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出台干部选拔任用改革“6+7”举措

2011-08-15 00:51
支部建设 2011年1期
关键词: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干部

省委出台干部选拔任用改革“6+7”举措

2010年12月7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朱先奇介绍了我省围绕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6+7”举措。

为了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的干事激情,调动干部的内生活力,释放干部的工作潜能,让想发展、会发展、能发展成为各级干部的共同目标、共同追求、共同行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投入到转型跨越发展的实践中,省委专题研究部署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了当前我省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工作的“6+7”举措,即6条意见和7个“一批”。

其中,关于我省干部选拔任用改革的6条意见是:

一、树立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省委要求,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始终做到“三坚持三注重”:一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那些党性坚强、政治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干部,努力为转型跨越发展选好人、用好人;二是要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注重选拔那些在基层一线推动转型跨越发展有思路、有激情、有能力、有贡献的干部,以工作实绩论干部,以发展成效评干部,以目标责任考干部;三是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注重把那些在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中敢闯敢干、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省委强调,干部工作要坚持组织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既注重群众公认,又不简单以票取人;要坚持扩大选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勇于跳出条条框框选干部、用人才,注重选拔一批适应转型跨越发展需要的优秀干部和紧缺人才。

二、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省委在对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4点要求:一是根据中央换届要求,大力推进市县领导班子优化配备。①市党政领导班子要形成以5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其中要有43岁以下的班子成员,45岁左右的市委书记和市长要有增加。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要形成以48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班子成员中一般要有35岁左右的干部。③要加强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配备,形成以45岁至5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45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同时要保留一批50岁以上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骨干。④要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的县(市、区)长,其中40岁左右的要力争占到总数的1/3以上,35岁左右的要有一定数量。二是适应形势需要,有效推进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合理配备。通过集中调整,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保持以5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省委主要工作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班子应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其中45岁左右的正职和40岁左右的副职分别要有一定数量。三是要注重改善班子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际需要,坚持人岗相适,大力选拔熟悉经济社会管理和政府工作的干部,合理配备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要注重选拔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基层一线干部。要加强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中一般都要配备1名妇女干部。四是要着眼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这是关系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根本大计。要解放思想,打破界限,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探索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要坚持从基层来、到基层去,把基层和工作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创造机会重点培养,加大使用力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三、重点加强“一把手”选拔和管理。省委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关键岗位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市、县党政正职和省直厅局主要领导干部的选拔和管理。重点抓好3个方面:一是要严格选拔。既要严格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也要不拘一格选贤任能,突出政治素质、胸怀视野、战略思维能力,大力选配年富力强、业绩突出、阅历丰富的干部,大胆选配年轻有为、善谋敢干、富有激情的干部,把优秀的干部用在关键的岗位上,切实为转型跨越发展造就高素质骨干队伍。二是要严格管理。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突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政治纪律和考核奖惩,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对推动发展能力不强、面对困难和问题办法不多、精神状态不佳、群众威信不高、廉洁自律要求不严、闹不团结的“一把手”,要通过调离原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改任副职、离岗培训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要关心爱护。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多提醒、促改正。要看主流、看发展、看潜力,不求全责备,不拘泥末节,支持“一把手”干事创业,大力营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真抓实干、奋发进取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四、切实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省委要求,要围绕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从4个方面着力推进省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一是加大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市党政正职在同一地区同一职务任职满5年、县党政正职在同一县(市、区)同一职务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在同一地区同一职级任职满15年的,必须交流。根据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确定易地交流或新任职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要有计划地实行跨市交流。二是加大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省直部门(单位)正厅级领导干部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任职满8年,副厅级领导干部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对因年龄、专业及个人原因不宜交流的,要转任非领导职务。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大双向交流力度。要选调在地方任职时间较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同时根据转型跨越发展需要,有计划地从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任职。四是严肃组织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交流安排的,则将免职待岗。

五、大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省委提出了4项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实行定期公开选拔干部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比例,针对部分领导班子结构配备需要和一些专业性强的岗位,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二是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县以上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要全面推行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并逐步向跨部门、跨行业延伸。三是要做好差额选拔工作。四是要逐步推行常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全面落实县(市、区)委常委会票决干部制度,省、市党委常委会要逐步实行干部票决制,省直机关党组 (党委)、省管企业单位党委也要适时推行。

六、加强干部宏观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省委提出,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注重提高效率,合理简化程序。重点推行四项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分析制度,做好干部信息需求定期分析工作。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调整配备制度。领导干部岗位出现缺额要及时配备,对于“一把手”原则上要在空缺一个月左右配齐。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及定期考核,尤其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中完成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实际成效的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靠后或评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要予以通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应视不同情况予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和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四是建立后备干部动态管理、优进拙退制度。结合领导班子配备和换届调整,注意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的后备干部。注重在转型跨越发展实践中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

另外,7个“一批”的具体改革措施包括:

第一,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次公开选拔着眼于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突出岗位特点和专业需求,注重能力评价和实绩考核,通过改进考试测评方法,优化选拔程序环节,切实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

第二,从省直部门(单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各市担任常委、副市长。选拔对象为省直厅局副厅级领导干部和省管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

第三,选拔一批优秀县(市、区)委书记担任副市厅级领导职务。采取有限性选拔的方式,从全省任职时间较长、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委书记中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到市、省直部门(单位)和省管企事业单位副市厅级领导岗位任职。这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第四,从省直部门(单位)和省管企事业单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市、区)长。选拔对象以理工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背景为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女干部应有一定比例。同时,还要从省直部门(单位)或省管企事业单位选拔懂经济工作、熟悉项目管理、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级开发区担任领导职务。

第五,调整交流一批市(厅)、县级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对象一般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对因年龄、专业及个人原因不宜交流的要转任非领导职务,其中市厅级正职领导干部转任为巡视员职务;市厅级副职领导干部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提任为巡视员职务,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转任为副巡视员职务。

第六,统筹集中一定的职位资源,打破部门限制,从省直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选拔配备一批巡视员和副巡视员。采取差额遴选的方式提拔一批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经考核表现较好的厅、处级领导干部。

第七,从我省转型跨越发展需要出发,联系、选派一批干部进行实践锻炼。一是协调联系100名左右中央和国家机关、重点科研院所综合类、经济类和科技类部门的局、处两级干部以及央企领导人员来晋挂职,担任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省直、市直党政部门副职。二是选派我省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中央企业挂职锻炼。三是选派一批市级党政领导、县(市、区)党政正职、省直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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