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的思维办好文化馆事业

2014-10-21 14:26陆莹君
中国文艺家 2014年9期
关键词:法人文化馆理事会

陆莹君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文化改革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它承担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把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因此,如何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机构,已经成为发展文化馆事业不可避免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的最终目的就是坚持公益性,满足老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巫志南认为:“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組织形式。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人治理结构的普遍实施,意味着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社会化步伐加快,这客观上对现有政府文化行政方式的改革形成‘倒逼,有力推动了政府文化行政行为走向科学、规范、健全。”

一、目前文化馆运行模式存在问题

从现有运行模式看,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制约着文化馆发展。一是地方政府没有文化馆这一概念,当地发展总规划也没有把文化馆纳入到其中,即使有也属于政绩工程需要;二是经济条件限制,导致经费难以落实,特别是技术人员的紧缺,使得文化馆的“人气”不旺;三是设施设备利用率不高,一些地区的文化馆建的“高大上”,设施设备一流,但真正利用起来的不多,加之服务手段单一,绩效评估机制缺失等,这些都制约着文化馆服务效能的提升。

二、建立文化馆法人治理模式形势分析

众所周知,文化馆现有的运行模式一直是按计划经济的模式运行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旧的机制不可避免地要经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文化馆进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科学的模式,这种模式注重的是强化自身核算,注意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并考虑到如何营造市场,打破行业界限,树立大文化观念,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形成特色显著的文化品牌效应。同时,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分配原则;运用企业管理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各类文化事业的发展。目前,国家已经有不少政策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但对于文化基层文化馆来说,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比如说,干部任命多由上级部门统一负责,政府尚未放权;现有财政体制下都是按照项目拨款、核算,这与理事会制度中管理层必须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财务资产管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等等。笔者以为,实行法人治理运行模式,这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成立个理事会、监事会,也不是在现有组织架构中再多加一个“统管”,而应该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单位活力的制度保障。这也是当前进一步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落实文化惠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政事分开,转变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创新管理方式。在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基础上,分级分类,积极稳妥地探索不同类型公共文化机构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模式。其次,要突出主体,强化治理。这就需要我们解放思想,着力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第三,要坚持公益,提高效能。强化公益性是文化馆的基本属性,这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四,要优势互补,兴馆多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馆事业必须突破投资主体的单一化,应该积极借助社会力量,采取独立、合作等方式开办活动项目,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发挥文化馆遍布全国各县(市)的优势,通过联合,建立本地或跨地区的文化网络,形成文化馆独有品牌;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开发,规模经营,共同发展。

三、文化馆法人治理运行模式制度的建立

如果按照文化馆理事会制度运行模式,文化主管部门只承担举办者职责,通过委派有关人员担任理事和监事,参与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监督,不再直接干预具体运营活动。因此,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角色将发生变化,在坚持主管主办制度的同时,会将政府文化行政职能转变到指导、规划、协调、服务、监督和宏观管理上来,重点管好发展方向、公益使命、法人资格、领导任命、发展战略、国有资产、绩效考核等核心环节,实现管理由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转变,实现职能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那么,要实行这种转变,就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文化馆资产管理制度。以产权关系明晰为主导,明确与文化馆办馆宗旨和职责范围相适应的可独立支配的文化馆法人财产。同时,健全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文化馆单独建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会计法要求配备专门财务人员。通过成本核算,控制各项运行成本,努力提高办馆效益。政府保证文化馆的经常性经费投入,并给文化馆充分、有效和合理的专项经费补助,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文化馆的管理运行。

第二,完善文化馆人事管理制度。一是扩大文化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全员聘用,进一步激发活力;二是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家工资政策为指导、以文化馆绩效工资为主体,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工作业绩为依据、以考核评价为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分开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与工资报酬挂钩。

第三,健全文化馆社会监督机制。即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拓展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管理、运作的渠道,确保各项运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1)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考核制度,引入事业目标责任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业务主管部门对文化馆年度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完成年度目标责任、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以督促文化馆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目标的实现。(2)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文化馆实施财务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对文化馆主要负责人及行政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时,提交前任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3)年度报告制度。文化馆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年度工作情况总结、评估,编制年度报告并提交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同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主要财务状况等。还应报告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名单,本年度理事会召开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4)信息公开制度。文化馆要以适当形式向公众公开本单位章程、法人登记事项、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运行中,也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运作状况等内容及变化调整情况。建立有效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开展群众文化需求和满意度调查。

建立文化馆法人治理运行模式,这不仅仅是人员构成上的改变,而是文化馆未来战略决策、监督管理和公共关系三项重要职权的变化,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运行机制,构建起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具有成都特色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这种运行模式是否能担负起文化馆健康发展的重任,我们拭目以待。(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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