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篇:质量基础支撑作用显著

2024-04-27 08:47许晓凤
质量与标准化 2024年1期
关键词:长三角信用计量

文/许晓凤

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根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5年来,经营主体的质量基础和标准引领作用愈发显著,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质量是经营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质量是提升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经营主体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取得更高的市场份额,实现更为稳健的盈利。同时,质量也是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的引擎,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标准体系的适应性、先进性和有效性,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协同发展和产业升级。

《长三角经营主体发展指数(2023)》将“质量发展”作为经营主体评价体系的重要一环,设置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4个二级指标,整体反映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5年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的显著作用(见表1)。

表1 长三角经营主体发展指数(部分)

为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质量支撑

经营主体质量方面的发展,实实在在反映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和质量一体化的工作。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发力,自觉把服务长三角放在突出位置,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动质量基础联通,支撑助力长三角高质量开展市场一体化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为推动质量发展工作的交流、合作和联通,长三角三省一市质量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整体协调推进长三角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三省一市以项目为导向,整合区域产业链、创新链优势资源,开拓出长三角质量合作发展新模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行业参与、专业支撑”的区域一体化质量合作发展新格局,带动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连续17年以轮值的形式,开展“质量月”共同行动,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举办首席质量官等经营主体质量人才培训,持续推动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提高。

沪苏浙皖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区域标准化政策体系,健全区域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长三角标准国际化水平;通过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的供给和实施,实现长三角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形成“统一立项、统一研制、统一发布、统一实施”区域协同的地方标准制定制度;在数字政府、文化旅游、公共交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持续扩展“长三角标准”;创建全国首个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牵头创建区域国际标准创新联盟,共享长三角区域标准化资源,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

在计量领域,长三角获批筹建民用航空发动机、智能测控装置、智慧照明等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立项计量技术规范,支撑服务C919大飞机、北斗卫星、“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等重大项目;联合组织编制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解决了半导体微纳米尺度精准制造的溯源难题,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垄断;建设“产业计量云(长三角)”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计量测试服务,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能力的自主开拓与创新。

长三角三省一市聚焦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组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和全链条的汽车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通过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联合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作用;建立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皖美品牌等区域品牌互认和联合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的检测认证体系。

未来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下,经营主体的质量发展与标准支撑已经取得显著成绩,未来必将会取得更大进展。建议从提质增效、强链稳链和提升信用等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角度,运用质量手段助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要从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更加主动运用质量支撑和标准化引领的手段,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升级。高质量发展是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辩证统一的发展,质的提升为量的增长提供持续动力,量的增长为质的提升奠定重要基础。同样,经营主体发展也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注重质量效益和增长速度协调统一的发展。要聚焦质量强国战略,完善长三角大质量协作机制。“大质量”是由很多“小质量”构成的,每个经营主体都是一个质量主体,“小质量”又决定于质量基础。要突出经营主体在质量供给中的主体作用、在质量强国(市、县)中的主体作用,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提供质量和标准支撑,以强质量聚合生产经营要素,以高标准涵养核心竞争力,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更好发挥质量强链和标准稳链的作用

长三角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促进质量发展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相容共生、深度融合,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提供质量要素支持;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质量融资增信等行动,增强质量发展优势;要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构建与长三角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适配的标准体系,健全标准供给机制,提高标准供给效率;要鼓励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性企业和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技术、产品、工程、服务“走出去”;要聚焦质量标杆引领,共促长三角质量竞争力提升,打造全国质量品牌建设示范样板。

3.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与质量互为表里,相互印证。”信用与质量如同一对不可分离的伙伴,共同构筑着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呈现共赢共荣的发展模式。信用不仅仅是名誉,更是一种市场竞争的利器;而质量,则是信用的基石,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必由之路。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至关重要。要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的提升,通过提升信用来促进质量的提高;长三角需要通过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公示、年报、信用承诺、信用惩戒、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强化信用监管工具供给,提高守法守信经营主体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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