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何以可能
——关于人与自然和解的一个历时性分析

2023-04-18 20:14魏忠明王子琦陈禹江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文明人类

魏忠明 王子琦 陈禹江

(湖北工业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68)

人活于世(即人在地球这个“场域”中生存与发展),在总体上必然会面临着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人自身之间的三重关系,并分别以自然观、社会观以及身心观的表现形式构成了世界观的三重维度。无论是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还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自然观始终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它决定和制约着社会观、身心观的具体内容、阶段水平和发展愿景。所谓的自然观,就是“观”自然,就是人在“观”自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它在具体内容上涵盖了人、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若干元素,在抽象形式上则显现为人与自然和解诸形态的演进历程及逻辑把握。在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世界不同的地区,虽然人与自然的和解呈现为不同的具体形态,但是如果基于人对自然的态度而将中国古代自然观、西方近代自然观和马克思主义现代自然观视为人与自然之和解的三个典型形态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将人与自然的和解,归纳总结为一个从农业文明形态的“崇拜自然”到工业文明形态的“征服自然”再到生态文明形态的“尊重自然”的演进历程与发展逻辑。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祛除了古代自然观的神秘色彩和巫术氛围,纠正了近代自然观的不良倾向和错误举措,发展了现代自然观的生态理念和行动举措,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和解呈现出“和合自然”的新时代特质,最终形成了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为伦理规定与终极追求的马克思主义当代和合论自然观。通过对人与自然和解的一个历时性梳理,可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之所以形成的演进历程与理论进路,从而对指导现时代的人们破解发展难题、寻找发展路径、构建发展模式、走出发展困境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一、崇拜自然与中国古代感应论自然观

农业文明是人类文明的第一个重要形态,它涵盖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之前的人类社会所有阶段,由于其基本经济形态是以山林湖水田为载体、以农林牧畜渔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其持存空间与黄色土地紧密相关,故其又称之为黄色文明。人类文明形成之初,人类的生产能力极端低下,人类只能依靠自然界所提供的自然物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存所需,与此同时人类的认识能力也十分有限,对自然界中种种现象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特别是在电闪雷鸣等剧烈自然现象面前,人类更加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于是完全慑服于自然威力之下的人类,只能以神话的途径、迷信的方式来“崇拜”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一种最初的始源性和谐状态之中,人与自然的和解则显现为人对自然的“完全依赖”和“被动适应”。对于农业文明而言,人类对自然的“崇拜”或者表现为原始社会的神话自然观,或者表现为中世纪的宗教自然观,而中国古代的感应论自然观因其存续时间跨度之久、覆盖区域之广、影响力度之大等特点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古代农业文明自然观的典型态。

中国古代的感应论自然观,其存续时间从先秦到民国(甚至其起点还可以向前推进和其终点还可以向后延伸)达数千年之久,其覆盖区域为神州大地(甚至流布中国周边诸邻国)数百万平方公里之广,其影响力渗透到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等众多领域。中国古代的感应论自然观是中国古人在认识自然、把握自我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自然观,其突出特点是“人”在顶礼膜拜自然的过程中通过一种“感应”的形式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所谓的“感应”,是由“感”和“应”共同构成的一个合成词:“感,动人心也”“应,当也”(《说文》)。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感”表示能使事物产生内在变化的一种作用,而“应”则表示事物对外界作用的反应即受外界影响后产生的变化。当“感”与“应”合成连用时,前者表示主动一方的作用,后者表示受动一方的反应,即“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管子·心术》),也就是“感者,动也;应者,报也。皆先者为感,后者为应。”(《周易正义·乾卦》)因此,“感应”的基本含义是表示两事物间的作用与被作用过程,并且在逻辑关系上“感者”与“应者”有主从之别和因果之分。

中国古代的感应论自然观,既是我国古人天长日久观察自然的结果,也是他们经年累月思考人事的结果。在感应论自然观看来,由于人和自然处在一种始源性的和谐状态:自然是一个“大写的人”有其“情绪”,人则是一个“小写的自然”也有其“恒常”,“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相互规定,并可以通过种种具体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的“互通”。感应论自然观在解释“自然”的时候援引于“人”,在说明“人”的时候则借助于“自然”,于是感应论自然观在产生之初,就面临着自然感应论与天人感应论的分野,并在后来的演进中唯物主义倾向与唯心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以至于最终分道扬镳而有了各自的特定内涵。尽管自然感应论与天人感应论在认识对象、认识目的和感应进行的方向性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不同——自然感应论解释的是与人事无关的自然事物,而天人感应论说明的则是有意志的天和人;自然感应论主要是为满足科学认识和生活实践的需要,而天人感应论主要是为社会政治服务的;自然感应论是单向的,而天人感应论则是双向的[1]——但它们都是我国古人主观臆断的产物。在它们的烛照之下,我国古人的种种活动,与其说是在揭示自然的奥秘,还不如说是以一种神秘的方式来遮蔽自然,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和解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和巫术氛围。

无论是自然感应论者还是天人感应论者都认为,自然是远远超越于人、高于人的一个人格化的神,人在自然面前是羸弱无力的,人除了匍匐在地对自然顶礼膜拜以祈求自然的怜悯和恩赐之外别无他法,人对自然充满着恐惧、敬畏与崇拜之情,自然是人的主宰,人完全依赖于自然而生存:一方面事实上的确如此,没有自然的馈赠,靠天吃饭的人将无法生存;另一方面心理上也应该如此,刚刚脱离并剪断脐带的人,还需要自然这个母亲的悉心眷顾,才能在茫然失据的状态中获得一丝一毫的确定性之感。究其原因就在于,“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2]由于刚刚脱离动物的人,还在一定范围内与动物有着割不断理还乱的种种联系,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纯粹动物式的意识,于是在面对着异常强大的自然的时候,人只能以“崇拜”的目光“观”自然,只能以“巫术”的途径“通”自然,只能以“农业”的方式“解”自然,从而在人与自然的“感应”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虽然这种和解是以人对自然的完全依赖、自然对人的全面主宰为其突出特点,但这种和解毕竟是人与自然之间所能存在的一种最初的始源性的和谐状态。

二、征服自然与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

工业文明是人类文明的第二个重要形态。它主要是指人类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步形成(14 世纪初)到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完全发展(19世纪中叶)之间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由于其基本经济形态是以工厂机器为载体、以商品的生产与消费为主导的商品经济,其运输方式与蓝色海洋紧密相关,故其又被称之为蓝色文明。自从“我思故我在”和“知识就是力量”这两句近代最具有鼓动性的哲学宣言被明确提出并广为流传以来,人与自然之间最初的始源性和谐状态被打破,“主客二分”的哲学方法论、认识论让“人与自然的和解”在科学技术这个“杠杆”的作用下逐渐显现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征服与反征服”之非和谐状态,并最终以一种极端的冲突方式宣告古代农业文明中那种人与自然之间的最初始源性的和谐状态被打破:表面上看来人的主体性似乎达到了无以复加的高度,但实质上却是人的主体性陷入了深不可测的低谷;表面上看来人似乎实现了对自然的完全控制,但实质上却是自然实现了对人的完全反控制。这种以控制论为特点的征服自然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自文艺复兴以来)人类的活动已成为自然环境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以至于控制自然和控制人成为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3]对于工业文明而言,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因其视“自然”为一个按固有规律运转的机器、视“人”为一个取代“神”的主体性存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近代工业文明自然观的典型态。

西方近代的控制论自然观,是在走出古代神话自然观、中世纪宗教自然观的过程中而逐渐缘起、快速发展和最终达到极致。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中世纪,“自然”均散发着“神性”的光芒,而“人”则是“神”的仆从,人在为“神”的服务过程中也进行着对自然的“崇拜”。然而,随着理性的成熟、思维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演化,“人”对“自然”的认识能力不断提高,“人”对“自然”的改造能力也在不断加强,终有一天“人”与“自然”的关系来了一个“哥白尼式革命”的逆转:“人”不再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从“自然”中跳出并站在“自然”之外,与“自然”形成一种主动性的征服关系;“自然”不再是“人”的崇拜之目标,而是“人”用来满足其源源不断之欲望的“仓库”,并与“人”形成一种非主动性的被征服关系。“人”凭借“科学技术”这把“钥匙”,在打开“自然”这座“仓库”的时候,在诸如货币、商品、资本之类的刺激下,“自然”的“神性”之光芒逐渐暗淡无华,而“人”的“物性”之光芒却陡然明朗如炬,于是乎“人”凌驾于“自然”、“自然”臣服于“人”则成为控制论自然观的应有之义。

在西方进入近代之初,无论是在唯理论者看来还是经验论者看来,自然还散发着“诗意的感性的光辉”。然而随着知识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与技术的提升,“自然”逐渐被“祛魅”而“人”则不断地被“附魅”:当培根认为科学的目标在于为人提供新发现和新权力时,笛卡儿认为人在认识自然的一切力量和作用后就可以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当伏尔泰认为外部物质世界是真实存在时,霍布斯则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仅仅只是一连串机械运动的结果;当卢梭认为自然运动的原因或者来自有生命物体或者来自上帝时,孟德斯鸠则认为主宰万事万物必然联系的是“法”。总而言之,正如拉美利特所揭示“人是机器”那样,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同样认为“自然也是一个庞大的机器”。在控制论看来,人是凭借着科学技术来实现对自然的控制:人因其上帝代言人的身份而成为控制的主体,自然则因其上帝创造物的地位而成为被控制的客体,近代以来人与自然的和解则以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客体对主体的臣服、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样态显现出来。必须值得肯定的是,西方近代以来主体与客体的区分与形成,虽然是人主体性生发的“一小步”,但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大步”。虽然这种区分与形成“既是人走向自由的一个标志,也是对自由的一个否定”[4],但它毕竟为人的幸福从天国转向尘世、人的目光从来世转向今生、人的关切从思想转向行动提供了一个前提性要件。

西方近代的控制论自然观虽然剥离了“自然”的神秘光环,张扬了“人”的主体属性,最终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然而在主客二分思维主导下,“人”与“自然”之间被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人欲望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达到了极致而难以协调平衡。在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中,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的索取是直接的、片面的和僵化的,而作为客体的自然对人的满足则是直观的、浅层的和机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为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人以“科学”的目光“观”自然,以“技术”途径来“通”自然,以“工业”的方式“解”自然,在人“控制”自然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但这种和解——以对自然资源的无止境索取来满足人的无限膨胀欲望——是一种“虚假”的和解,它打破了农业文明形态中人与自然之间的那种最初始源性的和谐状态,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入到一种次生性的继发性的非和谐状态,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和解带有强烈的对抗性色彩。

三、尊重自然与马克思现代互化论自然观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第三个重要形态,它是指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有规律性地爆发(1825年,英国爆发了第一次全国性经济危机)以来至今的人类社会新的文明形态,“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5]。对于生态文明而言,效率、和谐、可持续性是其追求的目标,低碳、高效和绿色是其突出的特点,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的绿色经济则是其基本经济形态。为了与农业文明的黄色文明、工业文明的蓝色文明相对应,生态文明也可以称之为“绿色文明”,因为它在“克服工业文明的根本弊端——不可持续性,继承工业文明的积极成果,如民主法治、信息技术”的同时,还“创造出绿色技术、绿色金融、绿色市场、绿色政治、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等新成果”[6],从而使其深深地带上“绿色”的标识。生态文明是在反思工业化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是为了走出近代工业化“高投入、高产出、高消费”所带来的种种现代性困境而在某种程度上回归农业性生产—生活方式的一种文明形态。但这种回归不是对农业性生产—生活方式的简单性回归,而是在对工业化生产—生活方式进行辩证扬弃的一种回归,因为“文明是一定要发展的,我们不能由现代工业文明退回到原始文明,我们甚至不能回到前现代的农业文明。我们只能在继承工业文明的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而走向一种更高的文明”[7]。虽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不到生态文明这一明确的概念,但是马克思在研究“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过程中所生成的马克思现代相互化论自然观,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生态理念与行动举措,为生态文明站上人类社会的历史舞台提供了理论性前提,为马克思主义当代和合论自然观奠定了实践性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现代生态文明自然观的典型态。

马克思是与叔本华、尼采等一起共同拉开了现代性的帷幕,然而种种现代性困境却让现代哲学家们不得不反思现代化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不得不批判现代性的前提与后果,西方近代控制论的自然观则是首当其冲地被反思与批判。对于西方近代控制论的自然观,马克思大力肯定其在承认自然的物质性、客观性方面之进步性的同时,也深刻地批判其在本体论、哲学观方面的局限性:“(这种自然观)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8]在马克思看来,西方近代控制论的自然观是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人、去理解自然、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然而这种非辩证的思维方式,虽然看到了自然的种种变化,但却忽视变化背后的系统性原因这一重要方面,虽然看到了自然现象的规律性,但无视规律性背后的人这一关键要素;虽然看到了人与自然的相互对立,但却漠视相互对立背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新陈代谢这一客观事实。也正是在批判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的过程中,马克思构建了其现代意义上“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的互化论自然观。

首先,马克思从本然的维度上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基础性前提。在马克思看来,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9]与此同时,马克思还认为,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0]因此,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解,是有其坚实的基础性前提和现实性规定,而不仅仅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即使其间(比如在农业文明阶段)偶有所谓的冲突和对抗,那也是在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本然性和解所能容忍下的冲突与对抗。

其次,马克思从实然的立场指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冲突、相互对抗的制度性根源。在马克思看来,自工业文明以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人类在追求其更好生存、更快发展的进程中,其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和对抗,逐渐超出了本然性的人与自然之和解所能容忍的限度,进而以气候持续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生态危机加重等剧烈方式显现出来。不同于其他思想家、生态学家对西方近代控制论自然观的种种后果所进行的泛泛而论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更多地是从制度批判来对工业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和解进行剖析。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所倡导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消费”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而仅仅只是为了资本家积累资本,因此会产生自然资源的大量浪费[11],而要避免资本主义式的资源浪费,人类就必须对工业文明进行资本主义的制度批判,最终在新的社会制度中改变人与自然之间的那种相互冲突、相互对抗的非和谐状态。

最后,马克思从应然的意义上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再度和合共在、和谐共存的必然性愿景。马克思强调自然的先在性,强调人类只有在认识规律、承认自然的前提下,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来让自然界为人类所用,马克思反对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主张合理控制自然、有责任地支配自然和人道主义地占有自然,提倡“自然解放”[12],最终实现“人的解放”。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和解,归根到底就应该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3]。

因此,在马克思现代互化论自然观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再是相互外在对立的,而是建立在正确认识、合理实践基础上的内在统一的:人以“生态”的目光“观”自然,以“生活”途径来“通”自然,以“生命”的方式“解”自然,在人“尊重”自然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继而在破解近代控制论自然观所导致人与自然之间非和谐状态的和解中为人类再次走向一种新的和谐状态的和解指明了方向。

四、和合自然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七十年,也是生活逻辑与资本逻辑在中国大地上相较量的七十年,更是人与自然和解诸形态在共和国历程中相更替的七十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与自然的和解”依次经历了“在敬畏中改造”“在祛魅中利用”和“在尊重中发展”的阶段性历程。

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顺利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性结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性展开。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并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在“人与自然的和解”这个问题上,我们虽然在思想观念上确立了“向自然开战”“改天换地”“人定胜天”的激进方针,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是在“敬畏自然”的过程中来“改造自然”,即在遵从自然的客观规律过程中来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修梯田、建水库、开荒山、治风沙和固水土来实现“战天斗地”的社会主义创举,来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物质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然而由于国内、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我们在发展观上出现了偏差和误区,从而在实践中让我们走上了一条主要以“经济增长”为特征的现代化之路,继而形成了以“高速度就是发展”“建设规模大就是发展”“保护地方利益就是发展”“增长就是硬道理”和“以速度为中心”为特征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在“人与自然的和解”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在“祛魅自然”的过程中“利用自然”,为了所谓的GDP 拜物教,我们不惜以牺牲自然、破坏生态为代价而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增长。这种片面的现代化发展模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正日益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着重强调“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14]这一投入产出的原则,准确掌握“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15]这一生死与共的规律,努力践行在“尊重自然”的过程中“发展自然”这一绿色发展的理念,最终形成“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既有理论特质又有实践特色的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正是工业文明的资本主义大发展黄金时代,资本主义本身所固有的问题和矛盾虽有显现但并没有充分暴发,维多利亚时代向人们呈现的是在资本暗流之上的一片歌舞升平欣欣向荣的景象,但马克思却透过景象的表面而触及到资本主义的实质:“在我们这个时代,每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为有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一切发现和进步的结果似乎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16]而这所有的一切,均或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西方近代控制论的自然观,因为它在钝化人的感性之维的同时也将自然由五光十色、温情脉脉的田园牧歌裂变成了灰蒙蒙、冷冰冰的机器轰鸣:“从前(工业革命以前),人们认为他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是一个富有色彩、声韵和花香的世界,一个洋溢着欢乐、爱情和美善的世界,而现在的世界则变成了一个无声无色、又冷又硬的死气沉沉的世界,一个量的世界,一个像在机械齿轮上转动,可用数学方法精确计算的世界。”[17]于是,人被无情感地等同于冷冰冰的机器,以至于最后沦落为机器上的一个随时可以被替换的零件,自然被无活力地视同于僵硬硬的存在,以至于固化为生产中的一个普遍性的无生命元素,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被简单化地变成了单向度的索取—满足的关系,以至于人与自然之间两不相干却又极端对立。

与同时代人相比,马克思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看出了其他人没有看出的资本主义危机之端倪,他提出了其他人不能提出的资本主义替代之问题,从而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与自然之间非和谐状态的破解指明前行方向。马克思主义是以对工业文明中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进行制度批判为旨趣的一种解放理论,只要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还存在,马克思所创立的理论还得存续,马克思所倡导的事业还得继续,马克思还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引路人和同行者,我们还依然生存和发展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规定的那个时代,我们还同样面临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提出的那个任务。正如马克思所言的那样,“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所能解决的任务,因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8]。任何一个任务,总是一个特定的时代里、一个特定的区域内的具体任务,它总有其特殊的规定性要求,没有所谓的一般性的抽象任务。因此,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解,除了有合适的理念来指导外,还需要强有力的政党来主导、高效率的政府来组织、真心意的人们来践行、多口径的物质条件来保障,唯有这些因素均具备,才有可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和解的任务,才有可能最终实现“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两者的高度统一。

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祛除了中国古代自然观在化解人与自然的矛盾过程中因感应论而出现的神秘色彩和巫术氛围,纠正了西方近代自然观在消解人与自然的矛盾过程中因控制论而导致的不良倾向和错误举措,发展了马克思现代自然观在破解人与自然的矛盾过程中因互化论而生发的生态理念和行动举措,凸显了“和合自然”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三重规定性的伦理规定与终极追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当代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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