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灾后重建 社工在行动

2015-12-31 11:30彭迪葛江霞责任编辑老秋
社会与公益 2015年2期
关键词:鲁甸民政部服务队

文_本刊记者 彭迪 葛江霞 责任编辑_老秋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启动视频会议上发言

这是一场建国以来首次由中央政府向灾区派驻专业社会工作队伍参与的灾后重建。

这是一场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业务主管部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行动承载着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关爱和帮扶,充分发挥社工优势,践行使命,锤炼作风,社会工作服务的种子已在灾区开花、结果。

今天,社会工作已经成为了灾后重建的重要力量,灾害社会工作模式已经成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救助工作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和多元化的应急救助服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政部社工司司长王金华在社会工作介入鲁甸灾区培训班讲话

前 言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极震区烈度与四川芦山7.0级地震相当。地震造成昭通市4个县区46个乡镇369个行政村95.39万人受灾;605人死亡,112人失踪,2773人受伤,27.7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震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全国各地的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也开始广泛开展了救灾和灾后援助工作。

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救援经验表明,社会工作者是灾区过渡性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在化解灾区群众心理社会问题、再造灾区社会支持网络、提升灾区恢复重建能力、引领灾区志愿服务有序开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鲁甸地震发生后,云南省民政厅主动作为,迅速成立了“云南鲁甸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此为综合协调平台,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进入灾区提供服务。

考虑到云南省内尤其是鲁甸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民政部协调有关省市、有关单位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支援团,下设五支社会工作服务队和一个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组,通过跨省支援方式充实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促进灾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2014年9月5日下午,民政部召开了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启动视频会议。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会上指出,云南省鲁甸县发生了里氏6.5级地震,给灾区群众造成了重大损失与创伤。经过紧急抢险救援,目前灾区已转向进一步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着手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关于鲁甸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害救助与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作用,有效回应鲁甸地震灾区群众心理社会服务需求,民政部组织实施了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旨在统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云南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云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灾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与社会支持服务。

宫蒲光叮嘱社会工作服务队和督导培训组在灾区工作期间要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大爱意识,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大爱精神,把灾区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用真诚、真心与真情去温暖他们,从他们最现实、最急需、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建立关系、制定计划、提供服务,切实成为他们走出痛苦的陪伴者、同行者、支持者。

二是专业意识,要秉承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价值理念,借鉴汶川、玉树、芦山震后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尊重灾区民族宗教习俗与文化传统,培养灾区群众直面灾难、积极生活的信心和协同互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同时,协助灾区开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展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确保支援结束后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有承接、可持续。

三是协作意识,要在灾区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与各方面的协调对接,加强信息沟通与专业合作,积极为灾区群众链接政府与社会资源,实现跨省支援工作统筹运行、优势互补、有序开展,强化社会工作服务保障,彰显社会工作服务成效。

四是安全意识,灾区自然条件复杂,面临次生灾害隐患,临时安置点的治安和防火压力较大,要将防灾减灾、治安和防火教育统筹到灾区社会工作服务之中,并注重保障自身安全、团队安全。

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联合云南省民政厅具体实施。五支社会工作服务队分别由北京市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广东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建,每支服务队先期派10名左右社会工作者,与云南本地社会工作者一起赴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和巧家县受灾群众较为集中的临时安置点和板房学校,重点为丧亲家庭、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因灾致贫人群提供哀伤辅导、心理抚慰、生命教育、关系修复、互助网络建设、社区建设与发展等方面服务。

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组依托云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家力量组建,先期有10余名专家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专业督导,对灾区有关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

根据支援计划安排,2014年9月10日前,社会工作服务队和督导培训组陆续进驻灾区工作;12月中旬后,社会工作服务队陆续撤离灾区,并把服务移交给本地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组则会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情况提供持续指导。

这是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业务主管部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为服务队社工购买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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