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 以房产相赠托付养老却遭遇“变心”,房子能要回来吗
    肖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了赵肖名下,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载明的房屋成交总价为66万元。但实际上,赵奶奶并未要求赵肖支付购房款。据赵奶奶的代理律师刘彦红讲,当年过户时,这套房子的市值约为200万元。 一晃十年过去了,如今老人一纸诉状将赵肖告上了法庭。赵奶奶表示,房子过户前,赵肖和妻子确实对她照顾有加,常常嘘寒问暖。然而,房子过户后,两人对她的关心、照顾越来越少,尤其是最近两三年,幾乎见不到人。 面对赵奶奶的控诉,

    新传奇 2021年47期2021-12-21

  • 论《民法典》第146条第1款的司法适用 ——以房屋买卖合同为视角
    通过签订虚假房屋买卖的方式进行逃避税款或者是骗取银行贷款。人民法院在审理虚假房屋买卖相关案例时,主要是从当事人双方是否有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有通谋来具体认定虚假行为的存在与否。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对虚假行为规则和恶意串通规则的适用相当混乱。本文主要从房屋买卖合同中虚假行为的具体类型、具体认定入手,分析人民法院在审理时适用虚假行为和恶意串通规则的原因以及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在此基础上认为法院应当明确虚假行为与恶意串通规则的关系,并且应当出台虚假行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2021-12-07

  • 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人自我保护的合法途径探析
    受侵害。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简要阐述(一)房屋居间合同的定义论述房屋居间合同也可以称作为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具体是指在房屋交易买卖过程中,房屋转让、房屋抵押以及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通过委托人(居间人)与交易方完成各项交易事项订立有一集合同订立,并且在合同中也涉及居间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报酬问题。房屋居间合同订立,主要是房屋中介服务以及中介服务人员与交易方订立的相关合同,合同中不仅指出了房屋交易方的报酬付出问题,也明确指出了房屋居间服务中,服务人员的主要职

    法制博览 2021年22期2021-11-24

  • 宅基地上房屋之买卖
    由,径直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做法并不妥当,应予纠正。对“房地一体”原则的理解不应局限在“宅基地使用权出让与房屋所有权转让一体”的框架内,租赁权、地役权等处置方式也可作为“地”的使用依据。如果当事人并未提及“地”的问题,法院宜仅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审理,不宜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进行裁判;如果当事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明确提出异议,法院才能对“地”的问题进行审理。若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多种解释可能,应遵循合同有效解释原则。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协议中明确将“房”与“地”都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2021-10-13

  •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法律问题研究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存在无效和有效不同的判决结果,无效后应根据《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无效案件中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文章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焦点进行分析,最后对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意见。关键词:集体土地;房屋买卖;财产分割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认定无效和有效的不同判决结果,无效的原因多是因为出售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1。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期2021-06-11

  •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法律问题研究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存在无效和有效不同的判决结果,无效后应根据《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无效案件中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文章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焦点进行分析,最后对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意见。关键词:集体土地;房屋买卖;财产分割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认定无效和有效的不同判决结果,无效的原因多是因为出售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1。

    锦绣·中旬刊 2021年2期2021-01-28

  •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下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的法律分析 ——基于“非典”疫情司法判例的启示
    典”疫情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本文分析“非典”疫情下的司法判例,在基础上探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之下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的相关问题。一、非典疫情司法判例统计分析鉴于2003年“非典”疫情是较为典型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笔者了统计“非典”时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而为解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给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带来的问题提供参考。笔者以“非典”、“不可抗力”为关键词,时间限制在2003年至2010年,在无讼网、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非典”疫情期间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数

    法制博览 2020年19期2020-11-29

  • 未取得所有权时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及履行问题研究
    词无权处分 房屋买卖 合同效力 履行性一、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介绍2013年3月3日,住建局(征收部门)与武某(被征收人)、房屋征收中心(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产权调换),约定:住建局将坐落于中交美庐城4#802室房屋(期房)与被告武某所有的位于黄海路9号市委大院9#307室进行产权调换。2013年3月29日,武某、葛某与陈某一、陈某二签订协议书,约定:武某、葛某将原老市政府宿舍区拆迁返还单元房一套出售给陈某一、陈某二,

    法制与社会 2020年8期2020-04-24

  • 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浅谈居间费退还的问题
    。本文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出发,探讨在法律实务中居间费退还的问题。关键词: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居间费退还一、简要案情:申请人:康某某被申请人1:西安超源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程某某申请人康某某向西安仲裁委员会请求称:2018年5月24日,经房屋中介赵炜的居间介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程某某、被申请人超源公司签订了《三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以180万元价格购买程某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小区一套房屋,面积91.22平方米”。合同签订后,申请人

    青年生活 2020年5期2020-03-27

  • 试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相关疑难问题
    关键词 房屋买卖 合同 纠纷 违约责任作者简介:赵倩,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41基于住房制度不断改革与深化的背景下,城镇的广大居民对房屋居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众多房地产企业如雨后春般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2019-12-20

  • 担保性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探讨
    事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希望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障借款合同的履行,这是一种新型的担保形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分析这种担保形式及融资手段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成为了目前社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一项全新问题。关键词:担保性;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引言近几年出于融资的需求,很多融资方会将房屋买卖作为融资的全新方式,以房屋与债权人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如果融资方无法定时偿还债务,双方就可以房屋作为折抵债务的方

    大东方 2019年12期2019-10-20

  • 卖方隐瞒房屋信息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按市场价交易,总价为70万元。签约后,王某前期支付房款20万元。后来王某了解到何某出售的房屋曾发生租客跳楼自杀身亡的事件,但何某签合同时未告知王某。为此,王某多次与何某协商,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何某不同意撤銷。【评析】何某隐瞒房屋租客跳楼自杀事件构成欺诈,王某与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主要理由如下:首先,何某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循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农村百事通 2019年15期2019-08-29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纠纷处理
    会经济发展,房屋买卖现象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不仅给社会公众造成司法困扰,也给司法机关带来压力。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各地司法机关,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展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常见案例,比如“阴阳合同”、“跳单”、“一房多卖”等常见纠纷,以真实案例指导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纠纷,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合同法一、房屋买卖合同概述房屋买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6期2019-08-26

  • 一起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纠纷案研究
    也产生了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文就一起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纠纷案件为例,通过案件分析、点评,针对“合同是否有效”“案外人是否有权向保全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提出了几点建议,仅供参考。关键词:房屋买卖;案例分析;风险防范一、案情概述本案例为赵某诉张某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纠纷案,案情如下:原告赵某诉称:2018年3月,被告挂网(58同城)出售位于某小区15号楼1903号房屋一套于原告,双方约定价格为89万元。2018年4月,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签订房屋买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5期2019-08-18

  • 婆婆名下房屋过户儿媳,公公为何无权讨房
    婆王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女士将名下的房屋卖给她,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2016年7月,王女士的儿子去世。公公李先生将妻子王女士和儿媳张女士一起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女士和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女士将房屋返还给原告。庭審中,李先生称,涉案房屋是他和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诱骗王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张女士名下。但儿媳张女士称,涉案房屋本来就是她和丈夫在2004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婆婆王女士名下只是借名,

    新传奇 2019年10期2019-08-04

  • “限购令”下房屋买卖纠纷及其处理探究
    限购令”下的房屋买卖纠纷与处理方法,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的研究提供一些帮助。关键词:限购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国出台了“限购令”这一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了解“限购令”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带来的影响,并通过相关措施的实施,有效解决各种纠纷,为“限购令”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一、“限购令”给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带来的影响一方面,若合同主体或者是内容与“限购令”要求不相符,合同是否无法发挥效力。我国的《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法律和行政法规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2019-03-25

  • “买卖在先抵押在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涤除权适用探讨
    决。关键词 房屋买卖 抵押 涤除权作者简介:吴元璞,重庆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49一、案例引发的争议甲乙双方于2015年6月2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价款为208万元,7月14日乙方已向甲方付清购房款,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甲丙于2015年7月18日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甲将该房屋抵押给丙贷款150万元,甲丙于7月20日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期2019-02-22

  • 丁某等二原告与王某、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无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词:房屋买卖;先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一、基本案情2016年10月1日,原告丁某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地产交易协议书》,约定原告将位于T县S街道S小区2单元402室(加储藏室一间)出售给被告王某,房屋成交价为136万元。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原告)收到乙方(被告)支付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6万元(不另立据),经商定于2016年10月20日前预付房款计50万元(实际预付房款额的多少以收条为依据),同时立契,甲方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

    青年与社会 2018年28期2018-12-17

  •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要点
    后。在谈到“房屋买卖预约合同”之前,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分析下“预约合同”的意思。“预约合同”这一概念,在立法上并未得到明确的解释,从学理上来讲,一般被定义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简单来说,预约合同本身是一个契约,但是和其他有明确目的的契约相比,它的标的却是一种订立契约的行为,目的是为确保在将来能与某个相对人订立特定的合同。在实践中,开发商或是代理商为快速销售商品房已达到回笼资金目的,会对还未修好的房屋采取预售方式进行销售,而在预售的时候会要求开发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1期2018-12-01

  • 丁某某等二原告与王某、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无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词:房屋买卖;先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基本案情】2016年10月1日,原告丁某某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地产交易协议书》,约定原告将位于T县S街道石梁嘉亨湾樱花阁2单元402室(加储藏室一间)出售给被告,房屋成交价为136万元。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原告)收到乙方(被告王某)支付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6万元(不另立据),经商定于2016年10月20日前预付房款计50万元(实际预付房款额的多少以收条为依据),同时立契,甲方交出房屋所有权证

    山东青年 2018年8期2018-11-06

  • 交易中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咋办
    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李某位于南昌市朝阳新城的房产。房屋总价为120万元,双方约定王某支付首期房款计人民币50万元,余款70万元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于2017年初支付了首期房款50萬元,并实际占有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王某发现涉案房屋已经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查封,根本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李某因拖欠巨额债务下落不明。王某面临着无法取得产权证,又无法让李某退还房款的两难境地。2017年2月,王某向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5期2018-09-04

  • 农村房屋买卖,这些你该知道
    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刘某将其位于某村的房屋院墙及地面附着物作价转让给张某,张某未居住就将该房屋转让给杨某。刘某曾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杨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因刘某与张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已被法院终审判决无效,导致张某与杨某之间的买卖行为丧失了其发生的法律基础,故二者之间的买卖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张某、杨某均系非农业户口

    农家参谋 2018年1期2018-08-13

  • 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的解释路径
    践的裁判,以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至少有三种解释路径:一是房屋买卖与民间借贷并立说;二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说,三是民间借贷转化为房屋买卖说。上述三种解释路径分别针对不同的情况,各有优劣,应当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模式,判断采用何种解释路径。关键词: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担保中圖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040-02作者简介:崔晓磊(1989-),女,蒙古族,辽宁朝阳人,硕士研究生,长春财经学院,助教,研究方向

    法制博览 2018年12期2018-03-08

  • 未更名再设抵押后抵押权人买卖房屋行为定性
    罪。关键词:房屋买卖 抵押 实现抵押权 未告之[基本案情]2009年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購买乙名下拆迁房,并按约支付了45.5万元的购房款,实际搬入居住并留置了房产证。因房屋系拆迁房,根据当时房屋买卖政策需等至2013年11月后方能过户,后因乙不予配合,未能过户。2014年3月25日,乙为归还自己所欠大额赌债,向丙贷款。在未告知房屋原买受人甲、未告知丙房屋已经出卖的情况下,通过挂失补办了新产权证后与丙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获借款人民币90万元(扣除高利息后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8年8期2018-02-26

  • 农村房屋买卖,您该知道的事
    期收录了农村房屋买卖中发生的两个案例——一、非农业户口者购买农村房屋,法院判决购买行为无效2010年,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刘某将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某村的房屋院墙及地面附着物作价转让给张某,后刘某基于房屋拆遷的利益冲动,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系非农业户口,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因此应认定双方签订的

    农村百事通 2017年19期2018-02-26

  • 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的解释路径
    产生,其中以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的交易类型最为常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解释》)设二十四条用于规制以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的交易形式。依据该条,法院依照民间借贷关系审理,使买卖合同徒有其名,难谓符合当事人的交易设计,一刀切的做法也忽略的具体案件之间的区别。根据房屋买卖担保民间借贷的司法裁判和理论学说,至少存在以下几种解释路径。一、房屋买卖与民间借贷并立说房屋买卖与民间借贷并立说认为,房屋买卖合同

    法制博览 2018年35期2018-01-22

  •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要点
    后。在谈到“房屋买卖预约合同”之前,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分析下“预约合同”的意思。“预约合同”这一概念,在立法上并未得到明确的解释,从学理上来讲,一般被定义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简单来说,预约合同本身是一个契约,但是和其他有明确目的的契约相比,它的标的却是一种订立契约的行为,目的是为确保在将来能与某个相对人订立特定的合同。在实践中,开发商或是代理商为快速销售商品房已达到回笼资金目的,会对还未修好的房屋采取预售方式进行销售,而在预售的时候会要求开发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2期2018-01-22

  • 交易中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咋办
    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李某位于南昌市朝阳新城的房产。房屋总价为120万元,双方约定王某支付首期房款计人民币50万元,余款70万元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于2017年初支付了首期房款50万元,并实际占有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王某发现涉案房屋已经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查封,根本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李某因拖欠巨额债务下落不明。王某面临着无法取得产权证,又无法让李某退还房款的两难境地。2017年2月,王某向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9期2018-01-22

  • 浅谈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的法律问题
    文将针对于在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基于此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关键词: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居间1前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发展,近年来,房价不断攀升,但由于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行业管理不规范,从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该类案件一般会涉及购房者的重大利益,同时对开发商的信誉也会造成影响,一般很难达成调解,在司法实务中,因为规范上的不足,同样案件的判定方式也会出现差异。2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2.1看房确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5期2018-01-15

  • 夫妻一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同意出让房产,该合同是否有效?
    为丙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甲方及其产权共有权人同意将其坐落于某县七六路61号5幢2单元501室房屋出售给乙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贰万元;房屋交易价格共计517,000元,乙方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当日,万某、程某向韦某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韦某出具收条一份,该收条载明:今收到万某、程某购买某县七六路61号5幢2单元5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6期2018-01-15

  •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几点思考
    文阐述了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类型及特点,介绍了农村房屋买卖的现行制度及司法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方法,提出了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几点对策。要平衡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和社会保障性;建立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与物权归属区别对待;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的救济工作。【关键词】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处理一、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类型及特点1、纠纷类型农村房屋买卖引发的冲突是多种多样的,总结来看纠纷类型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11期2018-01-02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撤销权律师实务
    域热度不减,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合同撤销权诉讼是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的难点,房屋买卖合同有其特殊性,对律师的专业性要求更高。本文从撤销权的概念、特点入手,再通过对各类撤销权案例进行分析,把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化抽象为具体,对房屋买卖合同业务中的撤销权诉讼进行归纳总结,从而提高该类业务的实务操作能力。关键词 撤销权 房屋买卖 合同 撤销权 律师实务作者简介:兰先锋,浙江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研究方向:房地产。中图分类号:D92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2期2017-12-08

  •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文将针对于在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基于此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关键词: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居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发展,近年来,房价不断攀升,但由于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行业管理不规范,从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层出不穷,该类案件一般会涉及购房者的重大利益,同时对开发商的信誉也会造成影响,一般很难达成调解,在司法实务中,因为规范上的不足,同样案件的判定方式也会出现差异。一、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1.看房确认书所

    西部论丛 2017年7期2017-11-20

  • 合法房屋买卖协议,却隐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告崔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收款后将出售的房屋交付给原告,待甲方办理房产证后3个月内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30日,被告办理了房产证,原告知道后多次催促被告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被告未为该房办理过户。综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诉讼中被告同意原告主张,本来案件到此应该结束,然而法院在庭审中发现,第三人王某、王玉某、周某、赵某共同述称,原告被告属于虚假买卖,恶意诉讼转移财产,原被告有恶意转

    农村.农业.农民 2017年14期2017-10-30

  • 借款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重叠的法律分析和司法应对
    人另外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就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用房屋价款抵偿所负债务。很多情况下,会出现借款方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出借人主张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登记,但此时借款方又对此不予认可的情况。文章以此现象产生的背景为根据,结合两种民间借贷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运用相关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并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性质一、民间借贷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一)直接签订房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7期2017-09-20

  • 合法房屋买卖协议,却隐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告崔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收款后将出售的房屋交付给原告,待甲方办理房产证后3个月内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續。同年11月30日,被告办理了房产证,原告知道后多次催促被告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被告未为该房办理过户。综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诉讼中被告同意原告主张,本来案件到此应该结束,然而法院在庭审中发现,第三人王某、王玉某、周某、赵某共同述称,原告被告属于虚假买卖,恶意诉讼转移财产,原被告有恶意转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7年7期2017-07-26

  • 买卖农房需经村委会同意吗
    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吴某将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陈某先付定金5万元和购房款15万元,所欠15万元于次年年底还清。后陈某发现吴某的房屋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便不再支付购房款,并通过村干部向吴某索要定金和房款,但吴某不同意。陈某遂以吴某故意隐瞒事实,且房屋买卖未经村委会同意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吴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没有经过原、被告双方所在村委会同意,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因

    农民文摘 2017年9期2017-06-07

  • “一屋二卖”中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比较与适用
    与林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房屋总价130万,林某当即支付首付款60万,林某入住后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卢某得知该房价格已然上涨,遂要求增加房屋价款,但未得到林某的同意。卢某气愤之下,与不知情的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丁某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150万,并立即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丁某要求林某搬走。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卢某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比较(一)法国法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债权形式对抗主义纵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4期2017-05-31

  • 关于一个房屋买卖涉及的系列问题的法律探讨
    增加,相关的房屋买卖纠纷层出不穷,下面以一个学区房的买卖合同为例,对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 房屋买卖 法律纠纷 合同效力中图分类号:D922.385 文献标识码:A1基本案情王某欲出卖自家的学区房,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王某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王某的同事马某听说后,提出购买。王某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马某担心王某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王某将房屋卖与自己,王某同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9期2017-05-17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现状考察及解决路径探析
    003)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现状考察及解决路径探析赵海萍(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镇江 212003)典型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发生在同一农村集体成员之间由于登记手续欠缺引起的纠纷;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农民以及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引起的纠纷。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房屋登记等存在缺失以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的审判结果不统一。从法理层面、制度层面、社会效果层面等分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判定及合理性。我国应构建科学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9期2017-04-13

  • 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合同的实务裁判研究 ——兼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适用
    的适用前提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功能为核心。据此,房屋买卖合同可分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与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分别对应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担保功能以及无担保功能之情形。针对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以代物清偿之预约进行规制,并赋予债权人以生效判决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同时,将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纳入附条件买卖合同,以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之尊重。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担保功能;代物清偿预约;附条件解除合同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后让与担保”*用房屋买卖合同为借贷合同设置的担保属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2017-03-0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难题及应对措施分析
    北 石家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难题及应对措施分析孟丽敏(050051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河北 石家庄)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人民法院每年所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已经上升到了2700多宗,即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所以,在我国房地产领域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应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解决方面,并由国家司法部门负责宏观调控工作,就此实现对房屋合同买卖双方利益的维护。本文,首先分析了房屋买卖合同特征。然后,阐述了现阶段所面临的房屋买卖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4期2017-01-26

  • 浅谈完善农村房屋交易制度及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措施
    度及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措施任 丹(210000 南京市体育产业集团 江苏 南京)目前农村房屋买卖活动日益增多。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未作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分为无效和有效两种。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尽相同。建议有关机关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立法,填补农村房屋买卖这一块的立法空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效力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现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8期2017-01-26

  •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 ——以陈某某诉袁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
    苏 镇江)论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 ——以陈某某诉袁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滕 腾(212013 江苏大学法学院 江苏 镇江)近年来在房屋交易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市场中,阴阳合同已经成为了逃税、骗款等的重要方式。本文以典型案例入手,结合相关学说分析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的认定提供相应的建议。阴阳合同;房屋买卖;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效力一、案例回顾2015年4月25日,袁某某与陈某某通过某房产信息部签订《售(购)房协议书》,约定袁某某将其房屋出售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4期2017-01-26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
    200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李恩清辽宁省海城市公证处,辽宁 海城 114200由于我国乡镇建设加快,房屋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让原房主产生悔意,引起诉讼,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判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法院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这不仅没有起到解决纠纷的作用,反而会损害司法权威,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国的立法司法机关应当对这种诉讼提出统一的解决方案。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对有关完善行为提出相关的建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赔偿一

    法制博览 2017年9期2017-01-26

  • 未成年人订立合同要经追认
    同。说法: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合同当事人邢某未满18周岁,且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行为作为主要来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代理人追定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本案中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邢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力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且事后邢某的父亲并未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无效。(李配银)

    时代风采 2016年22期2016-12-24

  • 基于民间借贷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研究
    款人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或以要求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出售其房屋的方式,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对于上述两种情形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极大争议。文章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实现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为基础,探讨了上述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关键词]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显失公平民间借贷实践中,出借人为避免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同时增加自己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往往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又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来保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6年1期2016-03-09

  • 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
    1)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雷苗苗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指农民在买卖房屋过程中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的问题。从现行合同法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就应做有效认定;从物权法的角度考量,合同效力原本脱离于物权变动之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从长远的社会效果来看,如果不能够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将会产生不良的法律和社会后果。因此,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2016-02-13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管窥
    300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管窥王玉婵蕲春县司法局,湖北 黄冈 435300我国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市化的不断进步使得农民都会选择迁往城市中,而在这一搬迁的过程中会导致农村中的房屋出现空闲现象,当进行这些空置房屋的转让过程时,相应的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下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在农村买卖房屋时所存在的问题。一、农村房屋买卖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目前农村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就是一方将房屋的所有权转交给另一方,而另一方根据合同上的内容支付相应的价款

    法制博览 2016年34期2016-02-02

  • 情势变更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适用分析
    势变更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适用分析刘 成吉林师范大学,吉林 四平 136000一、房屋买卖合同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房屋买卖合同具有特殊性,属于远期交货行为,在性质上体现期权交易。为了能够更好地引导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规范房屋交易行为,需要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合同管理效果。在房屋买卖合同的构建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一)情势变更原则能够化解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保证合同双方根据风险状况对利益失衡状况进行调整,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稳定经济增

    法制博览 2016年34期2016-02-02

  • 基于物权法房屋买卖不过户的法律后果与对策分析
    )基于物权法房屋买卖不过户的法律后果与对策分析滕祥梅(014060包头市九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内蒙古 包头)物权法中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过户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房屋产权交易过程中,只有依法过户登记才能够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基于以上,本文以物权法为基础,结合具体实例探讨了房屋买卖过程中不过户的法律后果,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策略。物权法;房屋买卖;过户;法律后果;对策0 前言房地产交易市场异常火热,在众多房产交易中,许多买卖双方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房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8期2016-02-01

  • “一屋二卖”中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比较与适用
    与林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房屋总价130万,林某当即支付首付款60万,林某入住后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卢某得知该房价格已然上涨,遂要求增加房屋价款,但未得到林某的同意。卢某气愤之下,与不知情的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丁某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150万,并立即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丁某要求林某搬走。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卢某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比较(一)法国法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债权形式对抗主义纵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8期2016-01-31

  • 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发展,农村的房屋买卖也越来越多。从农民买卖房屋的目的来看,有的是为了工作和生活,卖房进城;有的是经济困难,卖房筹钱办事;有的是离开该集体经济组织,卖房搬迁。但是,无论哪一种,都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常见的情形是,一些城镇居民寻找各种机会,在农村低价购买房屋,特别是在邻近城镇的农村购房,享受农村环境。当面临拆迁补偿时,卖房的农民又后悔自己先前的出卖行为,纷纷要求解除其与买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甚至有的农民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13期2015-12-18

  • 不通知承租人的卖房合同有效吗
    与韦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优先购买该商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第三人已经享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

    方圆 2015年11期2015-09-10

  • 试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00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既包括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互间签订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又包括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个人或单位)与该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的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不同的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农村房屋,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该类房屋又俗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也不明确,可将“小产权房”界定为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2015-04-02

  • 关于改变工业用地土地用途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探析
    地土地用途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探析吕佩聪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浙江龙泉323700摘要:近年来,频频出现企业违反相关规定,随意将工业用地上房屋分割出售、将无产权权属证明的房屋转让获取利益的行为,对国家土地与房地产管理均形成了一定影响,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纠纷,本文针对工业用地上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随机抽取的2014年至2015年全国各地法院办理的100件案件为样本,就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建议。关键词:工业用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工业

    法制博览 2015年31期2015-02-07

  • 假称侵害优先购买权 诉请合同无效被驳回
    人黄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将丁某与黄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二被告黄某与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判令黄某履行与原告后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原告张某称:2008年12月,张某与黄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本案涉诉的房屋。2009年10月15日,房屋出卖人黄某、房屋买受人丁某与居间方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房屋一套出售给丁某,双方办理了网签手续。2009年12月,丁某

    浙江人大 2012年5期2012-08-10

  • 套取公积金 既赔房产又吃官司
    人通过虚假的房屋买卖事实,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其真实的目的则为骗取银行的贷款。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多为一方当事人要求实际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已经多次转让后第三人要求排除障碍,继而引发诉讼。据法官解释,由于目前购房贷款多为“组合贷款”,即既包括了公积金贷款,也含有商业贷款,套取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部分会涉嫌刑事犯罪。法官提醒,通过涉嫌虚假房屋买卖交易的方式套取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由于房屋过户手续均真实有效,因此原房屋产权人亦将承担较大风险。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20期2011-08-15

  • 丈夫生前出售农村房妻子称未过户不认可
    强行入住,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1993年,宣威市的蒋先生工作调动,将农村的两间住房作价8000元出售给了马先生。马先生随后于1996年至2004年12月对该房屋管理使用,并两次修建。2002年12月,蒋先生不幸死亡。2004年12月5日,蒋先生的农村妻子吴女士毁坏该房屋门锁入住,双方发生纠纷。经有关部门多次调处无果,马先生持农村房屋准建证、房屋买卖契约、中人证明及产权

    新农村 2009年12期200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