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集体主义导向与居民家庭消费行为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的经验证据

2024-04-02 05:26薇,
金融教育研究 2024年1期
关键词:享受型居民家庭集体主义

彭 薇, 熊 科

(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中山 528400;2.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校区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可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意义重大。大量研究对消费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予以确认(Acemoglu,2004;徐鹏杰等,2023;贺京同和张斌,2023;陈彦斌,2020)[1-4]。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仍普遍存在“高储蓄、低消费”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可能原因:(1)技术密集与资本密集行业的扩张导致劳动在创造财富时越来越多地被资本和技术替代,由此产生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不足(周建锋和岑子悦,2021)[5]。(2)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全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居民的储蓄动机,“未雨绸缪”抑制了消费(杨耀武和杨澄宇,2019;冯明,2023)[6-7]。(3)人口结构变化,例如“人口老龄化”“全面二孩”等影响了人们的消费意愿(黄燕芬等,2019;杨书越和陈稹,2023)[8-9]。(4)还有文献强调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竞争、房价收入比、“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王树等,2018;张雅淋和姚玲珍,2020)[10-11]。上述研究从要素替代、预防性储蓄或制度性因素等视角来解释我国居民消费意愿(各种类型的储蓄动机)与消费的能力(收入增速不够)的缺乏(舒鑫和于博,2023;李奥等,2022)[12-13]。

以上文献从多视角分析了我国“消费抑制”的成因,然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特征事实也需进行深入探讨,以进一步寻求破解“消费抑制”的良方。一是“互联网+”下普惠金融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开立个人银行账户140.74亿户,同比增长3.64%;人均持有银行卡6.71张,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2022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32.14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7.83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679亿元,同比增长14%。国内金融机构支持“三农”、中小企业的力度持续增大,反映出国内金融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著。普惠金融的发展,拓宽了金融的触达能力,有效降低了流动性约束,有助于破解传统金融媒介“嫌贫爱富”的难题(郭峰等,2020)[14]。那么,普惠金融在缓解流动性约束的同时,是否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消费抑制”呢?有待研究。二是普惠金融在促进信贷与倡导公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以“小额无抵押贷款”为主要特征的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却并未在我国广泛开展。可见,普惠金融作用发挥离不开特定的社会性和文化价值取向。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人本主义”“集体主义”“和谐主义”等非正式制度的文化观念长期以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习惯与消费行为。以集体主义为例,“克已复礼为仁”“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就体现了典型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思想。这种思想在消费领域中,既有可能表现为克制自己,以符合集体规范的方式来追求“小我”利益,从而抑制消费的“克已复礼”,也可能表现在集体中结成纽带,增强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消费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进而增加消费的“和则多力”。集体主义对消费似乎产生了不确定性的影响。当前,大数据、移动互联迅速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教育持续扩大,交通出行、旅游住宿、餐饮外卖等领域的新型消费迅速兴起。互联网经济的出现,增强了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有效分配,缩短了产品与服务同目标客户之间的距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新兴经济、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儒家思想中的集体主义的融合共生,是否会对居民家庭消费行为产生差异化影响?以上问题,尚未有研究进行系统探讨。

研究从以下两个方面拓展:一方面,从普惠金融的视角出发,基于微观数据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对居民家庭消费决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同时关注集体主义的多个维度,从群体关联、亲社会动机与相互义务等三个维度区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将之纳入消费升级影响因素框架之中,检验数字普惠金融与集体主义的协同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数字普惠金融与家庭消费

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概念。普惠金融联盟(AFI,2015)认为普惠金融应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可达性,每一个人可以平等享受金融服务。二是可获得性,社会群体,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群体均能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三是高质性,强调金融服务强度与服务效率。从微观层面看,这三个特性实际上也体现了微观经济主体能够以有效率的方式接触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在微观金融领域的普及率便利地获得储蓄账户、正规贷款、商业保险和数字支付等金融服务(齐红倩和李志创,2019)[15],用以满足家庭投资、消费与支付等多元化金融需求。从居民家庭消费的视角看,普惠金融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旨在“实现基于公平的平等”的伦理宗旨是普惠金融的朴素目标(宗民,2020)[16],其核心是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与利益的公平分配。包容性的宏观经济环境改善,有益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增强经济主体经营活力,避免因经济环境恶化导致宏观经济不确定性问题而影响家庭消费决策(张栋浩,2020)[17]。第二,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有效控制风险。一方面,可以通过金融知识与金融信息的共享,减少在收集和制定决策时所需的经济与信息成本(宋全云等,2019)[18],增强家庭人力资本和生产资本的积累能力,减少家庭在投资和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带来的收入骤减风险,从而增进家庭消费能力。另一方面,数字借贷能充分利用区块链、“互联网+”技术,拓展新的信贷风控模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拓宽居民家庭享受金融服务的边界。第三,普惠金融为广大居民家庭提供了多样化的正规金融产品与服务,既能解决居民家庭流动性约束,又可有效降低对非正规金融产品的使用而导致的可能风险,降低风险的不确定性对消费能力与意愿的抑制,从而能够更好地平滑消费(南永清等,2020)[19]。据此,提出研究假设1。

H1:数字家庭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家庭整体消费水平。

(二)数字普惠金融与消费类型差异

鉴于消费类别行业属性差异、家庭金融环境和经济收入改变,数字普惠金融对细分消费水平的影响也存在一定差异。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具备了“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双重特性,不仅可以通过数据收集和挖掘为弱势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郭峰等,2020)14],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及使用频次,更有助于缓解家庭面临的预算约束,从而助力家庭消费行为决策优化(陈怡和陈芳,2023)[20]。数字技术使得被传统金融服务排斥的“长尾”群体也能享受到普惠、优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有助于增强脆弱家庭的抗逆能力,从而摆脱“收入低→消费欲望下降→投资少→资本不足→产出少→收入低”的恶性循环,致使消费者的生存型消费得以提升。另一方面,多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在“制度性因素”上发力,推动“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公平化。孙晗霖和刘新智(2021)[21]的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使家庭教育投入力度提升,能够使家庭应对风险冲击的方式策略多样化,增强其适应压力或干扰的能力,从而提高家庭发展型消费的比重。据此,提出研究假设2。

H2:数字家庭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对不同类型的消费产生差异化影响。

(三)集体主义文化与家庭消费

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内外学者开始尝试从非正式制度,尤其是文化视角来解读居民家庭消费问题(Zou,1995;Kizgina et al.,2018;Cleveland,2009)[22-24]。“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量入为出、量体裁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反映的正是消费习惯、消费观念对居民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家户传统、贤能体制与群体文化孕育了“中国道路”(徐勇,2013)[25]。群体文化的集体主义涉及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交互,赋予了个体社会化特征,是最能体现文化、制度环境与外部条件对人的行为塑造和影响的因素(张佳良等,2018)[26]。尤其是在中国,与西方崇尚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文化理念不同,居民家庭的消费行为与决策更容易受到集体主义文化传统的影响。其一,集体主义会对家庭消费产生自我约束(田子方等,2022)[27],即使是相同的个体决策偏好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都会有不一致的表现。例如,在个人主义文化约束下,美国民众会习惯于借款消费,而在集体主义文化约束下,中国居民家庭购买养老保险的比率就远低于西方国家。“量体裁衣”“未雨绸缪”是长期以来在集体主义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消费习惯。中国居民家庭更倾向于以合乎集体习惯与集体利益的方式来追求“小我”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前消费。其二,从集体主义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的视角看,奥尔森(1996)强调“集团”就是“有共同利益的个人形成的组织”,个体被视为和谐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方面,推崇人际关系维护的中国人在“集团”内部会利益共享,尤其是在需要获得社会认同的情境下,形成同群效应。在消费领域表现为消费行为的攀附性。集体中别人消费多少,我也消费多少;在人情往来时,别人送多少,我也送多少,以此来获得同群认可以及集体内部的长期互惠平衡(张佳良等,2018)[26]。另一方面,集体主义有助于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化解潜在风险。集体中的个体在长期交往互动的过程中结成了相对稳定的关系,人们彼此之间亲情、地缘等关系越亲密,越容易在交往过程中减少信息搜寻成本与试错费用,从而在消费中越容易达成交易。也正是因为这种受集体主义影响而形成的社会纽带,会传递给集体内部成员“群策群力”的价值信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风险预估,形成抵御风险的“缓冲垫”(田子方,2020)[28]。因此,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减少,使人们倾向于增加当期消费。据此,提出研究假设3。

H3a:集体主义会抑制家庭消费;

H3b:集体主义会促进家庭消费。

(四)流动约束缓解、集体主义与家庭消费

传统的SCP(结构—行为—绩效)分析范式认为,随着经济主体市场势力的增大,有能力的经济主体可能会利用垄断势力制定出偏离竞争水平的价格,进而影响资源配置。在非完全竞争市场中,金融机构会利用其贷款对象选择权,选择偏向于有还贷保证的大中型经济体,而使小微经济体处于信贷配给的地位,形成普遍存在的“精英捕获”问题。因此,只有当市场发育完全、竞争水平越高时,经济主体才能够平等地享有受信资格从而便利地获得贷款,以解决“精英优先受益”的困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纠正不健全的金融市场向资金需求者传递出来的有偏信息,拓宽了居民家庭获得各类贷款的渠道、规模以及贷款的可获得性,从而有效缓解居民家庭因受到流动性约束而带来的消费不平滑问题。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以及数字金融的发展,既增加了居民部门对正规信贷需求的概率,又大大提升了支付的便利性。尤其是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的广泛使用,使电子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促进了线下商务的线上化。共享经济、直播经济、网约车、助农电商等新兴业态的出现,都进一步激发了居民部门的消费热情。然而,信贷便利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家庭消费,会同时受到家庭成员集体主义倾向的影响。例如,在集体主义氛围的影响下,交易各方的情感纽带、情感信任更强,消费者之间的彼此交互及信任更容易带动关于新的信贷渠道、信贷创新手段的传递,更容易通过人际传递的方式化解信贷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信任危机,从而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尤其是人们在受到“预防不可测事件”动机的影响下,处于集体关系网络中的个体由于存在较强的群体关联及相互信任,而相较于他人更容易获得信贷承诺,从而有助于消费水平的提升。据此,提出研究假设4。

H4: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信贷约束提高居民消费,而集体主义倾向会强化该影响效应。

三、数据来源及实证设计

(一)数据来源

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以及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其中,CFPS追踪数据收集了包括村镇、社区及家庭3个层次的数据,综合反映了我国经济、人口、法律与政治、教育、文化与认知、健康等社会情况。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空间跨度包含省级、城市和县域三个层级,从不同维度刻画了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及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实证研究部分将CFPS(2014)、CFPS(2016)调查问卷与省际数字金融发展指数进行匹配。进行数据清洗并剔除缺失值后,最终保留8249个数据样本。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设计

1.模型设定。为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及集体主义对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设定如下基准模型:

con_to=α0+α1index+α2coll+α3control+ε

(1)

除考虑对总体消费水平的影响外,进一步检验对不同消费类型的影响:

con_su=α0+α1index+α2coll+α3control+ε

(2)

con_en=α0+α1index+α2coll+α3control+ε

(3)

con_de=α0+α1index+α2coll+α3control+ε

(4)

式(1)~式(4)中,con_to、con_su、con_en、con_de分别代表消费总水平、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以及发展型消费,是被解释变量;index表示数字金融发展指数,coll代表集体主义水平,是解释变量;control为控制变量,包括样本的家庭特征、个体特征以及地域特征等;εit为随机误差项。

2.变量设计。被解释变量是居民家庭消费。在处理居民家庭消费数据时,参照李江一和李涵(2016)[29]、纪园园和宁磊(2018)[30]的做法,将消费类型划分为生存型(食品、衣着、居住、交通和通信)、享受型(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服务)和发展型(教育支出)消费。

数字普惠金融是其中一个解释变量,实证分析中具体采用“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进行衡量。稳健性检验中,将采用CFPS数据库的“是否有贷款被拒经历”来近似表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

集体主义是另一个解释变量。Hofstede(1980)[31]、Hui &Triandis(1986)[32]的研究将集体主义的核心内涵解释为群体关联、亲社会动机、个体间的相互义务的综合体。参照卢娟和李斌(2018)[33]的做法,以是否有人情礼金支出来衡量群体关联;以对地方干部的评价反映居民的亲社会程度。信任的缺失往往会导致经济交易活动不是完全基于互利性行为,而是相互剥夺(罗美娟和申小亮,2021)[34]。因此,以对他人的信任程度表征相互义务。集体主义综合水平的计算以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将以上三个变量进行算术平均。二是以熵权法求权重进而得到集体主义取值。

采用的其他控制变量参见表1。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描述性统计

我国居民家庭花费在生存型消费上的平均支出高于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说明“吃穿住行”在我国居民家庭消费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享受型消费仅次于生存型消费,两者差异不大,而发展型消费的均值则远低于生存和享受型消费。从三类消费的标准差看,发展型消费的标准差达到4.124,说明居民家庭在发展型消费上的投入表现为较大的个体差异。数据普惠金融水平以省份为单位与CFPS数据库匹配,均值为1.973,省际波动不大。按前述对集体主义维度的衡量,分别采用熵权法和算术平均得到两类度量集体主义维度的指标,平均值取值分别为0.5370和0.756,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居民家庭具备较强的集体主义意识。

四、实证检验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3汇报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集体主义倾向对居民家庭消费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汇报了以总消费水平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第(2)、(3)和(4)列分别汇报了以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的回归结果。在控制了户主和家庭层面的特征变量后,第(1)至第(4)回归模型中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无论是对总消费水平,还是对三种不同类型的消费水平表现为正向影响,并在5%以上水平上显著,证实了假设H1。这一回归结果表明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居民家庭能更公平、便捷地享受储蓄账户、正规贷款、商业保险和数字支付等金融服务,进而促进家庭消费水平的提高。在回归模型(3)与(4)中,数字普惠金融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044和0.5180,远高于模型(1)的总体消费水平及模型(2)的生存型消费水平,进一步印证了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技术普及,我国广大居民家庭有更多地机会接触到除了吃、穿、住、用、行等基础生活物资之外的消费产品与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从而证实了假设H2。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表4 稳健性分析

集体主义倾向的回归系数在不同类型的消费促进上表现不同。总体消费与生存型消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即集体主义观念更强的个体,其群体联系更紧密,更具有较强的亲社会动机,对周围的人更加信任,也愿意承担相互义务与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家庭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加消费。发展型消费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且该系数值达到了0.3848,说明当居民的集体主义倾向每增加一个单位,发展型消费支出会增加38.48%。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个体组成和谐群体,具备了同群效应时,更关注集体内部的长期互惠平衡,长期来看越容易在交往过程中减少信息搜寻成本与试错费用,从而愿意在个体的长期发展型消费中增加支出。但是集体主义倾向在享受型消费中的表现与其它类型呈现出差异,回归系数为-0.032,表现为集体主义倾向对享受型消费的抑制作用。对此可能的解释是,受长期以来我国“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等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人们在享受型消费上的支出会更有计划性,尤其是当人们需要预防不可测事件的影响时,更倾向于减少享受型消费。由此可见,集体主义对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既有可能表现为“促进作用”,也有可能表现为“抑制作用”。

从户主个体层面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看,性别对于消费的影响并不显著,并不能证实男性会比女性消费更多。回归中增加了年龄的平方项,以检验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影响。从年龄的一次项和平方项回归系数符号可以看出,居民年龄与消费水平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随着个体年龄的增加,消费水平先逐渐增加,达到一定的年龄峰值后呈现下降趋势。相比于生存型消费,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居民个体会更愿意在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上支出。同样,已婚个体相比于未婚个体而言,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的支出意愿会更高一些,说明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家庭消费。从家庭层面的控制变量看,家庭购买的商业保险金额与消费水平呈现显著正向关系,说明家庭购买的商业保险金额越高,越能缓冲不可预测的因素给家庭带来的风险,越会降低居民家庭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促进家庭消费。家庭收入水平越高,拥有的房产市值越高,越能够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而金融资产的市值却表现不一,仅在生存型和发展型消费上显著为正,这有可能是因为金融资产相比于家庭收入和房产,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和回报的不确定性,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居民的享受型消费。家庭规模在四个回归方程中均表现为显著的正向影响,家庭人口数量越多,消费支出也相对更高。

(二)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做了两个方面的尝试。一是改变数字惠普金融与集体主义指标的构建方法。其一,CFPS问卷中设置了“您是否有贷款被拒经历”的指标,这里进行指标反向转换“您的借款是否成功”。有文献以“您是否有贷款被拒经历”来表征居民家庭是否面临融资约束(肖攀等,2020)[35],也有文献采用这一指标来表征金融产品排斥程度(陈银娥等,2021)[36]。而缓解融资约束,降低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准入条件限制是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您是否有贷款被拒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普惠金融的惠及范围与程度。因此,采用这一指标作为普惠金融的替代性指标来进行稳健性检验。其二,在构建集体主义指标时,采用熵权与简单算术平均两种方法。在进行稳健性检验时,以简单算术平均法得到的第二类集体主义指标进行变量替换。二是以居民家庭消费水平为研究对象。研究样本中存在大量居民家庭消费为0的样本,尤其是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具有明显的数据截断性特征,因此这一部分采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模型(2)、(4)、(6)、(8)分别汇报了四种类型消费的边际效应。同时,为确认集体主义与借款便利性对居民消费产生的交互性影响,回归中设置了两者的交乘项。从回归结果看,在控制户主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等变量后,数字惠普金融、集体主义及其交乘项对居民家庭消费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也证实了假设H3。居民家庭越容易获得贷款,从事互联网商业活动越频繁,越倾向于增加享受型与发展型尤其是发展型消费。这充分体现了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智能终端日益多样化,居民家庭教育消费也在与时俱进。

五、异质性检验

(一)基于城乡差异的讨论

当前,在我国转型时期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城乡协同发展问题受到了普遍关注。为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以及集体主义观念对城乡居民消费差异的影响,本部分尝试对追踪数据中城镇与农村居民进行分组检验。表5报告了三种类型消费的城乡分组回归结果。

表5 城乡分组检验

回归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集体主义观念对消费的影响表现出较大的城乡差异。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对于生存型消费的回归系数为-0.0804,在10%的水平上显著,数字普惠金融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会引致农村生存型消费下降0.08个百分点。结合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的回归结果看,对此可能的解释是,随着我国乡村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居民消费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建设,带来了农村地区消费结构的重构。一方面,农村居民迫切希望改善生活质量,尤其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村居民愿意将更多的钱花费在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尤其是发展型消费上。数字普惠金融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能带来农村居民花费在文化教育上的支出上升0.4181个百分点,这一数值甚至高于城镇居民水平。另一方面,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的显著提高,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生存型消费的空间。从对城镇居民的影响看,数字普惠金融对城镇居民生存型消费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说明在现有样本的条件下,不能拒绝变量系数等于0的假设。享受型消费与发展型消费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且数字普惠金融对城镇居民的享受型消费的影响远高于农村居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城镇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更高,消费需求更加多样化、高端化。普惠金融的便利性和易得性,能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大额支出的压力,对非耐用消费品和服务预算的弱化作用最为直接,有助于享受型消费的提升。

从集体主义倾向的回归系数看,在三种类型的消费中,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集体主义观念的增强均有利于提升消费水平。城镇居民的享受型消费与发展型消费受集体主义倾向的影响比农村居民更为敏感,集体主义倾向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分别提高了0.155和0.454个百分点,比农村居民高0.132和0.113个百分点。重视家族传承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典型特征,子女更是家庭的寄托与希望,承载着改变命运、光大门楣的使命。在受到集体中“同理心”“同群认可”甚至是“教育攀比”思想的影响下,城镇与农村居民家庭均倾向于增加发展型教育消费。

(二)基于收入差异的讨论

收入水平高低是影响居民消费的关键因素。为考察不同收入群组的消费差异,这一部分将划分高收入与中低收入两个群体,检验加入收入层级的调节效应后数字普金融和集体主义倾向对消费的影响。具体借鉴已有研究的做法,将高于75%分位收入水平的家庭定为高收入组,低于这一水平的定为中低收入组。在回归分析中,分别加入是否为高收入组的虚拟变量(incolevel)与数字普惠金融水平、集体主义观念的交乘项,来考察收入异质的调节作用,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集体主义与收入层级的交乘项对不同类型消费的影响呈现差异。其中,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的交乘项系数为正,但不显著。生存型消费交乘项系数为-0.1449,在5%的水平上显著,集体主义倾向对生存型消费的影响随着收入层级的提升而下降。数字普惠金融水平以及集体主义倾向在总消费及生存、享受、发展型消费中均表现为显著的正向影响。是否为高收入组的虚拟变量也显著为正,说明相比于中低收入组,收入层级越高越有利于消费水平提升。数字金融与收入层级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居民家庭获取外界信息的越多,收入层级越高的家庭越有信心提升消费。一个可能的解释在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低层次消费在消费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消费者会逐渐追求更高层次的价值实现,故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更有利于更高层级的消费实现。此外,高收入居民家庭更有意愿和可能去迎合高质量消费,从而推动生存型、享受型及发展型消费提升。

表6 收入分层的调节效应

六、研究结论

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及数字普惠金融数据,系统研究集体主义倾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对我国居民家庭的消费行为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助于消费提升。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居民家庭能更公平、便捷地享受到储蓄账户、正规贷款、商业保险和数字支付等金融服务,进而促进家庭消费水平的提高。集体主义倾向对不同类型消费的作用呈现差异。(2)集体主义倾向对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表现为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集体主义观念更强的个体,其群体联系更紧密,更具有较强的亲社会动机,对周围的人更加信任,也愿意承担相互义务与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家庭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增加消费。然而,集体主义倾向对享受型消费影响为负,人们在享受型消费上的支出会更有计划性,尤其是当人们需要预防不可测事件的影响时,更倾向于减少享受型消费。(3)分城镇样本与农村样本、高收入阶层与中低收入层级样本的回归发现,普惠金融与集体主义倾向对不同类型的消费影响表现为较大的城乡差异和收入水平差异。

对策建议:(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可达性,有助于提振居民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因此,应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拓展我国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享受金融产品的渠道,使得家庭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金融资产,助力消费。同时,考虑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特征,应引导居民良好金融素养的养成和金融知识的积累,以具备金融风险的识别与防控能力。(2)集体主义可以表现为家庭、社群的集体主义,更契合中国的文化背景。受到“克已复礼”“和则多力”等集体主义观念影响的我国居民家庭表现为异质性消费行为。由此可见,认知、文化、观念会对居民消费行为与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在政策引导层面,应加强文化服务供给,充分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挖掘文化资源,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消费产品的同时,既尊重消费者自由意志的表达,又合理引导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人的自身价值的提高,以真正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致的消费升级。(3)充分考虑城乡消费异质与收入水平异质的差异,一方面完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金融使用环境,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特性,让数字金融更好地服务农村居民,进一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另一方面,顺应数字金融影响家庭消费的内在机制,开发出与数字金融交易特点相匹配的终端和应用软件,进一步提高支付便利性,助力居民便捷消费,提升低收入水平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与韧性,为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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