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滨河大道”对河流的负面影响及对策

2015-12-08 01:08赵坤李松梧
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 2015年11期
关键词:筑路滨河水保

赵坤 李松梧

近年来,各地热衷于修建“滨河大道”,特别是那些靠近河流的城市,几乎是逢城必“大道”。诚然,“滨河大道”的修建让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驱车行驶在宽敞清洁的“滨河大道”上,沿河那秀美的风光会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修建“滨河大道”给河流的负面影响有多大?又有多少人知道,如何修建“滨河大道”才能减少对河流的破坏?

“滨河大道”对河流的负面影响

据笔者调查研究,修建“滨河大道”对河流的负面影响很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破坏沿河地貌和植被,引发土壤流失,淤积河道

河流两岸处于汇水区的末端,地形地貌复杂,植被保护水土的作用非同一般,而破土修建“滨河大道”,首先遇到的便是毁坏地貌和植被的问题。尤其是山区、丘陵区的河流,由于坡度较大,本来就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而那些天然的地貌和植被是唯一的水土保持设施,也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最后防线。如果这最后的防线不保,雨洪会挟持着土石,直接冲向河流,从而加剧河道淤积,影响河流行洪。另外,修建“滨河大道”需要紧随河流的走向进行设计和施工,这自然加大了施工难度。而施工难度越大,对地貌和植被的破坏性越大,同时,对河流的淤积也就越严重。据调查,修建“滨河大道”,真正从行动上认真保护地貌和植被积极预防水土流失的不多,绝大多数是将“水土保持”局限于口号上,嘴上重视,而行动上忽视,致使在工程的施工中破坏地貌和植被的现象较为普遍,工程结束时又缺少补救措施,因此对河流的破坏很严重。

2.割断河水与外界的联系,由此而引发一系列生态问题

首先是生物多样性水平下降。有些人认为,河流是河流,陆地是陆地,河流与陆地互不相干。其实滨水区陆地是河流生态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生物与水体、滨水区陆地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活动而实现的,这种联系越复杂、紧密,生物多样性水平越高,河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越好,同时,河水的自净能力会越强。“滨河大道”的修建,使河水与陆地的联系中断。水泥、钢筋、石块、柏油之类的硬质材料是生物无法逾越的障碍,它们所需要的是泥土、杂草和灌木丛等。这样一来,河流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必然下降。

动物是生态系统四个组成部分的其中一个部分——消费者,如果动物这一物种的数量下降,就意味着消费者的势力变弱;而消费者这一链环出现问题,又势必会影响以动物的残体等为营养来源的微生物的生存;作为分解者的微生物是通过释放氮、磷、钾等营养物质以作用于植物这一生产者的。微生物的分解能力降低了,植物的生产能力就必然下降;生产者(植物)的生产能力下降,又会影响到消费者(动物)的生存,如此恶性循环,最后将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本来,健康的河流生态系统本身会通过复杂的食物链消减有机污染物,从而增强水体的自净作用,改善河水水质的。可是,河流生态系统失衡之日,便是河水的自净能力减弱之时。

其次是调节河水水位的功能降低。沿河两岸的泥土、杂草、灌木丛等对于减洪补枯、调节河流水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泥土、杂草、灌木丛等物质可产生水、河道、岸坡一体化的效应,从而增强了水的可渗性。这样,当洪水到来时,可将河流中过多的水通过泥土等排入岸坡外的土壤储存,从而降低河流水位。而枯水期,河流两岸的地下水可通过泥土等反渗入河流中,起到提高河流水位的作用。可是,“滨河大道”的修建,破坏了河流与堤岸外的自然水循环,阻碍了河流与堤岸外的水分交换。特别是那些路基直接与岩石相接的公路,彻底阻断了河流与岸边的水分交换,对河流水生态和水环境的破坏性很大。

3. 污染河水水体,危害水环境

由于“滨河大道”紧贴河流,河水会随时受到汽车尾气的污染。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物、铅、硫化物等,这其中的铅对河水的威胁最大。当四乙铅作为抗爆剂加入汽油后,汽车经燃烧生成氧化铅排出,排到农田污染农田,排到水域危害水域。如果河水长期被铅等重金属污染,遭殃的首先是水生生物,特别是水生动物,其次是饮用河水和食用河中鱼类的人们。人如果经常饮用被铅污染过的河水或食用被铅污染过的鱼类,极有可能出现慢性铅中毒现象,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发达国家不允许公路修在河流旁、农田旁的原因所在。除此之外,修建“滨河大道”后,沿河的“人气”自然会“旺”起来,生活垃圾污染河水的问题将不可避免,这对河流水环境的保护有害无利。

避免或减少对河流破坏的几项措施

针对修建“滨河大道”如何避免或减少对河流的破坏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做了一番探讨,初步认为以下4点需要重点抓好。

1.强化水保监督,预防水土流失

据调查,在修建“滨河大道”的过程中,除去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都落实了水保方案的报批制度,也就是说,工程建设中有编报、审批水保方案这一项。可是,真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或认真按照方案防治的不在多数。这里固然有建设单位的责任,但水保方案审批部门监督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还有就是修建“滨河大道”是政府主导,通常水保监督部门需要视政府眼色行事。这样一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式的审批出现了,“认认真真走过场”式的监督出现了。看来,要想解决修建“滨河大道”破坏地貌和植被而引发水土流失的问题,需要改革现有的监督制度。笔者建议,像修建“滨河大道”之类的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其水保审批与监督采取“上移一级”的做法,即:由现在的同级审批、监督,变为隔级审批、监督,如县属的建设项目,由市级水保部门负责审批、监督。同时,结合制定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那些拒不编报水保方案和不按水保方案防治水土流失的建设单位责任人依法惩处,涉及政府官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留好绿色通道,保护好两栖动物

为了减少对两栖动物正常迁移、流动的影响,“滨河大道”要留好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要根据动物活动的特点建设,有一定坡度的地方,要尽量使坡度变小,且有防滑设施。通道内要布设好防冲刷、防侵蚀的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绿色通道要与通道外土地及河流堤岸无缝连接,以便于水生和陆生动物无障碍通行。

3.软硬结合施工,确保河、岸水循环

为使“滨河大道”不影响河、岸水分的自然循环,要推行软硬结合式筑路法。软,即软质的筑路材料,如泥土、杂草、灌木丛等。硬,即硬质的筑路材料,如水泥、钢筋、石块等。所谓软硬结合,是指路基尽量用软质材料建设(最好用沙质土),路面用硬质材料建设。实践证明,用软硬结合法筑路,只要地基夯实,其坚固程度与单一用硬质材料所筑路相比不分上下。如果在石质地带筑路,要避免硬质材料直接与岩石相连,要在岩石上填上一定厚度的沙性泥土经夯实后再建设路面。路两边的护坡,禁用清一色的硬质材料衬砌,要尽量用软质材料护坡,或者软硬结合护坡,以利于水循环。

4.留好安全距离,预防汽车尾气污染河流

为预防汽车尾气污染河水水体,修建“滨河大道”要留好一定的安全距离。根据汽车尾气污染物铅等重金属颗粒降落的特点,“滨河大道”与河流正常水位线的距离最低不可低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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