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学术出版“乱象”的思考

2012-08-15 00:50张曼玲
关键词:出版者版面费乱象

张曼玲

对国内学术出版“乱象”的思考

张曼玲

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的快速发展,国内的学术出版领域,在学术论文(著作)的创作、发布、出版、传播等系列环节,可谓“乱象”丛生。认真分析这些“乱象”及其背后成因,对于理清治理思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学术出版,乱象纷呈

目前的学术出版,主要指涉及学术论文或著作的传统纸质出版形式:一是以出版社为出版者的学术著作的出版,二是以学术期刊为主要出版者的学术论文的发表和传播。围绕这两个方面,“乱象”渗透到了学术作品的创作、发布、出版、传播的全过程。而参与者则主要包括学术作品的创作者、学术性的出版社和期刊社。而且,随着近几年学术出版的混乱之态的加剧,甚至产生了围绕在以上三个主要参与者周围的服务者们,他们则是目前学术出版链条中的活跃者和“主乱者”。

(一)乱象之一:学术不端现象严重,科学精神失范

学术乃天下公器。但是,近几年,学术创作缺乏规范化、质量下滑,甚至诚信缺失,抄袭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大陆高校和科研机构频发的学术论文抄袭剽窃丑闻不断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学术批评网”曝光的学术不端事件,已涉及众多国内顶尖高校,具体责任人包括校长、院长甚至两院院士[1]。对人们来说,抄袭门事件的不断增加,已不再是新鲜话题。学术不端现象严重,抄袭剽窃似乎已成为学术界非常不正常的“常态”。连教育部等官方机构也无奈坦承学术不端已非个别现象。

学术不端的实质,则是科学的根本精神和学界道德的失范。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科学精神的丧失是非常可悲的结局;对于一个民族来讲,学术道德的失范是一个民族永远的伤痛。试想,在这样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学术强国之梦,从何谈起?

(二)乱象之二:版面费、出版费:学术出版公开的秘密

学术著作的出版,存在的“出书难、买书难、卖书难”之“三难”,如今似乎有所缓解。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出版社正大光明地为出版学术著作“明码标价”,学术著作“出书难”似乎已不成问题:只要你愿花钱,都可出版专著。著作本身的质量与学术价值反倒退居其次。

学术期刊的出版也如此,“版面费”早已不是新鲜词汇。一些科研项目立项时的经费预算中,“论文发表费”或“版面费”也名列其中。“版面费”的收取,原本是学术期刊社的不得已而为之,但尝到“版面费”甜头的期刊社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每期有限的版面空间所蕴含的巨大价值,一些学术期刊社的胃口越来越大,版面费的收取标准不断提高。在经济利益驱使的背景下,论文本身的质量似乎并不那么重要了。

出版著作要交出版费,发表文章要出版面费,不菲的“两费”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从出版社或期刊社的价目表中,我们体味到的是对学术出版质量的怀疑,是对学术出版未来的担忧。

(三)乱象之三:学术出版代理:产业链条的服务商

在学术创作者和学术出版者为了各自利益,营造出刚性的学术出版需求与满足体系的同时,更催生了“学术出版代理”这一第三方服务角色。学术出版代理同样可分学术著作出版和学术论文发表两方面。

在学术著作出版方面,著作的修改、出版、甚至写作这一包含着知识产权的精神内容创作阶段,都可以由专门的代理商来提供服务,只要交付一定的费用即可。著作特别是教材冗长的作者或编委会的署名权也进行明码标价。在学术论文的发表方面,代人捉刀出售论文牟利、代人发表于不同级别刊物的论文代理机构异常红火。他们提供从论文创作到修改、到发表的全套完善服务,内容包罗各学科专业、适合各行业层次。这些代理商,买通一些学术期刊编辑,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从而建立起一条完整的论文黑市利益链。

由此看来,目前学术出版的乱象已经不是单一的个人行为,而是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产业链,链条中的有关各方都从中谋取利益。而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增加了“乱象”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有目共睹的是,这些“乱象”已严重影响我国学术创作的质量、学术原创的生命力和整个学术界的研究风气和未来发展。如果严肃的学术创作和知识创造都可以拿金钱去买卖、置换,如果高尚而神圣的学术出版活动都可以被商业化、被规则化,并且蔚然成风,对学术“乱象”的思考和治理则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这些乱象进行研究和治理,足以提高到“抢救”“学术精神”的层面。

二、学术“乱象”,原因何在

学术“乱象”,令人堪忧。可学术“乱象”,缘何而生呢?

(一)“乱象”的主要行为主体

表面来看,“乱象”涉及人群复杂,层次多样,难以缕清头绪。但仔细分析发现,不管在传统环境还是网络环境下,学术出版乱象的行为主体大多由两类人群构成:科研人员和出版者(包括出版服务的提供商)。科研人员作为学术论文(著作)的创作者和使用者,多次“搅乱”学术出版。出版者则担负着评审、发表和传播学术作品的职能。对这两类人群切入分析,是把握乱象成因的关键。

1.科研人员之“乱”

科研人员作为学术作品的创作者和使用者,在学术出版领域的参与度很高。作为学术作品的创作者,进行学术创作的动机有以下两种:一是基于自身的兴趣和爱好进行自觉的学术创作;二是迫于外界的压力和激励而进行被动的学术创作。而目前我国科研人员学术创作的动机,后者占据绝大多数。

在当前国内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绩效考核、量化管理的背景下,每个科研人员每年都有业绩考核指标,且采用“生产大队记工分”的量化方式,直接与年终奖、津贴、工资甚至工作本身联系起来。同时,各行各业的人晋升职称都需要发表论文,论文发表变成了通向某些物质利益和提升社会地位的必经途径。在这样的论文产出压力和利益驱使下,学术作品的创作和出版的刚性需求非常大,而人们的创作力毕竟有限,选择抄袭剽窃的方式短期低成本地完成“学术创作”,甚至采取第三方寻租的方式来代替自己殚精竭虑尚不讨好的个人创作,似乎也成为痛苦抉择之后的理所当然之选。

而作为学术出版成果的使用者,科研人员在使用和直接引用他人作品时的版权意识比较淡薄,全文抄袭、大段引用不加标注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科研人员的学术规范和著作权等的知识普及和培训,颇为紧迫且必不可少。

2.出版者之“乱”

出版社和期刊社也成为“乱象”背后的行为主体。由于存在巨大的需求市场,处于行业垄断特权下出版社的出版权和期刊社的发表权就成了可以牟利的资本。出版社对出版学术著作进行明码标价,期刊社也对版面费有一定的收取标准。对于出版者来说,乱象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就是以牟利为目的。名目繁多的出版费、版面费已经从原来生存压力下的被迫之举变成最大化地追求经济效益,充实“小金库”的当务之选。而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与出版社、期刊社编辑有一定关系的第三方代理者恰恰成为了学术出版市场中需求与供给的联系纽带,使得这一乱象进一步升级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链条,并不断地在市场竞争中日趋规范化。这不仅具有一定的讽刺意味,更令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二)乱象原因与影响因素分析

1.利益之驱使

不管是科研人员还是出版者,卷入“乱象”的最终动机都难脱利益的驱使。科研人员为了应付考核、评定,为获取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作“乱”学术界。出版者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手中的特权中饱私囊。与我们所处的社会越来越商品化的趋势同步,学术创作和出版,这一原本最圣洁、最崇高的人类精神成果的创作和生产系统,似乎难逃被商品化同质的厄运。

学术研究最需要的是学者的独立性、独特性和独创性,即陈寅恪的“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而目前这种唯以课题经费、职称评定、项目申请等经济和物质利益为导向的科研工作,其成果有多少是申请者真正潜心钻研,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产物呢?

2.学术环境之影响

如果我们把“乱象”的原因归结于某一个科研人员或某个学术期刊,似乎有失公允。其实,卷入其中的某些科研人员或出版者也是身不由己,学术环境对学术创作的影响至关重要。从各高校、科研机构到其上级主管部门,层层量化的考核制度导致科研人员把科研的重点放在“量”上,导致学术论著的“高产低质”,形成学术界的虚假繁荣[2]。学术界的“高产”神话不断涌现。但高产并不代表着高质量、高水平,毫无创新的低水平重复,带来的则是学术泡沫泛滥成灾。而自上而下的这种纯粹“量化”的考核制度,又使整个学术界陷入了“乱象”丛生的怪圈之中。

3.管理体制之缺陷

如果说一种社会陋习或现象不再是典型事例,而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和共识,则需要我们去认真审视外层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才使得某种现象广泛存在。

在学术出版的管理体系中,对于科研人员的失范行为缺乏一定的严格约束和处罚,这种管理的缺失带来的示范效应使得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无法得以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于论文代理过程中的买卖论文现象缺乏相关的法律条文约束。而出版者的行为约束也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整个学术出版,处于无序和失衡状态。

三、“乱象”的治理思考

学术出版的混乱状态,在21世纪初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和忧虑。对学术出版“乱象”的治理,官方尚存在缺位,目前仅处于民间自发的“打假”阶段。而这一现象的根本治理,不仅是学术出版层面的问题,还涉及社会、教育层面的大课题,政府参与必不可少。而相关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尤显迫切。

对学术出版乱象的综合治理,是关系我国学术出版未来发展和挽救科学精神的关键。在此过程中,离不开政府、学界、出版界、教育界的通力合作,亲历亲为,果断执行,才能有效遏制和改善目前的学术出版乱象,还学术一片晴朗天空。

同时,学术本是关于精神领域的“纯粹之物”,它是知识分子得以安身立命的始源根基和区别于社会上其他职业的身份表征,其发展程度的好坏象征着人类文明的高低[3]。学术出版要回归纯净,还需每一位身处其中的科研工作者洁身自好,自律其身。最重要的是,要回归学术的本来性质和学者的本来价值,即学术要远离物质、远离诱惑,要具有“板凳一坐十年冷”以及“安坐书斋、安守清冷、安心治学、淡泊名利、至誉无誉”的学者气节与文化精神。如同米尔斯所言:“选择做一名学者,既是选择了职业,同时也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治学者也塑造了自我”[4],在治学之途中完成自身的修炼和升华。也许这种要求和期望在当下的社会氛围中似乎只是奢望,但也恰是在这复杂混浊的大气候下,更显现坚守学术底线和价值的可贵。正是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学者的存在,才使得我们对我国未来的学术创新真正有希望、有期待!

[1] 李蒙.国内学术乱象调查.决策与信息,2010(9):50-52

[2] 张玲玲.学术出版中的不良现象及防治.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3(2):98-100

[3] 古海阳.青年知识分子在学术乱象中的生存.粤海风.2010(3):28-30

[4] 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张永强,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212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媒体传播系讲师,博士,邮编:100083。)

(责任编辑:常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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