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下的中小学择校政策困境及发展趋势

2009-12-25 08:54严仍昱
学理论·下 2009年11期
关键词:困境发展趋势素质教育

严仍昱

摘要:素质教育是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素质新要求而形成的一种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各地正在实施的按“就近入学”原则而制定的择校政策,实质是一种教育强制,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中小学生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择校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政策理应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为中小学生自由择校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素质教育;择校政策;困境;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G629.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9—0186—03

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它决定着国家人才的基本素质。素质教育正是适应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上世纪80年代产生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自从这一理念产生以来,人们为了在教育中推进这一新理念做出了各种有益尝试。近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择校政策进行改革,改变过去“按分择校”的做法,各地均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实施择校政策。那么如何看待现行择校政策对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影响?素质教育这一新的教育理念对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择校政策的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中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现行中小学择校政策的素质教育之困境

新中国建立之初,由于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国家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重点投入到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小学的建设上,加上当时教育观念的落后,国家在中小学生选择就读学校的问题上采取了“以分择校”的政策。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国家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制度,随之“以分择校”政策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由于政策规范化的缺失,使“钱”和“权”等因素在择校中发挥着重大影响,最终导致了严重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同时,恶化了教育环境,强化了应试教育的负面作用。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就是说,国家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政府有为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保障的义务。而近年来,各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就近入学”措施和政策,即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将中小学生户口所在社区或者居住社区划分成不同的教育区域(简称学区),并规定一到两所学校由这一教育区域的中小学生就读。这一政策实质就是由政府为中小学生指定学校入学,中小学生基本上没有选择学校就读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政府有为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保障的义务,但并非指政府有强制要求中小学生必须就近入学的权力。因此,这一政策本身之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相左,于素质教育也存在诸多困境。

1.现行择校政策阻隔了孩子选择适合于自己教育的通道。孩子是具有差异性的个体,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优势智慧,也有自己特定的家庭生活状况,人为规定并强制指定他们就读学校,并非完全符合孩子的心意和家庭状况。在政策制定者看来,在某一区域生活的孩子上某一中小学(指定的)距离较近,但是实际可能并非如此。因为,并非每一个生活区域到另一个区域的交通均是直线,距离近并非意味着上学就方便,这还得考虑公共交通情况,穿越马路的次数,甚至是否与父母上班路线一致等,这是其一。其二,指定的学校如果不符合孩子的特点,甚至不能够开发孩子的优势智慧,那就意味着孩子必须牺牲自己的优势智慧而去适应学校,这又怎能体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以及孩子是教育的主体等素质教育的原则和精神,这一择校政策充其量是方便了管理。同时,按“就近入学”原则制定择校政策的前提是:所有学校办学水平和特色都一样,所有的孩子都一样,但是实际并非如此。

2.现行择校政策必然导致学校间失去竞争,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中小学生指定就读学校,就会出现学校在生源上相对比较平衡。这就必然导致学校间失去竞争的前提条件。因为,有没有学生以及有多少学生不是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以及特色教育所决定的,而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和学校之间就失去了为赢得生源而展开的教育竞争的条件,最终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如美国从建国初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在择校政策上采取的就是“就近入学”原则,最终导致基础教育质量严重下降,在后续的教育政策上均采取了鼓励自由择校的政策[1]。

3.客观上存在的学校质量差异必然导致现行择校政策的失效性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是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和历史的原因,客观上存在着重点和非重点学校之分,重点学校无论在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上,还是在师资力量等软件方面,确实优于普通学校。尤其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重点学校每年的高升学率就成为人们向往的理由之一。因此,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即使有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制定出的政策,也难以真正杜绝通过各种渠道突破这一政策限制选择“重点”学校就读的行为发生,这必然导致现行择校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的失效性问题。如在学区内购买高价住房等,由此又导致,因为客观上教育质量差异性的存在,禁止择校政策导致了教育的另一种不公平,即区域教育的不公平。

4.择校中出现的寻租现象恶化了教育环境,增加了推进素质教育的环境阻力。在应试教育体制下,虽然有禁止择校政策的存在,但是家长们为了能够使孩子接受到他们认为最好的教育,会使出浑身解数,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凡是能想到的招都用上。家长们为孩子的读书可谓费尽了心思,心力交瘁。而孩子们呢,虽然还小,也能够从家长们的辛苦中感受到读所谓好学校的不易,以及“关系”的重要性,甚至还会由此产生心理压力。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如何对孩子进行守法教育,又如何使孩子们在品德上“出污泥而不染”?

二、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择校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

素质教育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如全体性、全面性、主体性和开放性等等,这些特点应该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的方向,也是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

(一)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实践素质教育全面性要求的需要

素质教育理论虽然还是一种正在形成发展中的理论,但素质教育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教育却是人们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就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7年印发的《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从素质教育的内容看,所谓教育的全面性,是指教育应该开发和培养学生所有的素质,具体来说就是包括德、智、体、美、劳和心理等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但是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人的素质构成体系应该是立体多层次的,在素质体系中,有优势素质,也存在劣势素质。素质教育目标就是使学生在成长中克服劣势素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素质。而现实中的学校具有差异性这是无疑的,哪一所学校更加适合孩子优势素质的开发,甚至包括一些有利于开发孩子优势素质的因素,如学校人文和自然环境、班级氛围、老师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等,这是需要孩子、孩子家长和老师做出选择的,甚至是多次的选择。同时,由于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在素质构成体系中,无疑还包含着公民权利意识这一基本素质。而自由选择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学校就读,就是民主权利意识和能力的自然表达。设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都丧失的教育能称之为素质教育吗?教育本身就是强制,又如何培养具有现代公民精神的现代人?因此,孩子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就读学校,这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是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

(二)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贯彻主体性这一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的需要

教育中的“以人为本”,一是指学生是教育的中心,一切教育活动都必须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展开;二是指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承担者和教育效果的体现者。素质教育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学生作为素质教育过程的主体,其主观能动性发挥得如何,则最终决定着素质教育的效果,这是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内因。在素质教育过程中,一切教育政策都应该且必须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是站在孩子立场来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政策。学生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是学生主体性的重要表现。当然,在具体的教育中,学生主体性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而在这之前,孩子应该成为自己教育的选择者,因为,根据自己的个人兴趣、爱好、特点、需要自由选择学校就读,这本就是发挥孩子主观能动性的最好体现。

(三)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是落实素质教育开放性要求的需要

素质教育是现代化的教育,是面向未来的教育。现代社会没有一成不变的素质构成体系,人们的素质总是与时代相联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要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能够面向未来,首先必须使自身成为现代化文明的事业,这就要求教育本身要具有开放性,要打破部门与行业的界限,更要打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界限,实现充分的交流和合作,大胆吸收一切文明成果。同时,现代社会也是开放的社会,只有开放的社会才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因为开放意味着比较,意味着竞争,意味着进步和发展。作为教育的场所学校,理所当然是开放的,管理观念是开放的,教育理念是开放的,教育内容是开放的,教学方式也是开放的,当然培养的学生也应具有开放意识。如果学校的大门是紧闭的,或者开放是非常有限的,这就如同商品在流通中遭遇了地方保护主义,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规则,同时浪费社会资源。也只有学校对所有孩子都是开放的,才能在学校之间产生教育质量上的竞争,在办学中才会追求特色,否则失去了竞争,就如同一潭死水,没有了活力。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为实现中小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就读创造有利条件,为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

自从素质教育理念产生以来,全社会都在为推进这一教育理念在努力,作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导力量,教育主管部门理应为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为最终能够实现中小学生自由选择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引导中小学校逐渐办出自己的特色。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提出,要建立现代的国民教育体系,合理的、互相沟通的教育结构,使学生有多种选择[2]。素质教育强调素质的多元化,承认孩子素质的差异性。只有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才能满足不同孩子的不同素质培养需求,也才能为孩子提供多种选择。如:有的学校在管理上可以具有自己的特色;有的学校可以在教学中创立自己的特色,有的学校可以在课程设置上具备自己的特色,有的学校可以在激发孩子自信心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有的学校可以在操作能力培养以及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等等。这样,每所学校可以有自己的准确定位,同时,具备不同优势智慧的孩子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入学,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的全面性要求。

2.规范自由择校行为,由中小学校自行确定录取标准,取消“择校费”。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学校就读,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因为读书而被冠以各种名义收取“择校费”就是对公民接受教育权利的侵害。因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严禁学校以各种理由收取“择校费”。在择校问题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应依据素质教育理念对择校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其次允许中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择校,再次由各中小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录取学生入学的标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努力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3.在教育资源配置上注重倾斜和平衡。我国中小学校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教育资源投入的有限性,导致客观上存在中小学之间教育质量上的差异。素质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都能够接受最好的教育,使学生差异性的素质都能得到开发,而目前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与素质教育的目标相去甚远。因此,在教育资源配置上,首先要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其次要实施相对倾斜政策,教育投入向教育质量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学校倾斜,逐渐缩小教育质量上存在的差距,最终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发展。

4.及时充分公开教育信息,为公众选择学校做好服务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公众公布各校的相关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管理或者教育教学特色、学校录取学生标准以及学生入学的收费情况等,使公众对各校的具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为其选择学校做好服务工作,也便于公众对学校进行监督。

5.加快改革和完善高考评价机制,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的选拔机制。高考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高考评价指标以分数为主,基础教育也必然走入以分数衡量教育质量高低和评价学生优劣的误区。高考评价机制不改革,基础教育就难以真正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最需要着重做的工作是推进改革和完善高考评价机制的研究,因为指挥棒不改变方向,其他工作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是无效的。高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也是向高层次人才培养场所输送后备力量的重要渠道。素质教育的全面性要求并非指个体所有素质平均发展,或者并排并肩发展,而是立体的有差异的发展。改革和完善高考评价机制,必须与我们所需要培养的人才素质相适应。在基本素质要求相对具有一致性的基础上(如道德素质、基础科学文化知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种观念和态度等,这些可以称为公民素质),根据人才多元化要求,设置立体多层次的选拔标准,同时,扩大高校招生的自主权,最终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中小学生最终完全实现自由选择就读学校的道路可能还很长,但从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角度看,这是择校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切忌“头痛医头”,或者“顾此失彼”,教育政策应该体现出一定的过渡性特点,各种教育改革尝试也应该坚定地朝着素质教育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李孔珍,洪成文.中美义务教育择校政策的内容、背景与价值研究[J].教育科学,2008,(5).

[2]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认为:“减负”要采取九项措施[J].中国教育学刊2009,(2).

Dilemma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Selecting Schools Policy In Quality Education Perspective

Yan-rengyu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Anqing Teachers College,Anqing Anhui ,246133)

Abstract:The quality education is a modern educational philosophy and practice to adapt to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the talent qualities which the modern society puts forward. The school choice policy being implemented all over according to “entering nearby a school” principle formulating, its essence is one kind of education compulsion,against the basic spirit and principle of the quality education.Free choice of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s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 of the quality education, is the inevitable development trend of school choice policies. Education policies should be to promote the quality education as the goal to create favorable conditions for free choice of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Key words: quality education; school choice policy;dilemma; development trend

(责任编辑/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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