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儒家·民俗与道家

2024-04-14 12:28吉胜利
延安文学 2024年2期
关键词:民俗

吉胜利

民俗与儒家

说儒家而不讲“儒教”,这是因为,儒家文化严格说来并不是一种正统的宗教。虽然它享有国教的地位,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始终没有高于政治的一统宗教,所以儒教历来是被作为服务于政治的工具而存在,中国的宗教传统则是“神道设教”。《周易·观卦》的“彖传”中最早反映了这一认识:“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而这样的神道思想,它早期其实是由王官派系来把持的,中国春秋以前“学在官府”的客观条件,也是造就“学教合一”特殊性的根本原因。

王官派系没落以后,官学逐渐散落民间,渐为“诸子”所汲取,而后形成新的契机。时至汉武帝时期,方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新的官学脱胎而出。而这种新的东西,它其实是一种“国家式的宗教”;在这里面,既有规范化的制度,也有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手段。这时,儒家才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教”。

从这一点上,儒教,即国家宗教,在中国一开始就罩上了教化之工具的特色。因此它不可能不对民俗产生影响,所以说它是中国民俗的“中轴线”。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曾说:“中国人有一个国家的宗教,这就是皇帝的宗教,士大夫的宗教。这个宗教尊敬天为最高的力量,特别与以隆重的仪式庆祝一年的季节的典礼相联系。……与这种自然宗教相结合,就是从孔子那里发挥出来的道德教训。”“但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所以中国人既没有我们所谓法律,也没有我们所谓道德。那乃是一个国家的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姊妹间的义务。这里面有很多优良的东西,但当中国人如此重视的义务得到实践时,这种义务的实践只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不是主观的自由。”

诚然,黑格尔是讲得头头是道,但是他所谓的“实践只是形式的”和“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这是不充分的,至少反映出他根本不了解也不懂得中国民俗与政治的一体化,是盲人摸象般的见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确言之,中国既有国家宗教——社会性道德,也有民间信仰——祖先祭祀,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一则是“制度化儒学”,一则是“社会化儒学”,彼此兼容而并包,是极其复杂而精微的混合物,绝对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说“制度化儒学”是国家宗教的话,那么“社会化儒学”就是民俗文化或民间理念。合起来讲,它们是“左右画圆的体系”——一体不二的循环,简言之就是一种类自然生态般的建构。下面,我们就对这种复杂而简略的神道思想——祖先祭祀、五伦循环以及儒家六艺等,加以扼要的概述以勾勒之。

1.孔子与私学

据说,孔子是第一个创设“私学”的教育家,门下弟子就有三千多,其中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他们共同组建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儒家学派。相对于王官系而言,他们是新派生的思想,并不具备足够的权威,所以要修炼到秦以后,方能完全进入并把持制度性体系。

不过,孔子不只是第一个创设“私学”的教育家。他在《史记》里也被描写为政治家,是与各世家体系并驾齐驱的。太史公曰:“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馀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的确,孔子后人不但在汉代传了十余世,而且至今犹存——近八十余世。不能不说,他的确是布衣天子——素王。在这点以上,是无人可比拟的。

那么,什么是孔子所创的“私学”?首先需要申明的是,孔子曾讲自己是“述而不作”的,因此六经与六艺确有可能只是他整理的,并非完全由他制定而后成书。这点,《史记》也讲“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所以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其次他既然是古籍与文化的整理者,那么所谓的“私学”其实也是官学的一种,不同的是,它极有可能是孔子删节过的,这点,古人也大多赞同。

从近代的考古挖掘出土来看,《郭店楚简》与《上博楚简》这两地的文献,至少可以证明,诸子学说早期的确有可能源自统一的体系——王官。在这些竹简当中,所谓的“诸子”其实并没太大的区别,至少简本《老子》和后来的孔子学说并不冲突,相反它们某些方面还是共融的。也就是说,这些当中的共融性,恰巧有可能反证他们曾经是一体的。即他们完全有可能是派生于王官系的。就是因为他们相对于王官,所以“私学”一词是名副其实的。

《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载:“古者圣人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聪明衰,禅天下而授贤,退而养其生。”由此可见,王官系确以“禅让”来递解,他们相互间存在有师徒关系。这与流传下来的古籍的记载也完全相符合。也就是说,“任诸子弟,大才艺者大官,小才艺者小官,因而施禄焉,使之足以生,足以死,谓之君,以义使人多”(《竹简·六德》),量才而用人。这或许就是王官用人制的雏形。

竹简的内容与断代,学者们大多肯定为“七十子”时期,也就是说,有可能是公元前二三百年间的东西。它们与他们——“七十子”,至少相距孔子并不遥远。《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曰:‘受业身通者七十有七,皆异能之士也。”“七十子”就是后人对他们的总称。太史公曰:“学者多称七十子之徒,誉者或过其实,毁者或损其真,钧之未睹厥容貌则论言。”此言甚是。从古籍的对比中,我们也能看得出,他们所创造的是一个学院的雏形,只不过,迟至汉代才最终成立。

它没成立学院时是“私学”,成立以后则重属王官,即如太史公所言“折中于夫子”,而后恢弘于天下。因此,作为私学,在当时它是民间的;作为官学,则不管以前还是以后,它都是被垄断着的。当然,这样的垄断仅指某些而言,诸如特殊性标志、图像、饰物等等,学术则门户大开,从此进入寻常百姓之家。而这种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东西,你说它对民俗没有影响,那是不可能的。

那这种影响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祭祀”。综合各方面的考古资料来看,“祭祀”这项活动在古代,是绝对从属于王官的,民间对它只是一知半解,也可以说毫不知情。想当然,他们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只是不知道根本的意义。或即便知道了,也僅是作为盲目的崇拜,此外一无所知。《礼记·祭统》:“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诚然,在这里“祭”作为敬祖的礼仪,使社会的、政治的、伦理的一切秩序得到了明确的等差安排。

而这种安排,以前它是秘而不宣的,所以,它是王室专属,民间无从得见,也无从了解。因此,“儒家与民俗”其实预示着某种解放,即,将王室的祖先扩大为所有民众的祖先,大家共同从属于一个系统之内。《史记》中将黄帝囊括为天下的共主,其实就涵盖着这项意思。这也是文化从属于心理的必然现象。我们从中须要明白的则是,“礼也者,理也”(《礼记·仲尼燕居》);“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记·乐记》)。也就是说,不管何时何地,礼是要从属于规章的;而这样的规章,既有社会性秩序的一面,也有心理的感悟的一面,是浑然而然的。从这里顺势而下,我们就将进入孟子的“心学”领域。

2.孟子与心学

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这是对中国人“人格”具有严重影响的主题。我们常说一个人孝不孝,首先是考虑他心好不好,这是自古的常识。对此,孟子曾有段论证:“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有四肢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也就是说,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要做到“知其性,则知天矣”,才是人生的立命之道。是故“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诚然,在他这里,心、性、天是三位一体的,三者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所以孟子讲“反身而诚”,“万物皆备于我矣”,“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作为孝、爱之心而言:“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这里所说的“良知”“良能”,就是指天賦的孝与爱的道德意识。人们通过内心的自我反省,发扬“仁”的精神,排除外物对这种道德意识的侵害,使得“存其心”“养其性”发扬光大起来,这就是“良知”“良能”。

《礼记·曲礼》:“是故圣人作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点来看,孟子的观点正是如出一辙,皆是以导民向善为己任,在人兽之别上下功夫。辩解人与禽兽的不同,这可以说是儒家的最大特色,也是儒家最大限度所维护的。它代表了由“人”而“仁”的拟象化,是人文心理的意象部分的组成核心。它的影响使得中国人完全从属于礼教治国,几乎忘却了法制的存在。在民俗上,不能不说也受到了冲击,至少,是心理意义与道德意识两方面的。

然而,儒家的最大反对者墨子曾提倡“节葬”“非命”等数条来反对儒学的某些纲要。《墨子·公孟篇》曰:“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据现实的民俗而论,“节葬”是对风俗影响较大的一项异议,某些地方可能遵从于儒家,某些地方可能遵从于墨家,是因人、因地而异的。

在陕北,有“长周年”“短百天”的说法。这里面“周年”可能是取材儒家,“百天”可能是取材墨家,当然,也可能兼而有之。《仪礼·士虞礼》讲“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这其实就是古人对周年祭的一种分法。《墨子间诂》孙诒让引注曰:“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有练有祥有禫,故妻丧禫期,兼得三年之称也。假令遭丧于甲年之末,除禫于丙年之首,前后已涉三年。”禫,即古时丧家除服的祭祀,至此,所有的丧事礼仪全部结束。练,《仪礼·士虞礼》云:“小祥,练,祭名”,也就是说,它代表头周年的完毕。所谓“祥”是指古代丧祭,周年祭为“小祥”,两周年祭为“大祥”。但民俗中一般行三周年祭礼,从初丧设祭后的第十二个月为头周年,二十四个月为两周年,三十六个月为三周年。三周年一过,丧祭仪程就结束了——当然,这里仅指陕北而言;其他,另当别论。郑玄解《仪礼·士虞礼》曾云:“二十四月为再期,其月余日不数,为二十五月。中月而禫,则空月为二十六月,出月禫祭,为二十七月。”又,《公羊传》曰:“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由此可见,古人也未曾定论,若依《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这有可能是事实。

墨子最反对的是“三年之丧”。他认为,如是则“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而后“衣食之财必不足”,不足则“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所以“便其习而义其俗”,“然则葬埋之有节矣”。《韩非子·显学》讲,“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就是这个意思。又“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据此,“兼礼之”其实就是合而用之。它已说明在丧礼仪程上,至少,先秦之世就已儒墨相兼了。

不仅如此,墨子非儒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因为儒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贪于饮食,惰于作务”(《非儒下》);非乐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乐只从事于身口耳目之享乐,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纴之事。他反对礼乐,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厚葬久丧,这都是从现实生活角度考虑的。所以他的反对在民俗意义上,是影响着先秦农业、经济和风俗的,是完全具备外在而真实的、合乎情理的意义的。不管怎么说,他是从民生角度,注重民俗以至产业的第一人。《非乐上》:“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这就是墨子的俗情。

《大戴礼·盛得》云:“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仁爱故能致丧祭。”《论语·为政》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由此可见,孝道在儒家而言,确实是与丧葬相联系的,并且,是内在仁爱的一种外在化表现。换言之,也是外在礼仪的一种内在化——理。这也就是为什么《礼记》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它代表了“制度在于礼,文为在于礼”,已然成为一种约束性的东西。也就是说,儒家从祭法、丧葬乃至制度(礼仪)中,延伸出了一种具备某种超越性的“自律”。

这种“自律”,我们可以主观地称之为“天理”,也可以客观地称之为“心理”。总而言之,它是孟子以后的产物。《孟子·告子上》:“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此明人事即理,理即“心之所同然”,舍心性则无以为人(仁)。《礼记·乐记》:“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也就是说,“神”即心神,心灭则“天理灭矣”。所谓“天理”,不过仁心而已。扩而充之曰道,收而敛之曰心,合“内圣外王”而一之,是谓之“君子儒”。——当自律成为一种民俗的时候,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法制产生。因为人们践守于自律,所以从根本上忽略了它的必要。也或许,它只存在于“非民俗性制约”的地方。

3.六艺、六经与民生

何谓“六艺”?熊十力《十力语要》讲:“六艺者:一曰礼。凡修己治国与网维社会之大经大法皆具焉。二曰乐。制乐器、正音律、谱诗歌,于是而乐备。……三曰射。修弓矢而教人习射,所以讲武事而御外争也。四曰御。车乘之用,平时则利交通,战时则为军备。五曰书。即语言文字之学。六曰数,即算学。”他的概括可以说是笼统的,但不失简洁明了。据实而言,儒家本即如此。所以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这仿佛是有些孤单。但是,它仅是指儒系而言的,并不包括也涵盖不了其它。

有关先秦以前的学校,《孟子·滕文公上》曾讲:“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可见,古时所谓的学校是包含有养育、教育和抚育之意的;在这里,学习礼仪以明人伦,这或许是课程的主题。《礼记·保傅》曾讲:“帝入东学,尚亲而贵仁;入西学,尚贤而贵德;入南学,尚齿而贵位;入北学,尚贵而尊爵;入太学,承师而问道。”这里所讲,显然是帝王之学府了,它诚然与百姓无缘了,所以,它从根本上并不能算作学校。这也与当时百姓的民生状况不符。《汉书·艺文志》:“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玩经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经立也。”这里所讲反倒有可能是事实。它至少说明了,普通的学人是需要自给自足的,而且三年才通一艺,所以“三十而立”是必然现象。

《周礼·师氏》曾讲:“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这里的“国子”既有王孙之意,也含有庶民的情形。所以,从育教上它还是具备了学校的某些雏形。当然,学不及庶民,这是孔子以前的实情。为了育俗而化民风,王室以学府为教化,这并非不可能的。《史记·儒林列传》公孙弘曾谏言:“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可见,这既是一种政治手段,也是一种影响民风的策略。

《荀子·王制》:“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兼覆而调一之,辟公之事也。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一天下,振毫末,使天下莫不顺比从服,天王之事也。故政事乱,则冢宰之罪也;国家失俗,则辟公之过也;天下不一,诸侯俗反,则天王非其人也。”也就是说,在荀子这里“移风易俗”是关系着国家存亡的;它虽然归诸侯所管辖,但是“国家失俗”三乱之一也;所以“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换言之,其意就是说风俗习惯会改变人的意志,久而安之,还会改变人的本质。所以“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荀子·儒效》)。

在荀子看来,“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旦暮积谓之岁,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宇中六指谓之极,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这是积俗的成效。“故人知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则为君子矣;纵性情而不足学问,则为小人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依此,所以化俗也。诚然,从荀子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民俗涉政的雏形,虽然不完整,但是,却也充分显现出民俗与政治的关系。“并一而不二”,这是指“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也就是说,唯有两者的结合,“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

可见,“育教化俗”是儒家历来的想法,它或许是不实际的,但从汉以后所置用的方式上,也不能不说影响了民俗。至少,从修身角度讲是這样的。不管是两汉的经学,还是两宋的理学,都受到了这种理念的辐射。它使得中国民俗在某些程度上致力于修身,这是毋庸置疑的。所谓“内圣外王之道”或“内圣开外王”,其实就是民俗化政的一种;不同的是,它是需要民间作为集体来推动的;而这样的措施先产于内心,而后付诸实践,所以它是礼教的一种;由于它是心境中开辟而出的,是以从属于修身的范畴,由每人律己而集体,由集体而群众化,最终,满街走的都是圣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它是儒家的一种育礼教化民俗的想法。它是民俗作为育政的一种反馈,是《礼记·礼运篇》“圣人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理念的延伸。

在礼乐与修身之外,其实还存在着武功、劳作和文职等学业,不同的是,由于古人着重治心,故而等闲视之。《论语》中“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这就是佐证之一。在儒者看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所以“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而儒者欲为大人,是以劳于心而不劳于力。

不劳于力,这其实是错的,否则射御之道何来?况且孔子也曾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证明他也曾经是劳过力的。又“吾不试,故艺”,是不被选用才习文的。这也就是说,通过制艺而不致于力,是从孔子开始的一厢情愿。至少,在以前不是这个样子。“多能鄙事”,说明他曾经是长期劳作过的;反之,他是一个私生子,也就不可能获得过多的优裕条件——据《史记·孔子世家》。说他不懂军事,这也是错的。《卫灵公篇》:“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从这里看,孔子好像是不懂军事,实则是蒙混灵公而已。孔门弟子冉有曾大败齐师,《史记》讲:“冉有为季室将,与齐战于郎,克之。季康子曰:‘子之于军旅,学之乎?性之乎?冉有曰:‘学之孔子。”这不就是证明吗?至少说明冉有的用兵孔子可能是指点过的,否则冉有也不会无风起浪的。孔子既然将射、御作为课业授徒,这本身也证明他是擅长武功的。否则何以“善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说明他还是懂军事的。

《礼记·经解》云:“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史记·太史公自序》)也就是说,六艺与六经虽不完全匹配,但是它们是周流相生的;在这当中,背反谐和两不相胜,终即始,始即终,若循环之无端也。《汉书·艺文志》:“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就是这个意思。

显然,儒家的治学体系,是有些形而上的。但是,它还是导民育俗的,就是有些繁琐,好像又不切实际。而这其实是因为它在为大同理念做准备。它想营造一个循环无间的理想国。在这个有机的社会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者有所终,壮者有所用,幼者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据此,从理想而言它是合乎情理的,依现实而论它是假想的。诚然,这就是另类而大型的“桃花源记”。

六艺、六经若抛开它作为科举取士的手段来看,它可能真的完全从属于“形而上学”的体系,这是唯心思想的主要弊端之一。但正由于它是唯心的,所以也就势必严重影响民心乃至民俗民风。因此,儒学、六艺与民生,在过去,它们是相互关联并协作的,而且,有过一体融会的构想。虽然最终没能完成,但是民生意义深远。它具备了某些人道思想的雏形,不再以君王为念,这是难能可贵的。

民俗与道家

从学术的意义上讲,道家早于道教,而且彼此各有体系,某些方面也互不相干。道家在先秦而言,多指“隐者”,如老聃、庄周、杨朱、关尹等,以及子路所遇见的“荷蓧丈人”之流。他们是特立独行的自由主义者。《论语·微子》曾云:“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篠。子路问:‘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指的就是他们。

道教则始于东汉,《三国志·张鲁传》载:“熹平中,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修。……角为太平道,修为五斗米道。”而“五斗米道”“太平道”即为最早的道教组织形式。又《后汉书·刘焉传》云:“(张)鲁,字公旗,初,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故谓之米贼。”从以上史料看,道教似乎是源自东汉末,但是至今争论不休。总而言之,它决计是早不到西汉的。这也是学术界目前的公论。

道家与道教的主要区别,则在于对宇宙乃至事物的诠释。前者注重精神与文化的协从,后者则盲目寄托于冥想,所以,从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庄子的神人理念是寄托于小说性质的文学描述。道教则不同,他们相信并信奉仙人的存在。《太平经》则是把仙分为神人、真人、仙人、道人、圣人等数种。前四种为他们所信奉,并说,“神人主天,真人主地,先人主风雨,道人主教化吉凶”。对此,葛洪的《神仙传》也讲:“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诚然,他们均以先秦道家的文学性创作为自己铺底。这点可以从庄子的《逍遥游》与《大宗师》等篇来了解。

《逍遥游》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大宗师》云:“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一以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以上两处,前者可以说是文学性创作的结果,后者可以说是精神化信仰的雛形,两者构成了道家——庄周系的独特表达方式。而庄子对神人以寓言式的冥想性描述,则是引发仙道信仰的初起。但是从《大宗师》的另一段文字则可以看出,其所谓“真人”,实则指的是一种心理的境界。

“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再看《庄子·人间世》:“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之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倘人之用心,能达此境界,有此状态,则亦可以谓之神人。当然,这也属于喻会式的:神人所代表的,是人对自身精神的提炼;也就是说,亦是属于心理意义上的“一种诠释”。这点,可以用《管子》来解答,《管子·内业篇》有云:“心全于中,形全于外……谓之圣人。……搏气如神,万物备存。……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而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又“凡心之形,过知失生。一物能化谓之神,一事能变谓之智。化不易气,变不易智,惟执一之君子能为此。”以上这些都是在明确表明“神人”这一理念绝对是从属于心理的,是古人对心境中人物的拟像,也是一种由精神寄托中所迸发出来的意象性描述。

《荀子·解蔽》中曾讲:“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据此可知,由心而神,由神而心,最后由“心神”来代表神,这是源发道家、始成儒家的心学特色。它是唯中国所独有的人文心理,是一种“非现代心理学的心理学”;它不同于当下的分解式解析,而是以人心人性为主体;所以,它不同于西方的以往与现在,是以人为本的——《郭店楚墓竹简》:“天生百物,人为贵”,就是这个意思。再者,《管子·心术》云:“世人之所职者精也。去欲则宣,宣则静矣。静则精,精则独立矣。独则明,明则神矣。”诚然,所谓“神明”亦即古人对心理的一种描述。《荀子·解蔽》讲“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亦是一项佐证。

总之,在民俗日常中所出现的神、仙以及鬼怪,它们全都是类似于后人对“神明”一词的曲解一般,也是伴随着隐晦性的会意而外延的——心理意象。

1.老子、庄周与民俗

老子讲“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垂裳而治天下,这其实就是“政治民俗”的一种。在古代政治思想史中,治民一般分为两种决策:一种是愚民——以老子为主,一种是化民——以孔子为主。最终,是由二者间的协作来完成了两千余年的人治方略。

道家出于史官,它是王官学系的末流之一,所以就难免沿用三代或三代以前的旧制,将“政治民俗化”其实就是三代的人治之一。顾炎武《日知录》言:“垂衣裳而天下治,变质而之文也,自黄帝、尧、舜始也,故于此有通变宜民之论。”也就是说,导民育俗,在三代是变更民生的重要手段,《周易》“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就是这个意思。所以“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因之,“苟非其人,道不虚行”,“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垂衣裳而天下治,这其实就是民俗安定而后反馈政治的结果之一。它就是老子所倡“无为政治”的前身。不同的是,老子有感于“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的局面,所以“绝圣弃智,利民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来“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而后“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也就是为何“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的原因。

老子的“愚民政策”显然是行不通的。但是,他的以柔化民思想却不能不说影响了后世的民俗。昔日,汉代初期的重民、尚农思想,在这方面多少就是受了他的影响。而“以柔化民”则就是所谓的“黄老之术”——从政治思想而言。

这种思想被老子描述为“水”,也就是说,老百姓像水一样,必须因势利导,否则“民常不畏死”,将有兵燹而起矣。《荀子·哀公》:“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就是这一思想的继承。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极力要讲:“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他认为,“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所以“使夫知者不敢为也”,而后“为无为,则无不治”焉。

显然,老子大的思想被政客所汲取,而小的则被民间所融化——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的不扰民思想在人治时代,毕竟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譬如:“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些对君王而言,既是对他们的反愚,也是对弱民的不得已的呵护。在那个王权掌政的时代长河里,作为“隐君子”,他又能如何!所以愚民、愚君以育俗,效法三代,这就是他——史者仅能从笔端而从事的了。

《史记·老子列传》最后曰:“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宗子注,注子宫,宫玄孙假。假仕于汉孝文帝。”诚然,此老子非彼老子——太上老君,而是真实存在过的人。至少,他没有像全真教以后的道士那般终身不娶。而太平道、五斗米、正一教的不廢婚姻制,这或许也是与真实的老子有关。它们从属于对“生”的信仰——“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所以有不绝子嗣之意。而这点上庄子尤为突出,传说中他有过数次婚姻。下面,我们就聊一聊他。

《史记》讲:“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馀万言,大抵率寓言也。”因“其洸洋自恣以适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这也就是说,他至少是一个恣意妄为的逍遥者,所以“终生不仕,以快吾志焉”。

他虽然自漆园小吏之后再没当什么大官,但是却足以笑傲王侯、咆哮山林,诚然一派宗师气象。所以他对民俗的影响,是具有个性化的。也就是说,在我们每人心底的空间里,谁人又不潜存着庄子般的傲骨?——谁与庄子接近,谁就是逍遥者。

《逍遥游》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徙南冥,这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大者之逍遥”。而小者则不同,它们“决起而飞,枪榆枋,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是“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的主,代表了“小者之游”。大者因为逍遥而忘了游,小者因为游而无法逍遥,唯独“泛爱万物,天地一体”者,始可谓“逍遥游”。庄子“梦寐以求”的就是要做这样的人。

《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当一个人将自我与非自我两者皆可抛时,便是大宗师的状态。《大宗师》讲“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就是这个意思。当你忘却一切的时候,你就是纯;“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处处自然皆道场。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以“纯”为“生”而言的;这样的生,代表了道作为纯而分裂,一切的过程又都是同一种形式所构成,所以,这也是纯的一种——易,《周易》“生生之谓易”就是这个意思。

简言之,道家思想就是“三一为宗”,无一无三,复归无极。其以天、地、人三者谐和以致太平;精、气、神混元而归一;有一则三,有三则生,有生则易,易以归元,归元而后三一灭,灭则无极相生,一三复出,浑圆若周而复始。《列子·天瑞》:“夫有形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之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论。浑论者,言万物相浑论而未相杂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据此,这其实就是道家的进化论。不同于西方的是,它或许更近似于朴素主义,即,非唯心亦非唯物的、以“纯”为态的思想。它代表了一种人文辩证法则的出现,是民俗中信气、养神的源头。在汉画像石、剪纸和传统绘画等题材中,屡见不鲜的浑圆体的构图方案,人由变化而生,神由人化而成形,这都是受道家辩证论的影响。它们是这种以纯为朴思想的心理意象的外在成型,即“神仙、神话=心理意识的艺术性创下的客观诸形态”。

再者,《庄子·至乐》最后一节曰:“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云:“《庄子》:‘程生马。尝观《文子注》:‘秦人谓豹曰程。予至延州,人至今谓虎豹为‘程,盖言‘虫也。方言如此,抑亦旧俗也。”确然,陕北说书曾有“虫生人”一句;据此而言,道家进化论或与文字方言辩解有关,不一定确有所指;或,与庄子本身用词有关,仅代表他本人意图。庄子的出生地——蒙,有人指“在今河南省商丘附近,向北四十里处便是了”(钱穆《庄老通辨》);也有人认为,蒙——“今山东省蒙阴县也”(杨伯峻《庄子·前言》,岳麓书社版)。案:庄子本宋国人,宋被楚所败,所以亦算楚人,因此,从地址沿革来讲,其确有可能属河南商丘人。有学者曾认为“庄子之古迹于唐宋后仅兴于安徽蒙城,于河南蒙城已无可考,此乃文化南移所造成”——潘雨廷《论庄子的思想结构》。依笔者所见,其确有可能是河南人,河南与陕西邻近,两地方言难免互动,程、豹、虫是以谐取,而意义随时就迁。

复次。民间也有传说,太宗世民小名“虎儿”,因故避帝讳,是以易虎为虫。演义小说中称虎者为“大虫”,即源自此。总而言之,道家、民俗和方言三者间的总汇,曾经是影响社会的非主流之一,虽然有些已移风易俗、事过境迁,但是主体精神——“道”却至今未曾变更过,在“知道、说道、一道”等习俗性名词中,我们随时可以感受到“道”的无处不在。

2.早期道教民俗制

首先,需要申明的是,此处所谓的“早期道教”,实指“太平道”与“五斗米”而发,并不包括后来意义上的;也就是说,笔者仅讨论有据可查的《太平经》,以及与之相关的史料,其它的暂且不究。

昔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后天下大乱,为持续并完善其政策,起义者曾出台一系列的条文;而这些政策的或保留或易俗,都对民俗有着深远的影响。譬如就俗语“太平”一词而言,据《太平经·卷·四八》的解释大致是:“太者大也,言其积大如天,无有大如天者。平者言治,太平均,凡事悉治,无复不平。”就此而论,需要解释的是“均”字一义。《列子·汤问》曾讲:“均,天下之至理也,连于形物亦然。”这也就是说,它们有“秤物平施”的意味,而这也与起义者的同富理想相贯联。

《太平经·六罪十治决》:“天生人,幸使其人人自有筋力,可以自衣食者。而不肯力为之,反致饥寒,负其先人之体。而轻休其力,不为力可得衣食,反常自言愁苦饥寒。但常仰多财家,须而后生,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所以然者,天地乃生凡财物可以养人者,各自随力聚之,取而不穷。”其意为,既然从具有天生的劳动能力出发,就应该人人从事劳动,不劳动就是很大的罪行;因此或坐牢,或流放,都是在所难免的——在他们的治罪意义上;而大自然早就赐予了丰富的资源,只要人可以努力,不但可以满足所需,而且是无穷无尽的。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刻苦耐劳、勇敢勤奋的这种民俗传统,在第二世纪表达农民要求的文献中,得到了鲜明的反映。

这也就是说,天所赋予的劳动力,为每人最基本的原始性财富,故生民从此出发,才可能博取均称从而同等地生活。当然,他们也反对富裕之后的“为富不仁”。其言:“或积财亿万,不肯救穷周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所以然者,此乃中和之财物也,天地所以行仁也,以相推通周足,令人不穷。今反聚而断绝之,使不得徧也,与天地和气为仇。或身即坐,或流后生,会不得久聚也。”可见,在他们看来,财富乃天地赋予生民共有的,因此,“不得久聚”以独富一人一户,理当周济穷困百姓之民;而后不与天地相仇,是乃和气一团,生民太平。

当然,所谓太平也是建立在育俗化民的基础之上的,如说:“或多智反欺不足者,或力强反欺弱者,或后生反欺老者,皆为逆,故天不久祐之。何也?然智者当苞养愚者,反欺之,一逆也。力强当养力弱者,反欺之,二逆也。后生者当养老者,反欺之,三逆也。”《老子》曾讲:“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馀。孰能以有馀奉天下?唯有道者。”这其实就是“三逆”的原形——“损有馀补不足。”太平道所倡均富思想,其实也是对“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的一种延续。因此希望能够做到“常善救人,故人无弃人;常善救物,故物无弃物”的理想境界。他们企图以恢复三代淳朴来解决问题,而这点也与老子相同:“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徙远。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庄子·马蹄》:“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乌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据此可知,道教制民约俗的法则,起初都是源自老庄之学的。也就是说,它强调的是一种归顺自然的理念,祈求从遗失的往日的纯朴中寻求新的民俗性制约。当然,它所祈求的这种制约是以自然法则的先天条件为依據的。“天地虽大,其化均也;万物虽多,其治一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民俗约政”在政治史的后半部其实是并不常见的,因为它往往难免与新政权的建立产生一些矛盾。换言之,即是说自己势必因政治性的裁决而放弃早期的平均理念,从而新政既不能换俗也不能移风,自相矛盾使之内部随势瓦解。譬如,太平天国的失败就是史证之一。所以说农民革命的民俗性执法是有根本性错误的,它盲目地将制度、法则和人情混为一谈,这是无序而乱的必然。《汉书·刘焉传》:“张鲁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其来学者,初名鬼卒,后号祭酒。祭酒部领众者名理头。皆教以诚信,不听欺妄。有病,但令首过而已。”由此可见,在汉中建立政权的张鲁,其所采取的就是“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的民俗性制约;而《张鲁传》云长官“号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亦为佐证之一。

此外,“义舍”及“义米肉”也是其民俗性政策之一。义舍是免费提供住宿的旅舍。在义舍免费供应米肉,任“量腹取足”,按各人需要自行取用。据古籍而言,它是“宗教+军团”式的群体性供给制,实行财产共有、共同消费劳动所余,完全类似于英人莫尔所创的“乌托邦”,这就如同一个中国式的“理想国”的蓝图。这样的宏远蓝图“五斗米”与“太平道”虽然并未能实现,但是其毕竟冲击了腐朽的东汉王朝,在此后的民生与民俗当中留下了“天下太平”这句醒目的民俗学的标志性谚语。

3.道教、民俗、神话——神化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言:“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神鬼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诚如鲁迅所言,文人小说之兴起,是神话故事得以流传的重要原因。然“神仙之说盛行”则是源自道教而张;神仙家的出现,将道家、道教与民俗融会为一谈,成就了神鬼志怪式民俗:寓言故事。

说“神话”,中国神话多为寓言;说寓言,中国寓言多为故事。从故事讲起,从史料磨牙,这是研究神话与民俗的必然。中国古代神话与古代民俗水乳交融,同质共体,民俗决定神话的内涵,神话反映民俗的特色。道教作为我国本土宗教,它所构想出来的超越现实生活之上的神仙世界,与传统民俗(寓言)的虚构艺术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并往往赋予神话鲜明的浪漫主义特征。仙道异闻是古代神话常见的题材类型,道教仙境为神话故事提供了难以摆脱的磁场,因此它集中反映并折射出了相应的民俗,这里有叙述者所能想到和找到的一切。

仙家故事最早见于《史记》。《封禅书》中李少君说:“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也就是在《史记》以后,神与仙兼并一名统称神仙。《封禅书》中公孙卿曰:“仙人可见,而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观,如缑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也。”据此可见,神与仙基本互通,可以相互僭称。嵇康《养生论》云:“神仙虽不目见,然记籍所载,前史所传,较而论之,其有必矣。似特受异气,禀之自然,非积学所能致。至于导养得理,以尽性命,上获千馀岁,下可数百年,可有之耳。”也就是说,在古人看来,神与仙皆意味着长寿,千年不死、长命百岁,因此也就成为了帝王乃至民间的期盼。

诚然,是养生文化导演了神仙这一剧目。是以掉过头来,我们可以再从《黄帝内经》讲起。《上古天真论》黄帝有云:“余闻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吸精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始,此其道生(案:《庄子·秋水》亦云“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似取义相同)。中古之时,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天地之间,视听八达之外,此盖益其寿命而强者也,亦归于真人。其次有圣人者,处于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无恚嗔之心,行不欲离于世,被服章,举不欲观于俗。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敝,精神不散,亦可百数。其次有贤人者,法则天地,象似日月,辩列星辰,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上古合同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由此可见,其所谓“真人、圣人、贤人”悉皆近似神仙一流,从属于一种非人的状态。我们则可把这种由人而非的状态称之为“早期神话的原型”,即心理上的原型。也就是说,它是萌生于“养生”这种心理的,所以它浮想联翩,意象连绵,寓意超越生死者为仙为神——诚言之,是一种由类推性而外延的辩证所造就。

有关这种类推的段式,我们可以从《庄子》中找到。《大宗师》:“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章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小处大;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这些与《内经》不同的是,它属于倒推——即由道推人,而不是由人推道,所以和神化相比是有些理性成分的。而且从考证上断言,《庄子》也是早于《内经》的,《内经》中的真人也分明是抄袭于《大宗师》的。不过,《庄子》多了一些人文法则,具有“道化论”的特色。

众所周知,“进化论”是由西方人达尔文从学术观点上提出的,它客观地综合了事物、自然与人之间的演化规律,是目前科学界普遍公认的真理——自然演变方面。不同于此的是,两千多年以前的中国人庄子,也提出了形而上的“道化论”,这虽然没有太多的科学依据,但是,在那个普遍处于神话的时代里,能有“卵生虫、虫生物、物生人”这样的观点,也可以说是空前独后的。并且他又说“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这也是很值得后人思考的。这样的“机”,笔者并不欲将它等同于基因,但是它确实绝非出于神话构思,而极有可能是源自一种“朴素主义”,这种主义的变异就是“道化论”的出现。所以,他讲“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而谁人一旦得到、了解或掌握了它,就可以顺其自然而然之,圆成其所欲——《至乐》“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其实就是对这种“道”的另一种解释。

我们再回过头来联接一下神话。神话,说穿了其实就是一种“道述将为天下裂”的变故。在这种变而裂的过程当中,沉溺于说道性的,就演变成了神话;沉溺于“道问学”的,就演变成了人文;沉溺于“玄之又玄”的,则是“道化万物”的初始。《庄子·天下》:“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诚然,万物皆原于一,一以貫之,是谓道术。故“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教,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大小精粗,其运无乎不在”,贮于民心而发焉。

民心拟天为像,是谓“上帝”——《诗经》;拟父母为阴阳,是谓乾坤——《周易》;拟心为道,是谓“神明”——《荀子》。比物而类推,以至于机者,是谓神话(化)。神话,“神而话之”之谓也;神化,“神而化之”之谓也。道阴阳,参天地,明四时,画八卦而意象,夫是之谓神。神,心神,引而申者也。话,言谈,引而论之也。话不过化,神不过语,以讹传讹,天下神话。《庄子·天道》:“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现今,西北仍有不少方言把说话叫做“言传”,这其实就是早期神话的翻版:语言文学,即一种单纯的语言叙事性表达方式,但它是说话而言传之,所以近似于今天的说书,然而却又无文字性记录,故民俗就顺势谓之神话。

责任编辑: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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