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的象征符号

2024-05-04 02:59胡洪涛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5期
关键词:碑志中国古代学科交叉

胡洪涛

摘 要:清代以降,学界对碑志的关注度愈加增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字识别、史实考据、碑刻艺术风格等方面,鲜有从多学科视野进行分析。文章从历史学、社会学以及传播学的视角探讨帝制时期,碑志进入葬礼仪式的原因与社会作用,探赜碑志蕴藏的权力、身份等级等符号文化,并进一步揭示不同阶层对碑志所蕴藏的权力符号争夺的原因以及碑志形制最终被朝廷规“制”的历史演变过程。

关键词:碑志;中国古代;身份;象征符号;学科交叉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5.025

对“碑”和“志”的理解,“碑:树石也”①,而“志:记志也”②。可以明确的是,古人通过在石碑上镌刻文字来记录重要的事件。至于碑志为何进入丧葬仪式并兴盛,原因如下。

1 儒家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社会运行的内在逻辑。考察碑志在传统社会中的消费,对社会文化心理进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儒家文化的传播对碑刻进入丧葬仪式有深刻的影响。儒家文化重视名节,所谓的青史留名与彪炳千秋的名誉,是绝大部分人一生夙愿。因此古人十分重视名节,不仅追求生前扬名,而且对死后的名声也极为关切。然而进入朝廷官修史册何其难也!绝大部分人不逮其愿。碑刻文本的撰写具有一种私人属性,对大部分人而言,朝廷对碑刻文本几乎不能做到干涉与审查。同时在古代社会中,相较于纸本、竹简而言,碑刻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性、防腐蚀性与不易移动性,所以其具有很强的跨越时空的信息传播能力,是古人信息传播延伸的有效工具。这些性质为防止山谷陵替,而墓地、墓主生平不可考稽提供了解决办法,故而人们普遍使用碑刻作为自身一生行状的载体,并且对碑刻的制作十分重视。所以古人逐渐形成在葬礼仪式中加入竖碑的传统盖棺定论,其一生行迹,通过墓碑便能大略可观。“士大夫之葬必志于墓,有勋庸道德之家,兼树碑于道。”③这些碑刻用来作身份的标识、权力的展示与财力的炫耀。

此外,儒家提倡的孝文化也为碑刻进入喪葬仪式奠定了意识形态上的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在其后的绝大部分朝代中占据主流地位,并辐射四域。因而古代社会逐渐形成了浓厚的祖先崇拜文化,形成了“葬必有碑”的传统,这种传统是子孙为祖先尽孝的一种显性形式表达。“近代碑碣稍众,有力之家,多辇金帛以祈作者之谀,虽人子罔极之心,顺情虚饰,遂成风俗。”④可以看出,当时略积家资的人户都会花费大量金钱请撰文者撰写碑文,美饰修华已故者,虽然文章有阿谀夸赞,但是也是顾全人情,以全人子孝心。通过为祖先立碑,记录祖先的世系,完成丧葬仪式,直接或者间接传播孝道。并且这竖立碑刻的仪式,让家族成员潜移默化地完成对祖先、家庭的心理崇拜。树碑仪式凝聚了亲情,也增加了个人与家庭的联系。

2 碑刻文本的符号力量:权势的巩固与身份的传播

自碑刻文本制作开始,各种社会权力、等级秩序就一直伴随。丧家需有一定的社会人脉资源才能获得名人的高价值文本,并具有一定的财力才能负担碑志的消费。他们通过金钱来购买与其匹配的权力、身份、地位,这些无形的权力通过有形的碑刻展现出来。

2.1 文字的神秘属性与精英属性

文字的产生对人类文明来说可谓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通过文字能“会通天人”。“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夜鬼哭。”⑤这是古人描述的文字出现之后的天地异象,是对文字拥有的神秘力量最为深刻的表现,体现出古人对文字的敬畏。

韦伯认为:古代中国社会中,百姓笃信文字蕴藏着未知而神秘的力量,故而对文字顶礼膜拜。古代的文士则对文字拥有着解释权与使用权,故而文士被认为是这种神秘力量传播的使者。⑥所以借助汉字这个载体,书法成为我国独特的超越艺术的精神成就,而文学成为万世追捧的“名器”。碑志用篆书、隶书、楷书等字体书写。因篆书自带典雅、古朴的属性,故而碑刻多用篆书题额,以显示庄重,传达出强大的震慑力量;楷书带有端正、规范的属性,所以正文文本多用楷书书写。科举以书取士,亦使书法成为各阶层走向权力的阶梯。传统社会中社会精英工于篆书、楷书的书写,使以汉字为载体的书法在九州大地上成为社会精英的身份标志,是社会等级区分的区隔标志。在文本场域中,碑志的文本书写也就具有了区隔性与符号权力,它与社会权力、身份、地位交织在一起,暗藏在文字背后,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与实践。因而人们疯狂利用文字蕴藏的力量来攫取权力,并尽可能运用文字展示权力,丧葬仪式中加入碑志也是对文字力量的崇拜。

2.2 谀墓

由于古代政治、文化等因素对社会心理的影响,碑志内容也带有鲜明的虚美性质,撰写碑志之人几乎不能免俗。“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⑦通过为祖先刻铭称美,塑造祖先的地上、地下人格品行、地位声望,来表达对先人的孝心。

上文谈到碑志成为逝者一生的名利寄托,所以撰写的文章不可避免会出现谀美。蔡邕曾言:“吾为人作碑多矣,惟郭有道无愧辞。”⑧蔡邕一生为人撰写碑文众多,然而即使名气盛重,他也不能完全自由撰写碑文,亦会受到社会各方力量的牵制,大部分文章都存在溢美虚赞,唯独对郭泰碑的撰写能够做到不“谀墓”。对于普通的文士而言,更无须“秉笔直书”,因为他们之中大部分只是为了获取酬金。作文之士,有大半人从事谀墓书写。并且可以窥见,墓志市场的庞大与人们对墓志的疯狂追求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文宗时,长安中争为碑志,若市买然。大官卒,其门如市,至有喧竞争致,不由丧家。”⑨这表明当时已经形成了碑志买卖市场的产业链,从业者众多,可以窥见当时丧葬碑志盛行的社会风气,寻求虚美,不遗余力。

谀墓增饰是常见的现象,通过对逝者碑志文的撰书,来实现对逝者幽泉下身份、地位、名声的重新构建,夸大功勋,发幽馨于泉下。文士为别人撰写墓志铭,必定碍于情面,有所规避,同时夸诩逝者,甚至无中生有,尽管非其本意,但这是为人写墓志铭的“世俗要求”,不能打破常规。虽然这里有为谀墓辩解的嫌疑,但是也是无奈之举。社会上大量谀墓现象的出现表露了人们对权力的僭越,渴望对自身拥有的权力与身份地位的张扬。此辈希望死后也能在地下拥有如生前的权力,同时碑志也是其去地府的“名片”。

2.3 名人效应:文化名流的书丹撰文

杜诗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⑩一个“索”字就可以窥见当时制作碑文收受钱财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而文人卖文治生,也是谋生的手段之一,表明当时市场需求很大,可以养活很多人。碑志的撰写很早就存在文本模式化的现象,这是其商品化与碑志市场扩大的必然表现,同时这也彰显了社会大众对于碑志的需求量之大。一般来说,出自高士名贤之手的文章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会考虑自己的名声,如不爱财的名声,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才华,所以不会轻易使用套语。这种“私人定制”享有更高的独特性。然而碑志大众化之后,对于普通人来说,独特的碑志定制需要的是金钱与人脉资源。上层精英则喜欢“高端私人定制”,尽可能制造不同,制造独特性,用以区隔普通大众的需求。

在文学艺术场域中,文化名人掌控着话语权,是场域中的“意见领袖”。他们利用普通百姓对名人的行为模仿与崇拜心理,能潜移默化地影响民众,使普通大众心悦诚服。他们具有较强的宣传能力,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趣闻轶事,都能得到广泛的传播与模仿。如碑志上的名人书法,可以成为后世临摹的范本,广为流传。碑志上的文学作品也因名人的撰写获得了较多的关注度。因此,向名人请托在碑志上书丹撰文,被看作一件符合上流社会行为方式的“趣味”。获得名人的笔墨被看作拥有较高级的社会人脉关系与“文化品位”,此外因名人的“润笔费”较高,所以得到名人的“墨宝”也是经济能力的体现。

韩愈曾言:“前事,涂进韩氏门,伏哭庭下曰:‘叔父且死,几于不能言矣,张目而言曰:吾不可无告韩君别,藏而不得韩君记,犹不葬也涂为书致吾意。……敢告以请愈。”k人将弃世,魂即归天,因不能得到韩愈亲自撰写的墓志铭而无法瞑目,故而托于后人,希望竭力求索。其后辈伏庭痛哭希求韩愈撰写墓志铭。这种希望得到名人“墨宝”的心理反映出人们对文化权力与文化符号的崇拜。他们希望借助名人的声誉,在碑志上彰显自身与众不同的身份。“韩昌黎为文必索润笔,故刘禹锡祭退之文云:一字之价,辇金如山。”l韩愈为人撰写碑志文,循例受纳润笔之资,而且润笔费巨高,一字千金。名人的润笔费之高,令人惊叹!这对于普通家庭肯定是一笔惊人的数字,并且还只是为了购买碑志文本。这样的碑志颇有些“炫富”的意思,借助名人的口笔宣传自身的财富。

孝子贤孙不惜卑微希求,重礼相加,来竭力换取名公巨卿的碑志文,以此来增加祖先碑志的名气,显示祖先以及后代社会关系、地位的非同一般。并不是所以名人都会答应请托者。文化名人需要考虑自身情况,惧怕遭人非议,有损视若珍宝的“文名”。所以在一些情况下,他们也会拒绝请托以维持自身的“文化地位”。洪迈记载:“裴均之子,持万缣诣韦贯之求铭。贯之曰:吾宁饿死,岂忍为此哉!”m韦贯作为当时名人,能得到他的亲笔手书墓志铭亦是荣耀万分,故而裴均之子持巨资前往求取,但是遭到韦贯的力拒。

2.4 生者权势、地位、身份的巩固

谀墓虽赞谀的是死者,但是给包括死者亲朋在内的生者看的,对于死者来说,谀美或者不谀,如何赞谀,稍有不慎都会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同时名人的效应是巨大的,他们是社会中的“意见领袖”,如果逝者的碑志能进入当世名人的文集,那么逝者也能附着一起流传后世,生者的权力文化网络也得以构建。生者能请到何种等级的名人,通过怎样的关系来获得墓志铭,都是对生者权势、地位的宣扬。高大耸立的墓碑,无不彰显着家族的社会地位、权力、身份。

“古人墓文之简,只十余字,何尝不传?今人则连篇累牍,不谀地下,则谀地上耳。”n这说明墓志碑文的书写,不仅仅是对逝者的阿谀,亦是通过对碑志文的撰书,以连篇累牍的文字,从不同方向来展示生者的权力、身份等级并宣传生者地位、名望。《颜氏家庙碑》,李阳冰篆额,颜真卿撰并书。中唐以后,延请名家撰写碑志已成为当时风潮,就连颜真卿这样的大书法家亦不能脱俗。颜真卿撰《颜氏家庙碑》时,就延请篆书书法大家李阳冰篆额。在书法史上,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的篆书齐名,并称“二李”,是中国篆书书法史上的两座高峰。颜真卿能延请李阳冰篆额,使《颜氏家庙碑》的名气凌云,在书法史上占据及其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显示出了颜真卿个人的社会声望之大,如若一般人,岂能请得动李阳冰呢?李阳冰这次撰书,增加了他与颜真卿之间的社会联系。

3 朝廷与民间的博弈:碑刻形制权的争夺

3.1 禁碑与弛禁

统治阶层在墓葬中大量使用碑刻,以此显示身份等级,而普通百姓基于对权力的崇拜,主动模仿上层社会精英社会生活与日常行为方式,所以社会上逐渐形成葬必有碑的风俗传统。上层的行为展示必然带动下层民众的模仿,通过礼制上的僭越来觊觎等级身份。但是碑刻的大量使用导致了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建安十年(205),魏武帝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o东汉末年群雄割据,民生凋敝,魏武帝曹操下令禁止厚葬,碑刻也在严禁之列。此外当时诸侯割据,统治者的权威受到一定的削弱。曹操利用禁碑之令弱化“豪强”的显性表征,试图通过禁碑削弱社会上“世家豪强”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社会的统治。禁碑之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碑刻的制作:“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兄俊作表德论……云‘只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墓之阴云尔。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p王俊因为惧怕禁止立碑的法令,所以不敢树碑。诸如王俊这样的权贵之家,在禁碑之令面前也只能服从。法令得以贯彻也表明了统治阶层权威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禁碑的严厉,也反映了不同阶层存在的矛盾,对碑刻这种文化符号、身份符号的争夺。

到裴松之生活时期,社会上私自立碑的现象开始增多,他认为:“世立私碑,有乖事实,上表陈之曰:碑铭之作……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裴松之认为当时所立碑刻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事实,夸饰很多。故而上言,如果没有特别大的功劳或者显著的德行,不允许立碑。“不加禁裁,其弊无已”q,如果不禁止約束立碑,那么对社会各方面都会造成弊端,故而他请求禁碑。裴松之的上言反映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立碑的风气又开始出现,在政策法令面前总有部分人试图找到突破口。所以他又认为“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为朝议所许,然后听之”r,这从侧面反映了碑刻禁令逐渐弱化,与其让权力流失,不如做出让步,以重新获得对碑刻内容的监督、掌控。

历来政令颁布之后,基层社会都会或多或少做出“调整”或者寻找制度的漏洞。朝廷禁止在墓地立碑之后,人们就把碑刻转移到地下,因而墓志铭又被大量制作。上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权力游戏在不断变换着,权力场的争斗永不停止。当中央朝廷的统治力减弱时,制度的权威就会减弱,禁碑的法令被不断突破,降及梁朝,禁碑之令稍弛。严禁的法令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败坏,其生命力到达了末端,到隋朝时期禁碑之令正式被废,同时又开启了新的碑刻等级制度,用以对碑刻权力进行约束与身份等级的标识。朝廷的禁碑与社会上官民的立碑凸显了皇帝与士大夫、制度与民间习俗的冲突。

3.2 朝廷规范碑刻形制与立碑管理

到了唐代,由于禁碑已经名存实亡,为了收回立碑的权力,结束社会上立碑形制的混乱与碑刻带来的符号僭越、身份僭越,重新恢复社会礼俗的等级秩序,唐朝开放了立碑并制定了碑刻形制等级。“碑碣之制,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碣,圭首方跌,趺上高不过四尺。若隐沦道素,孝义着闻,虽不仕,亦立碣。”s从中可以看到官位与道德品质成为立碑形制的标准,品级越高,碑刻形制越高端,越能传达出身份等级。朝廷通过对碑刻礼制的重新阐释,用新的制度优势驯服社会上私自立碑者,达到控制社会与传播统治意识的目的。

柳宗元云:“守尚书兵部郎中杨君卒……其子侄洎家老,谋立石以表于墓。葬令曰:‘凡五品以上为龟趺螭首,降五品为碣,方趺圆首,其高四尺。按郎中品第五,以其秩不克偕,降而从碣之制。”t由此可见,德宗时期官员立碑时仍然严格的遵守礼制,不能逾越。但是到唐末时期,藩镇割据,中央朝廷的权威减弱,碑刻礼仪制度被进一步破坏。有的碑刻制作极其精美甚至有逾皇室,这种对碑刻礼制的蓄意践踏,凸显了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此消彼长。墓主后人通过对碑刻的精饰展现墓主特殊的社会地位,增加其社会影响力,通过碑刻挑战中央朝廷权威,窃取权力,树立其权威。

唐朝之后的朝代都有自己的立碑形制标准,如《大明会典》记载:“五品以上,许用碑,龟趺螭首。六品以下,许用碣,方趺圆首。庶人……止用圹志。”u官员五品以上才能用碑;六品以下的官员许用碣;而平民只能用圹志。碑的形制大小本身就是身份、权力的体现,碑刻的内容也是一种权利暴力。

4 总结

传统社会中,在儒家“功名”“孝”等文化的影響下,碑志逐渐进入丧葬仪式。在文字的神秘力量、“名人效应”以及社会上层的引领下,碑志文本逐渐成为蕴藏权力与身份等级的文化符号。人们通过谀墓与碑志形制的夸饰来僭越名分,碑志成为人们展示权力与身份地位的平台。各阶层对于碑志符号权力的争夺,是否遵守碑刻礼制,是中央朝廷统治力强弱的晴雨表。这也是各朝各代都会反复申明对碑志形制的定义权与解释权的原因。

注释

①许慎.说文解字[M].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2015:192.

②许慎.说文解字[M].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2015:52.

③陈鸿樨.全唐文纪事[M].北京:中华书局,1959:755.

④封演.封氏闻见记[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139.

⑤刘安.淮南子[M].陈广忠,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80.

⑥马克思·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28-129.

⑦礼记[M].陈澔,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71.

⑧封演.封氏闻见记[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140.

⑨m洪迈.容斋续笔[M].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223.

⑩杜甫.闻斛斯六官未归[M]//杜甫.杜工部集.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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