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通告”

2024-04-28 17:30陈建军
书屋 2024年4期
关键词:张幼仪志摩通告

陈建军

著名文史学家宋云彬曾在《关于徐志摩》(上海《野草》1947年10月6日新五号)一文中说:

志摩和张女士离婚时,写了一篇“离婚宣言”;双方都签了字,送请《妇女杂志》发表,被志摩的父亲知道了,向《妇女杂志》编者取回,并反对他们在任何刊物上发表(志摩的父亲不承认他们的离婚,后来张女士改称志摩的父母为寄爸、寄妈);志摩没有办法,跑到杭州来跟我商量,我替他在《新浙江报》上发表了。这篇离婚宣言,是一篇很好的文艺作品,可惜充满浪漫气氛,他企图用一种哲理来解释他们离婚的原因。

所谓“离婚宣言”,即指《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下称《离婚通告》)。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徐志摩何以跑到杭州,跟宋云彬商量呢?宋云彬与徐志摩关系密切,二人同年、同乡、同学,均生于1897年,都是浙江海宁人,曾一起就读于硖石开智学堂。宋云彬时为《新浙江》报(非《新浙江报》)主笔,编辑《新朋友》《学园》等副刊。经商量,宋云彬便将原《学园》所在版面临时设为“离婚号”,替徐志摩发表了这篇《离婚通告》。

迄今为止,《离婚通告》仅见1922年11月8日“离婚号(2)”所刊载的内容,即下半篇。11月8日题下标有“续六日”字样,可知上半篇是11月6日发表的,但这一天的报纸一直没有找到。

“离婚号(2)”上,除《离婚通告》外,另有徐志摩送给张幼仪的诗《笑解烦恼结》,还有关于上半篇的《更正》。这则《更正》未见有人提及,兹全文过录如下(标点及校勘系笔者所作):

天昨〔昨天〕运动会特刊,错字等,不胜其更正,读者意会之可也。

前天离婚号,不得不更正。

《离婚通告》第一排第二十四五行“至于我们的善后办法”九字衍。廿八行“徐志摩”落一“志”字。第四十行“这就是两……”下落一“性”字。第二排第四七行“虽则他受教育比她……”,“她”误作“他”字。第三排一七行“最初你虽则……”,“最”字下多一“日”字。第三十行“不自由毋宁死”,脱一“毋”字。三二行末一字“决”误“宜”。四三行末多“一”字。五四行“离、婚……”,“离”字下少一“了”多一点。第四排四十行“婚。的不满意”,“。”系“婚〔姻〕”字。五六行“我们忍受屈服……”,“屈”误作“届”。

“离婚”乃大事,故编者“不得不更正”。通过《更正》中的“不自由毋宁死”“婚姻的不满意”“我们忍受屈服”等片言只语,多少可以窥见徐志摩对待婚姻的态度和追求自由的决心。

宋云彬读过《离婚通告》,于11月7日写了一篇《读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以后》,也发表在“离婚号(2)”上。文章开头写道:

徐志摩和张幼仪两君的离婚消息,早几个月前已传到我们的耳鼓了。但在家乡里可没一个人敢替佢们俩说一声“恭喜”。有时候朋友中谈到志摩和幼仪离婚的一件事,好像佢们俩犯了说不出的罪恶,连谈论这问题的人,也像犯了罪似的。

宋云彬称《离婚通告》是“很正当的一篇宣言”,“至少可以唤醒旧社会里一部份顽固的家长、懦弱愚暗青年男女”。他很赞成“两性间同意的离婚”,以为“这种离婚在朋友方面应该和结婚时一样的恭贺佢们”。同时,他在《离婚通告》里发现了一件事实,即离婚的动机是徐志摩先行发动的,“而且志摩有离婚思想的时候,幼仪君很觉得为难,以致有寻死的念头。后来幼仪君有了‘伟大的发现,方才觉得‘非离婚不能做人的真理”。在他看来,倘若张幼仪始终没有“伟大的发现”,那么,要“笑解烦恼结”,并非易事。他认为,有离婚想法的男子“应得先设法使女子觉悟,并且要替女子打算经济的独立,候双方都觉到‘非离婚不可的时候,才实行离婚。如没有方法使女子觉悟,一味为着个人单方面的自由而离婚,使女子离婚后再不能得到人生的乐趣,那真是新时代的罪人了”。这是宋云彬读了《离婚通告》之后的感想,徐志摩找他商量时,或许他已跟徐志摩当面聊过。

《离婚通告》下半篇最早收入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92年7月版《徐志摩全集补编》,但失校现象比较严重,错字、漏字、倒字、衍字有一二十处。晚出的几种《徐志摩全集》所收这半篇通告,与香港商务版完全相同,大概都是以香港商务版为排印底本的。因此,为呈现文本的真实面貌,《离婚通告》尚需重新整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1月版《徐志摩全集》编者在《离婚通告》附注中说:“徐张离婚案被称为‘中国现代第一桩离婚案,有一定社会意义,若能找到上半部,那就是对聚讼纷纭的徐张离婚案一个有力的判断。尤其是这则《通告》是两人联合发出的。敬请读者也找找,功德无量。”但愿不久的将来,《离婚通告》下半篇与上半篇终能“合璧”。

附:

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续六日)

目前情形,离姻的结果,还不见女的方面缺亏。男子再娶绝对不成问题,女子再嫁的机会,即使有,总不平等。固然我们同时应该打破男必娶女必嫁的谬见,但不平等的现象依旧存在。这非但这女子不解放,也是男子未尽解放的证据。我们希望大家努力从理性方面进行,扫除陋习迷信,实现男女平权的理想。

(六)我们不知不觉已经说上一大串,但家庭方面,总不应得略过不问,实际上家庭是个极重大的原则。“极重要〔大〕”是一定要牵连到的意思,并不是离婚不经过家庭就不成功,好像没有糯米裹不成粽子,没有豆板做不出豆腐。只要當事人同意负责,婚姻离合的原素就完全。固然能得家庭同意最好,但非必要;如其当事人愿意离婚而第三者的家庭有异议,这一定是误解,迟早讲得明白;若说反对,更是笑话。屋子里失火,子女当然逃命,住在城外的父母说不兴,你们未得家庭同意,如何擅敢逃命,这不是开顽笑吗?解除辱没人格的婚姻,是逃灵魂的命,爱子女的父母,岂有故意把他们的出路堵住之理,并且他们也决计堵不住。但离婚总没有朋友绝交的简单,往往有具体事实清算的必要,则如财产子女,□□地要商榷家庭了,旧式的制度使然。但事实清算是理性的事务,只要命题合理,总有答数算出来。我们应该研究的是,如何可以使得旧社会的家长,了解新时代的精神,免起无谓的冲突,酿成不愉快的结局。你我有你我的意见,老辈也有老辈的意见,“疏通”是我们的责任。要使他们了解我们,我们先得了解他们。同情产生同情,误解反应误解。“顽固”无可理喻!家庭革命的呼声常常听见,我们青年就犯一个嗜好,不是完全健康的嗜好——“浪漫主义”。家庭革命四个字,是染透了浪漫的色彩,我们不是为革命而革命。我们对家长说的话很简单,我们说“你们父母是最怜爱我们子女,我们的幸福,就是你们的幸福;我们的痛苦,就是你们的痛苦;已往的是非不提,谁也不必抱怨谁。现在我们觉悟,我们已经自动,挣出了黑暗的地狱,已经解散了烦恼的绳结,已经恢复了自由和独立人格,现在含笑来报告你们这可喜的消息,请你们参与我们的欢畅”。慈爱、同情,永远是人道的经纬,理性是南针。我们想果然常〔当〕事人能像我们一样,欢欢喜喜的同意解除婚约,有理性的父母决不会不赞成,除非真是父母根本不爱儿女,愿意他们痛苦,不愿意他们救度。我们相信这样异乎寻常的父母,世界上不多。若然当事人不幸而逢到真正异乎寻常的家长,那时要有革命行为发生,谁是谁非就不辨自明。

我们要说的话还很多,但这不是做大文章的地方。我们很盼望再有机会讨论这个重要问题。我们相信道德的勇敢是这新时期的精神,人道是革新的标准。

猜你喜欢
张幼仪志摩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张幼仪是个好婆婆
张幼仪是个好婆婆
偶然
泰戈尔在我家
张幼仪:坏的婚姻,遇见更好的自己
泰戈尔在我家
张幼仪:打造商界传奇的徐志摩弃妇
关于实行参考文献新规范的通告
关于实行参考文献新规范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