标点为“桁,所以庪苞、筲、罋、甒也”更准确,因为“苞、筲、罋、甒”是四种不同的事物,皆为动词“庪”的宾语。

2、第1787页“纓”字下训条7收“~,條屬者,通屈一條繩爲武,垂下爲纓,屬之冠。《儀禮·既夕禮記》‘外縪~條屬厭’鄭玄注”。据北大本(897页)和上海古籍本(1239页)《仪礼注疏》标点,《仪礼·既夕礼记》“外縪纓條屬厭”当标点作“外縪,~條屬,厭。”郑注训释的对象应当也是“纓條屬”,因此郑注此条亦当标点为“~條屬者,通屈一條繩爲武,垂下爲纓,屬之冠”。又《礼记·杂记上》“喪冠條屬”郑玄注:“條屬者,通屈一條繩若布爲武,垂下爲纓,屬之冠,象大古喪事略也。”此条中郑玄的解释对象是“條屬”,故注中被释项称为“條屬者”。据此可推知,《仪礼·既夕礼记》中郑注的被释项当为“纓條屬”,《故训》断句标点不适当。

3.第1871页“膞”字下训条14收“~骼,股骨。《儀禮·少牢饋食禮》‘~骼’鄭玄注”。这样收录容易让读者误以为“膞骼”是一个词语。实际上原文“膞骼”当是两个单音词的并列。因此,收录相关训条准确的标点当作“膞、骼,股骨。《儀禮·少牢饋食禮》‘膞、骼’鄭玄注”(1197页下)。这样就不会引起误解。

4.第2128页“諏”下训条1“《儀禮特牲饋食禮》”,据《故训》体例,当作“《儀禮·特牲饋食禮》”,中间漏掉了标点“·”。

5.第2258页“輴”下训条6“輁狀如長牀穿桯前後著金而關軹焉,大夫諸侯以上有四周謂之~,天子畫之以龍。《儀禮·既夕禮》‘遷于祖用軸’鄭玄注”。按《故训》一般体例,长句当加标点。故此条郑注第一句当补加标点为“輁狀如長牀,穿桯前後,著金而關軹焉”才好。

6.第2350页“醯”下训条9“~,穀陽也。《儀禮·聘禮》‘~醢百甕’鄭玄注”。参考上海古籍本《仪礼注疏》标点(663页),郑注当标点为“醯,穀,陽也。”更准确。因“醯,穀,陽也”正与下句“醢,肉,陰也”相对,“醯”“醢”相对,前者属于“穀”类、“陽”类,后者属于“肉”类、“陰”类。

(七)材料辨析疏误

第1614页“禮”字下训条207收“今文~爲體。《儀禮·聘禮》‘賓拜~於朝’鄭玄注”。考《仪礼·聘礼》(1064下)“於是……今文禮爲體”,然疏中却作“注‘於是’至‘爲醴’”,又上海古籍本《仪礼注疏》(681页)作“今文禮爲醴”,四库全书本《仪礼注疏》亦作“今文禮爲醴”,由疏及相关版本可知当作“今文禮爲醴”为善。《故训》据阮刻本直接录入,失于材料辨析。

(八)截取释义语句疏误

1.第177页“兆”下训条39“~,域也。《儀禮·士喪禮》‘主人皆往~南’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42页下)“主人皆往,兆南”下文郑注作“兆,域也,所營之處”。《故训》此条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2.第610页“少”下训条76“羊豕曰~牢。《儀禮·少牢饋食禮》‘~牢饋食之禮’鄭玄注”。考《仪礼·少牢馈食礼》(1196页上)“少牢饋食之禮”下郑注,“羊豕曰少牢”后有“諸侯之卿大夫祭宗庿之牲”,《故训》此训条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3.第996页“旂”下训条2“交龍爲~。《儀禮·覲禮》‘載龍~弧韣’鄭玄注”。考《仪礼·觐礼》(1089页上)“載龍旂弧韣”下郑注,《故训》此训条“交龍爲旂”后还有“諸侯之所建”一句补充说明,当保留。故应是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4.第1077页“東”下训条112“~箱,東夾之前。《儀禮·覲禮》‘几俟于~箱’鄭玄注”。考《仪礼·觐礼》(1094页中)“几俟于東箱”下郑注,“東夾之前”后有“相翔待事之處”一句,《故训》此条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5.第1727页“絇”下训条6“~,屨飾,如刀衣鼻,在屨頭上。《儀禮·士喪禮》‘連~’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34页中)“連絇”下郑注,“在屨頭上”后释义还有“以餘組連之,止足坼也”一句,《故训》此训条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6.第1738页“絞”下训条46“~,所以收束衣服爲堅急者也。《儀禮·士喪禮》‘綪~’鄭玄注”。考《仪礼·士丧礼》(1135页中)“綪絞”下郑注,“所以收束衣服爲堅急者也”后还有“以布為之”四字补充说明,《故训》此训条当是截取释义不完整。

7.第2342页“酒”下训条7“凡~,稻爲上,黍次之,粱次之。《儀禮·聘禮》‘醙黍清皆兩壺’鄭玄注”。考《仪礼·聘礼》(1064页中)“醙黍清皆兩壺”下郑注,“粱次之”后还有“皆有清、白”一句,《故训》此条截取释义语句不完整。

(九)篇名疏误

1.关于《仪礼》中《大射》的篇名指称问题,学界有分歧。据阮元校勘记,多个版本所称不同,或称《大射》,或称《大射仪》,上海古籍本《仪礼注疏》(484页注释一)据《武威简》出土文本认为当称作《大射》为是。然《故训》中指称《大射》篇名时则不统一,据我们粗略统计称《大射》者有174条(例如,第42页“乘”下第144条,第82页“以”下第16条,第103页“作”下第46条等),称《大射仪》者有28条(如第158页“僕”下第80条,第334页“君”下第127条,第654页“左”下第34条等),当统一称作《大射》为好。

2.第1063页“朝”下训条156“~服,冠元端缁帶素韠白屨。《儀禮·鄉飲酒禮》‘鄉~服而謀賓介’鄭玄注”。前文已提及此条所标注的篇名有误,《故训》引用《仪礼》经文出处,凡是出自某篇下《记》中内容,皆在篇名后加“記”字。考此条经文“鄉朝服而謀賓介”当出自《仪礼·乡饮酒礼记》(990页中),故依照《故训》体例,此条篇名当补一“記”字,作“《儀禮·鄉飲酒禮記》”。

(十)训诂术语疏误

1.第1750页“維”下训条99“~,當作絹。《儀禮·大射》‘中離~綱’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1036页下)本作“維當爲絹”,则此训条中训诂术语“當作”应是“當爲”之误。

2.第2041页“衆”下训条25“今文~作終。《儀禮·士相見禮》‘~皆若是’鄭玄注”。考此条郑注原文(977页中)本作“今文衆爲終”,故此处训诂术语“作”应是“爲”之误。

3.第2634页“黼”下训条38-40收入郑玄《仪礼注》《周礼注》《礼记注》中关于“斧謂之黼”的训释是对的,因为训诂术语“谓之”的基本功能是下定义,被释词即“谓之”后面的“黼”字,而非前面的“斧”字。然而《故训》第982页“斧”字下训条20-21所收郑注资料却将“斧謂之黼”收为训释,则当是编者误将“斧”字视为被释词,同时误解了训诂术语“谓之”的功能。

总体而言,宗福邦等先生主持编纂的《故训汇纂》作为汇辑先秦至晚清古籍文献中故训资料的大型语文工具书,对于传统语言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书《前言》中说:“避免讹误是我们努力以求的目标。《经籍籑诂》讹误过多,前人对此早有批评,而其错误,又贻误了后来的学者。……有鉴于此,我们对资料的准确性极为关注……经过多年努力,层层把关,希望《故训汇纂》将是一部翔实可信的书。”由于所涉典籍资料浩繁,书成众手,整理过程中难免会有疏失,然瑕不掩瑜。我们将使用《故训汇纂》过程中发现的所收郑玄《仪礼注》语词训释方面存在一些疏失情况整理出来,希望能为辞典使用者或辞典的修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使其真正成为一部主编所说的“翔实可信的书”,也可为郑玄语言学研究相关资料的准确利用和参考提供借鉴。

【注释】

①可参看樊启芬《〈故训汇纂·心部〉勘补》,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43页;饶益波《〈故训汇纂〉“右,首也”条辨误》,《汉字文化》2015年第6期,第65页;台艳霞《〈郑玄辞典〉所收〈仪礼注〉语词训释材料疏失举隅》,《汉字文化》2020年第5期,第72-73页;台艳霞《〈郑玄辞典〉所收〈仪礼注〉语词训释校补及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李玉平《郑玄语词训释材料的纂集与〈郑雅〉〈郑玄辞典〉〈故训汇纂〉》,《辞书研究》2009年第4期,第136-140页;刘丹《〈故训汇纂〉注项失误研究——以口部为例》,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李玉平《〈故训汇纂〉所涉郑玄训释资料编校疏失考》,载《世界汉字学会第八届年会“人工智能及汉字研究领域的扩展”论文集》,2021年,第481-489页等;刘纯、李玉平《〈故训汇纂〉校读札记》,《现代语文》2023年第3期,第42-47页;廉梦尧《〈故训汇纂〉所收〈后汉书注〉引郑玄训释材料疏失举例》,《汉字文化》2023年第9期,第77-79页;于佳琦《〈故训汇纂〉收录〈史记索隐〉所引郑玄资料校核》,《汉字文化》2023年第9期,第73-76页;孙婕《〈故训汇纂〉所收郑玄〈周礼注〉语词训释材料疏失举例》,《名作欣赏》2023年第24期,第52-54页;杜洁《〈故训汇纂〉收录〈史记集解〉所引郑玄注疏失举隅》,《名作欣赏》2023年第30期,第32-34页等。尚无关于《故训》所引郑玄《仪礼注》语词训释内容疏失问题的专门研究。

②本文所引《仪礼注》页码未作说明处皆为清代阮元校刻本《十三经注疏》之页码,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上”“中”“下”为页内栏数。

③每条开端所列页码为《故训》页码,下同。

④《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108页。

⑤《清经解续编》第165册卷723:《仪礼正义》卷二十六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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