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要“慎独”——对有关“车震胜地”报道的反思

2013-04-07 16:03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11期
关键词:慎独胜地三湘

田 华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车震”曾经被认为是“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代名词,现在一般指有车族热衷与恋人相互调情、作出一些暧昧动作或者发生亲密行为导致车的震荡的现象。[1]谈到车震、车震门,人们大都报以批评的态度。但对于这种与传统伦理道德相悖的生活方式,有的媒体却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

2013年5月2日,湖南的《三湘都市报》用了一个整版(A05版)报道《湘江路南线竟成长沙“车震胜地”?长沙网友推荐“车震胜地”引热议,本报记者展开实地调查》。新闻既有就车震话题进行的网络调查,也有记者的实地探访和实时记录,还有网友总结的“车震手册”,戏说长沙“车震胜地”更是历数最佳车震时间、最佳车震天气、十大最佳车震地点(附安全指数和性福指数),再加上版面正中配发的湘江南路路线图,完全可以称之为“长沙车震指南”。新闻调查中不少男性能接受车震,延伸阅读中历数“美国有多少孩子是在车上出生”,这样的报道,这样的编排,完全能够让不少“有心人士”减轻车震的顾虑,而且能够通过相关报道寻找到合适的车震时间和车震地点。

《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车震胜地的相关新闻后,不但新浪、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迅速转载,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新闻网站也不甘落后广为传播,《探访长沙“车震”胜地,网友跃跃欲试》一类的标题比比皆是。笔者在百度中键入车震,找到相关结果约23400000个,键入车震地,找到相关结果308000个,“全国车震地一览表”、“杭州车震地址推荐”、“车震地点选择,车震攻略图解”一类的信息非常多。

事实上,《三湘都市报》推荐车震胜地并非个案,早在2010年青岛的《城市信报》就有《沿海一带晚上出现车震族,网友绘出青岛沿海车震地图》的新闻,网上《网友绘出青岛“车震图”,小麦岛成车震最佳场所》一类的转载特别多。

现代社会,无论愿意与否,居住在真实世界中的人们,同时也居住在符号化的世界里,符号世界的搭建者正是现代传媒。[2]因此,构建尽可能客观、真实的符号世界,倡导和守护正常的伦理道德规范,构建并倡导正常的生活方式,不但是新闻媒体的应尽之责,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之必须。但是,“面对当前多元的文化样式,多极的政治主张和多样的价值观共存的事实,人类在价值观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种相对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倾向,其最大危险就在于否定普遍的正义法则和普遍的道德原则”。[3]《三湘都市报》的记者探访“车震胜地”,很显然是在伦理道德方面考虑欠缺的表现,作为媒体而言,报道和转载车震胜地的相关新闻则是在舆论引导上出现了失误,在履行社会责任上出现了失职。

舆论引导,既是新闻媒体与生俱来的优势,又是其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之一。通过新闻报道和评论,对公众进行议程设置,从而把握舆论的导向,是很多新闻媒体惯用的手法。当前,这种舆论上的引导除了政治上的引导外,更多地体现为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构建和引导。生活方式,通俗地说,就是怎样生活的问题。而“现代的生活方式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传媒与广告等市场营销机构及其活动所生产的东西。在传媒的世界中,我们摒弃了传统的约束,也不再进行‘三省吾身’式的反思,我们总是注意‘他人’——活跃在媒体空间的影像,一般被视为有社会地位的、受到重视的,‘他们’的言论和形象实际上代表了媒体的舆论倾向——是怎么做的怎么说的,然后依次一点一点地修正和重构自己的观念和行为”。[4]

媒体大篇幅地报道和转载车震胜地的新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对车震一类生活方式的肯定,“安全指数、性福指数”一类的配套,则是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无形倡导。《三湘都市报》整版报道长沙车震胜地的新闻,其他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竞相转载的现实,很容易让受众形成“媒体都报道”、“媒体都赞同和支持这种生活方式”的错觉。在许多媒体和媒体人看来,有关车震胜地的报道,不过是吸引受众争夺市场的一种竞争策略,“无伤大雅”。但实际情况却是,这种“无伤大雅”因为长期不被重视,日积月累,可能会伤及媒体的根本。因此,《三湘都市报》等媒体选择车震圣地一类的内容作为报道对象,虽然能够满足受众一时的猎奇心理,在发行量、收视率上也许会有一定提升,但长此以往无异于饮鸩止渴,放弃原有主流媒体的地位,而逐步沦为“休闲小报”,成为市民生活中可有可无的点缀。

长期以来,新闻记者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都是“站在船头的瞭望者”,他们的新闻报道很容易让受众信以为真,甚至奉为圭臬。一旦媒体的报道背离了正确方向与时代主题,其导致的后果可能有三:一是受众看过之后当作消遣,一笑了之;二是受众被误导,在媒体的“有意指引下”进行“模仿”;三是受众自身素质较高,对于出现问题的新闻持抵制、批判的态度。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对于媒体而言,最终的结局都只有一个——受众快速或者逐步远离在导向上出现偏差的媒体,媒体最终被受众所抛弃。

当前,媒体一方面“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这是一种不能逃避的总体性的社会责任”[5]P74,另一方面新闻也“作为日常生活的一种工具和稍事休息的来源;给予社会声望;提供社会交往;用作日常仪式的一部分”[6]P107。《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有关车震和车震胜地的新闻,虽然能够满足部分受众对于相关信息的需求,但没有考虑到媒体的传播对象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阶段的受众,在他们中,既有各方面判断能力俱佳的成年人,也有心智还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没有注意传播内容的合宜性。所谓合宜性,主要指传播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当前,在进行新闻选择和传播时,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与现行政策相悖等一般性要求,新闻媒体都会自觉遵守,新闻价值标准更是媒体选择新闻时的决定性要求,但传统伦理道德规范、民族和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和社会信仰,尤其是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却往往为媒体所忽视。而这恰恰是新闻媒体在传播新闻信息,构建日常生活秩序时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究其根源,在于媒体对经济利益的“过分看重”和“过度追逐”。新闻媒体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市场竞争中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必须建立在现有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之下,不能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也不能忽视其他社会责任的履行。

在举国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一方面,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作为新闻宣传媒体,责任重大,应该带好头,发挥好应有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7],另一方面,“在新闻领域里,没有哪个问题比新闻道德问题更重要,更难以琢磨,更带有普遍性。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一旦丧失道德价值,它立刻便会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8]。当前,新闻媒体及其报道已经成为社会道德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篇好的新闻报道,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判断,尤其是在外界的反复作用下,这种判断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强化,从而使人们的道德观念逐渐地发生改变”[9],反之亦然。

在当前的社会体制下,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往往大于来自公共利益的压力,而且这种经济上的压力大多直接关系到媒体从业人员的直接利益。在来自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压力往往并不具备直接威慑力的今天,媒体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凌驾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或者说对公共利益有所损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车震胜地”的相关报道正是这种情况的集中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对道德秩序的维护和建构,更多地取决于媒体的自觉。这种自觉既取决于媒体生态环境的井然有序,也取决于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慎独”。其中,新闻媒体的“慎独”尤为重要。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和《中庸》。《大学》中有“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的说法,《礼记·中庸》中则有“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的记载,对此,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的解释是“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本文所指的新闻媒体的“慎独”,主要是指媒体在现有法律还不够完善,道德规范的制约、社会舆论的压力还不够有力的情况下,或者说相关的制约并不立竿见影的情况下,坚守社会责任,“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就要求媒体秉持独立精神,具备独立的品格,“一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加大媒体内部的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逐步把外在的道德律令转变为从业人员内心的道德需求,由他律走向自律。就新闻报道而言,则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符、与传统伦理道德相悖的现象,既可以进行选择性忽视,不予报道,也可以根据新闻价值规律进行报道,但在报道的同时牢记自身的社会责任,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当然,“如果在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之后就忘记了自己工作的成绩,忘记最主要的一方面,忘记了我们据以前进的基础,好像我们什么事情都做错了,并因此损害我们对于胜利的信心,那就是完全不对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10]P116。新闻媒体在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坚守道德责任,构建日常生活秩序的过程中,虽然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我们既不能否定其已取得的成就,也不能忽视其已经做出的努力。在传播信息,传承文化,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想,提高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越来越成为媒体共识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媒体会越来越慎独、慎初、慎微。

[1]百度百科[EB/OL].

[2]姜红.“仪式”、“共同体”与“生活方式”的建构——另一种观念框架中的民生新闻[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3):72.

[3]张福平.谋求共识: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支点[J].河南大学学报,2008,(5):103.

[4]何纯,张海寅.传媒舆论引导与生活方式——多元的文化认同与文化实践[J].湘潭大学学报,2008.(4):107.

[5][美]新闻自由委员会(展江译).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丹尼尔·麦奎尔,斯文·温德尔(祝建华,武伟译).大众传播模式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7]高守建.媒体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以《鲁中晨报》新闻实践为例[J].青年记者,2006,(10):50.

[8]吴晓东.抵制文化报道低俗化提升文娱新闻含金量[J].新闻记者,2005,(2):36.

[9]朱岩.试论新闻与道德的关系[M].中州学刊,2000,(4):69.

[1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猜你喜欢
慎独胜地三湘
鲜为人知的踏青胜地
侗都黎平 颐养胜地
探寻贵州春季赏花胜地
避署胜地莫干山
声东击西
浅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
“慎独”的境界
从“慎独”看境界
我眼中的周新平和大三湘
情系基层医疗 惠及三湘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