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品格学角度看弗洛姆关爱伦理思想的道德价值*

2012-03-31 20:55
长沙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弗洛姆生产性品格

周 萍

(长沙师范专科学校,湖南长沙 410100)

从品格学角度看弗洛姆关爱伦理思想的道德价值*

周 萍

(长沙师范专科学校,湖南长沙 410100)

研究弗洛姆的关爱伦理思想,必须将伦理学和心理学结合起来。在其关爱伦理思想体系中,他将品格学注入对道德价值的阐释中,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增益,极富特色。

弗洛姆思想;品格;爱;道德价值

弗洛姆认为,“伦理学所探询的对象是美的品格和恶的品格,而不是单一的美德或罪恶。”[1](P28)他指出,人在世界上孤独的存在条件产生了人的特殊需要,但是,人生活的社会并不能提供满足这些需要的完备方法,而且,社会制度还会由于满足某种需要而牺牲人的其他需要,以致使人发生精神上的冲突,造成精神上的疾病。弗洛姆把人逃避孤独和恐惧、满足需要的方法看作是品格的定向。个人的品格定向,在他看来,也就是解决人类存在的基本问题的某种方式。总括起来,他把人的品格定向分为两大类:生产性定向和非生产性定向,非生产性定向又包括接受型定向、剥削型定向、贮藏型定向和市场型定向四种,它们各自有其不同的特征和道德内涵与价值。

在非生产性定向中,接受型定向是一种高度依赖他人的品格类型。具有接受型品格定向的人相信,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来自他自身的外部,因此爱的问题几乎只是“被爱”的问题,而不是主动向别人表示爱情。爱的对象也不成问题,只要肯赐予他爱就足够了。他只体验而且只满足于体验作为一个被爱者的感受,这种感受是至为美好和高尚的,他如此沉迷于这种感受以至于他不能接受别人收回爱或取消爱的行动,因为这会使他陷入深深的痛苦和绝望而无法自拔。

剥削型定向是藉由强力从他人处取予的人格类型,它表现出富有侵略性的行为,不习惯接受他人的恩惠,只想要属于别人的或对别人有价值的东西。“在爱和感情的王国里,这些人惯于强夺剽窃。他们只为那些他们可以从其他人那里夺得的人所吸引。”[2](P55)如果一个人能满足他的这种抢占欲,那个人在他的眼中就会变得魅力十足,从而成为他“爱”的对象。

贮藏型定向是一种藉由贮存或保留物质产物或个人情感以获取安全感的人格类型,消费会让他们觉得极度不安。这种人从不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如吝啬财物一样吝啬感情。“爱在本质上是一种占有,他们想给人们爱却试图以占有‘被爱’来得到爱。”[3](P57)这种一人一旦获得一个爱的对象便会像占有财产一样死死抱住他不放,只要他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其他的事都不重要。事实上贮藏型品格定向的人是冷酷无情的,要他付出感情无疑是痴人说梦。

市场型定向是典型的崇尚表面特质的人格类型。弗洛姆认为它是现代人的基本特征,是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产物,反映了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在这种定向中,爱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本人及对方的交换价值为前提的。既要考虑对方值不值得我爱,又要考虑以我的实力和潜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如果双方都确定对方是市场上所提供的最合适的人选,就可以拍板成交了。

本来,所有这些非生产性定向都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产物,它们表现着资产阶级不同阶层的人的道德观念、行为方式和思想品德。然而,弗洛姆将这四种定向都归咎于社会环境使人的本性无法发展而造成的病态心理,结果使人性异化,生活无意义,内心空虚,以致产生精神病征兆,尽管他由此对资本主义制度采取批判态度,但他还是将资产阶级的心理和思想特征,普遍化为现代工业社会中的人都可能具有的性格特征,从根本上抹煞了资本主义的人的个性以及道德品质的阶级性。

弗洛姆指出,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都必须在“生产性定向”和“非生产性定向”之间进行选择。而健康的人、真正有道德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是生产性定向,它是人类发展的理想与终极目标的实现,“在这种定向中,人的全部潜能的生长与发展是所有其它活动都要服从的目的。”[4](P71)生产性并不限于艺术的创造和对物质事物的认识,而是每一个人都能获得的态度,它具有与非生产性品格定向完全不同的特征。第一,生产性是生产性品格定向的本质特征,在这种定向中,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使人的潜在能力得到全面实现,正是人道主义伦理学的首要目的。所谓生产性,也就是指人的创造性,具有这种品格特性的人与他自身的创造与发展是相一致的。其次,生产性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具备的生活态度,它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是人富有生命力的表现。第三,生产性与理性相联系,具有这种品格的人决不屈服于非理性的权威,而是自觉地凭借理性,来实现自己的生命潜能。

在情感王国中,现代人普遍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的问题,而不是能力的问题;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合适的对象。弗洛姆否定了这种看法,他认为,“每一个人都具有爱的能力,而爱的实现却是一项最为艰难的成就。真正的爱根植于生产性。”[5](P85)生产性的爱是一个人的潜力充分得到发展的结果,这种爱存有对生命的关怀和尊重的情感体验。它是创造性的,是活生生的生命流露,是一种人类至高无上的艺术。母爱就是最平常而又最容易理解的生产性爱的范例。尽管爱的对象不同,并最终在爱本身的强度和性质上也各有差异,但它们的某些基本要素却是所有形式的生产性爱的特征——给与、关心、责任、尊重、了解,不包含这些道德价值的爱实际上只能是爱的残缺、损坏或反面。

(一)给予

爱是一种积极的情绪,是一种主动的追求,用另一种说法来表达:爱是给予。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自己的幸福是以所爱对象的幸福为前提的。而有占有观念的人则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占有对方,甚至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破坏对方幸福,这样的人就无从得到真正的爱。事实上,爱就是给予,就是奉献,就是将自己融化在自己所爱的对象之中的一种极其深沉而动人的情感,它不是不可抑制的爱的迷狂,而是具有充分理智、含有道德情感的爱的交流。

弗洛姆指出,要理解这一点,首先要消除两种误解。第一,给予不是放弃或作出牺牲。人们普遍认为,付出是痛苦的,因此给予是一种美德,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它意味着忍痛割爱。弗洛姆认为,极端的自我牺牲并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性格特点,毋宁说是一种分裂和矛盾的病兆。精神分析表明,具有这种病兆的人实际上没有能力去爱,甚至对生活充满敌意。在他的性格后面隐藏着一种很强的常常是自己意识不到的自私性。第二种误解是,给予仅仅局限于物质领域。在物质世界范畴内是给予财物,但拥有财物的人不见得是真正的富翁,愿意给予他人帮助的人才富有,因为他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能力帮助他人的人,并从中体会到快乐。

弗洛姆认为,给予最重要的范畴不是物质范畴,而是人所具有的特殊范畴。这表现在对我们所热爱的人或事物的热切关注,表现在把自己身上最宝贵的东西——知识、智慧、欢乐等生命活力的全部表达方式和全部证明方式赠与他人,同时通过这种关注和给予,唤起对方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反过来又影响了我们自己。爱就是心的碰撞,内心世界的交流,并且,是以自己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去燃烧起另一个人对生活的热爱,充实另一个人的生命。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都既是给予者,又是接受者,双方都会因为内心涌动着的生命力而充满着幸福感。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没有生命力就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给予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正因为有了爱的能力,才有可能给予,如果自身一无所有,又拿什么去给予呢?通过给予,人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富有和生机,并因此感受到给予比获得更令他快乐和满足。不难看出,弗洛姆充分领悟和吸收了马克思关于“爱重在给予”这一思想。

(二)关心

关心,是爱的最基本要素,也是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无可否认,对国家、对民族、对亲友,我们都极为重视,倘要问这种重视的根源何在,回答一定是:我爱他们。没有关心和重视,毋需谈爱。与此相对立的是漠不关心。弗洛姆举例说明道,关心在母爱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如果一位母亲不顾孩子的饥饱冷暖,不去爱护他照管他,那么无论她如何强调对孩子的爱,人们也绝不会去相信她。同样,如果有人声称他如何如何爱花,却不给花浇水施肥,他的话也不能够令人信服。可见,“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6](P20)

(三)责任

弗洛姆认为,今天的人们把责任理解成是义务,是外部强加的负担,这一观点是极其错误的。责任这个词的本来意义应该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对另一个生命的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7](P21)“负责任”的意思是说,个人能够并且准备好回应他人的需要。在伦理学的意义上,责任主要是从道德主体能动地服务、作用于客体或对象的角度,说明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的主体能动性。义务则是一定社会、阶级从代表其特定利益的原则出发,向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在这里,责任强调的是内在的应当,义务强调的是外在的必须。因此,可以把责任表述为个人主动地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并对自身行为的道德后果负责的伦理学范畴。

爱的关系是最亲密的、使互爱双方都承担责任的“联盟”,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这种承诺可能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意志,但倘若双方都感受到亲密无间的完满融合以致难分彼此,就使这种从属具有了另一种性质。由于兴趣和感受一致,强调行动的那些做法就不再象是从外部注入的东西那样,而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强制性。相互承担的责任往往变成对行动的自由选择,换句话说,“我要”同时也意味着“对方要”,反过来也是一样,“对方要”也就是“我要”。这样一来,责任就转化为自由意志,而没有被迫的感觉。当一方把爱给予了另一方,也就使另一方有了一种责任。同时,接受对方的爱,也就承担了对对方的责任。爱的情感是一种与他人相关的情感,那是与他人的生活感受、生命情趣相连的情感,这就必然要与对方产生多种多样的联系。由爱的情感连接起来的关系,是需要自觉的责任感维持的。人对爱的精神意蕴如果有深入其质的理解,就会意识到爱的这种艰难责任。只有具有这种深重的责任感,才会去真挚热烈地关心和尊重所爱的人:爱使一个人的肩头负起了两个人的命运。

尽管西方有了宗教的博爱精神,尽管也有了在“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中所表达出来的进步的政治思想,但是对人类的爱却尚未成为一种共同的体验,对人类的爱还被视为一种只有在将来才有可能实现的抽象观念。弗洛姆强调,对人类的爱和对个人的爱是不可分开的。有创造性地爱一个人意味着不仅要对他的生物存在负责,更要对他的全部人的力量的生长与发展负责。有创造性地爱一个人还意味着他要和人类的基本或核心特质发生关联,就仿佛是被爱的人代表着全人类。责任责成我们促使别人进步,以便推动我们自己进步;而我们自己的进步也可使别人从中受益。这是一种从深沉的爱中衍生出来的内化了的道义感:因为爱自己的同胞,所以觉得对同胞负有责任,正如对自身负有责任一样。对个人的爱与对人类的爱,如果截然分开,则这种爱,必定仍然是肤浅的。所有的人都需要帮助,人类的团结一致才是发挥任何个人的能力的必要条件。

(四)尊重

尊重,是社会文明的标尺。它是社会的一个运行法则,是一物对他物价值的认可和承认,也就是在自己得以生存的条件下,给他人一个生存的机会,一种表演的可能性。正是有了这种宽容与仁慈,几千年来的人类社会才显得丰富多彩。

弗洛姆指出,在爱中,尊重这一要素表现了它的成熟程度。尊重源于平等,人在爱的面前是无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认识到这一点,人才能认识到所爱对象的本来面目,并认识到他的独特个性,而用不着去俯视或仰视他。尊重的意义是关怀另一个人,使他能按照他自己的良知良能去成长去发展。因此,尊重不应掺杂任何惧怕或压制的成份,既不是把所爱的对象视为权威,对其俯首帖耳以至沦为附庸;也不是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对方,使其为着服务于我的目的而成长和发展。弗洛姆得出的结论是:爱一个人,就应该尊重他的意愿,使他能按照他自己的个性和以自己的方式去成长发展。很显然,只有当自己已经能独立了,尊重才有可能。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要尊重另一个人,他必须先能站立起来,自己行走,不需依赖他人。弗洛姆强调,唯有以自由为基础,尊重才能建立起来,正如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所唱的那样,“爱情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控制的产物。”

(五)了解

在《爱的艺术》一书的开篇,弗洛姆曾引用了巴拉塞尔士的一段名言,“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证明,弗洛姆此处的“了解”有着特定的意义。在他看来,爱的另一基本要素——了解,是爱产生的前提。如果不了解一个人,就不会尊重他;关心和责任,如果不以了解作引导,就是盲目的。另一方面,了解如果不以关怀为动机,便不免是空虚的。了解有许多层次,如果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则是充分的、穿透核心的了解。而充分了解的唯一途径乃是爱。爱,超越了思想,超越了语言文字,爱是勇敢地去体验自己与他人合二为一的一种情愫。不过,真正意义上的了解,并不是那种肤浅的一知半解,或主观臆测。弗洛姆指出,为了认识他人的“庐山真面目”,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克服对他人的幻想,克服我想象中的被歪曲了的他的图像,心理学上关于人性方面的知识,是必要的条件。如此一来,我才能客观地了解他人并了解我自己。所以,只有以客观的态度,通过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才能在爱的行为中认识到我爱的那个人的真正本质。

给予、关心、尊重、责任和了解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他们是人格成熟之人在爱中会同时体现出来的态度。人格成熟的人即是创造性地发展自己能力的人。他只要求展现自己的能力于工作之中;他放弃了全知全能——自我陶醉式的迷梦;他蕴含着一种谦卑之情。因此,爱——创造的性格不可避免地追求着相亲相爱与同甘共苦。具备这种品格定向的人,不仅拥有爱的力量,而且富于爱的情感,因而他能够积极运用这些力量和情感,冲破将他与所爱对象分隔开来的墙垣,达到与他人和世界的融合。可见,生产性品格定向与非生产性品格定向是根本对立的两极,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各自对人的创造(生产)、理性(思维)和爱(人的关系)的理解不同。

弗洛姆指出,品格就是人丧失了的动物本能的替代物,它使人仿佛被本能激起那样行动,所以品格可以说是人的第二本性。人按照自己的品格去行动的时候,就表现出相应的情感。作为情感之一的爱,根植于品格之中,与品格融为一体,又是它的外部表现之一,也是满足人的各种生存需求的表现形式。可见,品格与爱既是解决人类生存矛盾的产物,又是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存需求(即人性的需求)所采取的特殊形式。在弗洛姆之前,把品格学引入伦理学,作出较系统研究的尚无前例,品格主要是心理学与文学的研究对象。弗洛姆把品格与个性道德联系起来,拓宽了伦理研究的领域,从心理学和伦理学的交叉视角揭示了人的品格所蕴含的复杂的社会文化和道德意义,以及它对于情感的巨大影响,从而为其关爱伦理思想体系的架构作出了别具一格的设计和展示。弗洛姆的方法是独特的,其陈述形式也是创造性的,他以对社会文化之于个人心理品格情绪的巨大作用以及两者互动作用的辩证分析而超越了弗洛伊德的狭隘性本能主义,其间也不乏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有益吸收(如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对个人品格心理情绪发展的客观制约等)。但是,品格定向是社会的,并且由于它是社会的而具有伦理学意义——弗洛姆打算说明的似乎仅限于此。他没有,或者极少告诉我们,个人的品格为其“文化的社会结构所决定”具体说来是怎么样的,这种品格是通过怎样一种具体的社会生活条件而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在对生产性品格定向和非生产性品格定向及其内部作了区分之后,弗洛姆慢慢停顿下来,似乎社会性的具体化就到此为止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但无疑也是为他的阶级性所局限了的。

[1][2][3][4][5]弗洛姆.自为的人[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6][7]弗洛姆.爱的艺术[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B565.59

A

1008-4681(2012)03-0067-03

2012-03-12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1C0094。

周萍(1974-),女,湖南常德人,长沙师范专科学校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道德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校: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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