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的制度分析框架——读《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发展》

2015-08-15 00:50王枫萍
关键词:变迁制度农村

农村发展的制度分析框架——读《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发展》

王枫萍

制度一直是经济学关注的重要领域,从康芒斯对制度经济学的系统阐述,到以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制度分析在经济研究中始终处于主流地位。其实,制度研究在社会学的研究中,也有着悠久的传统。从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论述,再到当代社会中的新制度主义的出现,都反映了制度研究和制度分析之于社会研究而言,有着其重要性和独具特色的解释力。

一、制度视角下的农村发展概述

目前,在关于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的制度性探讨中,温铁军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农村发展是农村政治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提出包括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产权制度建设和农村基层经济主体建设在内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改革,以及配套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1]。张宏宇也关注了具体的农地制度变迁,认为制度变迁促进了对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改造,引发了农业资源要素的流动,实现了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公共发展[2]。林毅夫较早提出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场发育缓慢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主张通过建立健全法令法规的形式加快发育农村土地市场[3]。陆学艺认为,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首要方面,农村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民的发展,因此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层面应该多关注农民。周其仁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与能力为核心,认为我国长期奉行的工业化战略及其与之匹配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各种资源与机会配置偏向城市而歧视乡村,改变这种现状的基本经验是改变发展策略和改革经济体制[4]。

总体来看,相关研究中较多为问题取向的分析路径,这些讨论主要从经济学和社会学出发,就农村制度的某一方面分析农村问题,而较少从经济社会学及制度的整体视角来考察和探讨中国农村发展,尤其是农村市场发展问题。或许是基于此,陆益龙在关于中国农村发展研究中,引入了制度分析的视角和方法。在《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市场》一书中,陆益龙试图将“制度、市场”作为核心,以制度创新、市场发展为切入点,探讨中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村的现状、困境和未来发展道路问题及其与制度之间的关系。

具体言之,该书研究的问题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哪些制度因素制约着新时期农村市场和“三农”发展;二是怎样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安排将激励和促进农村市场及农村新发展[5]1。作为本书的重要特点,该著作在理论上将制度分析重新带回社会学研究,强调影响农村新时期发展的制度性因素。正如作者在第一章开篇所述: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需要制度创新推动的农村市场的发展。以此为基点,作者将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视为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性选择,并立足经验研究提出农民“闯市场”机制、“引导性制度变迁”理论、“后乡土社会”理论等诸多创新性理论观点。在研究方法方面,作者运用抽样调查数据和实证定量分析方法,突破了以往大多以村落民族志方法和一般农村调研方法为主、以个案经验和直觉经验为基础的局限,实现了点与面、质与量的结合,使得从宏观层面去理解和判断城市化背景下中国村庄的未来成为可能[6]。

二、制度之于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制度因具有自身演化的规律性及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焦点。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明确揭示了社会事实的本质:社会事实实质上是制约人们社会行动的制度,即将社会学界定为研究制度的科学[7]。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中,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研究了一系列制度问题,包括制度起源、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结构的内在联系和制度创新的实质,以及制度变迁主体、制度发展过程和制度价值评价等[8]。在《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市场》一书中,作者引入制度这个重要变量,从制度创新在降低交易费用、发挥节约、促进合作并提高效率中发挥的功能为切入点,将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作为增加发展农村要素市场、增加农民收入、解决“过密型增长”等困境的重要出路。

其次,现实问题的研究往往可以从历史维度中获得经验性指导。米尔斯在讨论社会学的想象力时十分重视社会学研究中对历史的“真正的运用”,他推崇历史研究的动态性和全面性,认为为了认识人类的多样性,我们的研究要与历史现实的层次、以及这一现实对个人的意义保持长期、紧密的联系。在论述制度对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时,作者首先从正反两面的历史经验出发,指出改革开发之初农村制度变革曾在激发农民活力、提高农村生产力中的历史性作用。而路径依赖则导致部分制度延续至今。这些制度安排则造成了长期性的农民增收困难、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关系失调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国家是社会制度的制定者,控制着社会中的主要资源和机会的配置权利。因此,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等问题的解决更多地需要借助国家力量、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解除阻碍农村发展的各种制度性和结构性因素。

最后,制度作为一种生产关系,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或抑制作用。在剖析阻碍农村发展的制度因素中,作者认为现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和土地制度是严重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作者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户籍制度仍对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机制具有显著影响:一方面,中国社会的户口等级制和社会空间等级制差别现象的存在反映了资源在城乡之间、不同等级城市之间的不均衡配置,也反映了户口依然是获得重要资源的依据,以及户籍制度安排构成了相对封闭的阶层结构[5]73;另一方面,个人和家庭户口因素对个人职业和地位流动性及晋升机会获得有着结构性影响。

三、制度创新之于农村市场发展的意义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通过为人们的行为提供选择集来激励或约束人们的行为,因而制度差异导致效率的差异。制度虽然并非是万能的,但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中,我们最缺乏的是具有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的制度[9]5-6。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或机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地位使其成为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带动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首先,作者认为中国农村发展的关键在于农村市场发展。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成长和壮大是农村经济发展获得不竭动力的源泉,是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社会学注重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将经济系统视为一个开放并受到各种社会条件影响的系统。同样,农村市场发展不只是市场问题,也涉及国家与农村关系问题。农村市场发展要求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市场要素的充分释放和自由,而农村市场的形成、发展以及市场秩序的维护难以单凭农村自发完成,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加快立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满足农村市场发展所需的条件。

传统农业社会管理体制将农村劳动力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农民无法掌握应有的主体地位。在人口压力产生劳动力剩余的情况下,农户只能在“生存理性”的驱使下,将新增劳动力投入于有限的土地耕作中。这导致中国农业长期维持在以“边际报酬递减”为基本特征的农业“过密化”水平,阻碍了小农经济向更高生产力的现代经济发展。约翰逊曾准确地指出:确保农民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善要素市场的运作。这点在中国尤其重要,因为每一种主要的生产要素的市场(劳动、土地和资本或信贷)在中国都依然受到很大的约束,存在很多缺陷。中国未来要素市场表现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绩效和农民收入的提高[10]8。

其次,作者通过实证研究与理论探索总结出市场和制度创新是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新动力这一规律。那么现实问题是如何去进行制度创新、推进农村市场发展以及制度创新和市场发展靠什么力量去推动。针对这一问题,作者立足于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关系,创造性地提出,新时期农村市场需要通过一种引导性制度变迁的力量推动其发展。引导性制度变迁理论是对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是结合本土实践、对中国农村市场发展所需的制度变迁提供的一种新视角。

传统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外力强制、自上而下、由国家或中央政府这一中心推动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诱导性制度变迁是一种系统内生的、自下而上、由无中心力量推动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5]123。在这两种互为对立的观点中,严重割裂了对制度认识的统一性,削弱了制度研究的科学性和解释力,使其只能在理论上成立而无法有效地指导实践的展开。作者综合历史经验、新制度主义理论以及现实困境和实践需求,从个体与社会的互构公变关系出发,用“制度二重性”取代制度“二元性”,将制度的主观面和客观面有机结合而创新性地提出引导性制度变迁理论,以求科学地认识本土语境中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

四、农村市场发展的制度困境

关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论述中,弗雷格斯坦强调国家在市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作为经济范畴的市场视作国家建设的组成部分,认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国家建构的结果[11]。该主张认为,市场对产权、治理结构、交换规则和控制观等制度安排有着强烈的诉求,而这些制度安排总离不开政府的力量,因此政府在市场形成、稳定、发展和转型中是一个永远在场的行动者。

对于中国农村发展而言,其核心是农村市场的发展,农村市场能否得到发展与政治、文化之间有着重要关联。在此,作者从制度分析入手来考察农村市场发展问题暗含了这样一个理论假设:市场并非自动产生、形成,而是与国家建设和国家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正如弗雷格斯坦所言:再怎样高估政府对于现代市场的重要性也不为过。这种判断尤其适用于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国农村市场。

作者通过经验研究发现,中国农村市场发展中主要存在农业劳动力闯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成熟性、乡村社会市场转型有限性、家庭小农经营对收入的较低影响性、乡村集市低端性、“三农”创业人才培育和成长的不足等诸多挑战。导致这些农村市场化建设滞后性的原因并非为简单的农民自身情况,而是由多种制度性和结构性因素决定的。因此,为了解决农村市场发展问题就需要通过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参与市场行为的能力,实现农村由依附性发展向内生性发展的转变,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发展。

五、中国农村发展的多元化道路

当前,中国农村发展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阶段,面临既要摆脱发展的瓶颈效应、实现农民稳步增收的内在需求,又要积极融入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面对这双重任务,中国农村未来发展之路是通向孟德拉斯式“农民的终结”,或走向全面城镇化,还是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不同的倾向及对未来发展的认识构成了关于农村发展的道路之争。

孟德拉斯以欧洲现代社会变迁背景为基础提出了“农民的终结”论断,认为现代化将使小农及其生产方式走向消失。国内也有学者提出了类似的论点,这些观点主要有“村落终结论”“农村过疏论”和“农村空心论”[12]。与这些观点不同,作者根据中国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得出村庄不会终结的结论。作者认为大量村庄的多样性形式发展并不会必然导致村庄的终结和小农生产的终结,城市化与农村新发展将并行前进。

同时,作者还对中国农村未来发展道路问题做出探索,认为应该按照新时期中国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走多元城镇化道路:乡村生活方式城市化、乡村集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这种前瞻性的思考研究既跳出非此即彼、单一方向和单一道路的陷阱,走出了集体经济与个人经济、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等二元论的争论,也反对“第三条道路”的折衷观点,因而更具有本土性特征和现实性意义。

总之,作者通过城乡二元体制、农村土地制度与中国农村、农民的关系研究,指出破解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难题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作者从中国现实国情出发,认为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农村的关系具有本土性特征,推进农村市场发展,引导制度变迁机制让各级政府通过具体的政策实践和创新策略来影响社会成员的行动结构,有利于国家和市场机制在农村社会发展中能形成良性的合力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作者主张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或多元农村发展道路的观点,这是作者多年从事农村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这一理论观点既体现了作者对农村发展主体性的尊重,同时对农村建设与发展实践也有重要启示:即农村发展要尊重农村主体的自主选择,避免强制推行统一的模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邮编:100872。)

[参考文献]

[1]温铁军.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 战略与管理,1999(6)

[2]张宏宇.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从实证到理论的分析. 中国农村观察,2002(2)

[3]林毅夫.健全土地制度发育土地市场. 中国农村经济,1993(12)

[4]周其仁.机会与能力——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流动. 管理世界,1997(5)

[5]陆益龙. 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发展.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6]陆益龙. 超越直觉经验:农村社会学理论创新之路. 天津社会科学,2010(3)

[7]刘少杰. 个人行动的社会制约. 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5)

[8]霍炜,汪彤,宋文玉. 论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分析方法.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5)

[9]彭光细. 新制度经济学入门.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

[10]盖尔·约翰逊. 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林毅夫,赵耀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1]符平. 迈向市场社会学的综合范式. 社会学研究,2010(2)

[12]陆益龙. 村庄会终结吗?. 学习与探索,2013(1)

(责任编辑: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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