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生命观的诠释与生命教育

2009-12-25 08:54侯雁飞
学理论·下 2009年11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侯雁飞

摘要: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或尊严的基石和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生命意识深入人心,只有每个人的生命得到珍爱、尊重、敬畏和保障,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走上和谐。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加强生命教育,形成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传统生命观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9—0047—0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要决策,是继建设小康社会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和谐社会是一个真善美和谐统一的理想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理性社会。人是文明世界中最高的社会价值,离开了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失去了核心动力和终极目标。而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或尊严的基石和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们懂得珍爱自己的生命,又能够理性地尊重、关怀和善待他人生命的社会。只有生命意识深入人心,只有每个人的生命得到珍爱、尊重、敬畏和保障,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走上和谐。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尊重个体生命的存在和个体生命的健康发展,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形成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和谐的社会。

然而,在我国,由于对传统生命观的误读和生命教育的缺失,导致一些人的生命意识淡漠和迷失,生命的神圣性和宝贵性被消解,以致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的生命没有得到应有的珍爱、尊重和保护,轻视生命、漠视生命、践踏生命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到了怵目惊心的程度。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00万,其中因自杀死亡者高达28.7万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人,因工伤事故死亡13万多人,因各类刑事案件死亡14.7万余人。现实生活中漠视生命的现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此,如何正确解读传统生命观,加强对全体国民的生命教育,培养健康和谐的生命观,是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生命意识非常浓重,其中既有对道德生命的推崇,主张“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也有对物质生命的尊重,提倡“身得则万物备”、“生尊于天下”。

道德生命在我国传统生命观中居于显要位置,这与儒家对道德生命推崇和后世对儒家思想的尊崇有直接关系。在儒家思想中,道德生命高于物质生命。儒家追求的不是物质生命的万寿无疆,而是道德生命的永垂不朽,“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儒家认为,人的本质不是他的物质生命,而是他的道德生命。当一个人的生命与道德发生冲突而必须以生死来做抉择时,应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去实现“死而不朽”的最高理想境界。诚如明代儒学大师罗伦所说:“生而必死,圣贤无异于众人也。死而不亡,与天地并久,日月并明,其惟圣贤乎!”求生而背仁是儒家所鄙弃的,只有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才是对生命最大的珍惜与尊重。孔子曾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也提倡“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儒家的另一位大师荀子也主张当生死冲突时,要舍生取义:“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荀子·正名》)。朱熹也说过:“理当死而求生,则于其心有不安矣,是害其心之德也。当死而死,则心安而德全矣。”他认为人应该死时就不要选择生,否则就会败坏德性。可见,在儒家眼里,实现仁义的理想比生命更可贵,甚至可以为了实现“仁”的理想而付出生命。不仅儒家如此,就连清末人士顾炎武也认为:“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

儒家不仅对道德生命推崇有加,而且也主张尊重人的物质生命。珍惜生命、关爱生命是儒家生命观中的基本态度。《论语·乡党》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对人的生命的关爱程度。孔子对殷商以来残害生命的人殉制度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同时,反对杀戮、反对战争、珍惜人的生命也是先秦儒家的一贯主张。卫灵公曾向孔子请教军旅之事,孔子颇为反感地拒绝道:“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并且第二天就离开了卫国。儒家甚至连对身体的伤害也被视为不孝,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儒家并不提倡无谓的死亡。孔子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孔子认为这种无谓的死没有任何价值意义,不符合儒家成仁的要求。那么在生死关头是否一定要选择死亡才能称为成仁呢?孔子弟子子路、子贡就曾问: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殉死尽忠,而管仲却没有选择死亡,这样算不算是仁呢?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在孔子看来,选择生还是选择死,关键看目的是什么。如果在生死关头选择生是为了成就更大的仁,还是要选择生的。可见,是否成仁要看最后的结果而定。管仲在召忽选择自杀殉忠的情况下而选择了生,成就了一番霸业,使民众受到莫大恩赐,这才是最大的仁。关于召忽之死,孔子评论说:“召忽虽死,过与取仁,未足多也。”他认为召忽虽然殉职而死,但为了成仁做得太过分了,不值得称赞。孟子也有类似的看法:“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孟子认为在可死可不死的情况下,就没必要选择死亡。有一则对话反映了孟子的态度:“淳于髡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认为,礼虽然很重要,但一般的礼节与人的生命仍然是无法相比的,也就是说要区分什么样的“礼”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什么样的“礼”不可以去白白送掉生命。由此可见,孔孟并不是绝对地强调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此外,老子也主张爱惜生命,他说:“名与身孰轻!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声名、货利的重要性和生命比起来显得微乎其微。又说:“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即如人能够以贵身、爱身的态度有为天下,方可把天下托付与他。《吕氏春秋》中将“贵生”视为衡量人的行为得失的标准以及生死存亡的根本,认为“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矣。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淮南子》中提出了“大己而小天下”、“身得则万物备”、“生尊于天下”等观点,认为只有生命本身才是最值得珍贵的,主张“全其身”、“尽天年”。

由上可见,在传统生命观中,不仅有对道德生命的彰显,也有对物质生命的尊崇。然而,由于受我国传统文化重仁尚义思想的影响,生命这种自然现象被染上了极为浓重的道德色彩,道德生命被放大,物质生命被道德生命所遮蔽,导致人们生命观的偏颇,造成许多人对自己的生命不珍惜,对他人的生命不尊重。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必须加强生命教育,转变陈腐的生命观。

生命教育最早源于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死亡学(Thanatology)和之后发展起来的死亡教育(deathedueation)。1968年美国学者华特士首次提出生命教育的思想。在我国,生命教育属于舶来品,开展得比较晚,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

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每个人正确处理生命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关系,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和价值观,形成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善待生命、享受生命、升华生命的自觉意识。生命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生命的宝贵性,学会敬畏生命。人世间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她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没有生命便没有人类的一切。因此,敬畏生命意识应成为全社会普遍而自觉的行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6年3月27日下午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曾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二是认识生命的平等性,学会尊重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都应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护。2008年5月19日,天安门广场为汶川特大地震中遇难者降半旗致哀。为普通人降国旗致哀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是第一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生命的尊重。三是认识生命的短暂性,学会珍爱生命。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而且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无法挽回。长生不老、万寿无疆不过是人类的美好祈盼和祝愿,任何人都无法如愿。既然人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那就要倍加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不能无谓地结束甚至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要自觉树立保护生命的意识,增强保护生命的能力,努力提升生命的质量,增加生命的宽度和高度,使生命充满活力和乐趣。四是认识生命的社会性,学会帮助生命。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的本质区别是她的社会性,只有在生命的交往中才能彰显生命的伟大。因此,每个人既要珍爱和保护自己的生命,同时也应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珍爱、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生命。当他人的生命处于危机中,要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伸出援助之手,必要时应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

(责任编辑/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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