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与平衡:算法推荐场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建构

2024-01-21 04:31
社会主义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逻辑权力价值

张 林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在传播领域的创造性应用,智能算法推荐的普及不仅改变了传统信息传播的运行机制和规则流程,而且还重塑了整个信息权力的生产、流通与分配过程,改变和重组了传统信息传播的权力结构和权力格局。在这种整体性和结构性交织的技术变局中,算法推荐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形塑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场景和权力空间。在这种背景下,系统分析算法推荐场域信息权力的生成机理及其对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多层次影响,探究算法推荐场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建构逻辑和操作策略,对于推动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质增效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算法与权力的同构:算法推荐作为新型传播权力的崛起

从现代技术语境来看,算法是计算机为解决特定问题而采用的一系列步骤、次序或策略机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各类互联网平台的强势崛起,算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已渗透到方方面面。在数据化和智能化的不断演进过程中,我们不能再只是简单地从技术主义和工具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算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力量,算法已成为重塑世界的强大结构性力量。算法在资源配置、认知建构、流量分配、关系塑造等方面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可以说,算法的系统性影响已远远超越了原来的技术领域,算法不仅是一种技术中介和技术方案,而且还表现出鲜明的权力色彩和权力属性。有学者甚至直接提出了“算法即权力”的重要命题,认为“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是算法,而算法的社会本质则是一种权力”1喻国明、杨莹莹、闫巧妹:《算法即权力:算法范式在新闻传播中的权力革命》,载于《编辑之友》2018年第5期。。的确,权力越来越存在于数据代码和算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看,算法与权力之间正在呈现出一种同构性趋向,算法正在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新兴权力类型。梳理权力研究的发展脉络可以发现,在原初的学术语境中,无论是亚里士多德强调的“分权”理论,还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关于政府权力或社会契约的理论,其理论旨趣中的权力往往都是指政治权力或国家权力。这种传统的权力观一直到马克斯·韦伯才发生转向。韦伯认为权力现象除了存在于国家政权或政府组织的运作中以外,同样也存在于社会组织的运作中。他从更为广泛的角度出发将“‘权力’理解为一个人或很多人在某一种共同体行动中哪怕遇到其他参加者的反抗也能贯彻自己的意志的机会。”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6页。韦伯的思路为后来学界探讨权力概念提供了广阔空间。

纵观学界对权力概念的探讨,大致可以发现三种不同的理论进路。一种是“能力说”,认为权力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调动资源,支配他人的能力。一种是“影响说”,认为权力是一种权力主体通过说服或强制等手段对权力客体产生的特定影响力。可以发现,“能力说”和“影响说”其实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理论分歧。相反,二者之间的理论范式和旨趣其实是一致的,都在有意或无意中对权力进行了明晰的主客体划分,都强调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发挥支配效应的能力或影响。只不过“能力说”更侧重于从权力主体的角度分析问题,更强调权力主体达到预期或支配他人所展现出来的能力。而“影响说”更侧重于从权力客体的角度出发分析问题,更强调的是权力对象如何被权力主体在何种程度上所影响或改变。另外一种是“关系说”。“关系说”打破了“能力说”和“影响说”将权力进行主客二元划分的分析框架,认为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不对等力量关系,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权力无所不在。福柯认为“在对纪律实行层层监督时,权力并不是一个被占有的物或一个可转让的财产。它是作为机制的一部分起作用”3[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修订译本)》,刘北成、杨远缨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00页。。

无论是“能力说”“影响说”还是“关系说”,对于我们理解算法与权力的同构和把握算法权力的生成和运作机理都具有重要启发。在深度数字化生存的智能社会,算法及其掌控者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对多元社会主体及其关系网络具有广泛而明显的影响力和支配力。算法既在微观层面上重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连接模式,又在宏观层面上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权力的运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体而言,一方面,算法的技术扩张影响传统政治权力的再生产和社会化。算法的技术规则和数据能量在政治权力的流通和行使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占比越来越重,政治权力的外化和主导意识形态建构越来越需要借助算法的辅助。另一方面,算法平台的崛起改变了传统经济领域的权力构成,算法平台和互联网公司的资本垄断和规则私权对公权力产生挤压。另外,由于工具理性、私人资本和公权力的多元嵌入,算法权力形塑的全新拟态环境又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个体用户的认知建构和价值塑造,人越来越不可避免地生活在由算法编织的权力之网中。“算法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下会形成不同的算法权力形式,如算法操纵、算法合格权威、算法合法权威等。”4谭九生、范晓韵:《“算法权力”的异议与证成》,载于《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作为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一种微观权力,算法权力的辐射面极其广泛,涉及的领域也包罗万象。就传播领域而言,依托算法而生成的推荐技术正在颠覆性地重塑信息生态。算法推荐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权力正在强势崛起。

当然,作为算法权力在传播领域的延伸和运用,算法推荐的传播权力也是一种非制度性权力。这种权力与制度性的政治权力或组织权力具有一定区别。从权力来源和运行机制来看,传统权力观认为暴力、财富和知识是不同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三个来源,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独立的互动循环系统,不同的权力来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阿尔文·托夫勒认为“这三样法宝像生产机器的机床一样,如果运用恰当,就能带来更多、更大的权力。不论政治精英和个人使用其他什么工具,暴力、财富和知识这三样法宝都是最终的操控杆,它们可以称为‘权力金三角’。”5[美]阿尔文•托夫勒:《权力的转移》,黄锦桂译,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15页。的确,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或者说是整个前工业化时代,暴力惩戒和暴力威胁是社会权力的最主要来源。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言:“谁要曾经思考过历史和政治,他就不可能会对暴力在人类事务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一无所知。”1[美]汉娜•阿伦特:《共和的危机》,郑辟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3页。只不过这种建基于暴力的权力类型具有较大的反作用力,刚性有余而韧性不足,属于是一种“低质权力”。工业时代的到来和货币拜物教的扩张逐渐让财富取代暴力成为社会权力的主要来源,这种以金钱为主导的权力类型不仅能实施惩戒和威慑,而且还能在激励中实现操控。既有强制又有弹性,既可以消极使用,也可以积极使用,属于是一种“中质权力”。而随着后工业时代的到来,知识的运用开始成为社会权力的重要来源。知识从暴力和财富的附属中挣脱出来,成为了一种“高质权力”,不仅能实现奖惩,而且更擅长在说服和劝导中实现规训。沿着这个分析思路继续前进,我们可以发现,随着智媒时代的到来和算法社会的转型升级,建构在知识基础上的“高质权力”的内涵将会被不断扩大和延展。信息和传播将成为权力生成的重要来源。在大数据逻辑和人工智能逻辑双重形塑的传播领域,如果谁能掌握算法和代码,几乎就等于谁能掌控传播,也就意味着谁能拥有权力。换言之,智媒时代的传播权力是紧紧围绕算法和代码进行生产和运行的。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权力,算法推荐技术在改变信息传播范式的同时,也重塑着整个传播领域的权力生态和权力格局,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形塑了一个全新的权力场域和信息空间。

二、权力分化:算法推荐场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现实境遇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宏观历程来看,每一代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的过程其实都是社会关系和社会权力不断调整和重塑的过程。算法推荐技术广泛运用带来的传播革命改变了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环境和权力生态,实现了从“权力分配信息”到“信息分配权力”的历史性转向。在算法推荐形塑的信息场域中,公权私有化、渠道平台化、把关算法化、议题弥散化带来了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转移、分化和重组。算法媒体的规则私权和算法平台的流量操控不断侵蚀和挤压主导意识形态的传播公权和传播空间。算法推荐的迎合性和具身性不断消解和遮蔽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公共性和价值性,主导意识形态传播面临权力分化和权力消融的情景困境和现实境遇。

(一)公权私有化:算法媒体的规则私权侵蚀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公权

在大众媒体时代,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传播权一直都是国家统治和国家治理的专属权力。统治阶级的主导意识形态领导权和话语权也直接表现在国家和政府对信息生产和信息流通的调配和控制过程之中。可以说,传播权力的生成和运行一直都是主导意识形态领导权力和话语权力能够实现的基石,是主导意识形态权力再生产和权力社会化的重要一环。在人工智能和算法媒体普及之前,我国的传播权力结构和政治权力结构以及意识形态权力结构是基本一致的,“政府-媒体-社会”被包裹在一个高度同质化的权力结构系统之中,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传播权力形成一个环环相扣并且层级森严的权力闭环。政治权力在这个一体化的权力闭环中居于核心地位,对意识形态权力和传播权力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和控制权,意识形态权力和传播权力都从属和依附于政治权力。在这种中心化的权力系统运行中,政治色彩鲜明的主流媒体几乎能够控制所有优势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渠道,能够在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和多元社会舆论博弈中发挥实质性的引领作用。而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和算法媒体的强势崛起,原来由政治权力直接支配信息权力的格局开始松动。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双重推动下,算法由单纯的数字代码演化为一种自主决策的符号系统并以智能物的形式嵌入社会权力结构的运行,以算法推荐为技术标志的算法媒体正在成为调配信息资源的重要力量。

作为一种以私人资本为主导的新型基础设施,算法媒体通过建立完备的规则体系而建构起强大的信息形塑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算法媒体的规则制定权已经成为一种泛化的信息“私权”。这种信息“私权”形成的过程既是社会和个人信息权利逐渐让渡的过程,也是国家和政府部门传播公权部分“私化”的过程。算法媒体承接了原来属于国家和政府在传播领域的部分公共职能和职责,成为了国家权力在信息资源分配中的技术中介和权力代理。

一方面,算法媒体在信息生产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传统媒体时代以宣传部门和编辑群体为主导的“审核式”信息生产模式正在被算法媒体时代的“交互式”信息生产模式所替代。在平台、用户和多元社会主体相互交织的算法媒体信息生产中,平台在信息需求预测和信息内容创建方面具有强大的信息整合力和信息控制力,能够依托大数据画像和算法筛选实时影响和调控社会信息内容的生产和创作。

另一方面,算法媒体通过对信息规则算法化的持续强化而不断获得越来越多的公共权力。算法平台在嵌入社会关系的同时就已改变和重塑了传统信息权力的运作模式。在基于大数据抓取和算法驱动的媒体规则体系中,算法媒体平台完成了信息权力“去中心化”以后的“再中心化”转向,算法媒体平台已然成为了新的信息权力中心。在这种“公权私有化”的不断演进中,算法媒体的规则私权不可避免地会侵蚀主导意识形态的传播公权。在未来的算法推荐场域中,规则私权与传播公权之间的博弈、重组甚至是对抗将成为一种常态。

(二)渠道平台化:算法平台的流量操控挤压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空间

有学者认为“传播的本质在于建立和整合社会关系”1曾白凌:《媒介权力:论平台在算法中的媒体责任》,载于《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1年第10期。。的确,我们可以把传播简要理解为是传播主体依托一定传播内容通过特定传播渠道来建立和整合人与社会关系的过程。信息渠道的把控在这种关系建立和关系整合中至关重要。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权力与政治权力之间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关系,与政治权力金字塔式的科层结构一样,不同信息权力主体之间的渠道边界也是等级森严的,信息权力往往是通过自上而下的信息渠道从权力中心逐渐向外扩散的。在这种信息流通中,拥有领导权力的执政党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控制几乎所有的信息资源,而且还能从根本上控制几乎所有重要的信息渠道。在这种相对封闭和一体化的信息情景里,依托党报、党刊、党台为载体的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可见空间和信息覆盖面,进而在社会关系建构和社会舆论引领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算法平台的强势崛起改变了这种信息渠道的垄断格局,信息渠道的控制权出现泛社会化趋向并开始向算法平台转移。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基础设施,算法平台早已全方位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对社会组织形式产生了颠覆性影响。

如果说家庭是农业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工业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组织形式,那么平台就是数字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组织形式。家庭实现了劳动力与土地的有效结合,企业实现了劳动力与资本的有效结合,而平台实现了算法、数据、资本、渠道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随着算法平台的基础设施属性和媒介属性不断加强,平台在信息流通市场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可以说“基础设施媒介化和媒介基础设施化,不断地塑造着平台权力的样态与范围”2刘金河:《权力流散:平台崛起与社会权力结构变迁》,载于《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2期。。其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权力变迁和权力重组,原来属于国家和政府的部分公共权力开始向私人资本控制的算法平台转移,原来由政治权力直接控制的信息渠道开始呈现出平台化转向。

一方面,平台借助大数据赋能和算法推荐技术的个性化服务实现了与信息用户的强连接,算法平台的信息生产能力和信息分发效能不断增强。随着信息市场占有率和信息用户黏性的不断增强,算法平台已经超越了作为传统意义上信息中介的范畴和界限,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信息中转站或信息聚散地,而是成为了信息生产和信息渠道的影响者和掌控者。

另一方面,在技术逻辑和资本逻辑的双重形塑之下,作为重要信息渠道的算法平台不可避免地会将流量作为信息分发的重要标准。在算法打造的数据化世界中,流量的走向不仅意味着注意力和能见度分配,而且也意味着变现和利润。长此以往,算法平台的流量争夺和流量操控就会变成一种常态,导致整个互联网空间信息生态的思想含量浅表化和价值导向迷失,进而挤压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可见性空间和价值共识形塑。

(三)把关算法化:算法推荐的迎合性消解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公共性

从传播学视域来看,“把关”可以理解为传播主体通过特定关口或手段对何种信息可以流通进行筛选和过滤的过程。传播主体正是通过牢牢控制把关环节来调控信息流通中“进”和“出”的关键问题,进而实现传播权力的彰显和传播秩序的形塑。“在传统中心化、封闭化、层级化的信息权力结构中,主流媒体不仅可以把关流通领域的信息数量、信息内容和信息流向,还可以改变信息的排列组合、内在结构和呈现方式。”3张林:《智能算法推荐的意识形态风险及其治理》,载于《探索》2021年第1期。可以说,在传统的把关权力系统中,主流媒体或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是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的。而算法推荐技术在传播领域的广泛运用改变了传统把关权力的运行结构和操作模式,传统把关权力正在向算法转移,把关算法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一方面,从把关主体来看,“人工编辑”的部分把关权力正在向“算法编辑”转移。在传统把关的运作过程中,由专业媒体从业人员组成的编辑群体和媒体组织把控着信息采编的整个流程和流通决策。哪些信息能够被受众所看到,哪些信息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哪些信息能够成为报纸的“头版头条”,哪些信息能够进入广播电视的“黄金时段”,哪些信息能够成为门户网站和论坛贴吧的“封面”和“置顶”,这些都是专业编辑群体把关权力的直接体现。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正在不可避免地弱化这种传统把关人的权力地位。作为智能传播时代的核心技术标识,算法正在被广泛运用于各大平台媒体信息生产和信息流通的全过程。算法虽然不直接生产信息内容,但却能通过一系列的编码步骤操控信息内容的生产以及决定哪些信息内容能够被更多受众所看见。可以说,在互联网平台不断媒介化和基础设施化的过程中,算法正在取代人工编辑而成为隐形的把关人,基于算法驱动的信息推荐正在成为媒介能见度生成的底层技术框架。我们在互联网平台上接触的一切信息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算法筛选、过滤和推荐的结果。

另一方面,从把关机制来看,传统媒体信息场域中的“支配式”把关正在逐步让位于算法推荐技术的“迎合式”把关。在传统的信息权力结构中,专业化的把关主体掌控着主要的信息关口和信息流通的制高点,把关受众更多时候只能是被动地信息选择和信息接收,把关主体与把关受众之间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在算法推荐场域,把关受众的自主意识和主体性地位被空前提升,受众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变成了信息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变了媒体平台和算法推荐技术眼中的“用户”。在“用户逻辑”取代“受众逻辑”的历史性转变中,各大算法平台的信息把关必然会更加关注和迎合用户的信息需求和信息偏好。在资本逻辑和流量逻辑的双重助推之下,为了获得更多的用户流量和增加用户黏性,算法平台必然会千方百计地选择和推荐用户感兴趣的内容。可以说,这种迎合式的算法把关优先考虑的一直都是如何更好地做到信息生产和推送的“投其所好”,而不是如何去提升信息产品的思想品质。在这种迎合性的把关情景中,算法平台个性化、娱乐化、浅表化的信息推送无疑会消解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权威性和公共性。

(四)议题弥散化:算法推荐的具身性遮蔽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性

在不断媒介化和平台化的过程中,算法推荐通过其强大的信息整合能力实现了对社会价值关系的重构和调适。算法推荐的具身性带来了信息传播大众化向信息传播个体化的历史性转向,传播议题呈现出明显的弥散化和碎微化趋势。从技术现象学的视域来看,技术本身属于一种人造物,但其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人的外化存在。技术起源于人的身体,身体技术化是人类社会技术发展演化的重要起点,而技术具身化又是人类社会技术发展演化的重要趋势。技术不仅是一种中介或渠道,还是一种情境,这种情境的演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技术与身体的共融。技术发展到最后一定会在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中实现技术与身体的同构,最终又在更高层次上回归于身体。同样,作为人造物的算法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也不是“此在”与“外在”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嵌入、相互形塑和相互融合的关系。算法推荐带来的信息个体化转向更是进一步加速了算法与用户的深度融合。“信息个体化转向,其实质是技术发展从离身的身体技术化,转向具身的技术身体化。”1李凌、陈昌凤:《信息个人化转向:算法传播的范式革命和价值风险》,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算法推荐的具身性不仅重塑了技术与用户的连接关系,而且还深度影响着用户的认知模式和社会的价值建构。

一方面,从用户视角来看,具身性的算法推荐在带来信息权力个体化转移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用户主体性价值的丧失。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双重助推下,算法推荐实现了对海量信息的标签化归类和建模,能够在对不同用户进行大数据画像的基础上实现信息推送与信息需求的双向循环,进而实现个体化内容与个性化推送的精准对接和匹配。这种以用户为导向的具身性推送不仅能够帮助用户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最大限度上实现信息自主和信息自由,而且还能降低用户在应对信息爆炸时产生的选择焦虑和选择困难,弥补原子化个人与海量信息之间的不对称裂痕。当然,除了要看到具身性算法推荐对信息用户带来的积极性社会后果,我们还要警惕其对信息用户带来的异化风险。长期处于算法推荐的精准投喂之下,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不可避免地会被侵蚀,受众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认知受到算法权力的引导和干预,人会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受到算法的隐形规训,甚至是在算法符号暴力的包围中退化为失去价值思考的“工具人”。

另一方面,从社会文化生态来看,这种具身性的算法推荐在催生各种信息茧房和价值气泡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意义流通系统的解体和总体性价值秩序的解构。整个社会的意义系统和价值秩序被分割为一个个不同的信息圈和信息群,圈群之间的封闭性和排他性随着算法的精准投喂而不断增强,“呈现出供给侧的‘圈层分化’、需求侧的‘圈层极化’和生态链的‘圈层固化’三种样态”1王贤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对技术异化挑战--基于智能算法推送的信息传播效应》,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0年第6期。。而算法技术本身蕴含的资本逻辑和技术逻辑又会不断放大社会文化生态中的流量崇拜和工具崇拜。在这种信息情景中,资本逻辑与政治逻辑的博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会更加明显。社会的公共性议题不再容易聚焦,系统化、抽象化、理性化的价值符号系统在不同程度上遭到解构和抵制,主导意识形态统合价值认知和凝聚价值共识的社会功能会被削弱,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引领面临被悬浮的风险。

三、动态平衡:算法推荐场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建构逻辑

面对智能算法推荐带来的权力分化和权力消融,主导意识形态必须要在动态平衡中实现对传播权力的建构和重塑。既要在统筹传播公权与算法私权的基础上平衡价值逻辑与流量逻辑以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建构,又要在统筹一元主体与多元主体的基础上平衡引领逻辑与协同逻辑以拓展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关系连接。同时,还要在兼顾“传者思维”与“用户思维”的基础上平衡供给逻辑与需求逻辑以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场景渗透;要在兼顾抽象思辨与具象教化的基础上平衡理性逻辑与感性逻辑以增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情感温度。

(一)平衡价值逻辑与流量逻辑: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建构

“任何技术都承载着价值,是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结合体。”2樊瑞科、张茂杰:《算法推荐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传播研究》,载于《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技术的本质往往是超越技术本身的,技术在为人类提供一定服务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传递一定的社会价值。算法推荐技术各式各样的代码、数据、程序和界面背后其实承载的都是各种不同的立场、判断、偏向和价值。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不断博弈、算法私权与传播公权不断重组的算法信息场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建构要尽可能地平衡价值逻辑与流量逻辑,不断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建构。

一方面,要对算法推荐进行价值引导和价值把关,要尽可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融入算法推荐技术研发和运用的全过程。作为一种在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价值体系,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就是要将统治阶级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行社会化生产和社会化扩散。而这种生产和扩散的过程总是离不开一定的技术媒介和技术载体。作为一种重塑传播生态的结构性技术力量,算法推荐本身就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所谓“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只不过是一些互联网公司的表面说辞,不管是在理论或实践中都是站不住脚的。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在积极拥抱算法技术的同时,也要从战略层面上对算法技术进行价值引领和价值把关。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融入算法推荐技术研发和运用的全过程和全场域。要对算法工程师和相关核心技术工作人员进行积极常态化地价值观培育和沟通,争取在算法设计和程序编码环节就做到不偏离主导价值的规约。同样,对互联网平台和算法媒体也要进行常态化、法治化的价值观审查和价值监管。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驾驭算法,为算法推荐安装上价值“方向盘”。“数字化媒体平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算法推荐能够落到实处的现实载体。”3崔聪:《人工智能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算法推荐的逻辑理路》,载于《思想理论教育》2022年第6期。我们在充分利用算法平台高效率推送效能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价值植入和价值添加,要在人机协同的基础上不断增强价值把关的维度和场域,要争取实现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共生平衡,实现工具效能与意义建构的同频共振。

另一方面,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建构还要善用流量逻辑和流量增效,要树立起基本的流量思维。我们强调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中的价值引领和价值把关,并不是要用政治逻辑来取代市场逻辑和技术逻辑,而是要试图找到中间的一个平衡点。在算法平台和算法媒体的信息生态中,流量不只是简单的用户数、点赞数、互动数、转发数和收藏数,而是一种注意力。流量逻辑已经成为支配算法平台和算法媒体运行的底层逻辑。流量的汇聚和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信息权力的流通和分配,影响着用户的认知建构和价值形塑。当然,在资本逻辑的裹挟之下,流量的市场属性和货币属性会不可避免地侵蚀和挤压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性和公共性。在算法推荐场域,价值逻辑与流量逻辑之间会始终存在一种内在张力,这种内在张力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资本逻辑与教化逻辑、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内在冲突在信息流通中的具体表现。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意义建构必须要在平衡这种内在张力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优质信息的流量扩容和渠道扩展,进而最大限度地扩大主导意识形态的认知系统、解释系统、价值系统的推送面和覆盖范围。

(二)平衡引领逻辑与协同逻辑:拓展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关系连接

作为一种反映特定利益关系的理论化体系,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将具有“普遍意义”的统治阶级思想体系嵌入社会关系的过程,是一种思想掌握群众的过程,其本质就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权力关系的社会化和个体化。而拓展与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连接是实现主导意识形态权力嵌入和权力外化的关键步骤。算法推荐的技术运用改变了传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中一体化和中心化的权力运作模式,原来层级化的连接方式和支配性的关系结构被去中心化和泛个体化的信息推送所瓦解,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引领力和凝聚力呈现出式微趋势。面对这种挑战,主导意识形态要重塑传播权力就必须要平衡引领逻辑与协同逻辑,依托算法不断拓展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关系连接。

一方面,要处理好一元主体与多元主体的关系,在平衡引领逻辑与协同逻辑的过程中不断增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社会协同。在公权私有化、渠道平台化、把关算法化、议题弥散化的算法信息情景中,主流媒体无所不能的信息控制者和信息垄断者的角色正在改变,其信息传播的权威光环正在消散。在算法平台多元化和弥散化的信息主体中,主流媒体不再是唯一的信息分配者和仲裁者,而是成为了众多信息行为主体中的参与者和竞争者。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尽可能地实现从原来单一性的主体思维向协同性的“大宣传”思维转变,要在一元主体引领过程中实现与多元信息主体的协同同进。主导意识形态的一元价值引领与算法媒体平台多元化的信息流动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可以是相互融合、和谐共生的关系。在弥散化和个性化涌动的算法场域,没有主导价值的一元引领,思想文化秩序就会在一地鸡毛中失去方向。我们必须承认算法推荐对信息生产和信息分配带来的历史性进步,要看到算法技术多样化信息生态对社会思想文化市场带来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算法推荐场域的信息主体和信息流动越是个性化和多样化,就越是需要一种主导价值的引领和聚力。算法信息场域中的多样思想文化发展一定是主导意识形态一元引领下的发展。这就好像是一首乐曲,虽然音符多种多样,但一定总会有一个主基调和主旋律,脱离了主基调和主旋律的引领就很难成为优美动听的乐章。主导意识形态传播除了要注重发挥一元化主体塑造价值共识的引领作用以外,也要注重发挥算法平台多元化信息主体的意识形态正向功能。只有真正实现了一元引领与多元协同的同频共振,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社会连接力和凝聚力才会更强。

另一方面,从现实实践来看,平衡引领逻辑和协同逻辑的关键是要实现官方主流媒体与算法平台媒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话语合力。在算法推荐形塑的信息情景中,以党报、党刊、党网、党台为代表的官方媒体,以百度、网易、搜狐为代表的各种门户网站,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为代表的各种社交平台,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为代表的各类资讯类平台及各行各业的各种自媒体大V等共同构成了算法场域多元化的信息主体群。这些信息主体之间既有对抗,也有合作,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在不断的权力博弈中,最大的信息权力变局是官方主流媒体的信息掌控能力正在被稀释和弱化,而算法平台媒体的信息权力却日益凸显,成为信息流通和关系连接中的关键变量。“从内容的提供者积极转向关系的架构者,重新塑造与多元媒体行动者的关系,扩大接入点和到达点的数量,以连接和再连接提升自身价值,或许能够为新型主流媒体提供一种可行的行动框架。”1陈虹、杨启飞:《平衡与连接:构建新型主流媒体的内在逻辑与行动框架》,载于《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1年第10期。主导意识形态要实现传播权力的重构,就须处理好与算法平台媒体的协同共进和相向而行的问题。要加强主流媒体与算法平台在数据、技术、把关、分发等多维度的深度合作,争取将主流媒体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和平台媒体高效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进而不断拓展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关系连接和话语合力。

(三)平衡供给逻辑与需求逻辑: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场景渗透

从一定意义上看,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过程就是主导意识形态信息供给与信息接受的双向互动过程。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化认同必须建立在信息受众内在接受的基础上,而主导意识形态的信息供给又只有在充分满足信息受众多元化信息需求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信息受众的内在接受。主导意识形态要想在算法推荐场域重塑传播力和引领力,就必须要在平衡供给逻辑与需求逻辑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其传播的场景渗透。

一方面,要坚持内容为王,不断提升主导意识形态的信息供给品质,尽可能实现高品质内容生产与场景化供给的有机统一。在算法推荐场域多元化信息主体的博弈和竞争中,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想脱颖而出,不能仅靠国家政权的强力干预,归根到底是“打铁要靠自身硬”,要以内容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的供给品质。优质的主导意识形态信息内容不仅能够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多层次的精神需要,而且还能够为人们提供精神寄托和价值引导。当然,在算法推荐独特的信息场域中,除了要与时俱进地生产高品质内容以外,还要注重主导意识形态信息内容的场景化供给。从传播学视域来看,场景既是移动传播中一种特别的信息情景空间,又是一种融通用户行为和心理的整体性环境氛围。算法传播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场景传播,在算法营造的信息空间中,人们越来越习惯在虚拟场景和虚拟现实场景中沉浸式地认知自我和感受世界。在这种信息变局之下,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树立起场景化思维,要尽可能将高品质的信息内容与不同时空情景下的受众实现精准对接和个性化适配,进而最大限度实现“理论掌握群众”和“群众掌握理论”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要树立用户思维,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在充分了解和满足用户诉求的基础上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和场景适配。在算法场景化的信息推送模式之下,用户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和消费者,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必须要树立起用户思维,要摒弃原来单一的“传者本位”逻辑,尽量做到“传者本位”与“用户本位”的双重驱动和和谐统一。“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迫切需要突破传统模式,以日常生活为切入点,细腻而准确地聚焦人民的现实需求,实现生存论转向,确立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模式。”2闫方洁、张鸿燕:《“人民需求”视角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生存论转向及其逻辑进路》,载于《理论与评论》2020年第6期。在算法场域碎微化和弥散化的信息空间中,如果主导意识形态的信息供给忽视或不能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那么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就会陷入“声大力弱”的怪圈,最后不仅不能入脑入心,反而会出现意识形态的漂浮现象。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思想理论体系,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不仅要担负起宣传主张、组织动员、凝聚共识、引导舆论等宏观性政治功能,而且还要担负起回应社会大众多元化、差异化现实诉求的微观政治功能。在算法推荐场域中,原来“想象的受众”完全可以借助大数据变成“可画像的用户”。主导意识形态的信息供给要尽可能在分析用户特征、用户兴趣、用户偏好的基础上实现用户、内容与场景的高度匹配。主导意识形态的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地与不同圈群信息用户在现实利益、社会交往、情感沟通等方面产生可感知的连接力和渗透力,进而才能不断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平衡理性逻辑与感性逻辑:增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情感温度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表现出来的一种直观情绪、心理感受和主观体验。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不仅要关注社会主体的现实利益诉求,而且还要关注社会主体的现实情感需要,情感接受和情感认同是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亲和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环节。在算法推荐个性化、弥散化和圈群化的信息空间中,整个价值文化生态呈现出一种“感性化转向”。在这种信息情景中,主导意识形态要重塑传播影响力就必须在兼顾抽象思辨与具象教化的基础上平衡理性逻辑与感性逻辑以增强传播的情感温度。

一方面,要尽量实现主导意识形态理性传播与主导意识形态感性传播的动态平衡和优势互补,争取建构起主导意识形态理性传播的感性化转译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化、系统化、抽象化的观念上层建筑,理性化传播是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应有之义,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必须要以理性逻辑为叙事底色,对统治阶级的价值理想、理论学说和政策主张进行立场鲜明、科学规范、逻辑严密的宣传和普及。但同时也要看到,理性与感性并不是水火不容、截然对立的。如果只是一味地注重理性化传播而忽视多元化社会主体感性的群体心理和情感需要,那么,主导意识形态传播又会陷入“传者本位”的泥沼,进而造成供给与需求的错位。在算法推荐的信息场景中,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善于将理性逻辑进行感性化转译和具象化编码。“意识形态感性叙事意指意识形态主体借助感性化叙事介质,切合受众感性化心理需求,将系统化、抽象性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转换成直观的、具象的、感性的表意实践和感性体验的传播形式。”1罗红杰:《论意识形态感性叙事及其正向建构》,载于《思想教育研究》2022年第12期。主导意识形态传播要善于将承载大道理、大主题的“高端菜谱”转化为接地气的“大众佳肴”,主导意识形态传播不仅要有“烟火气”,还要有真情实感,要将政治话语、理论话语和文件话语转化为大众话语、生活话语和流行话语,要善于用具象化、象征化和趣味化的方式来增强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话题热度和情感温度。

另一方面,主导意识形态的感性化和具象化传播不能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在算法推荐独特的信息情景中,主导意识形态的感性化和具象化传播具有明显的合历史性和合规律性。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传播的感性化和具象化从根本上看一定要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价值导向为前提,这是一条红线和底线。主导意识形态的感性化和具象化传播不能因为片面追求形式就忽略了内容,不能因为强调用户思维和场景思维就遮蔽了政治思维和价值思维,不能因为吸引流量和制造流行就削弱了主义和思想,不能为了追求活泼和热度就丧失了深度和严肃,更不能为了迎合市场和舆论就站歪了立场和跑偏了方向。主导意识形态在算法推荐场域中的感性化和具象化传播一定是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放在首位的。信息情景越是复杂,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就越不能含糊。特别要警惕“个人主义”“消费主义”“泛娱乐化”和“去意识形态化”等思潮对主导意识形态感性化和具象化传播的干扰和侵蚀,要“坚决反对脱离人民大众的价值立场、抛开真理观的价值观念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2张瑜:《网络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与正确导向》,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4期。。总之,只有更好地把抽象思辨与具象教化有机结合起来,在平衡理性逻辑与感性逻辑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高度、思想深度和情感温度,才能更好地提升主导意识形态传播的凝聚力和引领力,进而实现主导意识形态传播权力的重塑和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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