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五德”思想与警察谈判人员素养

2015-01-29 22:21孙良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将帅五德孙子兵法

□孙良玉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孙子兵法》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兵书,被誉为“兵学圣典”。其中论述的谋略思想是古代思想精华的集中体现,对当今各个领域均具有极为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借鉴意义。警务活动中合理利用警务谋略,可以帮助警方安全有效地实现警务目标。因此,《孙子兵法》谋略思想也日益被运用到警务实战领域,指导警务实践活动。

《孙子兵法》中论“将”有四十多处,精辟地论述了将帅的地位、作用及素养。由此可见,孙子非常重视将帅的素质和修养。将帅担负着事关国家安危和人民生死的重大责任,是国君的辅佐。“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1]49深知用兵之法的将帅,既是民众命运的掌控者,也是国家安危的主宰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1]33“将者,智、信、仁、勇、严也。”[1]3一个优秀的将帅,必须具备“五德”,即智慧、信用、仁德、勇敢和严格。有智力能够形成谋略,讲信用能够做到赏罚分明,仁义能够做到众人归附,勇敢才能保证遇事果断,纪律严明才能确立自己的威信。“五德”皆备,方能成为大将。

警察谈判人员,是实施警察谈判的主体,是决策者与谈判对象之间沟通的桥梁,在警察谈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警察谈判人员的素质如何,对于警察谈判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有着极大的影响。本文主要依据《孙子兵法》所论述的“为将五德”,结合警察谈判实际,阐述警察谈判人员需要具备之素养。

一、“五德”之“智”

(一)孙子论“智”。“兵家者流,用智为先。”[2]2孙子明确地把“智”放在“五德”之首,体现出其“尚智”的思想。中国古代的“智”与“知”相通,在《孙子兵法》中有七十多处提到了“知”,如“知彼知己”“知天知地”“知胜有五”“知五火之变”“知九变之利”……自知者智,知彼者强,人贵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优点、缺点,并能扬长避短,方能称之为“智者”。要“致人而不致于人”“奇正多变”“因敌制胜”,只有充分发挥了这些智谋、知识和才能,才不失为“智者”。战争首先是智慧的较量,具体到对抗中,上智便是“伐谋”“伐交”,中智便是“斗阵”“设伏”,下智便是灵感触发、见机而行。一个优秀的将帅,必须智力超群,懂战略,知“五事”,精“七计”,能谋略,通权变,运筹帷幄,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二)警察谈判人员的“智”。“智”为“五德”之首,是警察谈判人员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警察谈判人员的“智”,主要是指警察谈判人员的智慧、处事的技巧、谋略和胆识,以及把握全局动态的能力。警察谈判人员要有政治意识、战略眼光和全局视野,明确自身的角色地位,知进退、识荣辱;要拥有丰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事;要熟悉警方武力处置及部署情况,还要掌握谈判对象信息,做到知彼知己,方能识权谋,懂变通。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指警察谈判人员所具有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精神状态,是警察谈判人员的首要素质。警察谈判人员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还要有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警察谈判工作的实质是一种和谈判对象激烈的正面执法对抗,只有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警察谈判人员才能身先士卒,视死如归,无论在任何危险复杂的局面下,都能勇往直前,主动积极地完成警察谈判任务[3]180。

2.文化素养。警察谈判人员应该知识广博、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知识结构,有一定的现代科学文化水平,这是警察谈判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先天禀赋方面,对警察谈判人员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智力商数高,心理承受力强,记忆能力超常,反应敏捷,理解力强,布鲁卡区(语言中枢)活络[4]。智商是天生的,智慧却是后天学习磨练而来的。在警察谈判中,拥有渊博的文化知识,并能适时地引用和影响对方,会取得良好的谈判效果。警察谈判人员必须懂得兵法知识,能够合理制定谈判的战略战术,善于使用各种谈判策略和计谋,使谈判出奇制胜[5]。

2006年2月7日上午8时许,一名手持火药枪、身绑近10公斤炸药的男子突然闯入四川省宜宾县蕨溪中学,劫持三名学生至学校操场,威胁要随时引爆炸药,将校园炸为平地。警察谈判人员在与其谈判过程中,该男子数次提及其亡妻并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警察谈判人员很快说出了这是北宋苏轼创作的一首悼念亡妻的词,反映苏轼对亡妻永难忘怀的真挚情感和深沉的忆念,并且后面部分是“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顺利消减了劫持者的抵触情绪,缩短了双方之间的心理距离,建立起了良好的对话关系。最终成功说服犯罪嫌疑人卸下身上的炸药,消除了危险,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试想,如果在谈判中劫持者提及一些诗词典故或俗语名言时,警察谈判人员不知一二,或者不能适时地融会贯通影响对方,那么将难以营造融洽的谈判氛围,取得良好的谈判效果。

3.能力素质。除了卓越的聪明才智,渊博的科学知识,高超的远见学识之外,警察谈判人员还需要以敏锐的洞察力,深谋远虑的头脑,科学的思维方式,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审时度势,正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出科学的决策。这些能力素质包括洞察能力、自控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此外,精干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创新能力、分析和预测能力、勇于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信息收集和判断能力也都是警察谈判人员不可缺少的[3]184。

警察谈判活动是一种知识信息的传达和交流,是各种知识和经验的综合运用。警察谈判人员只有兼具政治素质、文化素养及良好的心理能力素质,才能达到知胜之“智”、识人之“智”、料敌之“智”、应变之“智”,明辨事物的真伪与是非,权衡其中的利弊得失,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取得警察谈判的成功。

二、“五德”之“信”

(一)孙子论“信”。“信”,即信誉、信用、诚信。杜牧曰:“信者,使人不惑于刑赏也。”[2]2人无信不立,军无信不胜。为将带兵应严守信义,才能树立良好的威信,赢得部属的信任,增强军队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而提高战斗力。惟有赏罚有信,才能令行禁止。“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1]169法令平时得到执行,用来训练民众,那么民众就会信服;法令平时未能得到执行,用来训练民众,民众就不会信服。将帅要以诚待人,言行合一,“言必行,行必果”“与众相得”,才能真正值得信赖。

(二)警察谈判人员的“信”。警察谈判大多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警察谈判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公众的关注之中,谈判的内容和结果大多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谈判中的任何失误,都会导致民众对警察谈判人员、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不满,致使警民关系紧张。因此,警察谈判人员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危机,既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又能增强公众对警察的信任感,提高警察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警察谈判人员在警察谈判中的“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取信于人和施信于人。

1.取信于人。警察谈判伊始,双方需要有一个互相沟通了解的过程,谈判对象在谈判初期通常处于紧张敏感阶段,自控能力不强,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警察谈判人员首先要向谈判对象介绍自己的身份,表明来意,进行必要的心理沟通,传递出愿意帮助他解决问题的诚意,与他共同探讨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充分展示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心意,这样可以缓解谈判对象的紧张心理,降低警觉度,从而建立良好的对话关系。

2.施信于人。警察谈判人员通过帮助谈判对象分析处境,并向其阐明利害关系,使其真正感到警察谈判人员是在为他着想,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他一起商量、切磋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警察谈判人员应以朋友的身份出现,使谈判对象感到是在帮助其解决问题、摆脱困境的,增强其对谈判人员的信任感,从而理智地面对现实,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放弃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和念头。

三、“五德”之“仁”

(一)孙子论“仁”。孙子强调为将者需“仁”。“仁者,惠抚恻隐,得人心也。”[6]8“仁”是“五德”的核心,将帅对士卒的爱护是调动士卒积极性、确保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1]184把士兵当成小孩来照顾,这样他们便甘愿与将帅共赴险境;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这样他们便甘愿与他同生共死。“仁能附众”[6]8,只有如此,才能形成牢不可破的内在凝聚力,取得战争的胜利。

同时,孙子强调“仁”并不是无原则的“仁”,而应“恩威并济”,溺爱士卒或赏罚不明都容易陷于困境。“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1]169将帅在实施奖惩的时候,如果士兵尚未亲近依附自己,就贸然处罚他们,士兵定会不服,这样在作战中就难以驱使;反之,也不能因为士兵已经亲近依附自己,便一味迁就,该罚不罚,这样在作战中也是难以指挥的。

(二)警察谈判人员的“仁”。在处置警务危机时,特别是在劫持人质案件中,警察谈判人员要充分体现“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利用人道化的情感效应来深深打动谈判对象,最大限度地通过专业化的应对策略来维护人质、警察自身、围观群众以及劫持者的生命,和平解决人质危机。

劫持者生命与人质生命,在人权层面上是平等的。虽然劫持者以人质生命相要挟,但劫持不过是他实现目的的手段,即使他作恶多端、血债累累,在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和判决前,不可以随意剥夺他的生命。因此,警方应在武力面前慎之又慎,不能以暴制暴。警察谈判人员要通过相互沟通、交流来达到满足双方需要的目的,尊重劫持者的生命和人格,不要对劫持者进行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训斥,命令式的说教,有辱人格的言语,而应以人性化的关照,表示自己愿意帮助对方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法。

四、“五德”之“勇”

(一)孙子论“勇”。“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1]80在战场上,一方的混乱产生于对方的严整,一方的怯懦产生于对方的勇敢,一方的弱小产生于对方的强大。如果将帅“勇”,带的兵卒也“勇”,那么敌方势必会怯懦。孙子强调将帅这种“勇”并不是盲动冒进,而是指勇敢精神,是勇于决断、敢于担当的“勇”,是大智基础上的“大勇”。“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1]169那种无深谋远虑而又轻敌妄动的人,势必成为敌人的俘虏。所以,将帅是需要有勇有谋、智勇双全的。

(二)警察谈判人员的“勇”。警察谈判是一种高对抗、高危险、高应急的对话活动,警察谈判人员在谈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和风险。警察谈判人员这个既特定又特殊的角色,包含着一种非凡的魄力与胆识,知风险而无惧。警察谈判人员勇于献身的无畏精神,不是一种盲目的拼命意识,或蛮干的态度,而是一种不惧死亡与理性博弈的和谐统一,更有一种知道如何有效进行自我保护的科学态度,从勇敢的姿态中争取最大的生存空间,自信地直面各种险恶的谈判态势。警察谈判人员需要集大智大勇、无畏拼搏于一身,既要有勇猛的作风和不畏艰险的精神,又要具备避险取胜的心态和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危机形势,临危不惧、处变不惊,能及时准确地对危机做出评估,并果断做出行之有效的决策。只有科学合理地组织协调各方警力,并敢于承担决策所带来的风险,才能为警察谈判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五德”之“严”

(一)孙子论“严”。“严”,即严格、严肃、严厉、威严。王皙说:“严者,以威严肃众心也。”[6]8将帅带兵首先要法令严明。令出即行,令禁则止。“将弱不严,教道不明,吏卒无常,陈兵纵横,曰乱。”[1]178将帅软弱而又缺乏威严,训练教育士兵没有章法,致使官兵关系不正常,布阵杂乱无章,叫做“乱”,这是导致军队失败的原因之一。其次要赏罚分明。赏与罚是相互依存的,只罚不赏,则变得冷酷无情,使人敬而远之,罚也达不到预期效果;只赏不罚,则会变成无原则的溺爱,最终使团队失去战斗力。再次,将帅要严于律己,头脑冷静,不可因一时恼怒而出战,“将不可以愠而致战”[1]225。最后,要深谋远虑,善于治理,“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1]206。

(二)警察谈判人员的“严”。严明的纪律是实现目标的基础。“严”是在约束机制中对自律、他律和律他的最佳执行力,律他先律己,自律必他律。警察谈判人员的“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法。警察谈判人员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其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惩治犯罪工作的程序都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法律的威慑是说服谈判对象的前提,警察谈判人员在谈判中,必须要有严肃的法律态度和法制观念,做到客观、公正。为了有效达到谈判目的,警察谈判人员有时可做出必要的让步,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切忌为平息眼前的事端,而无视法律的严肃性一味地妥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法律的尊严。

二是严于律己。警察谈判人员要对自己有一种理性的认知,明确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并时常反躬自省,分析并调整自己的不良心态,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果断克服缺点,勇于改正错误,本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心态,不断地发展和提升自己。只有对自己的行为要求严格而具体,规范而持久,才能在警察谈判中引起谈判对象的正视、震撼和认可[7]。

归根结底,“五德”互相关联、缺一不可。有勇要有谋,智勇双全方为良将;有仁还要有严,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信则来源于智、仁、勇、严[8]。“信、仁、勇”是对品德的要求,“智、严”是对才干的要求。警察谈判人员只有德才兼备、刚柔相济,才能在警察谈判进程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和平解决谈判危机。

[1]陈曦译注.孙子兵法[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曹操等注.十一家注孙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3]姚健.警察讯问与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4]高锋.反劫持谈判实战技巧[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53.

[5]邓学伟.浅议警控谈判人员素质与能力的培养[J].人民论坛,2010(4):76-77.

[6]曹操等注.孙子十家注[M].上海:上海书店,1986.

[7]高锋.反劫制暴战术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295.

[8]焦平贵.“将帅五德”与领导素养[J].领导科学,20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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