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兴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模式介绍

2024-04-24 15:56孙明潭王长利付金生刘文涛王金元林文博刘如光陈瑞兴
中国动物保健 2024年4期
关键词: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孙明潭 王长利 付金生 刘文涛 王金元 林文博 刘如光 陈瑞兴

摘要:海兴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统一收集、集中处置、保险联动”的原则,逐步探索出了“政府保护了环境、养殖户获得了收益、无害化处理场得到了补贴、保险公司增加了效益”的四方共赢的“海兴模式”。“海兴模式”的关键在于以“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精准管理”为目标,以“政策性养殖保险”为切入点,以“保险联动工作信息化”为抓手,以“财政补贴”为保障,做到了运转高效、过程透明、工作清晰、效果明显。提升了海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推动了畜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關键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海兴模式”

海兴县是河北省生猪养殖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每年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数量较多,传统的深埋、焚烧、化尸池等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养殖需求。另外,病死猪如果处理不及时、处理方式不正确,不但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生猪产品食品安全、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也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为此,海兴县积极谋划、不断探索,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该县实际,逐步形成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海兴模式”。

1 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1.1 体系建设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河北省政府、沧州市政府关于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的相关要求,海兴县在2016年经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河北诚铸集团建立生态园式无害化处理场的报告》,标志着海兴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起步。

1.2 体系建设情况

1)处理体系建设。2017年4月,由河北诚铸集团出资承建的海兴益牧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行,该无害化处理场总投资2 000余万元,分为办公区和生产区。其中办公区占地面积为2 350 m2,分为综合办公室、会议室、运营调度中心、驻场官方兽医室等。生产区占地面积为3 000 m2,主要有更衣室1间、人员消毒通道1个、处理车间1座、洗消中心1个。处理车间包括参观通道1个、原料车间1个、批次处理10 t的生产线2条、污水处理车间1个、废气处理车间1个、燃气锅炉压力供应车间1个、配电控制室1个、生产控制室1个。在场区的办公区和生产区,共安装视频监控设备36台,覆盖车辆进场、交接、处理和处理产物存放等各个环节,全场所有区域均可无死角监控。

2)收集体系建设。海兴县病死猪收集体系中共建有6个专业集中收集点,可覆盖全县区域,平均每个收集点覆盖区域面积为160 km2。每个收集点的建设都依据所在区域的生猪养殖规模和养殖特点进行选址,同时坚持方便养殖场(户)送交的原则,并且在选址上严格遵循动物防疫条件上的相关要求,远离养殖场(户)和居民居住区。在收集点,配备可移动式冷库1个(10 m3)、冷库控制室1间、消毒泵1台、高清监控设备2套、保险联动办公室1间、耳标回收箱1个。

3)转运体系建设。海兴县共购置病死畜禽多功能专业转运车辆5辆,并根据工作实际对货箱总成、自装料装置、液压系统、操作系统等进行了改装。改装后的车辆箱体右侧有上料口,自动提升装料,提升能力强,可提升400 kg物料;尾部液压举升卸料,后门液压控制开启卸料;车厢关闭后严密无渗漏,能够自动启闭;安装GPS定位及车载监控系统,可随时查看转运车辆的位置、轨迹及行驶情况。

2 养殖场户精准管理

生猪养殖场户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对象,所以养殖场户是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基础,为此海兴县加强在此方面的管理,做到场户唯一、信息准确、底数清楚,实现了精准管理。

2.1 养殖场户申报

生猪养殖场户如实向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养殖情况,包括养殖场户负责人或法人信息、畜禽存栏数量、养殖地址等,并如实在养殖档案中载明。另外,养殖场户根据规定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养殖过程。

2.2 备案管理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养殖场户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如有不符,不予审核通过。对于核查相符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养殖情况和核查情况将养殖场户相关信息录入至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管理,一经备案,养殖场户相关信息按监管平台中记录的为准。当养殖场户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申请修改监管平台信息,不得出现“空壳养殖场”或“不真实养殖场”的情况。目前,海兴县1 600余个生猪养殖场户均建立了电子档案,做到了对养殖情况“了如指掌”。另外,为达到“精准管理”的目的,凡是有新增养殖场户或养殖情况变动的,都要及时上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保场户信息真实有效、全覆盖。

3 政策性养殖保险

海兴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和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并以第三方专业合作社的方式组织政策性养殖保险投保工作,这一做法使得养殖场户无须预付保费就可享受保险保障,积极推动了该项工作有效落实。

3.1 第三方组织投保

经过几年的探索,海兴县成立一家专业合作社负责为全县生猪养殖场户投保,且该专业合作社与处理场为兄弟公司。根据协议,该合作社为养殖场户缴纳保费,补贴给养殖场户的无害化处理送交补助由该合作社享有,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自由选择是否入社。目前,除海兴牧原公司没有加入合作社外,其他养殖场户均自愿加入合作社。据统计,2017—2022年,该合作社共出资近2 300万元为全县1 600余个生猪养殖场(户)缴纳保费,累计投保能繁母猪近14.5万头、育肥猪近292.4万头。

3.2 保险全覆盖

海兴县作为河北省第一批育肥猪B条款的试点县,明确以能繁母猪作为投保基础,以病死猪尸长作为定损方式,将保险理赔范围扩大到生猪养殖的全过程。另外,海兴县对生猪养殖进行动态管理并按要求实时入保,做到应保尽保,投保率连续多年为100%。据统计,2017—2022年,海兴县生猪养殖场户获得保险理赔款近1亿元,平均每个养殖场户保险受益6.25万元左右。

4 保险联动工作信息化管理

以无害化处理体系为基础,建成符合海兴县实际的“海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覆盖各个工作环节,并将养殖场户基本信息、保险信息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实现自承保、收集、定损、转运、处理到理赔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4.1 联动承保

建立由保险公司、乡镇场农办、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组成的联动承保工作小组对生猪保险进行投保。组织投保时,联动承保工作小组要根据监管平台中的养殖场户信息对投保养殖场户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实,相关信息相符的,以养殖场户为单元确定生猪拟承保数量;相关信息不符的,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管理,然后再确定拟承保数量。对于承保数量,及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承保数量。

4.2 保险专标管理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承保情况投放生猪保险专标号段,并根据实际入保情况通过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养殖场户。保险经办机构将各养殖场户专标发放情况、保险生效日期、截止日期、承保数量等信息整理汇总后上传至监管平台,同时上报至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并及时向养殖场户做好保险理赔宣传工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保险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监管平台下发具体耳标号段,养殖场户在生猪死亡报险和出栏时只可使用此耳标号段的实物耳标。

4.3 无害化处理与保险理赔

在集中收集点,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收集点负责人和兽医人员为收集环节的联动队伍,共同完成对病死猪进行确认登记、核实动物防疫情况、查找死因、确认死亡、测量体长、注销专标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收集完毕后,及时将病死猪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在监管平台调取相关内容,完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和保险理赔工作。

5 财政补贴

5.1 无害化处理补贴

2020年以前,海兴县施行按头补贴,即每处理1头病死猪补贴80元;自2021年开始施行分段补贴,即按大小实施补贴,其中体长55(含)cm以下45元/头、55~100(含)cm 90元/头、100 cm以上160元/头;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和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2017—2022年海兴县累计收集、处理病死猪95.1万头,累计拨付无害化处理补贴近5 200万元。

5.2 生猪保险保费补贴

生猪保险保费补贴也是由中央、省和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根据2017—2022年累計投保情况,各级财政累计拨付保费补贴近1.04亿元。

6 “海兴模式”的工作成效

1)在体系建设过程中,海兴县无害化处理场、集中收集点、转运车辆等均高标准建设,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形成了“无害化处理场连接收集点,收集点连接养殖场户,监管部门全程监管”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

2)通过对养殖场户的精准管理,实现了对全县生猪养殖情况的精确掌握,为生猪入保、耳标发放、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力推动了产地检疫、强制免疫工作,有效杜绝了“空壳猪场”或“不真实猪场”虚假投保、恶意骗保、恶意骗无害化处理补贴的现象。

3)以第三方专业合作社组织投保,养殖场户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规定权利与义务,使得养殖场户不花一分钱就可享受保险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养殖场户的投保意识和主动处理病死猪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该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使得海兴县连续多年保险全覆盖,有效防止了骗保现象的出现。

4)监管平台作为信息化监管的主要载体,做到了工作过程透明、公开,实现了生猪投保、保险定损、病死猪来源等信息的可追溯,确保了“保险联动”工作管理的全覆盖。另外,监管平台内部数据各部门共享,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用监管平台数据进行快速理赔,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周期,使得病死猪一次收集就能同时满足监管与理赔要求,实现了让养殖场户“少跑快办”,优化了营商环境。

5)2017—2022年,海兴县未出现一起病死猪乱丢乱弃和不按规定处理的违法案件,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均100%收集和100%处理,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安全、生猪产品食品安全、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6)结合近几年各级财政对海兴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保险工作的投入、无害化处理场享受的国家补贴资金、养殖场户享受的保险理赔及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的社会效益,可以看出,海兴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运转良好、良性循环,形成了具有海兴县特点的“政府保护了环境、养殖户获得了收益、无害化处理场得到了补贴、保险公司增加了效益”的四方共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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