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科学发展的大平台

2011-05-25 13:21王东祥
浙江经济 2011年12期
关键词:规划经济建设

文/王东祥

(作者为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副秘书长兼综合经济部部长)

产业集聚区是指三次产业融合、依托城市经济和科技人才支撑的区域发展新空间,是浙江“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2009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三大产业带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谋划和构筑一批产业集聚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纳入省级战略层面,统筹规划,合理开发,重点培育。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仅仅用了半年多时间,就编制完成了十四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于2010年底之前陆续发布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已经成为浙江“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抓手。

规划建设一批事关浙江发展全局、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集聚区,是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部署,是解决浙江经济结构性、素质性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重要举措,是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浙江省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发展内涵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建设好产业集聚区,对于浙江“十二五”期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打造现代产业制高点,优化区域开发格局,促进陆海联动发展、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已经批准实施的十四个产业集聚区规划来看,各个规划都较好地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着眼“十二五”规划,立足地方产业基础,发挥区域特色优势,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打造发展制高点为目标,注重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整合区域空间,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注重发挥产业优势和区域特色,进一步激活存量、扩大增量;注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综合起来分析,笔者认为浙江已经批准规划建设的产业集聚区总体上具有“三大特色”和“四个亮点”。

三大特色

“三大特色”主要体现在:一是拓展新空间。产业集聚区的选址和布局,强调从全省战略层面综合考虑环境容量和资源支撑,充分体现集聚、集约并适当兼顾地区平衡,重点选择区位条件较优、发展潜力较大、沿海滩涂和低丘缓坡资源丰富的地方,具有充裕的、可供大规模连片开发建设的土地空间,可以通过滩涂围垦和低丘缓坡改造提供有力地建设用地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导向和土地要素倒逼机制的作用,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区的用地布局。产业集聚区的规划控制区范围均在1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规划区面积在50平方公里左右,“十二五”开发建设区的规模约为20平方公里左右。通过新空间的开发,有效破解浙江建设用地紧缺的瓶颈制约,真正体现了建设大平台的要求。

二是集聚新产业。产业集聚区按照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和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突出“优、新、高、特”的产业政策导向,强化产业集聚发展的功能定位。大力发展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和临港大工业项目,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块状经济发展为现代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努力抢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核电关联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港口贸易等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商贸、旅游等主要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引导支持服务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鼓励和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

三是建立新机制。产业集聚区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个产业集聚区都应本着深化改革、敢于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统分结合、利益共享的管理体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多渠道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和集聚省内外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体系;创新跨行政区的合作开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健全上下协调、条块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个亮点

与“三大特色”紧密相联的还有“四个亮点”:一是产业融合、集聚发展。产业集聚区不同于以第二产业为主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它围绕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调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和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产业链长、价值链高、关联度强、融合度高的特色;通过整合区域空间、集约利用资源、推动功能集合、发展产业集群,成为产业、科技、人才的集聚示范区。

二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产业集聚区是新形势下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重大举措,它紧紧依托城市经济并与都市圈、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发展相协调,着力打造“产业新城、城市新区”;强调城乡统筹,促进城乡要素流动自由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陆海联动、优化发展。14个产业集聚区有9个分布在浙江沿海,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划范围之内。沿海7个设区市在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时,已经把建设这9个产业集聚区与实施国家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陆海联动,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其他5个产业集聚区也从加强“山海协作”的角度,抓紧谋划如何对接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可以预见,随着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陆海联动、优化发展”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浙江发展的显著亮点。

四是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产业集聚区在选址时就从全省战略层面综合考虑了环境容量和资源支撑,并充分体现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在谋划开发格局时专门设立了生态农业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和预留发展区;在产业准入上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耗低、排放低,对区域经济具有较强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新兴产业,强调在产业发展的同时,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在规划和建设时,坚持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和重点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当然,应该指出的是,目前产业集聚区的这“三大特色”和“四个亮点”,仅仅是在规划层面和政策导向基础上概括出来的,也是我们对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期盼,要让它们真正成为现实,还需要我们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大胆进行开拓创新的实践,付出辛勤的劳动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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