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枫桥经验”看法治乡村建设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2024-03-29 11:09黄如耒
中国民商 2024年3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法治

黄如耒

去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作为全国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干部“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创新做法,得到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推广学习。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很好的典型”,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年前就曾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时代因时而变,时代因势而变。正如前段时间占据各大热搜榜的“供销社”,对90后、00后来说,“枫桥经验”是很遥远的一个词语。在我国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交织,再与法治治理体系高度融合组配下,“枫桥经验”是找准法治乡村建设的着力点,将推动实现乡村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乡村治理的历史难题由来已久

我国是一个礼俗社会,存在几千年的路径依赖,同样延续几千年的思想传承。乡村治理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无论是封建主义的古代王朝,还是工业革命的资本主义,一直到现代社会主义的新中国,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症结和难题,不同的社会形态下问题很多,既有各自的多样性,也有共同特征——无法有效衔接与共享城市的交通便利、医疗条件、教育资源、就业机会……

1.从古代乡贤看社会变迁下的人治社会

我国是一个农业文明的古国,农耕文明下的小农经济形成了农民不思改进、小富即安的满足感,因此自发积累的经验、习惯、风俗、传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被动文化心理。

在中国古代有这么一种人——乡贤,他们是乡村世界的德高望重者,具有解决问题、协调关系、判定是非的多重能力,他们的管理有时候像德治的“软”,有时候是法治的“硬”,有时候还有自治的“任性”。他们既是村规民俗的制定者,也是监督执行者,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纽带下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但无非还是人治人的管理模式。

情感化的乡村治理思维体现的是人际关系、熟人社会的礼俗表达,“情面”“威望”是其中的核心要义,他们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约定俗成的宗法、伦理和习惯,它根深蒂固存在于我国大部分乡村和乡贤群众的乡土情结中。比如,有的农村地区发生伤害事件、财产案件、强奸案件,顾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面子,大多都是家庭成员出面和平谈判或者私了,很少会选择官府衙门一纸诉状,这种碍于情面、囿于老规矩的做法,大多还是出于维持原有邻里关系的简单思考。

显然,受到“三纲五常”毒害的乡土文化,成为很多先进思想、创新机制的紧箍咒。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现代乡村转变的过程中,城市优质资源的吸引,人口流动的加剧,一方面是乡土变得越来空心化,一方面让乡土之间最后保留的情感纽带也变淡走远,熟人社会慢慢成了“半熟人”“陌生人”之间的交集。陌生化的群体成员间情感的纽带就非常弱,代表冷面公正的“制度”就成为众人首选。制度管理必然要求预设相关规则和准则,也就是成员都不能逾越的红线,才能推动社会生活统一于互相认可、共同遵守的范畴。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习俗与现代民主法治博弈后的相互融合,也是物质高度发达人类社会出现人口迁移的必然结果。

2.工业革命后,西方制度管理的影响巨大

工业革命后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也缩短了世界之间的距离,交通的便利打破了熟人社会的封闭割裂,陌生人之间的交集频次和深度都在增加。不管愿不愿意,传统的具有超强稳定性的群定村规民约,逐渐不适应大社会群体发展的需要。“法定”的制度管理可以破除传统的熟人圈子,扩大适用半径,不再是局部、有条件的人治,普适性更强。

从老牌的工业革命源头英国来看,工业大革命给乡村带来巨大挑战,工业革命带动了小手工业者的崛起,家庭工业、乡村工业、使工业和乡村经济形成互动和共生关系,这导致人口流向工业化领域,乡村集市和小城镇逐渐发展起来,工业化的思維打造出更多举世闻名的大都市——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纽约、佛罗伦萨……城市化加剧和工业化加持,乡村文明逐渐被改造,在这个过程中制度管理的优越性显现出来。

值得提出的是,西方国家推崇的契约精神提倡的也是制度管理,完善的制度不仅可以提供公正公平公开的条理化秩序,还能扶弱限强。它的弊端在我们看来是不够“人情味”,与几千年的中国人情社会大相径庭。在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我国传统价值观的管理属性与现代法治并不违和,有效利用传统价值观开展好现代法治建设,也是新时代需要赋予的新的内涵。

3.法治回归乡村文化后的综合施策、软硬兼备

孔子“为政以德”、孟子“仁政”思想、荀子“隆礼重法”都是一种德治为先,成就了一时的乡村治理系统,原因在于它大多数情况与法理并不冲突,是社会普遍认可的约束行为模式,但它与法、与法治也有着很大不同。

法,法律、法纪、法度,是一定范围内,社会体系秩序原则的具体化表达,法应该是道德的具体化、实操化。法以国家机器作为一种绝对背书,具备强制约束力量。工业化文明之后,显然法治社会的薄弱环节在乡村,尤其是在我国,作为工业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合力作用下的乡村,难免会出现人情社会和法律法规的冲突,这时就需要文化的牵引,完成对法理制度的柔性改良,即为法治。

正如人管人是自律行为的扩散和传播,有很大局限性;制度化管理是外加力的约束,它具备强制性的特点;文化则是一种柔软的力量,它可以长在每个人基因里,也可以容纳人治和制度的不足,这种文化加持的规则和法律就是新时代提倡的法治。

从宏观长远来看,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关系着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乡村固有的文化属性和规章制度与现代法治必须要合二为一形成共同体,当然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权利与国家大局来看,法治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有效手段,制约权力才能保证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从个人层面看,法治是在必要的时段限制个人而实现秩序的稳定、避免冲突的共存模式,它是规则共同体、法律共同体。

乡村治理是现代法治的载体

如何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首先要厘清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的关系,才能以实现基层治理为重点推动现代法治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根本要求,加强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和基础。乡村治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根本着力点在乡村组织建设、乡村自治发展。乡村文化与法律的融合,还牵涉乡村生态环境。现代法治建设,既有思想层面的认知问题,也有产业发展的客观实在诉求,应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效结合的产物。

1.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是一种新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法是国家公器,它的实现需要“必于民心”的认知基础,也就是说在更大范围内获得普遍的民心所向,就像刘邦的“约法三章”规定了边界和宗旨,顺应时势地倡导,产生叠加效应。

马克思主义学说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相互作用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内部体现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改造和利用自然界的一定生产劳动能力和力量,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形式,必会反过来影响人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

从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乡村治理是乡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诉求,现代法治则是影响和作用于乡村治理的生产关系,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主观能动性。

2.乡村发展的传统观念要借重宣贯工作来转变

新发展理念和各项政策是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依据乡村发展规律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符合乡村实际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我们要集中全力做好宣贯工作,才能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提升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更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多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助农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总是把三农问题始终放在首要位置的。在各级政府贯彻落实过程中,如何有效接,发挥媒体的宣传、解读和监督作用,需要广大媒体工作者和宣贯部门下足功夫,认真执行,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地。

3.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是农村自治、德治、法治的同频共振

现代法治文明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发展起来的,与历史、宗教、文化密切相关,也体现着契约精神、人权至上、权力制约等基本价值观,也是我国当前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与我国固有的乡规民约有着一脉相承的延续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法律至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与古代乡贤管理有着相似之处,都是一种最终裁和最高意志的表达,代表了管理的优先的话语权。

二是契约精神,身份信任到白纸黑字,体现的都是中国的“仁义礼智信”, 只不过西方更多的是陌生人社会,以白纸黑字作为媒介,我国熟人社会重一些,以第三方身份信任为主,目的都是在于建立双方的彼此信任关系,就深层次而言,我国的人情社会,反而更容易解决契约背后的纠纷,因为中间人的担保,双方都会愿意进行谈判,有效解决问题。

三是人权保障的是礼法秩序,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人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在整个社会交往中,也就避免了冲突和摩擦,礼法、公序良俗搭建的也是这种有条不紊的秩序感。

乡村治理是国家层面对乡村宜居、农民富裕、农业发展的关切,当然,现代法治下,既要有推动农民动起来、产业兴起来的落地项目,也要有带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领头羊,带动更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乡村振兴下的协同发展。

现代法治是乡村治理的保障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问题,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整体上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我国14亿人口一半还多的广大农村地区,法治建设还没有进入中国式“快车道”,仍面临着或多或少的现实困境。

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只有通过基层党组织的能动作用,才能在乡村治理中实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好乡村治理。党建引领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抓手,党建引领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广大农村群众的力量,以点带面,连点成线,把工作触角最大化延伸开展,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解决问题,才能改进乡村治理、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只有始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实现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2.二元户籍制度背后,人口从“农村”到城市再回“乡村”的现实需求

众所周知,城市里有着更多优质的资源和机会,受到更多人青睐。隨着城镇化演进,农村渐渐空心化,大量农民涌向城市聚集,造就了辉煌时期的进城打工潮。进城务工的群体,有的通过自我奋斗实现扎根城市转为城镇人口,有的却只是暂时落脚城市,在新时代,饱含乡村情结的他们以及新时期的大学生们,又毅然决然加入到返乡创业潮中,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如何引导广大返乡群众和大学生就地就业、就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重头戏。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三农问题、人口迁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方法。

3.有效衔接农业省级管理部门、县级执行单位、村镇落地主体

现代治理体系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帮助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个人之间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管理机制,也能大力提升智慧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完善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贯彻执行农村政策和各项制度,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保障。

4.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思想的耦合途径

一是乡村产业发展的根本需求。乡村的发展需要产业支撑,乡村治理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基础产业,产业发展也是衔接各级政府部门的最好桥梁和纽带,现代法治思想保证农村产业健康发展而不被市场淘汰,这成为解决农村与城市人口迁移的根本抓手。

二是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的需求。随着大数据、元宇宙、AI等高科技手段的层出不穷,乡村治理亟需法治思想的全面统筹兼顾与指导,以适应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农业产业结构、打造宜居乡村环境的需要。

三是乡村人才的培养需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动,人才培养愈发重要。只有高素质与产业高度匹配的专业人才,才是核心动力,助推产业振兴、乡村发展,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时下,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在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当今的中国正经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转型,如何利用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个市场、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助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治理。

总之,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与治理体系的融合,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更是城乡关系协调和重塑的润滑剂,推动共同富裕的具体要求;也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更是乡村振兴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推动乡村良法善治的直接要求。

(责任编辑  李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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