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刚性约束 提升监管能力 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05-04 21:13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河北水利 2024年2期
关键词:河湖印发许可

□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2023年,河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刚性约束,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能力,尤其是在河流水量分配、取用水管控、计量监控体系和水权水市场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不错成效。

1.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 在国家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首次获评优秀等次

2023年9月,水利部印发2022年度考核结果,我省首次获评优秀等次,在北方13 个省中位列第二名。

1.2 跨省跨市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均取得重大突破

2023年4月,推动解决了唐山市玉田县利用于桥水库分水指标问题。10月,水利部印发《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首次明确流域各省份地表水分水指标,分配我省56.31 亿m3,较年平均用量多出13.16 亿m3,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出宝贵的指标空间。目前,省内全部18 个跨市、68 个跨县河流分水单元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印发,各地地表水用水权利边界得以明确。

1.3 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成效显著

完成滹沱河、潴龙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我省涉及的29 条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全部印发。统筹河湖治理、调水补水、水土保持等手段,疏浚、补水、存水系统推进,断流河流实现过流,萎缩干涸湖泊水面得到恢复,重要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5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以“干渴的河湖走向复苏”为题对我省河湖复苏改善进行了专题报道。

1.4 地下水管控指标正式确定

经多次技术会商和汇报沟通,我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最终成果确定,已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1.5 取水许可审查审批有序进行

2023年共办理8205 件,注销许可水量10.86 亿m3。印发取水许可“放管服”规范性文件,持续简化审批流程。11月,我省501 条取水许可审批数据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至水利部,在全国率先实现取水许可审批数据省部共享,为全国范围内推广取水审批“一网统管、一网统办”提供了成功示范案例。

1.6 取水井关停任务超额完成

2023年共关停各类取水井8418 眼(年度计划关停6462 眼)。南水北调受水区部分市县视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进程持续推进中。

1.7 计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77 个县查漏补缺增设1121 处农灌机井“以电折水”监测站点,全省站点总数达到5757 处,形成覆盖全部井灌区的乡镇级监测网络,打造出“水电联合建档、系数迭代优化、智慧产品赋能、监管场景贯通”良好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电折水业务化应用,相关做法在2023年全国取用水管理座谈会和2024年全国水资源管理座谈会等多次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在18 个县因地制宜选用“水量计量”“以电控水”“水电联计”等不同建设模式,对7.42 万眼农灌机井安装在线计量,推动破解农灌取水精准计量难题,充分发挥监控数据在用水统计、以电折水校核和地下水管控等多方面支撑作用。

1.8 争取到8 项国家试点政策

2023年,共争取到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地下水储备管理、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地下监测工程运维及地下水监测评价应用、区域水资源动态评价、电子证照“免证办”应用、取水许可审批数据汇聚共享、水资源遥感监测与应用示范等8项国家试点政策。

1.9 水权水市场迸发活力

2023年,全省年度水权交易水量达1.86 亿m3,是历史交易总量的300 倍,进一步盘活闲置指标,实现了水资源优化配置。

1.10 水资源监管信息月报机制创新建立

2023年起,每月将取水计量、水位变化、许可审批、问题整治、项目推进等各类水资源监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整合汇编并向市县印发,全年印发12 期,有效促进各地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

1.11 基础课题研究成果丰硕

有序开展地下水智能化管控能力建设,首次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地下水管理数据底板,为水位分析、超采预警和考核评估提供全方位可视化业务服务。创新开展水资源衰减应对策略研究与地下水开发利用阈值评价,明确了衰减原因和机理,从区域水循环的角度提供了治理方案。

2.2024年度工作谋划

2024年,将以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标准为先导指引、以提升基层监管水平为核心路径、以强化智能管控能力为高效手段,按照“11234”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工作机制,落细各项措施,推动水资源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档升级。一是落实一项制度,即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国家出台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后,加快出台我省落实政策,并作为指导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抓好一项考核,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月15日前,将2022年度整改情况和2023年度自查情况呈报水利部,后续持续做好动态跟踪、沟通汇报、解释说明等工作,全力争取2023年度国家考核取得好成绩。三是开展“基层水资源监管能力提升年”和“智能管控能力提升年”两大行动,解决考核评估和日常监管中暴露的短板问题,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补强现阶段薄弱环节。四是完善3 套管控指标体系,即地表水控制指标体系、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和河湖生态流量监管体系。五是实施4 项创新性工作,即地下水储备管理、取用水信用评价、取水许可审批数据共享和水资源遥感监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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