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五育并举的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评价体系构建

2024-05-17 08:29高朋
大众文艺 2024年7期
关键词:奥尔夫本土化参与者

高朋

(北海职业学院,广西北海 536009)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设计研究与评价研究现状分析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设计研究分析

奥尔夫音乐教育设计是当前音乐教育领域的热点研究之一,分析了奥尔夫音乐教育的设计理念和原则,明确了以参与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培养参与者的综合音乐素养的教育目标以及以游戏、演奏和合作是主要方法的教学方式,为研究者提供理论支撑和指导。设计研究将从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目标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以参与者为主体,通过即兴创作培养他们的自身发展和团队协作能力。它的目标是通过音乐与舞蹈、戏剧、语言、绘画和体育等艺术形式结合,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想象力,发展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进而提升培养参与者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研究分析

构建奥尔夫音乐教育的评价体系,是奥尔夫音乐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只有深入探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核心理念和评价目标,并结合五育并举的基本理念,才能打造出一个科学且全面的评价体系,为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本土化设计与实施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1]

明确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核心理念。奥尔夫音乐教育以自由与创新为重心,强调通过音乐活动挖掘他们的内在潜能。在评价研究中,应着重关注他们在音乐活动中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以及个体发展情况,以评估教育成果。

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开始设计此评价体系之前,不仅要明确评价目标和评价原则,还有必要参考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基本要求,然后将情感、智力、道德、身体和美学等五方面的教育融入评价体系中。明确评价目标是为了确保评价过程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评价原则为了保障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性,融合情感、智力、道德、身体和美学等五方面的育人评价,是为了全面评估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的表现。[2]在构建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体系时,除了要保障评价的全面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外,还应该分析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方法单一和教材选用问题。

在探讨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关注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所面临的挑战。例如,教材选用不尽合理、教学手段略显单一、评价体系待完善等问题。在构建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中,既要关注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通过丰富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完善评价体系等途径,促进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本土化研究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内涵与定位

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本土化是指将奥尔夫音乐教育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以培养参与者的音乐素养和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参与者的个性发展和创造能力为核心,以满足参与者的音乐教育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设计与实施,促进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发展,提高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欣赏能力,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它的本土化的内涵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参与者的情感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应立足于我国文化土壤,强调情感教育的重要性,致力于通过音乐表演、创作、欣赏等多种活动,培养参与者对音乐的情感体验能力。在音乐表演活动中鼓励他们发挥创意,充分挖掘内心情感世界,从而提升情感表达能力。

2.培养参与者的审美情趣。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通过培养参与者对音乐的欣赏能力,提高参与者的审美情趣。通过对不同风格、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进行欣赏,丰富他们的情感体验,提升情感品味,理解音乐作品背后的情感内涵,激发他们对音乐的热情与兴趣,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使他们能够欣赏美和创造美。

3.重视参与者的智力开发。奥尔夫音乐活动与舞蹈、戏剧、绘画和体育等学科结合,有助于锻炼他们的思维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它强调参与者的主体地位,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它注重实践环节,有助于参与者独立学习,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它对音乐作品的批判性思考,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分析、评价和判断能力。

4.重视参与者的道德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有利于培养参与者的道德品质,它不仅尊重个体差异,还融合多元化的艺术形式,启发引导参与者要有包容的心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律动活动可以锻炼他们的自律行为和集体意识,公益演出可以增强他们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5.培养参与者的艺术素养。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通过音乐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参与者对音乐艺术的了解和体验,提高参与者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通过学习音乐,他们不仅能够掌握音乐的技巧,还能够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提高自身的音乐能力。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设计与实施

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设计与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只有在充分理解本土教育环境和参与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奥尔夫音乐教育理论合理设计和实施本土化,才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参与者对音乐教育的需求,并为参与者的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内涵及其在教育中的定位是设计和实施的关键。强调将奥尔夫音乐教育理论与我国本土文化相结合,使之适应我国学者的实际需求和文化特色。其核心目标在于培养他们的音乐审美、表演、创作和欣赏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明确教育阶段、学科课程和教育目标的定位。[3]

在本土化的具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根据当地教育环境和文化背景,制定适宜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其次,重视培养参与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小组合作和集体表演等形式,提升参与者的音乐综合能力。此外,实践与感知的结合也十分重要。在实践过程中,引入实际乐器演奏和音乐创作,从而增强参与者的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关注参与者的情感体验,激发参与者的情感共鸣,以促进全面成长。

要成功实施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保障至关重要。教师应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中国文化及实践经验,能够根据参与者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此外,学校应提供优良的音乐教学设施、乐器资源,以及丰富的音乐教材和活动,为参与者创造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和实践条件。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评价体系建构

(一)评价目标与评价原则

1.设定评价目标

(1)情感教育目标:情感教育作为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目标之一,通过参与音乐表演和创作等实践活动,培养参与者良好的情感表达能力、丰富的情感体验以及深刻的情感认知,关注他们音乐表演中情感表达的真挚程度以及能否打动观众等因素。

(2)智力教育目标: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智力教育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参与各种音乐活动,参与者可以锻炼音乐思维和创新能力,从而提高音乐素养,关注他们的音乐思维敏捷性、创新程度以及音乐记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道德教育目标:奥尔夫音乐活动强调在音乐实践过程中尊重他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奥尔夫音乐实践活动大多以小组或者团体形式开展,要求各成员之间既要完成个体任务,又要与其他成员互动交流,使他们在音乐活动中学会尊重他人和团结合作。

(4)体育教育目标:奥尔夫音乐活动中的律动游戏和声势游戏,融合了很多体育与舞蹈动作,这些游戏活动不仅有助于参与者增强运动量,还可以提升身体协调性和灵活性。在评价方面,关注他们在身体协调性、节奏感以及体能锻炼等方面的表现。

(5)美学教育目标:美学教育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奥尔夫音乐教育致力于培养参与者音乐审美意识和能力。评价目标涉及他们对音乐作品的欣赏水平、音乐形式理解以及音乐表现力等方面。

2.设定评价原则

(1)全方位发展原则:奥尔夫音乐教育的评估需全面关注参与者在各个领域的发展。评价内容应覆盖情感、智力、道德、体能和美学等各个方面,确保他们全面成长。

(2)客观公正原则:评价指标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全面覆盖:评价应全面涵盖参与者的音乐素养、创新能力、协作精神、情感态度等方面的评估,以全面了解他们在音乐教育中的发展状况。动态跟踪成长:评价过程应关注他们在音乐教育过程中的成长和变化,体现评价的动态特点。激励他们积极参与:评价应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关注成长过程原则:首先,强调过程导向。评价时应关注参与者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反馈,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他们不断改进和提升。其次,定期跟踪评估。通过对参与者音乐能力的定期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在各个阶段的音乐素养发展情况,为个性化教学提供依据。

(4)实用性原则:一是,简单易用。评价方法和工具应便于教师和参与者操作,降低评价过程中的复杂性。二是,高效便捷。评价过程应能迅速反馈参与者的音乐能力和发展需求,以便于教师调整教学策略,参与者进行自我提升。三是,适应性强。评价方法和工具应具备较强的适应性,能满足不同群体、不同水平参与者的评价需求。

(二)评价指标与评价方式

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体系的建构至关重要,评价指标与评价方式是评价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方面。通过建立这些评价指标,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参与者在奥尔夫音乐教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发展水平,为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评价依据。

1.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是评价体系中用于衡量参与者音乐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具体指标。[4]文章提出了以下几个评价奥尔夫音乐教育成效的指标:

(1)情感教育维度:通过观察参与者在表演和聆听音乐时的表情与动作来评估他们在音乐活动中情感体验的丰富程度。包括歌唱表情、肢体语言、情感共鸣、面部表情和气息等。

(2)智力教育维度:通过奥尔夫音乐启发式教学、跨学科融合以及多元化的艺术表达形式,评估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的智力发展水平。包括多元素融入、形式创新、批判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来判断。

(3)道德教育维度:评价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道德意识和品质的培养,涵盖对他人的尊重、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观察他们在合奏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对他人意见的接受和尊重程度等,可作为评估依据。

(4)体能教育维度:衡量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身体素质的培养情况,包括音乐演奏技巧和身体协调能力等。通过观察他们演奏时的姿势与动作、音乐技巧熟练程度等方面来判断。

(5)美学教育维度:评价参与者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情况,包括他们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与欣赏能力、音乐表演中的表现力等方面。可以通过他们对音乐作品的评析、对音乐情感表达的准确度等来评价。

2.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是评价体系中用于评价参与者音乐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基于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特点,文章提出了以下几种评价方式:

(1)观摩评估:通过关注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的表现,以评估其音乐能力和发展水平。教师可观察他们在演奏、创作、协作表演等方面的表现,从而对情感教育、智力教育、道德教育、体能教育以及美学教育等领域的成长进行评估。

(2)表现记录:运用录像、录音等工具,捕捉参与者在音乐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进一步进行分析和评价。

(3)问卷调查法: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我国当前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现状和需求,文章撰写前设计了一份问卷,涵盖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多个利益相关者。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可以了解到我国不同群体对奥尔夫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认识、态度和需求,为后续改革措施提供依据。

(4)考核评测:通过开展音乐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成员合作能力对参与者进行测试,评估他们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四、结论

文章以奥尔夫音乐教育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一个五育并举的音乐教育评价体系,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音乐教育的需求。分析奥尔夫音乐教育的设计与评价研究,发现其核心特点在于创造力,对个体发展和自主学习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在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本土化设计与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实施五育并举的音乐教育评价方法。

文章提出的五育并举的音乐教育评价方法涵盖情感、智力、道德、体魄及美学教育。通过该评价体系,能全面客观地评估参与者在音乐教育中的成长,提升他们的音乐素养,激发他们的音乐表现力。当前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面临诸多挑战,如教学内容单一、方法陈旧、评价方式单调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文章建议根据参与者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多样化音乐教育内容。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培养参与者的创造力。同时,建立科学、全面的音乐教育评价体系,以更好地激发参与者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

最终,文章提出构建奥尔夫音乐教育评价体系对提高参与者音乐素养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本土化设计与实施提供参考。此外,文章针对当前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希望能推动我国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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