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状况的调查与法律思考

2016-12-01 16:02吉益霖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2期
关键词:调查老年人

摘 要 社会中老年人再婚出现了多种状况,比如再婚难,短平快的特征以及再婚模式多样化等。诸多因素对其造成阻碍,比如家庭、财产方面的纠纷都是造成老年人再婚难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需要提高关注这个老年人再婚难的问题,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并从法律和社会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可以从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思想认识、提倡老年人再婚前实行财产公证、突破婚姻法中单一的婚姻形式为老年人再婚提供多种灵活方法等方面着手。为了社会稳定,以及老龄化社会到来时的老年人自身权益考虑,我们应该给出具体解决办法。

关键词 老年人 再婚状况 调查 法律思考

作者简介:吉益霖,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35

一、当前我国老年人再婚的现状

为了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再婚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但是其中仍有许多的阻碍因素出现,影响了老年人再婚及婚后生活。本次问卷调查中共发出150份调查问卷,收到139份有效问卷,有效率达92.6%。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总结出当今老年人再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老年人再婚难

根据以上数据老年人再婚难的现状可以窥见一斑,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老年人再婚难的状况已不容忽视。并且通过这些数据的调查,我充分认识到老年人再婚难问题的复杂性,并且也表明出,这个问题解决的必要性。

(二)老年人再婚存在短平快的特征

老年人再婚前的恋爱周期较短,缺少必要的感情基础,导致婚后感情平淡,一旦发现两人不适合共同生活就又很快离婚,即老年人再婚存在的短平快的特征。“短”主要体现在老年人再婚前的恋爱周期短;“平”主要体现在老年人再婚后的感情生活平淡;“快”主要体现在老年人再婚后一旦发现两人不适合共同生活就会很快离婚。

(三)老年人再婚模式的多样化

从数据可以看出,老年人再婚的模式不局限于年轻人的结婚模式,老年人再婚模式趋于多样化,不仅存在正式的登记再婚,也有采取不登记也不同居的相互为伴的模式,还有走婚模式、搭伴养老模式、协议再婚模式等同居式再婚。不同形式的出现倒是从另一方面轻微缓解了老年人再婚难的问题。

二、对我国老年人再婚现状的原因剖析

(一)多方面因素的阻碍,致使老年人再婚难

1.文化传统方面的阻力:

这主要表现在封建思想的从一而终的贞操观上。从上文调查数据显示,占60.9%的老年人因为受封建思想从一而终的贞操观的影响而排斥再婚。此外,这种思想不仅在老年人当中影响很深,在一批年轻人中也有相当重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老人的子女认为父母再婚就会对不起自己死去的父亲(母亲),认为这是一种背叛,从而极力反对老人再婚。在调查中,有占43.6%的人回答假如自己家中有老人再婚,他们比较关注的就是担心街坊邻里的笑话,认为这是对不起自己已逝的父亲(母亲)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存在,老年人在丧偶之后很少会去考虑再婚的问题。

2.家庭方面的阻力:

根据上文的调查数据分析,老年人再婚受到的家庭方面的阻力主要是来自子女的反对,调查中有占66.6%的老年人表示不再婚是因为担心家中子女的反对。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子女的反对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老人的财产分配问题。这是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的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占有63.7%。子女反对老人再婚首先就是从财产分配角度考虑,担心老人的钱财落入外人手里,影响自己的继承权。

第二,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有占56.9%的人反对老人再婚就是出于老年人再婚后由谁赡养的问题。有些子女不想承担对老人再婚后配偶的赡养义务就会反对老年人再婚,也有的子女在老人再婚后就不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而由老人自己相互扶持度日,这就使得一些老年人害怕再婚后没人赡养而拒绝再婚。

3.法律层面的阻力:

老年人再婚受到的多方面的阻力中,最重要的还是法律对老年人再婚权益保护的力度不足,才导致老年人再婚受到层层阻碍。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国《婚姻法》中虽然有明文规定保护了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但是没有明文规定老年人婚姻被干涉的法律救助措施,导致无法维权。其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并没有完整的一部养老法,其法律中有关养老的规定都散见于各个部门法当中,这种规定形式就导致了法律的不协调,并且严重影响解决该问题的法律实用性。

(二)再婚后的各种家庭纠纷,致使老年人的再婚呈现短平快特征

老年人再婚存在婚前恋爱周期短,婚后感情平淡,导致老年人再婚后快速离婚的特征。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老年人再婚牵涉的方面比较多,最直接的就是双方老年人的家庭方面。

正如上文提到的,有占54.7%的老年人表示再婚前会比较关注再婚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因为家庭成员多就容易造成许多矛盾纠纷。老年人再婚不同于年轻人结婚,老年人本身就有家庭,一般家庭成员还较多,如果老年人再婚,那就是两个大家庭的组合,所谓众口难调,人多了矛盾争执就会不断。比如:一般面对老年人再婚家庭成员最关心的就是老年人的财产分配问题和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老人的子女一方面担心老人再婚后会使老人的财产落入外人手里,影响自己的继承权;另一方面又想着让另一家庭分担自己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此一来双方的家庭成员肯定就不会齐心。综上可以看出,老年人再婚之所以存在短平快的特征总结起来就是因为老年人再婚会给双方家庭带来一些矛盾纠纷,如果这种矛盾不能调和则会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婚姻关系。

(三)多方面的阻挠,致使老年人的再婚模式趋向多样化

由于财产问题,赡养问题以及老年人自身心态问题都是导致老年人再婚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的重要原因。尽管在晚年生活中需要一个老伴来扶持也不会愿意去登记再婚,此时就出现了一些变通的做法,一些灵活的再婚模式已经为更多的老年人所接受。

三、保护老年人婚姻权益的法律对策

(一)提高法律意识

首先,我们应当从当事人入手,提高老年人对自己合法权益保护的积极意识。我国多部基本法都对老年人有特别的法条保护,尤其是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这一方面也有专门规定。其次,老年人子女应该意识到,老年人的再婚权受法律保护,自己不得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另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多种多样的措施来扩大老年人的再婚自由这一法律思想的传播:如在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居委会,可以制作宣传板报、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另外还可以邀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来举办法律常识讲座等等,将法律知识融合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使每个人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为老年人实现再婚自由这一法律权利奠定思想基础。

(二)提倡婚前财产公证

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来避免胡后的财产纠纷问题,我们在老年人有要再婚想法的时候,更提倡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我国法律夫妻双方通过约定来确定两人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同样,老年人只要也经过双方合意约定财产归属,制定明确、合法、规范的财产协议并办理相应公证即可以避免因为再婚而产生的财产纠纷。而且,夫妻双方即使签订了约定财产归属的协议,办理了相应的公证,也不会影响配偶的继承权。如果子女担心老人再婚会影响到自己的继承利益,则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写明财产归属的方式来避免继承纠纷,使老人及其子女不必再担心老人再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这样在婚前就会把各自的财产及债务问题进行合理合法地解决,也就避免婚后的财产问题产生的纠纷。

(三)提供多样化的结婚形式

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去登记结婚这种单一结婚形式,但按照老年人再婚的现状看来,这种单一的婚姻形式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再婚状况,相反有时候没有合适的再婚形式还会给老年人的再婚增添更多的阻碍。因此我们要提倡多元化,灵活多变的,与老年人再婚现状相适应的再婚形式,合理的保障老年人的婚姻权益。如现今老年人再婚比较多的选择走婚,搭伴养老,通过订立协议再婚等模式。

总之,关于老年人的再婚模式不应局限于单一的登记模式,应当以维护老年人合法的再婚权益,为老年人营造舒适安逸的晚年生活为出发点,灵活地运用各种方法解决老年人的再婚问题,并且在法律层面上给予必要的制度保障,使得老年人再婚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参考文献:

[1]王伯承.农村丧偶老年人再婚的意义与阻碍.安顺学院学报.2013(4).

[2]孙志宏.老年人再婚的现状原因分析及对策.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2 (1).

[3]湘君、慧鑫.老年人权益保障百例解析.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刘利君.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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