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研究

2012-08-15 01:56辛春林
化工管理 2012年6期
关键词:责任政府企业

文/马 博 辛春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从本质上得到了“回归”,获取经济利益,实现股东利益,以确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企业发展迅速,规模逐渐扩大,但是,其间引发的社会问题,如三鹿奶粉事件、煤矿灾难、血汗工厂以及环境污染等,使人们意识到企业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从而在学术界和企业界引发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探讨。而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发展历程得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具有动态性,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当我们研究具体企业的社会责任时,一定要将企业放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坐标中,在具体的环境中进行分析。由此看来,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以及现状的研究,对于认识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特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

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其发展的过程是由政府机制推动的,或者说是在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后政府的态度决定的,具体体现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社会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有些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企业社会责任。下面我们将以每年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学术文章数量作为描述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进展情况,具体阐述政府是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将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错位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企业社会责任引入阶段、与中国实际结合阶段、快速发展阶段。

1.计划经济体制时期。1985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此时期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就是“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成了政府的延伸,承担了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而且政府对企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企业为社会服务,企业没有自主权。同时企业的财政与政府挂钩,从不担心盈利或亏损。所以,这个时期的企业所承担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而是行政命令,可以称为错位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

2.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时期。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此,我国迎来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并存的局面,但此时仍然以计划经济为主,企业承担的仍是政府赋予的命令。到了1992年,我国政府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上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与企业逐渐分离,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具有更多的自主权,使企业回归到“获取经济利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位置。但同时,许多企业利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漏洞,通过寻租、价差等违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加上不少国企的员工下岗,使得人们开始注意到企业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社会、市场以及员工的利益。在此时,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引入中国,但是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社会大众,更多沉浸在追求利润的美梦中,很少的学者对此进行研究,根据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数据,以“企业社会责任”为检索词,其结果为1985年只有一篇,1985到1999年总共才有232篇,平均每年只有十几篇,发展非常缓慢。

3.进入21世纪,尤其是在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此时企业借助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热潮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拓宽经营领域,企业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由于企业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对环境、消费者、员工等造成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社会上出现了“血汗工厂”,“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词语,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被学者和社会大众所认识,此时期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处于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数据显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总数由2001年的67篇上升到2005年的884篇。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快速增长,尤其是在2002年以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模式,引起政府、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重视。企业界在2001年12月,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北京首次共同举办的题为“新世纪的中国”研讨会,成为国际上第一个参与“全球契约”的国家级雇主组织;2002年9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等主办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西安召开,其主题为环境、人权和劳动宝盒等,目的是引导更多的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在学术界中,理论的研究也不断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

4.2006是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元年,其标志性事件有三件,一是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案,其总则明确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国家电网发布了我国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充分肯定;三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包括企业在内的公民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

在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下,社会大众和媒体的关注下,学术界再次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高潮,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数据显示,2006年的学术研究论文达到了1461篇,2007年为2388篇,增长幅度达63%。

2008年发生了“三鹿毒奶粉事件”、“金融危机”、“汶川地震”和“南方雪灾”等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从数据显示,2009年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数量达到3887篇。除了学术研究,企业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履行社会责任上逐渐与国际接轨,据调查,2006年当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国企业达到了12家,是2005年的3倍,到了2008年底,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超过了120家。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特点

从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最初提出者是美国钢铁集团的创始人卡内基,他代表的不是政府的利益,也不是学术界的研究者,而是站在一个历经商场磨练的企业家的角度,对他的经营哲学的总结,由此可以看出,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思想起源与企业界,经过学术界的研究,对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再返回企业界经过实践的证明。

而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再由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使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始意识到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是一个由企业推动,学术完善,再由企业实现的过程;国内则是一个由政府推动,社会大众高压下,企业被迫接受的过程。这一特殊的历史过程,长期造成了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意识的不足,甚至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分不清哪些才是企业承担的责任。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及问题

1.我国企业与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程度较低。根据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显示,10.5%的受调查者表示很清楚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26.7%表示比较清楚;40%表示不清楚,但听过这个短语;22.9%的公众第一次听说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这个数据说明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较差。而通过对MBA的学员调查得知,97.61%的学院知道企业社会责任,但仅有9.09%的学员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深刻的理解,说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有基本的了解,但局限于表面。

2.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忽视社会责任。近几年,社会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三鹿毒奶粉事件”、“胶面条事件”、“瘦肉精事件”、“苹果员工中毒事件”等社会问题,都说明了有的企业过于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了消费者、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使企业与社会公众的矛盾不断上升,降低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我国的企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但没有意识;另一种是存在意识的,但又不知道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其原因有三点,一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的不当,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默许或不理会的政策,导致企业恶意破坏行为的加剧;二是政府、社会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外部环境的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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