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轻犯罪法》 的经验启示

2024-05-10 08:15黄磊
检察风云 2024年8期
关键词:行列罚款垃圾

黄磊

日本的《轻犯罪法》有效衔接了道德法律,融入了社会治理,提升了国民素质,虽然有些条文过于苛求,但其在入罪与出罪的结构设定,推动城市治理、提高国民素质等方面都有不少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定位与落实

《轻犯罪法》是日本于1948年5月1日制定的法律,其定位主要是规范有关公共秩序与公共健康的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有关犯罪行为的执法主体是警察。准确的定位和有效的落实,推动城市居民在严格的执法过程中形成了良好的守法意识,而执法者在管理过程中也有法可依,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轻犯罪法》总计4个条文,第1条第1款规定了《轻犯罪法》的处分为拘留及科料(即罚款)。第2款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属于轻犯罪的类型,其在制定之初总共规定了包括“无故潜入无人看管的建筑物或船舶者”“无故携带刀械、铁棒或可以伤害他人的器具者”“无故携带可侵入他人住宅用的工具者”“有工作能力但没有职业、亦无求职意愿、游手好闲者”等34种罪行,后减为33种,因此相关内容虽然很细致但是却并不庞杂。

从立法地位而言,《轻犯罪法》属于特别刑法,按照《日本刑法典》第8条的规定,“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特别刑法应当适用刑法总则部分的规定”,只在适用中存在特殊之处。同样,基于该法定位是专门规制轻微违法及背德行为,因此无论是条款还是适用都相对宽松,不仅多项违法将“无正当理由”作为成立条件,还有多项将“未能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也未对未遂犯作出特别规定,而按照《日本刑法典》第44条规定“未遂者的处罚应以特别规定为依据”,依照罪刑法定原则,轻犯罪未遂者并不会被处罚。

同样是基于这种定位,该法不少内容更接近于行为规范,用以约束民众的日常行为,这种日常性的规范也意味着该法存在被滥用的可能。为了防止滥用,该法第4条规定适用上的注意事项,即“适用本法时应注意不得不当侵犯国民权利,不得背离本来目的而为了其他目的滥用本法”,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即便触犯了该法,日本警察一般会视情况先行口头警告。

不仅入罪的适用上谨慎,出罪的程序性规定也较为完善,在实践运用中,违反《轻犯罪法》的首选便是“不起诉”。有数据统计,近20年检举的全部轻犯罪案件中,不起诉占比较大;近5年的起诉率仅维持在15%左右,每年约为1000人,较为稳定。即便是在起诉的适用中,绝大多数又是采取了略式(简易)程序,占比可达到98%左右,这也表明绝大多数轻犯罪案件都是被处以“科料”(罚款)这一轻缓的财产刑。简易程序的适用在保障程序司法化的同时,兼顾了诉讼效率,在保障治理效果的同时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治理与自律

基于对日常行为的规范,《轻犯罪法》对于日本社会带来较大范围且较为深远的影响。从整体而言,其对城市管理和净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日本,警察是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像非法营业、非法停车等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都是由警察来执行的,这种集中管理避免了“九龙治水”乱象。在日本,这些问题都在《轻犯罪法》涵盖之下,警察可以直接依据《轻犯罪法》进行处置,无论是震慑效果还是处置效率都要高出不少。

不仅如此,基于明确而具体的指引,《轻犯罪法》具有较强的预防作用,使得违法人数常年保持低位。有数据显示,在各类轻犯罪中发案人数最多(占比最大)的两类罪行分别为“携带凶器”与“侵入禁止进入场所”,均为每年3000人左右;“乱用火气”维持在每年1000人左右;“窥视”与“尾随、跟踪”这两类始终保持在每年数百人的体量,相对较为稳定。而“流浪”“粗野暴乱”“插队”“妨害安宁”“乞讨”“妨害仪式”以及“利用狗等动物威吓”等则基本维持在个位数,有的甚至数年内“零发生”,可以说治理成效较为明显。

《輕犯罪法》对优化日本城市面貌、提升人文素养起到了积极作用

外在强制也有力倒逼民众素养提升,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诸如公共场所排队加塞、随地吐痰、随处大小便、随便在他人住宅上张贴东西等也写入《轻犯罪法》,看似小题大做的背后,严谨、细致的较真劲令人佩服。比如关于插队的禁止性规定:“在公共场所,对群众使用显著粗野蛮横的言行,使之难堪,或者蛮横地闯进或者扰乱下列行列的:等候上火车、电车、公共汽车、船舶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公众行列;等候观剧或其他公众行列;等候分配物资的公众行列;为购买车票船票、入场券或者为了取得关于配给物资的票证而等候的公众行列。”关于随地吐痰、大小便的规定:“禁止在街道、公园或者其他公共集合的场所吐痰或大小便或者使他人做这些行为。”关于“牛皮癣”的规定:“禁止擅自在他人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上张贴,禁止拆除他人的招牌、禁止牌或者其他标志物,以及弄脏这些建筑物或标志物。”

按照《轻犯罪法》,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拘留1到29天或科料(罚款)1000-9999日元的处罚,不仅如此,相关违法者还可能因此而留下犯罪前科的记录,这种惩治力度可谓不小。也正是常年以来这种惩治力度,推动国民更加严格自律。换而言之,其高素质文明的背后也有着《轻犯罪法》的有力推动。

近日,日本北九州市一名在广告纸配送公司兼职的男子因为偷懒,在大约两年半的时间内,陆续将900公斤广告纸丢入海中,事件曝光后该男子被捕。据悉,该男子名叫上山伸一朗,现年74岁,被捕的原因是涉嫌违反《废弃物处理法》。日本在诸如垃圾处理方面精细的规定标准和严格的处理流程值得学习借鉴。

比如,政府每年初都会向居民发放“垃圾回收日历”,其中会明确公布垃圾种类、每种垃圾对应的收集时间、回收方法等,居民必须按照“日历”丢放垃圾。随意丢弃垃圾的人,如果经过指导、劝告后还屡教不改,轻则罚款30万日元,重则将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以及1000万日元的罚款。就丢弃垃圾的行为而言,惩戒力度不可谓不大。

《轻犯罪法》还有不少关于防止噪声污染、扰乱四邻,投放虚假广告,利用狗或其他动物对人畜威吓等关于城市治理方面的内容,这些条文和后续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织密了治理体系,对优化日本城市面貌、提升人文素养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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