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权力的“集体对抗”

2015-12-14 08:01马进彪
清风 2015年8期
关键词:综合楼适用房民政厅

文_马进彪

警惕权力的“集体对抗”

文_马进彪

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位于西安市的北二环,当初是民政部门为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而要求建设的救灾项目,但现在,大半部分已经变成了酒店;不仅如此,本应属于这一项目的部分土地也被占用了,建成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但这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后,最小面积为1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并以每平方米均价2500元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给了民政厅的机关干部。

从新闻报道来看,这座救灾中心综合楼已数次“变脸”,其曾打过“荣军养老服务中心”的旗号,也曾打过“救灾物资库房”等旗号,但建好之后却没有住过一位军人,更没有发挥过与救灾物资库房有关联的任何功能,却变脸成了酒店和民政厅机关干部赤裸裸的“经济适用房”。而所谓“救灾中心综合楼”,只不过就是多次“变脸”过程中的目的性脸谱;而之前所有的旗号,也不过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性脸谱而涂抹的油彩。

这座大楼的成本基本由专项资金构成,但专项资金却不能专项专用,而是被一些人穿上了各色“马甲”,想叫它什么名称就叫它什么名称。就像春晚小品里所说,“叫了你什么你就得是什么”;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使得大笔的专项资金变成了可以任意抽打的“小陀螺”,成了该民政厅的福利专项资金和自留地。专项资金只能是专项专用,这不是谁想吃就能吃得到的肉,因为它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严苛的监督程序。但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因为要想吃到专项资金也并非什么难事,在一些人看来,只要修炼到一定的年份,完全可以以任何方式吃到它,用小品中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都是千年的狐狸,你玩什么聊斋”。

专项资金变成了该民政厅的经济适用房,受益的将会是民政厅所有的人,但这样的大手笔,不是某一个主要领导或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事,这必然是一种受益者的合力参与。而从央视新闻梳理的情况来看,也确实看到了“集体的影子”,那些接受采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都早已知道这是一种挪用行为,并且对挪用的过程和“变脸”的招数也都一清二楚。因此可以毫不避讳地说,他们都是挪用资金的受益者,是“变脸”过程的实施者。如果说这是一种起源于主要领导对制度的不遵的话,那么这么多部门负责人的合力参与,则是一种对制度的“集体对抗”,其危害性较之前者更为严重。

据悉,这一权力“集体对抗”事件是陕西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试想,如果没有巡视组的深入调查,那么“集体对抗”或许依旧稳坐钓鱼台,毕竟这样的资金挪用,早已在“对抗者们”那里达成共识,即你有我有大家有。如此一来,共识之下必然群体呼应,群体性的制度突围便成为现实,审批和监督势必成了摆设,“对抗者们”都不会对自己将要拿到的利益“反水”,在他们眼中,这是一次安全的“集体对抗”。

不可否认,一些深埋的积案被巡视组查出了,这值得点赞。然而权力“集体合谋”并非个案,很多案子都浮现出“集体的影子”,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一些案子“深埋”下来,如果没有巡视组的介入,不知何时才能浮出水面。但是,巡视组对于问题的发现具有很大偶然性,这是难以回避的弱点,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需要制度性保障,一些地方出现的对制度的“集体对抗”,已经向现有的监督机制发出了挑战,这也说明现有的监督机制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事后处理”的被动性和落后性,须知要根除权力的“集体对抗”,就不得不强化监督机制,巡视只能是事后追惩,而监督才能从制度上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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