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模式”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2010-02-09 13:23庞旭瑞
关键词:湖州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庞旭瑞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湖州模式”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庞旭瑞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作为当前的重大课题,我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湖州模式”立足于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和基本权利,重视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三者之间互补合作的良好格局,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一种全新发展思路,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借鉴“湖州模式”建设经验,本文提出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加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湖州模式;现代农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这一部署的提出,既是解决当前中国非常紧迫的“三农问题”的需要,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因而,积极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当前全国性的一个重大课题。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合作的“湖州模式”,探索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1 什么是“湖州模式”

2006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与浙江大学正式签署“1381行动计划”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即双方决定共建一个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构筑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三大平台”,实施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社会保障、城乡综合改革“八大工程”,推进“百项以上重大项目”,被誉为“湖州模式”。

2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湖州模式”的实践

2.1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湖州模式”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表现在:第一,对农村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围绕“八大工程”,湖州市与浙大的合作项目涉及科技教育、人才培训、文化卫生、农村管理以及产业发展、城镇村庄规划、环境保护等多重领域。第二,对农村建设提供制度和体制上的保障。在市校合作过程中,湖州市落实领导联系制度、部门跟踪服务制度、督察通报制度、推进考核制度,建立专项奖励基金等,形成了工作重心前移的工作推进机制,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项目运作机制,产学研一体化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以促进合作的有序性,提升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第三,政府提供物力财力支持。围绕“三大平台”、“八大工程”,两年以来,市校总投资42亿元,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1]。吴兴、南得两个区按比例配套建立了市区、市校合作项目专项奖励补助资金。

2.2 推广运用现代农业科技

科技是农业发展的原动力。“湖州模式”中,市校双方抓住农技推广这一薄弱环节进行突破,建立了“南太湖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中心”,开创了有效快速的农技推广体系。还根据各地产业发展需要,合作建立了蚕桑、渔业等多个专业性科技服务平台[2],从而加快引进、研发、消化与吸收农业高新技术,促进成果转化,有效地缓解了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科技匮乏的问题。

2.3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湖州模式”坚持“惠农富民”、“尊重农民意愿”等原则,动员农民、培训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市校双方为实现“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举办了各种层次的培训班,专门建立了“浙北农民培训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2]。

2.4 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在市校合作项目中,非常重视湖州市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针对广大农村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们健康受到影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的问题,市环保局与浙大的“农村水环境承载力研究”、“南太湖前置库净化能力保护技术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进展顺利,对湖州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2]。浙大罗安成教授在安吉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被当地农民赞叹为“蓝天碧水健康工程”。

2.5 整合社会各方的力量

从湖州的实践来看,除了浙江大学外,广大工商企业、省市党政部门、驻湖部队和群众团体也积极参与到新农村中来。尤其是工商企业的参与,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如美欣达集团出资1000万元建立“美欣达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升华集团投资350万元将德清县钟管镇医院改造为省级农村中心镇示范卫生院[1]。工商企业的介入,有利地缓解了政府由于财政力度和形位方式在公共产品提供和基础设施提供过程中的局限。

3 “湖州模式”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3.1 加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首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资金投入是一个重要的保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虽然大幅度增加,但整体上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农民还不具备这方面的投资能力。从发达国家农村现代化的实践看,农村建设主要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其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秩序保证。政府应坚持公平原则,改革现行有关农村问题的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存在,逐步完善和健全不足的制度体系,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再次,要加强县级政府建设。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执行者,因此县级政府必须尽快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对于县级政府而言,新农村建设,应立足于本地实际实行差异性发展战略,具体编制好本地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合力推进、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力量。

3.2 坚持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

我国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途径是创新。首先,加大科技入户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等科技推广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水平。其次,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广泛动员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积极参与、合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入农业科技,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农业科技投入格局[3]。再次,现代农业是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多功能产业,要加强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创新、食品加工与物流技术、动物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研究,重点支持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和引领现代农业的关键技术[4]。

3.3 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成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障碍。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任务时强调,要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民,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是我国目前面临的紧迫而又根本的任务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为解决技术、人才匮乏的软肋,首先要进一步理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其次,实施农村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训,普及推广农业技术,根据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业远程培训工程,有组织有计划地扩大投入渠道,制定落实政策,为广大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智力支持、能力培养和精神食粮;再次,适应城镇化建设要求,抓好就业转移培训,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技能培训。最后,从农业和农村外部引入具有较高人力资本含量的高素质劳动力,既要鼓励流出农业和农村经过在城市和非农部门的人力资本投资的劳动力回到农业,也要激励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城市中的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农村和农业部门,从而在农业中形成与现代农业技术相适应的人力资本结构[5]。

3.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当前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瓶颈”[6]。要搞好新一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做到以下几个结合:一是通过农田基本建设与其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结合,提高农业及农村其他产业间的物质循环效率和能量转化效率,节约内部运输成本、提高设施利用率等。二是通过生产设施建设与生活及公共设施建设的结合,提高农民的现代生活质量,提高整个农村经济的运行效率。三是通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结合,大大促进城乡经济、技术、文化和市场交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结合,提高农村的生态环境水平,使农业和整体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3.5 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尚未完全打破,城乡差距依然突出,新农村建设还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在我国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基本具备的条件下,举全社会之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持久有序高效开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既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又要充分尊重社会力量各个主体的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二是坚持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的资金、人才、信息、管理、技术等优势和农村的资源、地理、劳动力、产业等优势,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三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培训农民促进增收、村庄环境整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开展活动。四是加强组织引导,合理安排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布局,确保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五是要积极寻找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共赢点”,多采用联合合作、双向互动的方式,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增。最后,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和激励措施,包括用行政手段、政策引导,特别是税收方面优惠等,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7]。

作为地方高校在新农村建设的有益探索,“湖州模式”必将对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当然,新农村建设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各地区在借鉴“湖州模式”时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而不能简单效仿、盲目攀比。

[1]“湖州模式”的标本意义[EB/OL].2007-06-27.[2009-04-09].http://new s.hz66.com/main/new s/hz/hot/2007062708203714.htm.

[2]湖州模式:市校共建新农村[EB/OL].2008-05-05.[2009-04-09].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7197531.htm 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EB/OL].2006-02-09.[2009-04-09].http://www.gov.cn/jrzg/2006-02/09/content-183787.htm.

[4]孙政才.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J].求是,2007(15):48-49.

[5]洪银兴.三农现代化途径研究[J].新华文摘,2009(7):48-51.

[6]刘天军.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初探[J].经济问题,2007(6):80-81.

[7]胡新民.促进社会力量建设新农村[N].金华日报,2009-2-23(7).

Enlightenm ents of“Huzhou Pa tte rn”for New Rura l Construction in China

PANG Xurui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North U niversity of China,Taiyuan 030051,China)

A s our most important task,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has been studied in many places. “Huzhou Pattern” has explored a new mode which enlightens us mostly. In this paper the experience of rural construction in Huzhou is used for reference,and the key points of our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re putforward: strengthening the support ofgovernment; developing the modern agriculture;cultivating the new farmers;enhancing basic establishment construction and mobilizing the public's participation.

new rural construction;Huzhou pattern;modern agriculture

F127

A

10.3969/j.issn.1673-1646.2010.02.001

1673-1646(2010)02-0001-03

2009-11-12

庞旭瑞(1978-),女,讲师,从事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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