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全面生效背景下中日经贸关系回顾与展望

2024-05-09 11:45吕克俭
东北亚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日本经济

吕克俭

内容提要: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已全面生效,有利于共同维护和强化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也将促进中日经贸关系的深化发展。中日围绕稳定宏观经济大局、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以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更加普惠包容的全球发展等方面有很多共同议题,双方经贸合作也将在RCEP 大框架下实现新突破。期待两国抓住机遇、相向而行,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 周年为里程碑和新起点,继续深化务实合作,合力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建设性、稳定的中日经贸关系。

2022年以来,中日关系克服新冠疫情、地缘冲突等外部因素的持续冲击,始终保持稳步发展。围绕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 周年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 周年,两国分别举办了系列活动。习近平主席与岸田文雄首相于2023 年11 月在美国旧金山举行会见,两国领导人重申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共识,重新确认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两国关系定位,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建设性、稳定的中日关系。同时,双方同意保持各层级对话沟通,适时举办新一轮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会议,就国际地区事务保持沟通协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 对东盟国家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15 个签署国全面生效。该协定的全面生效,有利于共同维护和强化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有利于中日经贸关系的深化发展,有望在稳定宏观经济、引领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更加普惠包容的全球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中日经贸关系回顾

(一)近年来中日贸易体现强大韧性和潜力,实现稳步发展

中日邦交正常化50 年来,双方经贸往来已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格局。中日经贸合作的互补性和互惠互利性有助于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2007年至今,中国一直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多年来始终保持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国和外资来源国地位。

近年来,在外部因素持续冲击下,日本经济复苏步伐缓慢,但中日贸易在RCEP 协定正式生效等利好因素下仍保持企稳态势,自2018 年以来连续五年站上3000 亿美元台阶。这既体现了中日经济关系的强韧性,也反映出两国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之广泛。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中日经贸合作既有利于两国人民的福祉,也有助于实现地区国家的共同发展。

2022 年,中日贸易总额达3574.24 亿美元,同比下降3.7%。其中,中国对日出口额1729.3 亿美元,同比增长4.4%,自日进口额1845 亿美元,同比下降10.2%。①参见《中国同日本的关系》,中国外交部网站,2023 年10 月,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6836/sbgx_676840/[2023-11-24]。中国连续15 年位居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此外,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23 年1—9 月,中日贸易总额为2364.6 亿美元,同比下降12.5%;日在华新设企业665家,增长6.4%。②参见中国商务部网站资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tongjiziliao/ [2023-11-24]。

尽管2022 年以来中日贸易形势整体趋稳,但在地缘冲突冲击下,受通货膨胀席卷全球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趋于下行,国际贸易增长前景并不乐观,中日贸易要实现稳步发展和平稳增长仍面临一定风险和挑战。

(二)RCEP全面生效为中日贸易提供巨大助力

RCEP 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签署国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通过RCEP,作为地区重要贸易大国的中国和日本之间首次达成自贸安排,也给处在困境中的日本经济注入了“强心剂”。

根据RCEP规定,中国对日本进口的农产品关税将逐步降至0%,工业产品进口将最终实现86.3%零关税覆盖率的目标。①参见《为中日贸易提供便利》,中国经济网,2023 年1 月28 日,http://intl.ce.cn/specials/zxgjzh/202301/28/t20230128_38362366.shtml[2023-11-24]。根据2023 年2 月上旬日本农林水产省数据显示,2022年日本农林水产品和食品的出口额比上年增加14.3%,达到创历史新高的1.4148 万亿日元。而从出口目的地来看,中国贡献最大,该年度日对华农林水产品出口额增长25.2%,达2783亿日元,日本烧酒、威士忌、饮料等受到了中国市场的广泛欢迎。②参见《2022年日本农产品出口额达1.4万亿日元连续10年创新高》,人民网,2023年2月3日,http://japan.people.com.cn/n1/2023/0203/c35421-32617383.html[2023-11-24]。另外,根据日本外务省统计数据预测,参与RCEP 可以为日本GDP 贡献2.7%的增长,拉动GDP 增加15 万亿日元,并为日本创造57 万个就业机会。③参见刘旭:《经济效应明显多个产业获益日本对RCEP 的热情有根有据》,《国际商报》2021年11月24日。从中国贸促系统签发的RCEP 证书出口对象国看,2022 年上半年日本连续六个月排名首位,每月签证金额占比均超过90%,足见RCEP 的实施对于中国对日本出口的拉动效应显著且潜力巨大。

(三)中日两国相互投资不断优化调整,保持稳定增长

2022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在疫情持续冲击下仍保持稳定态势,全年日在华新设企业828 家,同比减少17%;实际使用金额46.1 亿美元,同比增长17.7%。④参见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3》,中国商务部网站,2023 年10 月10 日,http://images.mofcom.gov.cn/wzs/202310/20231010105622259.pdf[2023-12-05]。截至2023年9月,日本累计在华投资设立企业5.6万家,实际使用金额1311.5亿美元,在我国利用外资总额国别中排名第二。①参见中国商务部网站资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tongjiziliao/ [2023-11-24]。

根据2023 年6 月中国日本商会发布的《中国经济与日本企业2023 年白皮书》显示,64.9%的在华日资企业表示2022年度营业利润预期为“盈利”。从行业看,制造业回答“盈利”的企业占63.8%。就未来一至两年在华业务发展方向问题,回答“扩大(规模)”的企业占比33.4%;回答“缩小”的企业占4.9%,“转移、撤离到第三国(地区)”的占1.4%。②参见《中国经济与日本企业2023 年白皮书》,中国日本商会网站,2023 年6 月14日,https://www.cjcci.org/cj_pdf/2023bs/Nouhin230531/ALL/2023_All_CN.pdf[2023-11-24]。上述结果显示,中日经济合作关系底蕴深厚,多数日本主要企业尽管对在华拓展业务持谨慎态度,但都选择留在中国经营,依然期望在中国继续获利,而不是考虑撤离或缩小规模。

2022 年以来,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经济团体联合会及日中经济协会等经贸团体广泛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强化对华务实合作,展现出日本各界和企业继续看好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的发展潜力,重视并加大在华投资合作,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在中日两国产业结构高度互补、生产体系及供应体系高度融合的背景下,两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保证东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也会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转型升级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四)以金融合作为代表的服务贸易领域合作不断深化

2018年中日两国签署《关于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的备忘录》并建立“双边服务贸易合作机制”以来,两国在金融、数字经济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目前,中日两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已实现了部分贸易的人民币和日元直接结算,相互持有对方国债规模也在逐步扩大。

2023年9月16日,在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以“深化务实合作,共谋发展,共享RCEP 新机遇”为主题的2023日本企业广西行交流会在南宁举行。日本三菱商事、三菱电机、三菱日联银行、日本AGC、欧力士、伊藤忠商事、瑞穗银行、丸红株式会社和松下电器等日本知名企业与广西相关地市、重点园区、企业等进行了交流。通过专题推介、对接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广西与日本的经贸合作,推动双方携手共拓东盟等第三方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五)中日政府及地方交流合作稳步前行

2022年以来,在两国政府和经济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中日政府及地方各层级经济交流活动以多种形式蓬勃开展,取得丰硕成果。同时,中国商务部、贸促会等机构以及各省市(区)政府与日本经贸团体、地方友城间也灵活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积极务实的交流与合作。

2022 年11 月28 日,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纪念座谈会和第39 届年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国北京、日本东京成功举办。双方代表围绕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与发展、深化中日经贸合作以及应对老龄化挑战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①参见《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纪念座谈会和第39 届年会成功举办》,中国商务部网站, 2022 年11 月29 日, http://yzs.mofcom.gov.cn / article / zt_zrjjgcdh / wshz / 202211 /20221103370695.shtml[2023-11-24]。

在地方合作层面,北京、成都、大连、上海、苏州、天津、青岛七个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纷纷抢抓历史性机遇,在打造创新发展载体、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引聚外资企业落地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开辟中日地方发展合作新局面。以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为例,截至2022 年底,园区累计重点落地项目269家,外资企业62家,签约项目71个。②参见《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累计新增注册主体1973 家》,北京商报网,2023年1月5日,https://www.bbtnews.com.cn/2023/0105/462919.shtml[2023-11-24]。

(六)以氢能等领域为突破口,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得到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中日加强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两国企业界的共识。特别是在中日韩FTA等多边区域经济合作进展缓慢的背景下,中日深化第三方市场合作将有效发挥日本经济技术的比较优势,开创中日“化竞争为协调”的新型合作模式,成为维护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重要实践。

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丰田成为备受关注的氢能代言人,丰田还为组委会官方提供了2205 辆第二代氢能源电池汽车“Mirai”作为赛事服务用车,让市民们感受崭新的“氢出行”体验。2023 年11 月在上海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日本企业参展总数达到350 家,涉及汽车、能源、化学材料、电子零部件、日用消费品以及保险金融服务等众多领域,占本届进博会参展企业总数的10%以上。其中,丰田汽车、日立集团、三菱电机、住友电工集团等装备制造企业,纷纷将展示重点放在助力中国实现“双碳”目标上。丰田汽车重点介绍了氢能制造、运输、存储、实用技术;日立集团展示了工业园区转型使用清洁能源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解决方案;住友电工带来了亚洲首发的智能带状光纤熔接机等拳头产品。

中日两国在氢能产业领域互补性强,中国政策支持力度大,具备产能优势,资金实力雄厚,然而在技术方面存在不足;日本海外经验丰富,技术全球领先,但市场规模狭小,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在政策方面,双方于2018 年签订《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提出在新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在具体合作项目上,中国建材与三菱签署协议共同开发第三国基础设施建设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新日本石油公司(ENEOS)与中国石化在第三方市场共同建设氢燃料加气站等,可为中日企业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提供范例。

回首中日邦交正常化50 年发展历程,日本经济界始终是中日友好的支持者和推动者,经贸关系成为中日双边关系的重要“压舱石”和“稳定器”,这是中日两国政府、企业和民间友好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中日经济合作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双边经贸合作在量和质上都取得了飞跃发展,中国的发展也为广大日本企业提供了巨大机遇和市场空间。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近年来两国经贸合作克服疫情和地缘冲突,彰显强大韧性,互有需要、优势互补的基本面愈加凸显。由此可见,中日全方位经贸合作不仅给两国人民带来福祉,也为亚太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

二、中日经贸合作关系前景展望

2023年以来,地缘冲突、通胀飙升、债务收紧等多重危机交汇,世界经济前景黯淡且存在不确定性,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同时,RCEP 的全面生效有助于中国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开放,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尽管未来的中日经贸合作还会遇到各种风险和挑战,但中日两国具有长期的经贸合作历史和合作基础,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驱动下,着眼“下一个50 年”的中日经贸关系依然前景可期。2023 年11 月14 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美国旧金山会见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西村康稔。双方同意建立中日出口管制对话机制、中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以促进两国贸易投资合作。中方还就日方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管制、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国加入CPTPP 及支持新成员加入RCEP 等与日方交换意见。①参见《王文涛部长会见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西村康稔》,中国商务部网站,2023 年11 月16 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syxwfb/202311/20231103454111.shtml [2023-11-24]。中日两国经济界应立足更高站位、秉持更宽视野,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财政金融、医疗养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等方面,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

(一)在RCEP框架下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当前,在全球产业链中,日本企业与中国市场联系紧密,尽管近年来日本政府日益重视所谓安全考量与经济手段的相互补充,并形成“经济安保”的理念,但考虑到日本企业多年来在华获得的高收益和对中国市场的依赖,日本难以做到与中国真正“脱钩”。

根据RCEP 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RCEP 国家间会产生累积增值的效果,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商品在区域内流动的便利程度,还能够加强中日两国的贸易联系,稳定与强化中日供应链。同时,RCEP 中的投资规则也将对中日供应链产生强化作用,这将有效促进中日相互投资,加速中日两国供应链整合。

随着各RCEP 成员国,特别是中日两国经济稳定增长带来的有利条件刺激,中日企业可以积极利用RCEP 的优惠关税政策和贸易便利化措施,不断优化调整亚太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加快自身发展步伐,助力未来中日贸易克服外部因素不利影响,实现稳中有升的目标。

(二)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日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中美全球博弈加剧和美国拉拢日本对华强化科技围堵的背景下,中日两国企业界应在RCEP 框架下推动中日创新网络建设,有效促进科技相关领域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落实科技领域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措施。

同时,中日民间企业与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科技创新合作潜力巨大。日本的很多“隐形冠军”企业在高精尖技术等方面有着体现“工匠精神”的独到优势,中国也提倡中小企业走向“专精特新”。中国市场可以满足日本“隐形冠军”企业所需要的专业化的营商环境,而且中国产业链的完整性在全球领先,部门全、能力强的中国制造业链条可以做到无缝衔接,这正是日本中小“隐形冠军”企业所需。因此,两国中小企业在科创领域合作潜力巨大。

发展数字经济,是世界各国新冠疫情后推动经济复苏的重要途径。中日两国均从国家战略高度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且两国相关产业各有特点:日本在数字产品关键部件和设备等智能制造领域保持着相对优势;中国在巨大国内消费市场驱动下,涌现出许多大型平台服务商,正在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领域迅速发展。今后,围绕中日数字产业供应链合作、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构建、应用场景联合创新等诸多议题,两国还有良好合作前景。

(三)加大“双碳”领域合作力度,实现绿色发展

当前,在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与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下,中日两国都面临缓解能源困境、应对全球能源结构性调整浪潮与全球治理在能源领域缺位等共同挑战,能源合作特别是“双碳”领域的合作也成为中日合作共赢的重要抓手。

2023年2月11日,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举办。本届论坛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和岸田文雄首相曼谷会晤共识、加强中日绿色发展合作的重要举措。①参见《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在京举办何立峰出席主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网,2023 年2 月11 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3/0211/c1001-32621892.html[2023-11-24]。同时,广泛开展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也是双方与有关国家开展绿色低碳等领域合作的有效路径。

(四)推进医疗养老、财政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

当前,中日两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在此形势下,探索高效的养老方式、加快康养产业发展、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是中日两国共同面对的课题。中国老年人口对老年人用品、养老设施、医疗护理服务等需求持续扩大,为日本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市场。

此外,中日双方在财政金融特别是国际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领域也有很大合作潜力。2020年以来,中日两国均采取了一系列金融、财政措施提振本国经济,加之国际金融市场复杂多变、地区冲突等不确定因素增多,两国有必要在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公共债务管理、共同应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为中日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金融环境。

(五)以友城交流为纽带,促进地方间交流与合作

地方友城交流是中日关系的传统优势和重要组成部分。1973年,天津市与神户市缔结中日间第一对友好城市,这也是中国对外缔结的首对友城。自此,两国友城交流日益发展壮大,对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促进彼此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两国政府支持下建立的位于北京、上海、苏州、成都、天津、大连、青岛的地方合作示范区,也成为深化两国地方经贸合作的新舞台。上述示范区都是中国最具创新活力、最富投资潜力的地区,拥有开展中日地方合作的旺盛需求、坚实基础和广阔空间。

在新形势下,我们应着眼大局和长远,让地方交流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生动篇章,积极扩大两国友城在贸易投资、节能环保、旅游人文、中小企业发展、农产品进出口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为增进两国民众的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推动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作出新的贡献。

(六)鼓励两国企业双向投资,积极推动地区合作

2023 年11 月5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致信。习近平指出:“中国将始终是世界发展的重要机遇,将坚定推进高水平开放,持续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①转引自金社平:《中国将始终是世界发展的重要机遇》,《人民日报》2023 年11 月10日,第1版。根据RCEP 协定,中日双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一步提高各方政策透明度。中日两国应紧抓RCEP机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促进中日企业积极扩大相互投资。

同为亚洲重要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日经贸合作已超越双边层面,对引领区域一体化、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双方应广泛参与新冠疫情后的全球经济治理,深化RCEP 框架下的互利合作,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合作,积极推动国际经济机构改革,共同抵制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坚决反对人为打压设限和构建“小院高墙”,在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更大引领作用。

三、结语

2023 年11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美国旧金山会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时强调:中日经济利益和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交融,搞“小院高墙”“脱钩断链”对谁都没有好处。中国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将给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双方应该深化合作、相互成就,切实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双赢。②《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8日,第2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两国应切实遵循四个政治文件精神,守正创新,共推RCEP 高效实施,共护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秉持互利共赢意识,不断挖掘合作潜力,打造新的合作亮点,持续做大做强共同利益基础,为中日关系稳定发展注入充沛动能,寻求更高水平务实合作,为推动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建设性、稳定的中日关系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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