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共生:乡镇社工站福利治理实践研究
——基于一项历时性考察

2024-01-30 09:12王海擎
社会建设 2024年1期
关键词:社工共生福利

王海擎

一、引 言

福利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有机构成,福利多元供给与有效递送则是福利治理的关键议题。作为基层福利治理的新兴主体,乡镇(街道)社工站(以下简称“社工站”)服务内容包括社会救助、老年关爱、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现了民政型社会工作特征(李斌,2020)。自《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印发以来,截至2022 年底,全国已建成社工站2.9 万余个,7 万名社会工作者驻站开展服务,全国覆盖率达到78%(许娓、徐蕴,2023),这为新时期基层福利实践发展带来新机遇。以往研究认为我国社区福利服务具有弱可获得性特点,具体表现在:福利服务资源不足、服务可接近度较低、需求者信息渠道不通畅、福利服务设施短缺和非可及性(王思斌,2009)。而社工站将乡镇(街道)作为递送福利服务的基础场域,在链接和整合福利资源、提供实体化福利服务空间、个别化联结福利对象等方面发挥关键性社会福利功能,为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探索解决基层福利服务能力不足提供可行路径。

然而,调研中发现,社工站与其他福利主体的联结度不足、存在竞争关系等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基层福利服务供给效果。基层福利治理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而社工站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福利平台,服务对象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等众多社会救助群体,服务对象的范围扩大就更要处理好多元福利主体协同合作的问题。明确社工站自身的福利职能和定位,与其他福利主体达成合作,在乡镇层面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递送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这既是实现基层福利治理的关键目标,也是当下促进社工站成长和发展的重要议题。本文以共生理论为基础,探索社工站发展的历程以及与其他福利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变化,讨论实现多元福利主体“福利共生”的条件以及社工站福利实践的意义,以期提升基层福利服务实践的有效性。

二、福利共生:一个新的解释框架

(一)文献回顾

福利治理是将“治理范式”引入社会福利领域的一种实践主张,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相对水平化、合作型的多元主体互动关系、制度体系以及福利传递实践(李文静,2021),塑造以“社会取向”为核心的多元主体福利治理格局(郭真华,2022),是对福利多元主义的进一步深化。福利治理本身是多主体交换博弈和互动合作的过程,有效的福利治理需要把握基层福利实践中各类行动主体行动逻辑及相互关系(Stepan & Müller,2012)。国内研究针对多元主体参与福利治理实践展开讨论,主要包括三条研究路径,一是责任导向的福利实践研究,聚焦于福利责任划定及责任承担机制的建构。福利责任演变逻辑从单一的社会、市场、政府责任治理,转变为政府主导的多元平衡式福利的治理(张金亮、李萍,2019),政府的责任定位从传统福利供给者转为福利治理者(刘杰,2016),福利责任承担的主要机制实现由行政主导模式向合作网络模式转变(雷雨若、王浦劬,2016)。二是过程导向的福利实践研究,聚焦福利实践过程中福利传递的制度及其运行,探究如何提升福利资源挖掘、整合和递送等方面全过程治理的效率(李迎生等,2017;陈玲、黄君,2016)。三是主体导向的福利实践研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更多地聚焦于不同维度上各福利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关系、各主体之间权力的转变以及基层福利实践主体的策略性行为与行动困境。学者们构建了嵌入式福利治理模式(殷晶晶、班涛,2023)、社区内生型福利供给模式(肖琳等,2023)、共同体式福利治理模式(班涛,2023)等多元福利治理模式,最终走向福利供给的制度性协同(冯敏良,2014)。

已有研究着重探讨多元基层福利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互动关系、合作模式等基础性问题,展现了福利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主体关系的网络合作性(郭真华,2022)。通过厘清各行动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和行动逻辑来划定各自的权责边界,一定程度上解决行动割裂引起的供给效率低下和服务碎片化问题(蔺丰奇,2012),为探索推动多元福利主体功能的有机融合、良性关系建立提供了有益启发,但少有研究涉及社工站这一福利主体。此外,现有研究止步于福利治理静态化网络化组织或合作模式建构,忽略了福利主体合作的历时性变化。社工站建设与运营仍处在初建阶段,基层福利治理也并非一次性的静态参与,而是伴随着社工站发展,与在地环境的互动持续进行。那么,就要考虑多元福利主体之间变化关系的可持续性。如何维持主体间积极互动和正向反馈,消除合作过程中潜在的不均衡状态,进而提升主体间合作互惠共赢的增益效果,这是既有研究较少关注的问题。

针对社工站建设,一系列研究展示了社工站与其他基层主体互动的现实图景,如社工站和街居双线并行争夺服务主导权(何云杰等,2023),社区资本培育不足、个别群团组织部门缺位导致社工站联动服务受阻(王世超,2023),社工站为获取基层政府认可和支持而主动接受行政体系的“强制性同形”形成了依附性关系(万玲,2022)等。研究认为社工站面临一系列结构性困境,实质是经济社会深度转型期基层社会组织在功能高度复合后所引致的条块关系、政专关系和政社关系紊乱(王学梦,2023),并提出了协同整合(徐盈艳,2023)、嵌入性合作(彭少峰、张一凡,2021)等治理策略。

已有研究聚焦基层治理中社工站的作用及其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少关注社工站作为福利主体在参与福利治理过程中的行动逻辑和互动机制。社工站相较于其他福利领域来说,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导致福利主体更加多元,社工站参与福利治理过程中存在复杂的互动关系。社工站作为福利资源聚集的平台和福利服务递送“最后一米”,将社工站行动逻辑和参与机制纳入福利治理的研究领域,既能够拓展福利治理理论的应用领域,又契合社会现实和国家战略的客观需要。

(二)理论视角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将共生理论引入福利治理领域,为社会福利实践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和理论支撑。“共生”最初是一个生物学概念,主要是指两个或多个生物基于资源依赖或功能互补而形成的共同生存、协同演化关系(Paracer & Ahmadjian,2000:3)。我国学者袁纯清(1998)在共生概念的基础上构建了共生理论基本框架。胡守钧(2012)将共生理论应用于社会学领域,提出社会共生论。共生关系的生成取决于共生主体、共生界面、共生环境三个核心要素。共生主体是构成共生关系最基本的单位。共生界面是共生主体之间物质交换、信息互通的媒介机制,是塑造共生关系的依托载体。共生环境是指共生关系发挥作用的外部条件,共生主体以外的所有因素总和构成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形成的基础。共生理论的研究和应用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刘志辉,2015)、“五社联动”治理模式(刘蕾、李德艳,2023)、共生型网络化社区治理(王庆华、宋晓娟,2019)、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文宇、竺乾威,2021)等领域,并重点探索相关实践的行动逻辑与共生机制等内容。

社工站建设是我国基层福利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社工站实现有效福利服务供给的关键不仅在于社工站自身福利服务能力的提升,还在于其与其他福利主体的协同与合作。“共生”的实质是协同与合作,共生理论试图从一个微观与宏观结合的角度探索系统之间、系统要素之间的共生规律,是对协同规律的进一步深化。相较于协同理论、合作理论,共生理论由于其“成长性协同”和“情境化合作”两个特征,更适用于社工站参与基层福利研究。首先,共生理论的成长性协同特征不但表现在共生作用涵盖协同作用,协同作用在共生过程中表现为共同适应、共同激发、共同合作和共同进化(赵曼丽,2013),更是突出强调合作的历时性与进化的动态性。其次,共生理论的情境化合作特征表现在“共生”更加突出行动者与环境适应和交互作用,以此超越传统单一组织管理的局限,通过协同进化而达到持续均衡(郭金云,2022)。因此,共生理论对研究基层福利主体互动关系与演变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工具。

基于此,本文提出“福利共生”概念,是指在福利服务供给过程中,福利共生主体在一定福利环境中形成的互惠共赢、共同成长的发展性合作关系。“福利共生”不仅强调多元主体的协同与合作关系的构建,更强调将福利主体置于在地化福利环境中,通过主体间异质性功能或资源的互补,形成紧密协作的有机共生体。“福利共生”达成需要福利共生主体、共生界面、共生环境的协调配合,本文以此为框架,阐释以社工站为核心的多元福利供给主体发展个体能力、达成共生关系以及构建良好共生福利环境的过程与内在机制。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调研地点位于中国南部某省,该地于2021 年2 月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试点项目动员部署工作,同年6 月正式建成启用首批66 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并开展了为期1 年的社工站服务项目,分别于2022 年1 月和6 月针对社工站建设项目进行中、末期评估,后续社工站持续稳定运行。截至2022 年底,该省陆续建成144 家乡镇(街道)社工站,并于2023 年继续新建88 家社工站,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本研究选取该省4 家社工站为研究对象,分别为Q、W、R、S 镇社工站。这4家社工站是该省首批建成并启用的试点社工站,其建设和推进过程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此外,研究对象所处地区的社会工作行业并不发达,对该地区的社工站进行研究更有利于呈现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本土经验。而基于4 家社工站的调研为研究提供了更加翔实的资料,更好地展现了社工站建设和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机遇,既呈现了该地区社工站发展历程的独特性,又兼顾研究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历时性研究是一种跨时段观察同一现象的研究方法,能够对比考察一般总体内部历时变化(巴比,2022:96)。基层多元福利主体的关系建立和合作互动是持续、动态变化的过程,历时性研究关注事情的发展变化,主张在不同的时间对研究者关注的过程或状态进行分析,是探索社工站及其他基层福利主体互动变化历程的合适方法。为了更好地把握基层福利主体合作动态变化的过程,笔者于2021 年下半年起,持续关注该地社工站建设推进情况。调研的第一阶段为社工站建立至2022 年1 月,这阶段处于社工站建设初期,正是社工站与其他基层福利主体建立关系的关键阶段。调研的第二阶段为2022 年3 月至12 月,该阶段基层福利主体之间深入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调研的第三阶段为2023 年上半年,距社工站成立已两年,社工站与其他福利主体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

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收集资料。实地访谈主要集中在2022 年1 月和2023 年1 月,此外,研究者每3 个月会通过电话进行跟踪访谈。访谈对象包括13 位社工以及5 位不同层级的福利主体代表,包括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民政专干、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干事,每位受访者均在不同的调研阶段接受过2 ~3 次访谈,访谈围绕社工站提供和传递福利服务的情况、社工站与其他福利主体互动情况以及其他各方对于社工站成长和发展情况的看法等方面展开。

四、共生困囿:乡镇社工站福利服务供给困境

作为乡镇层级制度化的专业福利服务平台,社工站与其他福利主体以及福利对象之间的互动关系直接影响福利服务效果。社工站建设初期,共生主体力量失衡、共生界面功能缺失、共生环境不良等问题制约基层福利供给系统的共生发展。

(一)共生主体力量失衡弱化福利生产效能

共生主体是构成共生关系最基本的单位,基层福利供给系统存在福利共生主体力量失衡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社工站对政府的资源依附、与村(居)委会行动割裂和居民信任缺失等,弱化了福利生产效能。

民政部门作为福利服务的购买者,发挥着资金、场地支持和指导、监督、培训功能,利用行政权力控制着社工站的“命脉”。相应地,社工站要完成民政部门下发的事务性工作,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购买方的监督和评估。社工站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着行政系统,经常接到不同部门布置的各类任务,行政系统的主导性越来越强。

一年制的项目有6个月我们都在摸排民政给的服务对象清单,这就是很大的工作量了,经常还有其他工作需要我们配合,如协助民政补录婚姻信息、低保核查等。我们也不能不配合,根本没时间和精力去开展专业服务。另一方面,民政那边的补贴更多,我们也愿意去做,能拿更多的补贴。(访谈对象S站社工)

村(居)委会作为福利服务的合作者,与社工站一同发布信息、开展福利服务。然而,合作的前提在于彼此互相需要,通过合作能够带来收益。但社工站建设初期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村(居)委会和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不够了解,因此对社工站协同参与基层福利服务的需求不大,一时间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工站的服务与村(居)委会的服务有所割裂,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频次上,都缺乏有效的互动,社工站处于相对弱势和边缘地位。这就导致专业社会工作经常浮于表面,工作难以深入。

怎么跟村(居)委会打交道一直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关系搞不好,人家就觉得我们给他们增加工作负担了,不想和我们合作。好像每次都是我们求助村(居)委会,感觉我们不被他们需要。(访谈对象Q站站长)

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居民,尤其是民政部门提供的福利对象清单上的居民是福利服务的接受者,接受来自社工站等主体的福利服务。而福利对象对于社会工作者的信任缺失和了解不足给社工站的福利服务递送造成一定困难。Q 站社工表示:“上门摸排的时候就说自己是民政专干,他们也不懂社工是做什么的,说自己的政府街道的他们比较熟悉,不然还要解释什么是社工。”而接受服务的Q 镇居民则表示不知道什么是社工,以为是街道的工作人员。社工为了更好地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往往借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街道工作人员的身份建立关系,借福利对象对政府的信任进入辖区,从而获得在该辖区开展活动的授权。社工站依托和政府合作获得形式合法性,这使得社工的话语权和主体合法性进一步削弱。

共生系统效能的发挥依赖共生主体的异质性,在异质性结构之间进行资源交换,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由于依赖政府资源、合作者服务割裂、福利对象信任缺失等原因,社工站成为和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等提供相同服务的工作平台,且处于相对弱势和边缘地位,无法发挥其独特的福利生产功能。

(二)共生界面功能缺失制约福利组织效力

多元福利主体共同行动需要构建彼此之间稳定的接触方式,即共生界面。共生界面能够为福利供给系统中共生主体的稳定提供制度机制,影响共生系统的治理状态和价值结果(王文龙等,2022)。就基层福利服务供给而言,共生系统中物质交换、信息共享和责任分配界面的功能缺失和不足,使得社工站的服务递送难以针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及时调整,制约福利组织机制运行。

基层福利共生主体之间的物质交换界面主要指整合性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塑造资源整合共享机制。调研所在地曾构建了一批民政服务力量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如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等。这些平台的功能和服务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合,多主体间存在无序竞争、服务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社工站若能整合这些力量和资源,将有利于最大化提升服务效率。然而在现实中,社工站并没有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社工也普遍缺乏链接福利资源的能力。尽管每个社工站都建立了“资源管理档案”,但是资源的整合度明显不足,也缺乏对福利资源后续的进一步挖掘和维护;对于已经链接到的资源缺乏分类管理,在面对福利对象多样化需求时,难以迅速、精准地匹配到合适的资源。这就导致福利资源整合程度不足,资源集聚能力不够,福利主体间的物质交换载体和通道中断。

基层福利共生主体间的信息互通界面主要指拓展多元主体信息沟通渠道,促成多元主体持续稳定的信息互通关系。福利服务供给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达成多元福利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识是服务的基础。社工站建设前期,社工站与其他社会组织、村(居)委会的信息沟通机制不畅通,这一方面导致在开展福利服务活动时,其他福利主体的不信任、不理解;另一方面,可能会出现福利对象重复多次接受福利服务的情况,造成福利资源浪费。

基层福利共生主体间的责任分配界面着重关注运用多元化的作用机制,明晰各主体的责任划分和功能定位,保持服务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其中最重要的是梳理职责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帮助理顺其他主体与社工站的权责边界,防止社工站的功能异化,重构基层的运行秩序。但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并未形成合理的责任分配机制。

(三)共生环境双向影响社会福利递送效果

构建多元福利主体供给的共生关系需要依存于外部共生环境。根据环境对共生关系影响效果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正向环境、中性环境和反向环境。正向环境主要是制度环境,各级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推进社工站建设的政策法规,对社工站等共生主体起到激励作用。在调研地所在省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设置专栏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程。省民政厅印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市民政部门颁布社工站建设的实施办法。在社工站的人才培养方面,专门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一系列的人、财、物、政策保障体系以及服务质量标准与综合评价体系成为共生主体依存的正向环境,引导和激励民政部门、社工站、社会组织等主体的行为选择。

反向环境主要是制约共生主体之间持续稳定的合作行动的基层环境。由于社工站是在政府自上而下推动下逐步建设成立的,对社工站的重视和认可程度随着行政等级的下降而逐渐变低。基层政府尽管在有序推进社工站建设,但对于社工站的作用功能、服务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都表示怀疑。S 镇民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主管领导还是比较重视社工站的,但是我们对社工不了解,不知如何将社工与民政工作较好地结合,所以也不知如何很好跟进社工站工作。对于社工站今后走向哪里也不是很明确。”更有受访者提出疑问:“社工站最后会不会闲置,成为一个摆设?”这种消极的信任环境对共生主体起到抑制作用,导致社工站与其他基层福利主体之间形成的是在政治力量主导下的强制性合作,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福利服务的开展和共生模式的构建。一方面,不良信任环境降低其他福利主体合作意愿,例如,受访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社工站的专业服务能力保持怀疑,更加倾向于基层原有的福利服务供给模式,认为社工站的出现会加重已有工作负担及考核压力,不愿与社工站一起开展福利服务。另一方面,不良信任环境阻断福利资源和服务信息的流动。社工站的福利服务面向多元主体,因此需要联动各个部门及社会组织。原有福利主体将社工站当作竞争者,不愿分享福利资源和服务对象信息,认为社工站的出现可能会破坏已构建的服务关系,争夺福利资源。

(四)共生关系难以建立的原因分析

共生主体能量生成是达成共生关系的本质要求。社工站能量生成首先依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服务人才缺失、专业能力不足导致社工站无法尽快提升专业度,展现自身的优势与能量。其次,社工站的能量生成还依赖合理链接在地资源,联合社会组织、村(居)委会、企业等多元社会力量,形成资源互补的共同体,引导各种资源在共生系统内流通共享。目前,共生主体能量的失衡导致现有社工站的日常运营、资源等对行政机构的依赖性强,无法成为独立自主的福利主体。

共生环境是形成共生关系的外部条件,政策快速推进使得社工站一时难以适应环境变化。社工站的建设推进是自上而下、政策先行的,各类政策对于社工站建设的进展和标准、资金来源、场地使用及人员组成作出相关规定,成为动员社工站建设的重要手段。然而,伴随着政策快速推进,政策的执行陷入时间紧、任务重、人才缺失的困境。社工站作为政策推动产物,各地方社工站建设纷纷采取“任务指向”“模仿学习”的行动策略来回应政策号召(麦颖特、徐道稳,2023),试图化解政策迅速推广与现实各地建设能力不足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在原有福利环境中,已有的政府、街道、社会组织承担了一定福利责任并被大多数实践证明是积极有效的。社工站的“新入场”既要不断提升自身力量,以专业有效的服务成效回应政策要求,更要处理好与原有福利主体的关系,吸纳本地资源实现在地化建设。但在社工站建设初期,其与其他福利主体之间缺乏联系,服务之间整合性不强,难以产生联动效应。

明确共生主体生态位的规定是处理共生关系的前提,社工站生态位界定不清导致竞争发生。生态位反映了有机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中所处的功能地位,社工站生态位的规定就是对社工站在福利服务递送过程中福利功能地位边界的界定。在福利实践过程中,社工站的定位在于承担民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弥补基层民政力量的不足,破解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难题,是促进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深度融合的基层平台。应然的情况下,社工站以此为定位形成自身的边界,获得内在的有限性和相对性,从而获得其自身的规定性。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社工站的弱势地位使其无法向其他福利主体明确自身责任边界,由此产生福利主体间责任边界划分不清晰、福利服务内容重叠等问题,致使福利服务过程中出现互相推诿、服务连续性不足、服务内容交叉重复、服务资源浪费等情况。这不但无法发挥各自优势,还额外增加了协调成本,影响多主体共同协作,不利于形成稳定、互惠的共生关系。

五、走向共生:乡镇社工站福利共生系统构建

在调研的第二、三阶段,研究发现社工站的福利实践不断进步,社工站及其他多元福利主体的共生关系不断生成,基层福利共生系统初步构建(如图1 所示)。

(一)共生主体间能量的多向交互

福利服务供给是多元主体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这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范式和现有福利实践达成的共识。多元化福利主体以异质性为前提,服务主体在定位、资源、能力方面的差异性构成了多元主体共存、分工协作的基础,主体间功能倚赖与互补是共生的必要条件。共生关系的本质在于产生共生能量,这包括新能量的生产和不同主体间的能量交换(袁纯清,1998)。调研后期,社工站和其他福利主体持续整合福利资源,提供更加专业的福利服务,持续生产新能量。社工站与其他共生主体之间能量交换表现为双重路径:

一是政府、社会组织和与村(居)委会的能量向社工站流动。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第三方督导项目的形式,引入先进社工站建设经验和服务模式,协助提升本地社工站福利服务的专业性。此外,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增加社工站建设的资金投入。村(居)委会提供了更多场地运营方面的支持,使社工站服务实现从驻镇到驻村的转变,提升福利可及性和可见性。社会组织向社工站提供服务技术、福利资源以及日常督导支持,协助社工站更好地开展福利服务。上述共生主体能量流入有助于提升社工站的福利供给能力,促进福利输送人才培养,提升社工站的社会认可度。

二是社工站的能量向政府、社会组织与村(居)委会等主体流入,这是其他福利主体与社工站建立共生关系、实现福利多元供给的预期收获。对于民政部门来说,社工站入户探访和摸排、服务信息录入等日常工作,能够向民政部门反馈福利对象需求,使得政府购买服务更符合本地居民需要,提升福利服务供给效率。对于村(居)委会来说,工作人员可能因为忙于其他工作,忽视福利政策的宣传,居民获取福利信息的渠道减少。社工站开展服务能够协助村(居)委会宣传福利政策,帮助居民获取福利资源,协助村(居)委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福利环境。对于社会组织来说,社工站入户探访一方面为社会组织筛选并提供了服务对象,另一方面也向居民宣传了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融入。

社工站和机构合作开展活动是一件共赢的事情。社会组织挖掘到他们的服务对象,也是对机构的一个宣传,让居民知道原来这个部门(社会组织)能做这么多有意义的活动,所以机构也很支持我们。遇到一些养老保健宣传日,社工站、村(居)委会都要宣传,有时候他们忙不过来,有一些福利政策宣传根本没有时间去搞,社工办活动正好就一起宣传了。(访谈对象R站社工)

总的来说,社工站的活动和服务对于转移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福利输送效率、促进社会组织融入和在地化服务、孕育良好的社区福利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社工站通过“劳动”换取了其他主体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深化多元福利主体共生程度。

(二)共生界面的完善与功能发挥

福利服务协同供给系统中,共生主体的稳定互动需要共生界面在持续平衡和演进的动态过程中发挥制度机制的调节作用。随着社工站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福利服务递送的物质交换界面、信息共享界面和能量分配界面不断完善,推动共生关系的进一步优化。

在物质交换和信息共享界面中,社工站作为福利服务递送的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整合性的资源平台和空间平台,发挥资源整合和积累的作用,汇集来自政府、社会组织等各方福利资源,以便个别化精准回应福利对象需求。在社工站建设的过程中,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沟通互联平台以及宣传推广平台,逐渐完善了以中国志愿者平台、社工站所在地政务宣传平台为主的信息互联体系,促使社工站志愿资源、公益资源、媒体资源累积和整合。这些平台的运用还拓展了基层福利主体间线上对话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界面的构建,促进福利主体的合作共识。此外,村(居)委会充当了社工站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之间对话的线下平台,定期讨论福利对象认定、社区环境改善、志愿者培训等问题。通过上述信息互联体系,各福利主体在服务过程中逐渐达成合作共识。

基层福利服务递送共生主体间的责任分配界面着重关注创建多元化的作用机制,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使系统中的各主体各司其职。社工站不仅关注民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对象名单上的群体,还主动识别乡镇范围内其他群体的特殊需求,并有效联结福利资源提供帮助,提升福利服务的精准化水平。福利资源整合方面,社工站开创了福利资源互通机制,通过召集多方主体定期开展座谈会的形式挖掘和整合福利资源,实现信息互通、人员共享、服务协同的福利资源共生状态。在持续的福利行动开展过程中,社工站逐渐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分工,在福利治理中不再简单扮演服务传递者的角色,而是全方位介入福利需求识别、福利资源整合、福利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并形成常态化参与机制。

(三)共生环境的转变与持续优化

共生环境的持续优化是福利共生关系生成的重要外部条件。其中,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的正向支持不断强化,推动了共生主体之间的协作。当地推进以社工站为核心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强调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要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壮大社工人才队伍,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把社会工作服务站打造成为民政基层服务的重要阵地。针对之前社工站反馈行政化比较严重的情况,该地还出台了相关文件,再次重申社工站职责。上述政策颁布与实施为社工站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此外,当地积极利用海侨志愿文化资源,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志愿文化环境,促成社工站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当地居民、媒体逐渐认可和信任社工站的社会环境也是共生环境持续优化的体现。社工在走访养鹅专业合作社、种植户合作社时,发现了疫情期间农产品滞销情况。社工站整合外部资源,通过资金支持、技术援助及服务输入,协助拓宽销售渠道,并以此为契机打造社工—电商合作的品牌项目,结合农户的真实需求,开展长期持续性福利服务项目。此外,社工站借助媒体传播力量展示服务成效,促进了社工站自我发声,让更多人了解社工站服务情况,吸引多元群体关注、了解和参与社工站建设,让广大群众认识和认可社工服务。

(四)走向共生的福利实践策略

历经两年的成长和实践经验的积累,社工站对于政府和民政部门还存在制度依赖、资金依赖和合法性依赖,但多元主体之间已经可以实现互利,发挥互惠共生的整体效应。尽管共生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仍不够充分和持续,但相较之前,共生发生的规律性更强,共生关系趋于稳定,共生效率有所提高。社工站为核心的基层福利供给体系能够形成这种积极共生的原因在于,多元福利主体基于共同的目标形成了完善的协商对话机制,通过专业能力的展现获取其他主体信任,基于共同的利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互惠策略,进而实现了有效的福利共生治理实践。

1. 福利共识基础上的协商对话策略

持续稳定共生关系需要在满足主体自主性和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达成某种相同的、统一的价值,即价值共识。福利主体在持续互动过程中达成一致的福利共识,在此共识的引领下,多元福利主体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协商对话机制:以社工站为协商对话平台,以平等对话为议事原则,以福利问题的识别、讨论、行动策略、介入反馈为协商内容,以促进福利信息、资源、服务传递为目的,共同为乡镇范围内的服务对象提供福利。在持续协商对话的过程中,逐渐明晰各主体在福利供给中的角色,实现福利治理的分权化与社会化。

2. 专业能力基础上的获取信任策略

社工站在建设初期被视为福利服务推进的重点工程,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受到大力支持,在获得制度信任方面占得先机(姚进忠、林悦盈,2023)。然而,乡镇福利服务场域中已有的福利关系网络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排他性,如何获取其他主体的信任、拓展自身的服务空间,进而维系共生主体间关系、推动共生系统稳定运行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对此,社工站提供福利服务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是获取其他主体信任的重要条件。该地社工站在建设过程中,获得了来自对口支援高校、成熟社会组织的鼎力支持,社工接受了专业的督导和培训,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专业能力的加持下,社会工作站通过持续地递送福利服务,获得居民、社会组织等对于社工站的认可,赢得了更多的社区熟人网络的信任和支持。

3. 共同利益驱动下的互惠共赢策略

社工站及各共生主体达成共生的内在动力在于共同利益,利益驱动了能量汇集和交换。在利益驱动下形成的互惠机制包括直接互惠和间接互惠。直接互惠是指互惠行为的发起者同时也是互惠行为的接受者,如W 社工站开展的宣传活动获得了该镇村(居)委会提供活动场地和服务对象的支持,社工站反过来也为镇村(居)委会提供其所需要的活动资源。间接互惠是指个体提供帮助后,其所获得的奖励通过声誉机制,由群体内其他成员代为实施。以W 社工站协助农户解决农产品滞销为例,社工最初只是出于个人意愿,借助个人网络账号,帮助同乡销售农产品。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不仅是社工本人,社工站也受到居民、政府的关注,社工站也因此链接和积累了本地乡镇企业等资源。并且,社工站以此为契机打造了“电商合作”的社工站服务品牌项目,提升了社工站在本地区的影响力。社工站以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交换其他主体资源的社会互动过程,实现了双向强化和共同发展。

4. 扎根乡土文化的共生行动策略

社工站的在地化发展需要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当地的文化价值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的乡土资源,深入了解乡土社会中不同利益群体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交往方式等,以便更好地开展服务。受到传统文化、乡镇生活方式和经济结构影响,乡镇居民遇到困难时更倾向于向家庭、邻里求助,较少主动寻求社会工作者的帮助。这就需要社工站主动贴近乡镇居民生活,从中发掘居民需求,前文所述社工对农产品滞销的回应是很好的入场契机。除此之外,乡镇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也是社工站与其他福利主体互动的关键契机。依托民俗文化活动,政府及群团部门、村集体、社工站、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到乡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各自功能,形成互补互惠的共生关系。

六、结论与讨论

社工站建设是近年来基层福利服务与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如何在现有的福利生态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是构建协调有序的基层福利供给体系的关键。社工站能否与其他福利主体达成协同合作实现“福利共生”,影响社工站能否顺利提供服务。

(一)福利共生系统的进化与完善

经过两年来的发展,社工站及其他福利主体的共生模式不断进化(如表1 所示)。以社工站为核心构建福利共生系统能够有效促进福利主体间的物质、信息、能量流动,强化联动效应;在乡镇(街道)层面汇集和整合福利资源,缩短福利资源与服务对象的距离;专业社会工作者组建福利服务递送网络和队伍,加强递送过程中各主体间的协作,缩短递送时效,提升福利递送效率。随着基层福利服务需求增长,社工站及相关主体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共生模式,寻求共生模式的优化路径,拓展参与深度,尝试建立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共生体系。

表1 社工站福利共生系统演进对照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社工站目前仍是基层福利共生系统中较为薄弱的一环。为了更好地达成共生状态,社工站首先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在共生系统中发挥其特有的福利功能。其中,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提升人才专业性和福利服务供给意识是社工站增强自身能力的关键。其次,社工站要构建专业边界以保障社工站的自主性。社工站作为民政力量的补充理应承担部分民政工作和行政性事务,但同时需要保持专业独立以抵消身份的依附,构建专业边界。最后,社工站应建立资源统筹机制,提升挖掘多元资源、建立合作关系的能力;应以辖区内居民需求为导向,引导多维度资源在系统内流通共享。

(二)关于“福利共生”的进一步讨论

福利共生是针对社会福利主体职能碎片化导致服务与供给分割等现象提出来的,强调社会福利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衔接与融合。多元福利主体之间的行动割裂、部门间沟通的碎片化及联动机制的活力不足,造成合作层面上浅层悬浮,最终造成服务提供的低效,也使得福利资源分散于各个部门,难以整合(王磊、王青芸,2020)。福利共生是福利主体之间的互动合作的福利实践,但这并不排除主体间的“正和比赛”(李承律,2005),这种“正和比赛”往往会成为福利实践发展的新动力。相对于“福利协同”(宋洋,2014)、“福利整合”(周沛,2020)等概念,“福利共生”的价值就在于共生主体间的共同适应、共同激发、共同发展和共同进化,通过共生的过程实现共生主体各自功能的有效发挥,能够更好应对福利服务供给中的协同惰性。

基层福利治理需要实现从“福利共同体”到“福利共生体”的基层福利主体协作关系的重构。福利共同体是在居民生活区内,以社区居民共同福祉为纽带,围绕社区福利对象,汇集各类福利主体资源的新型共同体。共同体的概念更加强调价值上的一致性和情感上的互联,福利共同体的达成需要寻找各福利主体间的共性,以情感为纽带实现跨界合作。然而,在实际的福利服务供给过程中,福利主体多方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价值目标各异。由此,互惠型的合作形成就不能仅仅依赖情感的联结,而是需要走向“福利共生体”的系统建设。共生体强调主体间的相倚相生,彼此从对方处获得新的发展能力,长期处于系统功能最优化、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动态与持续的共赢、共振状态(朱俊成,2010)。从福利共同体走向福利共生体是试图在尊重差异的前提下,唤醒一种福利主体互融互生的深度交往的关系状态,“福利共生体”使得互惠型合作成为可能。在福利共生的框架下,各福利主体相互激发福利功能,共同促进基层福利发展,在实践中依循互惠共生的原则,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构建各福利主体间的关系模式,相互成就。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国福利服务供给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福利共生”视角为基层福利主体协作的关系重构以及具体的福利服务供给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推动“福利共生”的社工站建设对于推进基层福利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共生式的基层福利实践能够提升基层福利服务递送的效率,提供更具专业性的服务,优化基层福利环境。另一方面,社工站的建设为民政服务与社会工作服务的协同合作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也为有效推进社会福利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的整合以及两者功能的协同发挥提供了实体化的共生阵地。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为基层福利主体关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但国内各地区社工站建设的地方情境复杂多样,福利主体需要结合实际构建适合本地情境的福利实践模式,以达成互惠共赢、相倚相生的“福利共生”关系状态。不同区域背景及不同发展模式下,社工站呈现出的“福利共生”模式及生成路径仍有待进一步探究。此外,共生式的福利服务供给模式的生成并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其中必然会面临一些挫折与反复,如何应对这些困境需要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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