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学校遭受欺凌应当怎么办?

2024-04-30 04:58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严永
湖南农业 2024年2期
关键词:教职员工损害赔偿受害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严永

近年来,学生欺凌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恶性事件时有曝光。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随后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政策文件,但始终未能上升至法律层面。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首次对“学生欺凌”的定义进行了法律层面的明确,还细致规定了学校对学生欺凌的预防与干预责任。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具体如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行为均构成学生欺凌行为。

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令人揪心、痛心。要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就要建立防范学生欺凌的长效机制。依法治教是关键,从发现欺凌到惩罚欺凌者,都应当纳入法律的治理中。惩罚“熊孩子”是必要的,但是避免成为“熊孩子”更有必要,应当明确家长、校园、社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

首先,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其次,学校教职员工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再次,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老师、家长要提醒未成年孩子,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活经历,要正确认识同学之间的差异,要合理合法地解决自己的诉求;发现校园暴力事件时,要及时向老师们报告;对于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让他们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保护你。

学生欺凌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受害者被欺凌造成损伤,可以与欺凌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诉请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或财产损失赔偿。如果欺凌者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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