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对辩证法的拯救与革新

2015-05-30 10:15白旭
北方论丛 2015年4期
关键词:黑格尔

白旭

[摘 要]黑格尔将知性逻辑改造为思辨逻辑,以此为运思平台能够承载“实体即主体”的本体的辩证运动,从而真理的实现就成为“绝对理念”的自我实现、自我澄明的过程。黑格尔就此实现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真理与形而上学境界、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统一。

[關键词]黑格尔;知性逻辑;思辨逻辑

[中图分类号]B51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4-0130-04

Hegels salvation and innovation on dialectics

BAI Xu

(College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 Hegel transformed intellectual logic into speculative logic, He used this thinking platform carrying Entity being subject ontological Dialectical behavior, So as to make truth s realization become Absolute ideas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transparent.Thus,It implements the unity of dialectics and metaphysics, metaphysical truth and metaphysical realm, individual rationality and universal rationality.

Key words:Hegel;intellectual logic; speculative logic

[收稿日期]2015-04-18

黑格尔哲学实现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合流,从而实现了对辩证法的拯救与革新。这种革新经历了两个过程:首先,黑格尔把知性逻辑改造为以内在超越为实质的思辨逻辑,从而使辩证法以这个思辨逻辑为方法论基础,成为“真理在形式之运演中的自身证明”、“在其内容之发展中自我完善”[1](p.33)的新型思维原则;其次,黑格尔辩证法克服了以主体为中心的主客二元对立的真理观,回归本体论,从“实体即主体”的本体论同一出发,把真理的实现理解为理念自我实现为绝对理念的概念运动过程,从而使黑格尔辩证法成为内涵逻辑,并且黑格尔把这个真理的实现理解为个体生命对自身的生命意义与生命价值的觉解。这样,黑格尔辩证法实现了辩证法与本体论、形而上学真理与形而上学境界、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统一。

一、 黑格尔面对的时代性的人类问题

黑格尔哲学所面临的时代问题是知性原则占据统治地位,在理论上宣告形而上学的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导致伦理总体性的破裂和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规范基础的瓦解,呈现现代性困境。

就理论层面而言,康德哲学是知性原则的代表。康德认为,知性思维只能认识现象界,如果用于形而上学的超验世界,就会出现“辩证的幻相”。因此,康德否定了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这决定了黑格尔要想重建形而上学,就要超越知性原则,为形而上学的建立重新寻找一个新的实现路径。

就现实生活层面而言,知性原则导致“伦理总体性”的破裂。“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达到高潮的启蒙时代,不过是建构起了一个理性的偶像。它错误地把知性或反思放在了理性的位置上,并进而将有限上升为绝对”[2](p.28),因此,黑格尔认为,现代性原则是知性原则,即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作为近代哲学的产物,最突出的体现在康德哲学和费希特哲学的发展当中。它是主体哲学的思维方式,主体哲学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表现为主客二元的意识哲学模式,以主体为中心去把握客体,从而表现为一种对象化逻辑,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人类学原则。其积极意义在于确立了主体的价值、尊严和权利意识等,但与此同时,主体性原则亦有诸多不足之处:首先,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必然对客体采取统治和支配的思维模式,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对他者的控制和压迫。在资本逻辑统治的社会,主体性原则是代表资产者利益的片面原则,导致人的社会关系的异化。其次,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极易导致价值个体主义原则的出现,它以主体自身的价值尺度为依据,使社会的价值规范基础失去统一功能,社会共同体的一体化受到挑战,“伦理总体性”破裂。最后,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导致“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学膨胀,把自然作为工具加以宰制,自然成为个体实现利益的手段,从而使自然与人的关系处于分裂当中。

面对“时代意识走出了总体性、精神自身发生了异化”的时代问题,黑格尔的哲学使命在于超越“扩张为绝对力量”的知性原则的片面性,“以‘普遍理性重建伦理总体性,从而实现人同自己的世界的‘和解”[3](p.37)。黑格尔的具体方法是把知性原则内化为思辨逻辑的一个环节,这样一来,个人主体性原则就变为绝对理念实现自身的一个环节,表现为“个体理性认同普遍理性,融入普遍理性,自觉为普遍理性”[3](p.30)的过程。从而克服了个人主体性的片面膨胀的人类学倾向,使个体生命超越知性原则的片面个体性上升为精神生命,个体生命的意识、人类意识与宇宙的普遍意识合一,个体生命实现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整体性理解。如此一来,它就不会再以“自我”为中心的片面原则去排斥他者、自然和社会,而是自觉到“我”与他人、自然、社会是统一的。这是黑格尔为分裂的现实世界重建的整体精神,为个体生命重塑的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同时,这个精神家园又是个体生命对自身生命意义的觉解,这样就实现为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统一。这样一种统一状态在黑格尔辩证法中是经过两个环节实现的。

二、 黑格尔新型思维原则的确立:从知性逻辑到思辨逻辑

康德哲学从知性原则出发否定了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康德把人的认识能力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感性是形成数学和几何学知识的能力,知性是形成自然科学知识的能力,理性对应的对象是理念,它是形成形而上学真理的能力。康德认为,理性是为知识提供统一性原理的能力,体现为一种由概念到概念的推论活动,它从“有条件者”出发,经过一系列推论,最后得到“无条件者”。由于这个推论的结果没有经验对象来证明其客观性,而“有条件者”的前提中并不包含“无条件者”,所以,康德认为,这种推论得到的只是“辩证的幻相”,从而否定了形而上学的可能性。由此,康德认为,知性范畴只能对现象界有效,不能用于本体界,如果越界使用就会形成辩证幻相。所以,他划分了现象界和本体界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的划分是给知性思维的划界,揭示了这个道理,知性范畴无法认识超验的本体世界,要想认识后者,就要超越有限的知性逻辑。黑格尔受此启发,由知性逻辑转向思辨逻辑。康德站在知性立场否定知性权威,揭示知性逻辑运用于形而上学的不合理性,黑格尔站在辩证立场上,把知性逻辑发展为思辨逻辑的内在环节,从而形成概念辩证法。

知性逻辑这个提法,是黑格尔在洞悉了他以前流行的逻辑的知性本性后所起的名称,其目的在于对其进行方法论上的清算[4](p.65),其实质是坚持非此即彼的抽象同一律。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批判了知性逻辑:“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C)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5](p.172)。但是,“这三方面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部分,而是每一逻辑真理实体的各个环节,一般来说……全部安置在第一阶段即知性阶段……彼此孤立,因而见不到它们的真理性”[5](p.172)。由此可见,知性逻辑就是把逻辑思想的三个方面都安置在了知性这一环节上,从而使知性思维总是在否定对立统一原则下,坚持非此即彼的抽象同一律,它们“在这里变成了一些相互孤立隔绝的思想规定的外在比较关系,而不是在对立统一中的一种可以转化的关系”[6](p.156)。当知性思维由坚持一种相互对立的绝对否定性,转而把思维重心转移到这种否定性上来时,就会出现黑格尔所说的逻辑思维的第二种形式——辩证思维,“在辩证的阶段,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5](p.176)。在辩证思维中,本来对象是甲,但由于条件变化变成了非甲,那么对象到底是甲还是非甲,思维对此无法确定,于是就出现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即康德的“幻相的逻辑”。黑格尔进而认为,辩证思维在本质上还是知性思维,“反思首先超出孤立的规定性,把它关联起来,使其与别的规定处于关系当中,但仍然保持那个规定性的孤立有效性”[5](p.176)。由此可见,形而上学不可能建立在知性逻辑之上,康德的论断是对的,只是他不应该固执于知性逻辑就此停止对形而上学真理的追问。

黑格尔辩证法把知性思维和辩证思维都发展为思辨思维的内在环节,在坚持同一律的前提下,把辩证、否定的环节纳入自身,从而可以容纳活生生的内容,即“实体即主体”的本体辩证运动。成为在同一中把握差别、对立,在对立、差别中持守同一的概念辩证法,于是它能把事物看成不同规定的有机统一。这样,黑格尔辩证法就超越了知性逻辑的两极对立,达到了思辨逻辑的对立统一,为形而上学成为科学找到了合理的逻辑平台。

黑格尔辩证法把内在超越性理解为实质原则。“辩证法却是一种内在超越,由于这种内在超越过程,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就表述出来了”[5](p.176)。在内在超越过程中,知性概念坚持的非此即彼的对立模式,就会坚持不住而过渡到对方,从规定甲过渡到规定乙是一个否定,这是第一个否定,由此知性思维过渡到辩证思维。接着,乙是原初规定甲的自身否定,所以,乙是非甲。“因而它在否定中又恢复自身,把在第一个否定中出现的第二个规定,作为自身规定、自身制约,与自己相综合、相统一了,这是第二个否定”[6](p.95),即非甲的否定丙,那么就是否定之否定,于是便达到了“精神自身的一个具体规定的全体性,一个自己与自己相关的圆圈”[6](p.95)。即甲→乙(非甲)→丙(非甲的否定),所以,又回复到甲自身,不过是在更高(否定之否定)层次上的回复,然后思維再以丙为起点重新发展出一个“具体规定的全体性”。由上可以看出黑格尔辩证法的另外两个原则:对立统一原则和分析与综合统一原则。思辨逻辑“既是概念自身产生对立面,自身超越自身的综合过程,同时又是概念按其内在自身展开的分析过程。对立中贯彻着同一,综合中贯彻着分析”[7](p.97),由此可见,思辨逻辑把“‘超越性、‘矛盾性和‘综合性纳入到或渗透到‘内在性、‘同一性和‘分析性之中,以使辩证法成为证明的逻辑”[7](p.97)。所以,从形式上看,黑格尔辩证法就是思维规定不断产生对立、差别,同时又不断否定对立、差别,实现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由抽象的同一性到具体的同一性的发展过程,每一个发展过程又是对原有层次的跃迁,从而最终实现一个消解一切矛盾的圆满统一体——“绝对理念”。黑格尔认为,思辨逻辑之所以不断地实现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是源于思辨逻辑是有内容的逻辑,这个内容即“实体即主体”的本体的辩证运动过程,本体的运动源于活生生的生命原则。所以,黑格尔辩证法就是以概念的运演形式承载个体生命运动的内涵逻辑。

三、 黑格尔内涵逻辑的形成:“实体即主体”的辩证运动

在近代,哲学发生认识论转向,“自我”成为真理确定性的标准,从而,近代哲学对真理的寻求是在主客二元模式中进行的。黑格尔认为,近代哲学从“自我”出发寻求主客统一的真理是无法实现的,黑格尔把这种寻求真理的模式称为意识哲学。在康德之前,认识是主体围绕客体转,康德批判这种认识论忽视主体的能动性,因此,从康德开始,认识转变为客体围绕主体转,主体成为知识形成的中心。在康德看来,认识是先验自我以知性范畴统摄感性材料建立起来的,但知性范畴只对经验世界有效,不能认识超验世界,否则会出现“辩证的幻相”。因此,超验世界从属于没有任何认识论意义的道德实践领域,相应的康德把主体分化为认知主体和实践主体。

针对康德的片面性,费希特把认知主体和实践主体合为一体,将主体的能动性拓展到超验世界。他继承康德主体的能动统摄功能是客体得以确立的前提的思路,把康德外在感性材料设定为自我内在活动的经验,这样“我思”与“我在”就是一体的,“我在”导致“非我”对“自我”的限制。这样,康德的自在之物就被纳入了“自我”内在活动的范围,成为由“自我”设定的“非我”。从而“自我”就成为独立的实体同时又是能动的主体,使“先验自我”本体化为“绝对自我”,主客体在主体能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了统一。同时,费希特还解决了康德的知性范畴从判断表紬绎出来的外在性,把范畴从自我内在活动中演绎出来,范畴是对自我内在活动反思的产物。但是,在费希特那里,上述统一局限在主体的狭窄范围里,它所建立起来的“非我”总是与“自我”对立,只要有“我思”活动就会产生“非我”,“非我”永远克服不完,认识只能在主客分离中维持。因为,如果“非我”都被“自我”克服掉了,“自我”就没有认识对象了,从而出现矛盾。这种认识论哲学的不足在于,它将“自我”看作一切知识的基础,从而很难超出“自我”之外,最终得到的只是关于“自我”的知识,“非我”永远无法与“自我”实现完全统一。据此,黑格尔认为,意识哲学由于无法超越到“自我”之外去,所以,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裂也就无法实现统一,最终就无法形成真理。“意识的领域便总是以主客的二元分立(相互否定)为前提的。正因为如此,在意识的领域内设想绝对真理或主客的绝对统一是不可能的,它与意识的本性相矛盾”。

鉴于此,谢林把哲学的出发点转移到主客体的原始统一即“绝对同一”上来。谢林借鉴康德的合目的性思想,同时吸收斯宾诺莎的实体思想,把主体和客体设定为从同一个“原本”发展出来,主体是精神性的东西,客体是物质性的东西,这个“原本”就是斯宾诺莎的实体,谢林称之为“绝对同一”。谢林认为,自然和精神是“绝对”的两种表现,自然是无意识的精神,精神是有意识的自然,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无自我意识。谢林用有机论、目的论的思想解释自己的哲学,在谢林看来,“绝对同一”是一种沉睡的宇宙精神,当它苏醒时,就产生各种区别和规定,从而形成自然界,自然界就是包含主体性在内的客体,它的最高表现就是人和人的自我意识,作为包含客体性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通过实践在社会中把自己实现出来,最后在艺术直观中复归为“绝对同一”。总之,谢林的“绝对同一”哲学,以精神与自然的统一为出发点,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把人理解为自然发展的一个环节,人的精神是由低级到高级的与自然发展过程相应而发展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着康德与费希特哲学高度膨胀的主体性原则。谢林哲学给了黑格尔极大的灵感。

黑格尔肯定了谢林从主客同一出发的思想,但是黑格尔对他的思想进行了改造。一方面,黑格尔批判谢林用理智直观认识“绝对”的方法。黑格尔完全否定了“自费希特以来所提出的理智直观的观点……只过问人的心理—逻辑结构的逻辑一面……所以,他不需要费希特、谢林所说的理智直观,只靠思维逻辑规定的辩证推演便可以了”[6](p.335)。另一方面,黑格尔批判谢林的“绝对同一”是没有内在差别的空虚的同一性。黑格尔认为,“同一”这个概念具有自我否定的本性,因此,它是包含内在超越性于自身的“同一”,正因为包含内在差别于自身,所以“同一”才是能动性的东西,并由这种内在差别的否定性运动发展出对立和矛盾,从而形成事物自身发展运动的内在根据。

黑格尔认识到要实现形而上学的真理,就不能坚持康德和费希特的意识哲学思路,而要从谢林的“同一”哲学进行思考。于是,黑格尔由认识论转回本体论,使本体论成为辩证法的基础理论视域。他借鉴谢林“绝对同一”的思想,把主体和实体(客体)设定为原初同一的本体,即“实体即主体”,从而使辩证法成为真理自身实现、自身澄明的逻辑。从本体论层次理解,“实体即主体”还只是潜在的生命,它何以能实现出来?这就是黑格尔的“同一”区别于谢林的“同一”之处,黑格尔的“同一”包含内在差别于自身,这种内在差别发展出对立与矛盾,形成本体辩证运动的根源。在这种辩证运动中,“实体即主体”的理念自我实现为绝对理念,达成真理的澄明状态。

不难看出,黑格尔辩证法体现着一种目的论、有机论的思想,它贯穿黑格尔辩证法始终。比如,在《小逻辑》的“存在论”的开头部分,黑格尔说“,存在”最初有一个“存在起来”的“决心”——“去存在”,这无疑体现了目的论思想。在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发展过程中,目的论思想逐渐体现为活生生的生命原则。在《小逻辑》的“概念论”部分,黑格尔通过对“生命的理念”的分析,证明了生命是一切理念、精神活动的前提和灵魂,是理念自我实现为绝对理念的活生生的原则。理念经历自我、实体、主体、客体等环节发展为“生命”,“直接性的理念”作为生命是包含特殊性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具有将自身实现出来的内在力量,从而体现为“活生生的个体”。而作为具有形而上学精神的人类不可能停留于個体生命,他要在精神层面实现个体生命的意识、人类意识与宇宙的普遍意识的合一状态,即把个体生命实现为精神生命。黑格尔认为,这种实现过程通过认识、实践等环节达成,从而实现个体与类的统一。这种统一体现了双重意义:首先,理念自我实现为绝对理念,从而证明了黑格尔辩证法是真理自我实现、自我澄明的辩证法;同时,在绝对理念的实现中,个体生命达到了“对自身普遍本性的觉解”,实现了个体意识、人类意识与宇宙普遍意识的统一。

综上所述,黑格尔辩证法把知性逻辑改造为思辨逻辑,从而能包含活生生的内容,即“实体即主体”的本体展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理念由潜在自我实现为自在自为的真理——绝对理念。同时,这个真理的实现又是个体生命对普遍理性的觉解。由此,黑格尔实现了对辩证法的革新,理念辩证运动的生命原则,改造了传统形而上学实体化本体的僵化性、凝固性,使本体论成为辩证法的基本理论视域,使辩证法成为阐释本体论问题的新型思维原则[7](p.115)。以这种概念辩证法的方式,黑格尔实现了辩证法与本体论、形而上学真理与形而上学境界、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统一,对他所处的历史阶段的时代性问题——“现代性困境”做出了一种解答。

[参 考 文 献]

[1]王天成,曾东.辩证法的三种形态[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4).

[2][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3]孙正聿.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与后形而上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8(3).

[4]王天成.黑格尔知性理论概观[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3).

[5][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6]邹化政.黑格尔哲学统观[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

[7]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系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张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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