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打通醉驾案件办理快车道

2024-05-10 08:15傅杰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4年8期
关键词:速裁奉贤区刑事案件

傅杰 张宏羽

“谢谢检察官,判决结果那么快宣告,我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被告人陈某有些感慨:“我一时糊涂,喝酒还开车。本来以为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会等待几个月的时间,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结束了。”

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市奉贤区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随着法槌落下,奉贤区首例醉酒危险驾驶一站式快办案件宣判。

在该案受理的当天上午,检察机关就在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认罪认罚具结等全部办案程序,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当天下午,法院对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实现当天受理、当天起诉、当天判决。

一日办结彰显“司法速度”

2024年1月19日早晨,陈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走进奉贤区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他在前几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对其取保候审,并告知陈某该案适用一站式快办机制,将很快走完诉讼程序。

在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承办检察官向他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并对他进行讯问。

“根据最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你在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没有其他从重情节,且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罪态度较好,适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检察官对他说。

得知陈某还没有聘请律师,检察官为他联系司法局协调了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陈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天下午,在同样位于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内,法院对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经审理,被告人陈某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判处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一站式”为办案提速

陈某的案件办理速度为何能这么快?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奉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试运行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第一案,更是三家单位第一次探寻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极限速度”的尝试。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現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内,法院对陈某案件当庭宣判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共同探索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专门区域作为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法庭,建立一套包括一站式侦查、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开庭、文书简化等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流程。同时,进一步完善《案件要素审查表》,将醉驾案件证据类型化、要素化、表格化。承办民警按照列明的要素收集证据,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则运用《案件要素审查表》对定罪量刑证据进行要素审查,从而统一侦查、审查起诉证据规格与司法尺度,保证取证的规范性,提升办案质效。

在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内,承办民警对陈某进行侦查取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与承办民警共同研判,确定该案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并着手准备讯问陈某的手续材料。

“因前期准备充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我们很快就完成了对陈某的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等办案程序,对于没有聘请律师的陈某,也有值班律师见证其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并在同样位于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内完成审判。”承办检察官陈磊凤说道。

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充分验证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一站式快办机制的可行性。2024年2月8日上午,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关于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签约仪式”,共同签订《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过发挥设立的上海首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打通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快车道”。

该《实施办法》明确,符合“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22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未造成他人人身损伤,已赔偿损失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此外,《实施办法》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在取证指引、快办机制、监督制约、综合治理等方面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以往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整个流程最长可能超过2个月时间,我们采取‘一站式的方式办理,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用更少的司法资源办理更高品质、高效率案件。”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颖表示,“同时,案件当事人也能减少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各个环节的奔波,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到公正和效率。”

一丝不苟把好质量关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对于符合快办机制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完成侦查取证工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实际办案时间可能还会进一步缩短。

案件办理的速度加快,是否会带来案件质量的下降?

“办快案,是以办好案为前提。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确保案件质量这一基础一定要打牢,快速办理才能真正做到‘提效。”周颖表示:“首先是明确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范围。将醉酒危险驾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且充分、法律适用无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确定为快速办理范围,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避或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情形不适用快速办理程序。”

案件在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不仅实现了案件的“丝滑”流转,减少因案件流转出现的问题,也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提供便利,有助于案件质量的提升。

“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对短距离挪车、从重情节认定等疑难复杂情形存在取证困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周颖向记者介绍:“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法援律师与当事人知流程、晓规定、明权益,确保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在运行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期间,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检察官对公安机关在办100余件醉驾案件开展排摸,对于符合条件的醉驾案件监督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驾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后,同步向区公安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做出行政处罚,区公安分局在行政处罚完成后将处罚情况通报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一站式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有力举措,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奉贤区公检法三方要协作配合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在推进的过程中边实践边完善,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刑事案件。”

据悉,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深化落实相关规定,立足检察职能,优化司法资源,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坚持对醉驾刑事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交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以更高的司法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张宏羽    zhanghongyuch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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