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2001-02-13 17:35吴凌凌
新闻记者 2001年6期
关键词:庭审人民法院法庭

吴凌凌

对法院庭审进行直播,被誉为新闻界和司法界的联手创举,它打破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而且能够使人们亲眼目睹法庭的审判,起到了普法的作用。但同时也必须承认,庭审司法操作极具专业性,是一个复杂的推理和诉讼过程,而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程序,很多专业知识难懂费解,因此,一般观众难有收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庭审直播节目的普法效果,就成了一个难题。而今年4月21日上午8点40分至11点40分,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制作播放的长达三个小时的《张君、李泽军系列特大抢劫、杀人案庭审直播特别节目》,是一个值得此类节目仿效的典范。

依笔者分析,该节目的成功经验有:

1.录播和直播相结合,法庭内外相结合,既提高了节目的可视性,又加强了对观众的吸引力

庭审直播节目现场部分的单调性几乎是无法克服的。因为单纯的庭审直播固定在一个法庭内,而且考虑到对审判的影响不可能随意设置机位,所以本来就没有多少场面可以调度,难免会造成画面单调,可视性不强。

据笔者分析,本片的法庭现场至少安排了5个机位,大致分布如下:

虽然有这么多机位的支持,但导播仍力有不逮,无法自始至终地牢牢抓住观众的眼球。

以11点现场直播的湖南常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公开宣判为例。该宣判结果宣读了长达半个小时之久,为了表现法庭的庄严肃穆,基本是保持在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的正面中景镜头。但为了不让人觉得很枯燥,导播不时切入了一些镜头,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插入的镜头有:

内容景别次数

犯人特定、中景14

犯人席全景1

听众席全景7

辩护人近景、中景4

公诉人近景、中景7

审判席中景、全景6

观众的反映特写2

法庭大全景4

此外还分别有前、后、前侧、后侧、俯等多个拍摄角度,并运用推拉摇移多种拍摄手法,可谓是煞费苦心。但看完之后,观众仍会觉得单调、乏味。

虽然说庭审直播节目的吸引力并不在于其画面,但毕竟电视媒体的最大优势就是画面。如果三个小时都是这样的场面,恐怕很难吸引观众收看。而收看是基础,否则一切传播效果都无从谈起。

因此,如果只靠现场部分显然是不够的,因为无法造成丰富的感觉。而本节目的高明之处在于,它跳出了法庭的局限,是以演播室直播现场为主线,串起开审前后多个部分:

一、从8点40分至9点10分是案情回顾,播放片子,介绍了张君、李泽军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和警方经过严密侦察将他们捉拿归案的过程;

二、从9点20分至9点25分,记者孙树文、翟旗分别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回的现场报道,展示了法院开庭前的场景;

三、从9点30分至9点50分播放片子,概述从4月14日到4月1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常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进行的审理情况;

四、从10点15分至10点45分,现场直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公开宣判;

五、从11点至11点30分,现场直播湖南常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所进行的一审判决宣判。

这种节目框架跨越不同的时空,将录播和直播相结合,法庭内外相结合,审判和评点相结合,形成了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的报道整体。录播回顾翔实生动,庭审现场扣人心弦,演播室分析透彻,三者浑然一体,从而既增强了节目的可视性,丰富了画面语言,又提供了充足的信息量,能够加深观众对该案件的了解,增加对观众的吸引力,令他们牢牢锁定频道。

2.紧密联系案件事实,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知识,充分挖掘法理内涵

虽然节目中有录播也有直播,但每个部分播放完之后,导播都把镜头切回演播室。演播室由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主持,并邀请了两位专家做嘉宾:一是公安部刑侦专家乌国庆;二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在白岩松的引导下,他们对前一部分内容进行评价,介绍报道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并挖掘其中一些可能被普通观众误解或忽视的重要之处进行阐释,不但介绍、普及了法律知识,还引导观众深入理解节目。他们的作用体现如下:

知识介绍:在概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情况的片子中,多次出现检察院向法庭移送证据的镜头。其后,在演播室中,专家就详细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分类、证据在案件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及认定依据,从而使观众对证据有了一个比较详尽而全面的了解。在庭审直播后,专家又补充介绍了在一审宣判之后被告人的权利,如可以上诉,上诉期限,及共同犯罪上诉的特殊情况,从而进一步开拓了观众的法律知识面。

释疑解惑:因为审判书用词规范,其中涉及诸多法律术语,论述也非常专业化,因此观众若没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便很难理解,故而会产生很多的疑问。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中将张君、秦直碧、全鸿燕等4人全都定为主犯。对此,观众心里可能会有点迷糊,因为以他们的常识,一个案件应当只有一个主犯,其他都是从犯。其实,张君一案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在认定疑犯的地位时和一般案件的情况有所不同。于是,在直播完后,专家就对共同犯罪进行了系统的介绍,消除了观众心中的疑团。

正确引导:在老百姓的心里,张君等人恶贯满盈,死不足惜。但是片中却多次提到张君没有委托律师,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次为他指定了律师,却遭到了拒绝,所以法院允许其自行辩护。对此,老百姓感情上可能难以接受。为此,专家在交谈中多次提到被告人是享有一些权利的,对此,法律还是要进行保护的,并要保障其行使,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从而在法理上引导观众从更深的层面上来理解公正的含义,正确树立法治观念。

避免误解: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16个罪犯中,有很多个是因买卖、运送、私藏枪支弹药罪而被判处死刑的。因此,专家们就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法规作了介绍,指出我们对此管理非常严格。但在常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中却提到张君的情妇陈乐私藏枪支弹药要另案审理。此时,观众心里肯定犯嘀咕,以为是自相矛盾或有什么猫腻。为了打消观众的疑虑,消除误解,白岩松及时请韩玉胜做了解释:因为陈乐的行为和本案的审理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不是专家的及时解释,观众就有可能不懂相关法律而产生误解,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以案情为依托,专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评析、介绍,通俗易懂,几乎是给观众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3.主持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

另外,该直播节目的成功,和主持人白岩松的法律涵养密不可分。一个主持人只有精通自己所主持节目的相关知识,才能驾驭节目,才能和专家进行平等的对话交流,否则充其量只能起到最基本的串联作用,甚至可能成为一个摆设。

据了解,白岩松只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但是他运用法律术语却是相当到位和准确,和专家们的交谈也完全是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的,没有给人以外行的感觉。但同时,他又很了解老百姓的法律水平,因此他提出的一些关键问题,都是摸准了老百姓的心思,知道老百姓会有哪些疑虑。比如,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张君因杀人、抢劫等一共判了四个死刑,最后执行一个死刑;全泓鸿燕是判了一个死刑,2个无期徒刑,最后执行一个死刑。这里涉及到数罪并罚这个法律概念,并不是人人都明白的。故而判决宣读后,白岩松很幽默地说:“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张君都要死好几次了。”接着马上请专家对数罪并罚进行了阐述,及时解开了观众心中的一个大问号。

正是在这位主持人的引路下,观众们才得以步步深入,渐入佳境,没有迷失在长达3个小时的法制专业性节目之中。

当然,该节目的成功要素还有很多,本文仅是抛砖引玉,以期深入探讨,推动庭审直播节目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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