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

  • 基于民商法角度健全信用卡法律体系的有效措施
    动;准贷记卡是持卡人通过在卡中预存一定储备金的方式,进行消费。同时银行会为持卡人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倘若持卡人的消费金额超过备用金时,就可以在银行提供的信用额度范围内,开展消费活动。由此可见,两类信用卡不仅存在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之处。国际上的各大银行也主要发展贷记卡业务,正是如此,贷记卡的影响范围广,使用人数多。我国也主要发展贷记卡业务,同时还围绕着贷记卡业务,制定了法律法规,从而科学规范贷记卡使用行为以及金融机构运行行为。(二)信用卡业务流程介绍为提高

    法制博览 2023年5期2023-03-22

  • 信用卡风控再升级 银行宣战代还乱象
    违规代还行为,持卡人应规范用卡,若违规代还行为后续仍未改善,将采取降额等措施保障信用卡安全。多银行整治违规代还“信用卡被管控了,无法还款需要去柜台办理解封”“我的信用卡和储蓄卡都被封了,需要去柜台解封,还要把所有欠款一次性还清” ……近日,有不少持卡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帖子称,持有的信用卡被发卡银行管控,无法进行刷卡操作。根据多位持卡人晒出的截图信息,他们都收到了银行反馈的信用卡还款失败通知,还款失败的原因为“该卡不支持还款”,还款金额和手续费金额预计3 个工

    中国信用 2022年6期2022-09-28

  • 收入差距与信用卡透支行为研究
    观数据,研究了持卡人收入差距对信用卡透支可能性、透支程度及透支频率的影响。第二,对信用卡透支行为开展深度的探究: 随着收入的提高,不同收入水平的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透支的目的是什么? 仅是把信用卡当作一种支付工具呢,还是使用信用卡循环信贷功能来缓解当期消费信贷约束?第三,持卡人其他重要微观特征信息对信用卡透支行为也有重要影响,那么收入高低对不同群体信用卡透支行为的作用机制又是如何?本文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回顾了目前学术界有关信用卡透支行为特征研究,在此基础上提

    上海金融 2022年2期2022-07-29

  • 明确了!这类损失由银行赔偿
    金安全的义务,持卡人则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金融个人信息,双方依约而行,恪守己责。事实上,由于在银行卡交易中,有关支付授权的所有记录和数据、录像都掌握在发卡行手中,持卡人一般难以获得和掌握,因此往往处于证据弱势的一方。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经出台,给广大持卡人吃下“定心丸”。根据该文件,不管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如果遭遇了盗刷,持卡人都可向银行索赔损失。 如果证据确凿,银行无话可说,只能乖乖认账,支付借记卡被盗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46期2021-12-16

  • 保护持卡人权益新规亮相,让用卡人更安心
    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遭遇盗刷,你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透支款本息你也可以不还。该规定明确,发卡行具有相较于持卡人更为强大的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这符合制造风险者应防范风险的法理以及风险与收益相对等原则,有利于鼓励发卡行提供安全性更高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风险发生概率,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银行卡产业

    时代金融 2021年19期2021-08-05

  • 最高法:银行卡被盗刷,银行应予赔偿
    但规定还明确,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发卡行可以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5月2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对公众关注的盗刷、透支利息等问题作出了回应。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谁负责近年来,不少地方发生了银行卡盗刷案件,不仅侵害当事人财产,更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对此,规定明确,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

    新传奇 2021年22期2021-06-22

  • 信用卡余额代偿的美国经验
    利率定价时纳入持卡人信用因素,实现差异化定价,创造出了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为持卡人提供了一个低息贷款换高息贷款的债务置换的机会,同时也打破了信用卡行业利率僵化的状态。时至今日,信用卡余额代偿已经成为美国信用卡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基本模式信用卡余额代偿(Credit Card Balance Transfer)是代偿机构以其他发卡机构的信用卡持卡人作为目标客户,向该持卡人提供一定时期的低利率贷款用于偿还该持卡人在其他发卡机构的原有债务,并

    银行家 2020年10期2020-11-06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解释
    释,该罪主体“持卡人”应当是限定在规范意义上的持卡人范围内,不是事实意义上的持卡人,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于刷卡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属于本罪成立的必要要件。关键词: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非法占有目的引言在实践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类型中被触犯频次最多的。一方面是因为前三种情形下行为人不易于实施,另一方面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存在滥用的可能,应该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进行限定。2018年开始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8期2020-09-10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
    用卡人应将非法持卡人排除在外。除非有证据证明以同一种催收方式能达到有效催收的效果,否则有必要用两种以上的方式对持卡人进行催收。关键词: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催收方式1 问题的提出两高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重新界定了“非法占有的”认定标准、“有效催收”标准和恶意透支数额等方面,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司法办案中在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时所遇到的一些疑难问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16期2020-06-04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
    用卡人应将非法持卡人排除在外。除非有证据证明以同一种催收方式能达到有效催收的效果,否则有必要用两种以上的方式对持卡人进行催收。关键词: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催收方式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6.0751 问题的提出两高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重新界定了“非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17期2020-06-03

  • 银行卡跨行POS机盗刷纠纷责任认定研究
    刷 伪卡交易 持卡人 发卡行作者简介:朱东阳,江苏铭勤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和建设工程法律纠纷。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270一、银行卡盗刷界定银行卡盗刷,也称伪卡交易,是指未取得持卡人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4期2019-09-09

  • 你不知道的信用卡逾期规则
    款……对于很多持卡人来说,这些名词已相当熟悉,但下面这些问题,恐怕很少有人能了解。部分信用卡可容时容差容时,是指在信用卡还款日到期当天,若持卡人没有按时还款,银行会再给持卡人一个宽限期,一般为3天。容差,是指到还款日后,持卡人未足额还款,当未还款金额小于或者等于银行规定的一定金额时,银行将认为该持卡人已全额还款,未还款金额自动记入下期账单;当期应还宽限差额通常为10元。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部分信用卡具备容时容差权益,建议持卡人在办理前进行确认。目前,工行推出

    农家参谋 2019年7期2019-07-19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界定的辨析
    行了界定,“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②对持卡人的正确理解,直接关系到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准确适用。一、目前对“持卡人”范围界定的主要观点对于“持卡人”的理解实质上是对“持卡人”范围的界定。目前对持卡人范围的界定,理论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持卡人”范围的界定应采用广义的概念,即“持卡人”意指排除刑法明确规定不属于恶意透支持卡

    昭通学院学报 2019年3期2019-02-22

  • 银行正式通知!信用卡全领还款新规已实施!
    实生活中,部分持卡人因为临时需要现金周转,会选择信用卡取现,不过,使用信用卡取现,大多数银行、多数卡种会收取手续费,不少银行会最低收10元:此外,从取现当天起仟始计息,日息一般为0.5%。对于信用卡来说,还有一种溢缴款取现,有的持卡人在还款的时候多还了一些钱,或者还错信用卡了,造成信用卡里钱多了,怎么办?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选择ATM取现的话,还是会产生手续费。不过,具体操作过程中也有持卡人选择销卡,然后通过柜面把多余的钱取出来的情况。不及时还歌或致失

    金融周刊 2018年18期2018-12-26

  • 信用卡被盗刷 持卡人免还透支款
    此,银行认为是持卡人保管卡片和个人信息不利,持卡人则怪银行监管不严。是不是伪卡盗刷?《规定》明确了双方的举证责任:持卡人主张存在伪卡交易事实的,可以提供刑事判决、案涉银行卡交易时其持有的真卡、案涉银行卡交易时及其前后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进行证明。发卡行主张争议交易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持卡人授权交易的,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院则应当全面审查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交易行为地与真卡所在地距离、交易时间和报案时间、持卡人身份、持卡人用卡

    新传奇 2018年24期2018-09-06

  • 论信用卡盗刷纠纷中裁判差异化及化解
    :银行卡盗刷 持卡人 银行 责任分担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9-0076-02近年来,银行卡盗刷纠纷成为一类困扰银行与法院的高发性案件。当持卡人的资金被盗刷后,绝大多数持卡人都会将银行作为被告进行起诉。但由于立法滞后及法官自由裁量权宽泛等诸多原因,即使在银行盗刷类案件的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同类银行卡盗刷的案件在司法的判决中也不尽相同。这对法官、银行、持卡人来说都会带来极大的困扰,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总

    现代交际 2018年9期2018-08-31

  • 论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犯罪问题及对策
    0000)一、持卡人判刑的情形(一)持卡人恶意透支消费从裁判文书统计来看,在所取样本300个案件中,因为恶意透支,持卡人判刑的案件有128件,恶意透支消费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根据法院审理的案件,大多是通过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提供相应的证据,由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且在催收后的三个月内未归还,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1期2018-04-02

  • 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
    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4)我国《刑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的持卡人是特殊身份,即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真正身份犯。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人不是持卡人;使用真实身份证件和虚假的财产证明申领信用卡的人仍然是持卡人;以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人(非法持卡人)不是持卡人,对其使用行为应视情形分别认定为盗窃罪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实际用卡人不是持卡人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通谋恶意透支或

    政治与法律 2018年1期2018-02-07

  • 登记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不一致时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主体
    骗罪中,当登记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不一致时,如何认定“持卡人”,有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当登记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不一致时,应当以登记持卡人为准。理由是信用卡的申请发放是建立在登记持卡人的个人信用基础之上,实际用卡人与银行并没有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信用卡登记持卡人出租或者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银行只对登记持卡人资信情况进行认可,而不是对实际用卡人情况进行认可,对实际用卡人还款也不具期待可能性。故本案的犯罪嫌疑

    山东青年 2017年9期2018-01-27

  • 恶意透支行为入罪的司法认定要点
    在此基础上考量持卡人的态度、发卡行的反应、欠款后的行为等进行综合认定,最终得出该行为是否成立恶意透支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结论。对此,笔者的观点是应该从以下三个要点入手。一、开户办卡是否虚假陈述这主要是看持卡人在银行开户并申领信用卡时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果持卡人出于成功开户并申领信用卡或者违规获取大额信用额度等目的,在向银行提供资信证明材料时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营收证明等,而银行也确系基于这些内容不真实的材料,在评定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6期2018-01-23

  • 应关注信用卡纠纷案件超常增长
    安全顺畅。一是持卡人盲目追求高透支额。不少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提交收入情况证明时刻意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以达到增大信用透支额的目的。二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个别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利益的驱动,重营销而轻审查,大规模诱导社会公众办理和使用信用卡,致使在發卡环节便埋下了安全隐患。部分银行对营销人员实施单纯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不进行详尽调查,申请人的信息及还款能力存在造假问题。三是持卡人不重视个人信用。很多

    金融博览 2018年1期2018-01-19

  • 银行卡盗刷案件中的银行与持卡人的责任权利分析
    2-03摘要 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刷卡取款或消费,给银行业务的发展带来机遇,也为消费者带来生活上的便利,但银行卡盗刷案件却时有发生,极易引起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纠纷,本文通过分析银行卡盗刷的现状和案件纠纷焦点和类型,进而厘清银行方和持卡人的责任权利,并提出从外部环境、银行和持卡人方多维度进行银行卡盗刷的风险防范举措。关键词 银行卡盗刷 银行 持卡人 责任权利一、银行卡盗刷案件现状(一)银行卡盗刷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银行卡消费支付已成为个人使用较多的非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7年17期2018-01-08

  • 取走他人在自己卡内存款的行为性质分析
    实际占有,二是持卡人法律上的占有,此外并无其他受刑法保护的存款占有权利。占有银行卡及密码,虽然对存款权利的行使非常重要,但只是具有支配和控制存款的可能性,不改变银行实际占有存款和持卡人在法律上占有存款的状况。持卡人利用存款权利人的身份申领新的银行卡,重新确立存款实际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转移占有”存款的行为,并不侵害租赁或者借用账户存款的第三人的占有,不构成盗窃罪。关键词:持卡人 使用人 存款 占有[基本案情]被告人仇国宾将本人的与POS机捆绑的涉案e时代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7年8期2017-09-18

  • 信用卡新规利好多,理性消费是硬道理
    消费,可以帮助持卡人建立良好个人信用,巧用免息期赚取利差,刷卡获得相关优惠,累积积分换取实物或航空里程等等。但也出现不少持卡人在不知不觉间提高消费水平,多花钱,以致无力还款,沦为“卡奴”。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信用卡新规有了堪称颠覆性的变化,包括取消滞纳金,改为违约金;ATM透支取现额每卡每日不超1万元;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由发卡机构自

    金融经济 2017年4期2017-04-26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法理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的认定却颇多分歧,从而造成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认定的混乱和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文章从法理的角度,对恶意透支性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进行了分析,力图正本清源,还“持卡人”的“本来面目”。关键词: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持卡人中图分类号:D920.5;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102-03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并将恶意透支信用卡,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情形

    经济师 2017年2期2017-04-10

  • 论信用卡诈骗案件催收效力问题的认定 ——以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为例
    讨论之议题均在持卡人透支本金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下进行。一、催收效力在立法上的规定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据此,我国《刑法》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规定了两种犯罪行为,即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和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司法实践中,超过规定限额透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5期2017-03-10

  • 银行卡盗刷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刷;责任归属;持卡人;银行中图分类号:D91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051-01一、概述银行卡是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银行卡市场在深度和广度上呈现跨越式发展,银行卡在我国得到了积极推广,渐渐成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新型结算工具,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正如有交易就有可能产生纠纷,越来越多的銀行卡类纠纷案

    人间 2016年33期2017-03-04

  • 银联二维码支付标准发布,云闪付便捷安全
    银行推出“回馈持卡人消费季”活动,并发布银联二维码支付标准发布仪式,为持卡人带来多项优惠服务。开辟“银联回馈持卡人消费季”号地铁专列,持卡人可享“双十二4折来袭”、“元旦万人免单”、“年貨节”等多项优惠。过去一年,中国银联以创新支付产品与精准业务切入模式,联合各商业银行推出了自己的支付服务“云闪付”,全面布局客户衣、食、住、行、玩等各个生活场景,构建遍布全球的移动支付生态圈,让广大用户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方便快捷、安全易用、丰富实惠的移动支付服务体验。为不断

    金融经济 2017年1期2017-02-23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的新问题
    据出罪性规定,持卡人即使透支数额较大,但持卡人表示愿意偿还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部偿还的情况下不构成诈骗,只是由发卡银行按相关规定予以罚息处理。2009年12月,由《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诺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我们可以得知我国明确规定了恶意透支行为的出罪问题,凡是构成恶意透支诈骗罪的持卡人必将担负相关刑事责任。2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2.1 恶意透支数额恶意透支数额是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条件,关系到信用卡透支基础业务是否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01-27

  • 取走他人在自己卡内存款的行为性质分析
    实际占有,二是持卡人法律上的占有,此外并无其他受刑法保护的存款占有权利。占有银行卡及密码,虽然对存款权利的行使非常重要,但只是具有支配和控制存款的可能性,不改变银行实际占有存款和持卡人在法律上占有存款的状况。持卡人利用存款权利人的身份申领新的银行卡,重新确立存款实际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转移占有”存款的行为,并不侵害租赁或者借用账户存款的第三人的占有,不构成盗窃罪。持卡人 使用人 存款 占有[基本案情]被告人仇国宾将本人的与POS机捆绑的涉案e时代卡交崔勇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6期2017-01-25

  • 如何防范信用卡被网络盗刷
    现在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小小的手机验证码就能把自己的钱“偷走”,投资者不敢回复手机短信,不敢丢手机。那么有没有办法能让持卡人既可以方便地网上购物,又能不担心卡片被盗刷呢?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选择有盗刷保障的信用卡。有些银行的信用卡向持卡人提供了被盗刷的保障,即当持卡人的卡片被各种形式盗刷时,卡中心会先行赔付给持卡人持卡人无须为被盗刷的金额付账,这笔钱可能是由卡中心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避免损失,保险公司则是收取保费并等待公安机关破案收回损失。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6年24期2016-08-23

  • 消费
    好、刷卡频繁的持卡人提供一次额外的“临时提额”权利,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额度增幅一般在10%至50%不等。不过,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临时提额更不是免费的午餐。虽然“临时提额”给持卡人带来了方便,但持卡人应量力而行,应在有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刷卡消费。临时额度并非越高越好,信用卡临时提额与信用卡固定信用不同,还款方式需要在当期还款日一次性还清。不能分期还款,也不能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如果临时额度未能按时还款,则视为逾期。文/李明信用卡临时提额要当心

    当代工人(A版) 2016年4期2016-07-15

  • 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之实证分析
    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具备相应的构成要件: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以营利为目的、套现者只能是持卡人而非冒用人、套现金额应支付持卡人。只有对这些构成要件明确认定,才能解决司法实务中的诸多争议,才能对信用卡套现行为正确定性。关键词:非法经营;信用卡;持卡人;套现中图分类号: DF62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6)0100480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并于2009年12月1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2016-05-30

  • 消费
    好、刷卡频繁的持卡人提供一次额外的“临时提额”权利,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额度增幅一般在10%至50%不等。不过,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临时提额更不是免费的午餐。虽然“临时提额”给持卡人带来了方便,但持卡人应量力而行,应在有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刷卡消费。临时额度并非越高越好,信用卡临时提额与信用卡固定信用不同,还款方式需要在当期还款日一次性还清。不能分期还款,也不能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如果临时额度未能按时还款,则视为逾期。

    当代工人 2016年7期2016-05-18

  • 消费
    好、刷卡频繁的持卡人提供一次额外的“临时提额”权利,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额度增幅一般在10%至50%不等。不过,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临时提额更不是免费的午餐。虽然“临时提额”给持卡人带来了方便,但持卡人应量力而行,应在有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刷卡消费。临时额度并非越高越好,信用卡临时提额与信用卡固定信用不同,还款方式需要在当期还款日一次性还清。不能分期还款,也不能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如果临时额度未能按时还款,则视为逾期。文/李明信用卡临时提额要当心

    当代工人(A版) 2016年10期2016-04-14

  • 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之实证分析
    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具备相应的构成要件: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以营利为目的、套现者只能是持卡人而非冒用人、套现金额应支付持卡人。只有对这些构成要件明确认定,才能解决司法实务中的诸多争议,才能对信用卡套现行为正确定性。关键词:非法经营;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并于2009年12月16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2016-03-24

  • 论信用卡预授权的法律性质及持卡人保护
    授权是指信用卡持卡人通过POS 机终端渠道或远程提供信用卡信息途径,就其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基础交易指令发卡银行向特约商户做出的付款承诺。信用卡预授权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项信用卡业务,它“通过在持卡人、特约商户和发卡银行之间安排的特殊交易规则,实现了方便持卡人消费和担保持卡人支付消费款项的目的”,应该说是一种新型的消费信贷模式。信用卡预授权分为面对面的POS 机终端渠道预授权和远程提供信用卡信息预授权两种模式。也有学者认为“按照操作方式不同,信用卡预授权可分为联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5期2015-11-14

  • 巧用预借现金避免全额罚息
    周科竞在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最不希望出现的就是被银行收取了每天0.05%的透支利息,其中因为只欠了一部分钱没还却被收取了全部欠款的利息更是让人心痛,这也被称为全额罚息(工行信用卡没有全额罚息)。一般来说,持卡人可以通过订制还款提醒避免晚还款、少还零头等情况发生,多数银行也提供3天延迟还款的容时服务和小额欠款的容差服务。但也有一种情况是持卡人明知自己缺少一部分现金用于还款,也明知道少还款将被全额罚息,此时持卡人可以通过预借现金来避免全额罚息。假如某信用卡持卡

    投资与理财 2015年13期2015-09-10

  • 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必备“锦囊”
    紧密相连。作为持卡人只有掌握一些有关提升信用额度的“锦囊”,才能实现最惬意的“买、买、买”。额度最高可提升50%一般在假期,银行为了方便信用卡持卡人节日期间购物消费会“主动出击”,提升信用额度,银行自动调高的临时额度,一般为固定额度的10%~20%。不过银行的“主动出击”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持卡人,所以有消费需求的持卡人则需要主动申请提高额度。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持卡人主动申请调高额度,需要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渠道做一个测评,先由持卡人申报一个预期值,随后根据固定

    投资与理财 2015年20期2015-09-10

  • 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致恶意透支的行为定性
    文结合案例从“持卡人”、“非法占有目的”、“两次催收超3个月未还”等要素入手进行分析论证,以期得出准确的结论。关键词:持卡人 非法占有目的 两次催收超3个月未还本案中涉及两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是王某,一个是李某,是追究两个人的刑事责任,还是只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如果只追究一个人,那么追究哪个人?如果追究两个人,那么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在实务界,对本案的处理存在三种观点:(1)对登记持卡人即王某定信用卡诈骗罪;(2)对实际使用人即李某定信用卡诈骗罪;(3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7期2015-08-21

  • “人卡分离”时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及思考
    ,刑法规定的“持卡人”应当包括信用卡申领人和信用卡实际使用人。信用卡申领人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发生恶意透支行为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认定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持卡人 人卡分离 共同犯罪近年来,随着信用卡应用的普及,信用卡犯罪呈高发状态,尤其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1]犯罪数量快速上升。以上海为例,近三年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每年均在1000件以上,占全部信用卡犯罪的比例超过80%,占所有金融犯罪[2]案件的比例也超过了60%。虽然信用卡恶意透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7期2015-08-21

  • 刷卡消费警惕三大骗术
    设置装置,这样持卡人在插卡、输入密码等正确操作后,却没有钞票“吐出”。其实持卡人的钱正是被这些障碍物挡住,如果持卡人此时离开,躲在暗处的犯罪分子将很快取走现金。二是在ATM机上端放置摄像仪器,以窃取持卡人的卡号和密码,然后制造假卡,通过电话或网上银行大规模划款。三是犯罪分子实施技术含量较高的犯罪。犯罪分子先用假身份证办一张真的银行卡,然后在网上银行前后测试连续卡号,在5-6秒内破译其密码,然后制造假卡,通过网络进行转账划款。对于这些犯罪,持卡人一定要仔细鉴

    中老年健康 2015年5期2015-05-30

  • 信用卡积分能换现金吗
    换现金,并要求持卡人点击其发送的网络链接,输入相关信息,不少人的信用卡因此被盗刷。对此,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上述来电来信系信用卡诈骗新手段,持卡人需提高警惕。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不法分子以帮助持卡人将积分按照更高的比例兑换现金为由,要求持卡人点开制定链接,在相应网站上输入卡号、身份证信息、背后识别码、电话甚至是密码,而网站的页面往往和银行官网非常相似,很具有迷惑性。一旦完成上述操作后,持卡人很快就收到信用卡非本人操作的刷卡信息提醒,发生财产损失。上述工作人员表

    中老年健康 2015年9期2015-05-30

  • 信用卡还款的门道你懂多少
    种呢?以下就给持卡人普及一下相关知识。信用卡尽量在还款日内还款信用卡本来就是鼓励消费的,持卡人应该充分享受这种银行卡具有的免息期,否则也不符合办卡的初衷。信用卡一般都有20到50多天的免息期,刷卡后,持卡人只要在到期还款日前还上就可以。常见的几种还款方式1.发卡行内还款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2.跨行转账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用何种方式进

    中老年健康 2015年5期2015-05-30

  • 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牡丹卡消费high爆“购物季”
    公司卡)消费的持卡人。活动内容分为刷卡总动员;月单笔消费不低于1000元的持卡人即可抽奖;月抽102名幸运客户,活动期间共产生408名;消费新“分”尚,月单笔不低于1000元,且不低于12期成功分期付款的持卡人即可抽奖,月抽52名幸运客户,活动期间共产生208名。对于在12月24-25日(圣诞节)、1月1-3日(元旦)、2月12-21日(春节)、3月6-8日(妇女节)四个节日期间累计消费不低于2000元持卡人分别抽奖。各节日期间抽取幸运奖10名,共计抽取4

    新疆人文地理 2015年1期2015-01-28

  • 慎用信用卡分期
    下,许多信用卡持卡人可能会遇上这样一个烦恼:刷卡消费金额较大时,一次性全额还款的压力可能会让手头的资金变得较为紧张。此时,信用卡分期还款就成了一些持卡人乐意选择的还款方式。分期付款的确可以让价格高高在上的商品变得触手可及,也能在短期有效地减轻持卡人资金压力,但作为金融服务产品,分期还款并不是免费大餐,其还款成本并不便宜。收取循环利息在所有的信用卡的分期还款方式中,最简便的就是以“最低还款额”进行自动分期还款。最低还款额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无法偿还

    大众理财顾问 2014年11期2014-11-06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司法实务研究
    阐释。关键词 持卡人 恶意透支 非法占有 催收作者简介:郭国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25-02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深化,信用卡诈骗作为金融犯罪的一种类型在我国日益呈现一种高发态势,随着信用卡透支消费功能的普及,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2014-10-21

  • 信用卡被盗用的民事责任研究
    行、特约商户、持卡人之间的争议,做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我国信用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关键词:信用卡;发卡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法律责任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149-02信用卡被盗用后产生的责任风险应该由谁来买单?承担责任的大小该如何确定?对于信用卡被盗用后信用卡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方面的具体规定,仅轻描淡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

    学理论·中 2013年6期2013-08-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章程
    一条为更好地为持卡人提供服务,规范借记卡的发行和使用,依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借记卡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境内分支机构(以下称发卡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先存款后使用及具备消费结算、转账汇款、存取现金和投资理财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银行卡(不含国际借记卡和专用卡)。联名(认同)借记卡是发卡银行与联名单位合作发行的借记卡,其中与盈利性联名单位合作发行的称为联名借记卡,与非

    河北金融年鉴 2013年0期2013-04-11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主体,谨慎推定持卡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统一对催收要件行为认定和时间的认识,并将恶意透支犯罪与一般的透支纠纷区分开来。同时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判断时应谨慎处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基本案情]2008年3月17日,被告人燕某在工商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2010年2月23日开始透支,截至2011年4月11日共透支本金49960.56元。经该行多次催缴,被告人燕某拒不归还。案发后,所欠本息全部追回。后被告人燕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中国检察官 2013年2期2013-01-30

  • 浅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持卡人
    信用卡诈骗罪的持卡人□马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理论上信用卡的持卡人与用卡人须为同一人,但现实中可能出现持卡人授权他人使用信用卡而导致持卡人与用卡人不一致的情形。当持卡人与用卡人具有恶意透支的共同犯意,两者可以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当持卡人有犯意而用卡人无犯意,持卡人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当持卡人无犯意而用卡人有犯意,用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可能另行成立冒用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对该罪适用必须严格。恶意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5期2013-01-29

  • 海峡两岸信用卡民事法律关系及其衍生问题之实证比较研究
    实务上常见的系持卡人以“假刷卡、真借钱”的方式向地下钱庄融通资金,或者是持卡人以转让信用卡或提供信用卡为担保而取得资金,这些行为在现行法上应如何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这些问题有必要加以说明。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在其制订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约范本》中针对上述情形已作出规范。③一旦持卡人违反上述约定,则发卡人可以降低持卡人的信用额度、调整循环信用最低应缴比率或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权利进行制裁。亦即在此时持卡人即使违反其与发卡人间的约定,但其与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2012-04-12

  • 信用卡积分:实惠比吆喝更重要
    印 韫持卡人无论身处何方,积分的实质回馈都是不变的道理。99积分抢兑、积分永久有效、积分看电影、积分换MINI Cooper……“积分兑换”这个一直被大家所忽略的名词,无疑已经成为2009年信用卡一族最热的话题。时下,“精打细算”正开始回归成为持卡人的第一消费原则,也成就了一种新兴的生活消费方式。那么,究竟哪家银行的信用卡积分最好用?要比较各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的优劣,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作为信用卡的发源地,美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使用积分理财和消费的机制

    新民周刊 2009年41期2009-11-04

  • 招行联合腾讯推出QQVIP联名信用卡
    VIP联名卡的持卡人均可享受每消费20元(或2美元)即可累计1点专属积分的权利。一直到2010年12月31日前,除每50点专属积分可免费兑换8个Q币之外,消费一定金额的持卡人每月最高还可以兑换到80个Q币;此外,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前成功申请QQVIP联名卡的持卡人,如果在2009年11月30日前任意刷卡消费一次(数额不限),即可免费申领两个月的QQ会员资格;如果在此期间刷卡消费满3000元,则可额外获赠4个月的会员资格。

    计算机世界 2009年33期2009-09-30

  • 警惕不法分子利用自动取款机实施诈骗
    储蓄卡号,一旦持卡人取款时,按此告示操作程序,就可直接将持卡人取款的金额转入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内。得逞后,犯罪嫌疑人会立即到自动取款机或银行网点取款。二、暗中做手脚,破坏取款机正常运转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在自动取款机插卡口内设置障碍,并在旁边张贴一张所谓的“通知”,表示若出现吞卡等现象,请速与银行某电话联系,当取款人的卡被“吞”后,按“通知”上公布的电话打过去,不法分子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指挥取款人如何操作,并想方设法骗得取款人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等相关信息,然后

    农村百事通 2009年16期2009-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