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将“选育管用”全链条贯穿于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努力锻造适应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政法干部队伍。
从源头把控“选”的环节。在无任用调研基础上,建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乡科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台账,筛选储备法治工作专业型干部137名;积极发挥“引博工程”作用,全职引进4名法律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开展挂职服务。
积极发挥“育”的作用。切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校培训重要内容,开设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相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
建立完善“管”的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市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系统干部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部门与政法部门在政法干部选拔任用、常态化交流、队伍梯队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有效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切实加大“用”的力度。树立“成绩单”意识,注重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法治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