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事件:日本司法史上的一桩冤案

2024-02-26 17:23付杰
世界博览 2024年3期
关键词:秋水天皇受害者

付杰

所谓大逆罪,是日本1908年《刑法》中制定的,专门用于规制针对皇室的犯罪,第73条规定,“加害或者试图加害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或者皇太孙者处以死刑”,而且该罪一审终审。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实行“脱亚入欧”,向欧美强国全面学习。随着启蒙思想、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思潮逐渐传入日本,不少人对天皇的神圣地位产生怀疑,甚至企图通过暗杀手段来证明天皇也只是肉眼凡胎。

明治42年(1909年)的11月3日是明治天皇的57岁生日,日本各地都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而在本州岛中部的长野县明科地区,制材厂工人宫下太吉偷偷跑到附近的山沟中,将装满炸药的铁皮罐扔了出去,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宣告着:炸弹研制成功了,宫下太吉既兴奋异常又忐忑不安。日本早就制定了《爆炸物管制处罚规定》,他为何要冒着牢狱之灾制造炸药呢?这要从日本社会主义运动的先驱幸德秋水说起了。

幸德秋水,本名传次郎,出生于1871年,自幼丧父,家境贫寒,但他勤奋好学,聪颖过人,少年时期就对自由民权运动兴趣浓厚,17岁成了自由民权运动理论家中江兆民的学仆,熟习儒家经典,受“民贵君轻”、非战等思想影响甚深,后从事新闻工作,于1897年左右接触了社会主义思想,逐渐成为一名社会主义者。

为了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幸德秋水发表了一系列著名文章,还参与创立了日本第一个社会主义团体和第一个社会主义政党。1903年11月,他与日本早期社会主义运动活动家堺利彦成立了平民社,并创办了日本第一张社会主义报纸《平民新闻》,公然提倡自由、平等、博爱思想,高举平民主义、社会主义、和平主义三面大旗。由于反对战争,倡导民权,与日本的军国主义政策扞格不入,这些社会主义组织和刊物持续受到打压与取缔,幸德秋水也曾被捕入狱。

宫下太吉出身于工匠家庭,16岁后辗转各地以做工为生,1909年2月,他借出差之机拜访了东京的平民社,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幸德秋水,并向他透露了暗杀天皇的想法。在宫下看来,只有让人们知道天皇也会流血死亡,才能打破民众对他的迷信。不过秋水并不怎么认同这一计划。但秋水的同居恋人管野须贺表示赞同,并向他推荐了年轻的社会主义者新村忠雄和园丁古河力作,他们商定用炸弹暗杀天皇。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人的暗杀计划十分粗糙,并没有经过慎重的考虑和缜密的谋划,用小儿科形容也不过分。比如,宫下太吉与古河力作从未见过面,他们四人没有当面商议过详细的执行计划;古河力作好哗众取宠,时有惊人之语,真正参與这个计划时,虽心有畏怯,但又不好示弱拒绝,只是想到可以随时退出,便应承下来;就连由谁向天皇投掷炸弹这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在宫下太吉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其他三人抽签决定四人顺序。

日本政府早就对社会主义运动及其相关人士实行了严密的防控和监视,宫下太吉等人的计划又太过拙劣,自然难逃当局的耳目,遭到逮捕。

如果说这四人参与了暗杀天皇的计划,被捕尚说得过去,但当局接下来的行动则有“借刀杀人”之意了。警方迅速逮捕了包括幸德秋水在内的另外22人,这些人虽然与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运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但与暗杀天皇的密谋并无牵连,最多也就有人听说过这个计划而已。比如幸德秋水,对宫下太吉的计划并未表示赞同,更未参与其中;比如医生大石诚之助,他在当地很有口碑,为穷人治病经常分文不收,因新村忠雄在他的医院实习过而被捕;比如森近运平,虽然与幸德秋水等人共同参与过社会主义运动,但1909年3月已回乡从事新型农业实验;再比如坂本清马,因曾是幸德秋水的学生而被捕。

当局之所以将逮捕严重扩大化,与他们所罗织的“十一月谋划”有关。1908年11月,大石诚之助、松尾卯一太、森近运平、坂本清马等人分别在不同时间、因不同事由来到了平民社,与幸德秋水有过交谈,当局便臆想他们打算有计划地实施暗杀天皇的密谋,称之为“十一月谋划”。

检方最初认定四人违反了《爆炸物管制处罚规定》,但宫下太吉和新村忠雄供认了谋杀天皇的计划后,案件性质就截然不同了。警方不仅扩大了被捕人员,还以《刑法》第73条大逆罪对他们进行了审讯。事实上,该案是第一起适用大逆罪的案件,但不是最后一起,后来又出现了“虎之门事件”“朴烈、金子文子事件”和“樱田门事件”。

需要说明的是,针对皇室的犯罪由大审院(也就是日本近代的最高法院)直接审理。在预审中,检察官不顾现代法律精神和司法程序,采用了软硬兼施的方法,一方面以话套话,在案件事实上牵强附会,生编硬造,另一方面刑讯逼供,采取恐吓、殴打、不让睡觉等野蛮手段逼迫嫌疑人承认本不存在的“事实”。而且,检察官任意篡改预审笔录,嫌疑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记录了哪些“罪行”。

1910年12月10日,“十一月谋划”案件正式开始审判,经过多日审理,虽然26名被告人都有律师代为辩护,案件审理流程也颇符现代法制,但这一切只是虚有其表。检方和法院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以安抚国内外舆论,这些被告的定罪量刑在预审环节基本就已确定,难以改变。

1911年1月18日,法院宣布了判决结果:幸德秋水、管野须贺、宫下太吉、新村忠雄、古河力作等24人被判处死刑,另二人因违反《爆炸物管制处罚规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8年。第二天,坂本清马等12人被恩赦改为无期徒刑,但法院并未给出详细理由。1月24日,11人便被匆匆执行了死刑;1月25日,管野须贺也被处决。

而剩下的12人,在漫长的牢狱生活中,有5人因病或自杀惨死于狱中,其他人虽减刑出狱,但遭受了周边环境的系统性歧视,只得默默无闻地苟活于世间,并于悒郁不平中离开人世。个体的力量实在过于渺小,连反抗的声音都无法发出。不过,总有一些勇士愿意站出来,明知是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也要向国家讨一个说法,试图打捞起被湮没已久的公平和正义。在大逆事件中,这个人则是坂本清马。

入狱之后,坂本清马是被判无期徒刑的12人中唯一坚持喊冤的人,他也因此被当局视为“麻烦制造者”,是最后一个获释出狱的,身陷囹圄近24年。

1934年11月3日,坂本清马终于重见天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日本军国主义情绪空前高涨,对外实行侵略扩张政策,对内则大肆压缩民众自由空间,想要讨回公道自然申诉无门。清马只得抱屈衔冤,忍辱负重,等待时机的到来。

“所谓家庭、国家、世界者皆为个人之聚合,只要个人具有独立、自由之精神及帮扶弱者、关爱邻人之真心并付诸行动,所有人皆能过上圆满之团体生活。故此我等人类须始终发挥独立自治、相互扶助之精神,并向反对此种精神者作殊死斗争。”——大逆事件的受害者之一 内山愚童

1945年,日本二战战败,美国占领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倒台,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的主导下,1947年,日本制定并施行了“和平宪法”。随着根本大法的实行,其他部门法亦作相应修改,当年10月,《刑法》废除了“对于皇室的犯罪”,天皇也逐渐走下神坛。

1960年2月,积极关注大逆事件的相关人士成立了“大逆事件事实揭示会”,除了宣传大逆事件的真相,唤起民众的记忆,还希望有组织地申请复审,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此时,受害者中只有坂本清马还活在世上。清马联系上了案件受害者森近运平的妹妹森近荣子,于1961年1月18日正式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复审申请。而50年前的1月18日,正是大审院宣布判决的日子。

从1963年9月开始,东京高等法院围绕复审申请,对大逆事件展开了详细调查,这一度让清马充满希望。然而,1965年12月1日,东京高等法院做出了驳回复审申请的决定。已经抗争大半生的清马并没有放弃,12月14日,他和森近荣子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特别上诉。1967年7月5日,最高法院驳回了特别上诉,清马的希望又一次破碎了。

尽管如此,坂本清马还是没有放弃,他继续搜集证据,打算再次提出复审申请,甚至还说要向天皇直诉。毕竟时光不等人,1975年1月15日,他离开了人世,终年89岁。至此,大逆事件最后一位無辜的受害者,带着不甘、落寞,或许还有一些希望,离开了这个人世。

大逆事件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尽管日本最高法院没有承认自身错误,为这26位“历史的人质”解绑,但民间自发关注大逆事件,更有一些民权人士为这些亡者积极奔走,大声呼吁。他们所希望的,不仅仅是为大逆事件的受害者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他们还是在争取一个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的社会。毕竟,“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而“那些为我们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责编: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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