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审美文化特征探析

2016-03-15 05:07杨秀芝
关键词:侗族民族文化

杨秀芝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侗族审美文化特征探析

杨秀芝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审美文化有着地域、国别、特别是民族的差别。侗民族的文化性格、观念理想形成了本民族独特的审美取向和风貌:从审美价值方面体现为精神意趣上的俗世化;从审美风格方面体现为风格倾向上的优美化;从审美目标方面体现为实践目标上的娱乐化;从审美范围方面体现为外延范围上的生活化。

侗族;审美文化;特征

审美文化作为感性和理性的统一,归根结底体现的是人,反映的是人,而人是具体的、特殊的、不同的,那么以人为根本的审美文化也自然有着地域、国别、特别是民族的差别。侗族人民创造了美,热爱着美,侗民族的文化性格、观念理想形成了本民族独特的审美取向和风貌。本研究拟从四个方面探讨侗族审美文化的基本特征:即精神意趣上的俗世化;风格倾向上的优美化;实践目标上的娱乐化;外延范围上的生活化,

一、侗族审美文化精神意趣上的俗世化

人该怎样活着才最理想、最美好?在侗族人看来,答案应该是在人间,在充满生机的俗世,在饮食男女、生老病死的此岸世界,而非虚无缥缈的天国和彼岸,侗族文化中有一种重生的现实感怀,飞动的生命情怀。

(一)重生的现实感怀

审美文化与宗教文化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侗族社会的宗教是一个具有实际应用性质的信仰体系。在侗族的各种宗教信仰活动中,实用祈求多于宗教情怀,对现世利益的关心多于超出三界之外的终极追求,重生的现实感怀、俗世的精神意趣,是侗族审美文化的突出表征。

侗族民间信仰有别于以彼岸世界为现世人生价值目标的宗教,不重神圣性与终极目标,其根本出发点是现世生活的美好安宁。侗族人相信凡人皆有灵魂,接魂、喊魂、招魂、赎魂等一系列的安魂法术伴随侗族人一生。这种信仰体现着侗族人对生之重视,对神秘模糊的彼岸世界的恐惧与抗争。即便人死之后,三个灵魂即投胎魂、守家魂和守坟魂虽各有所归,但又无一不指向现世:投胎魂回到祖灵之地高顺鹅安,根据自己的前世因果投胎转世;守家魂则留在家中神龛牌位上保护家人;守坟魂似乎脱离了人世,留在孤寂的坟地,但是并未失去与现世的联系,因为它担负着福泽后代的职责。所以,肉体虽死,但仍在人世得永生。而对于那些坠崖溺水、枪击雷劈、难产夭折的凶死者,侗族人认为他们死后会变成恶鬼为害人世,所以他们的尸体不得进家门,不得入祖坟,只在荒郊野地草草掩埋,并在坟墓上覆盖带刺的树枝以防其鬼魂窜出,甚至以符箓、法术、咒语进行打击或禳镇。同为亲人,因死法不同而体现出的情感、态度的决然不同,取决于死者是否能带给生者利益。

(二)飞动的生命情怀

强烈的生命意识,飞动的生命情怀,是侗族审美文化指向人生俗世的重要原因,而侗族人对生活的渴望、生命的礼赞尤其体现在侗族人的生殖崇拜之中。

侗族人祖祖辈辈生活在交通不便,生存条件比较恶劣的南部山区,他们以坚强的性格、乐观的态度从事着生活资源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在侗族人看来,自身的繁衍与物质资源的获取同等重要,因此生殖崇拜成为他们信仰的重要内容。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医疗卫生条件落后的状况下希望人丁兴旺,自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人们将生殖繁衍视为神秘现象,甚至对性器官顶礼膜拜。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黄柏一带的侗族每逢子年和午年的农历八月十五要举行一次淹牛仪式,将一头公牛沉入深潭淹死,割下生殖器供奉于当地崇拜的男性祖神“三容神”前,祈求人口繁衍,村寨兴旺。这种仪式并非个别现象,十月初一,双江杆子一带的侗族会将母猪淹死,割阴具祭神后煮汤分食,以期人丁兴旺。

侗族的生殖崇拜还表现在各种求子仪式中,求子妇女在女巫师的带领下去祭祀大树后象征着男根的石柱,然后坐在石凳上,四个女巫围着他们作媾和动作,并朝她们撒“灵水”,然后又在女巫的带领下来到象征女性生殖器的水井边祭井,裸体浴身,饮巫师舀起的井水,以示“灵水入身,多子多福”,再由巫师举行“架桥接子”的法术。[1]

侗族人的生殖崇拜意识通过敬神仪式、求子仪式得到充分体现,而这种意识尤其体现在舞蹈《天公地母舞》中。通过原始舞蹈表现生殖意识是各民族共有的特征:黑龙江满族的《野人舞》中舞者直接模拟性交动作;普米族的《压土舞》中表演者则将生殖器画在身上;苗族的《茅古斯舞》中表演者每人胯下夹着一根又长又大的木棒——“神棒”模拟男性生殖器;河南淮阳祭祀伏羲和女娲的人祖庙保留有祭人祖舞蹈《挑花篮》,其中的动作“剪子股”明显是“交尾”的象征;广西融水苗族春节上演的《芒蒿舞》由七至九个戴着面具的男子表演,表演时,男人们在激烈的鼓声中跳跃,故意追逐女青年,并做性交的象征动作;哈尼族的《同尼尼》舞中男子面鼓而舞也是性舞的一种表现形式。杨保愿先生在他的《侗族祭祀舞蹈概述》中描述了如今已不再多见的天公地母舞:“天公和地母在一起舞蹈。一人代表天(戴白色蓝纹面具),一人代表地(戴青色黄纹面具),锣鼓开场,随之牛角号、海螺号、萨巴号齐鸣,代表天的祭师手持鼓棒(棒端球形,根部扎五色布条,象征男性生殖器),作寻觅动作从左边出场。代表地的祭师手持扇鼓(亦称‘太平鼓’,圆周亦扎五色布条,象征女性生殖器),作摸找动作从右边出场,行一正一反螺纹路线。相互寻觅、摸找,交错位置,变换路线。后来,天公发现了地母,地母也发现了天公,双方乜斜辨认,一方以棒,一方以鼓,互相作挑逗、勾引媾和动作。于是鼓捧开始点击鼓面,或轻或重,或缓或急,表演者以鼓声为节,作各种抚摸、偎依、媾和动作。最后,天公张开披毯,将地母裹抱——天地混沌不分。”[2]整个舞蹈动作粗野、怪诞、蛮荒,充满性暗示,古朴、大方、热烈极具原始风情的舞蹈表演,其实具有庄重而认真的意蕴,具有对繁衍子孙、延续种群的美好愿望。

侗族的信仰是重生的信仰,侗族的民俗是重生的民俗,基于这种信仰和民俗的侗族审美文化似乎更侧重世俗的层面,更倾向于现实美感,更多关注自身的美:画栋雕梁、华服丽饰、歌舞娱乐、衣食住行、文学艺术、乡规民约,无论是物质、精神还是制度层面的侗族文化,无不指向现世人生,无不显示出重生、乐生的特质。

二、侗族审美文化风格倾向上的优美化

审美文化总会表现出某种性格气质,风格特色,或阳刚或阴柔,或优美或壮美。从形态来看,侗族审美文化比较倾向于阴柔,偏重于优美。侗族审美文化较少矛盾、冲突、动荡、怪异、诡秘、凌厉、恐惧等特征,而倾向于平和、含蓄、阴柔、内敛、清新、和谐等优美特征,具体表现为自然环境的清新优美,社会关系的和谐优美以及文学艺术的含蓄优美。

(一)自然环境的清新优美

侗族居住在我国南部丘陵地区,来到侗族聚居地,映入眼帘的往往是这样的景象:郁郁葱葱的青山,清清的小河流水,风雨桥、鼓楼、吊脚民居、咿咿呀呀转动的水车,戏水的孩童,午后阳光里榕树下闲坐的老人,挑着担子行走在田间小道上的农人,溪流里不时露出脑袋环顾四周的大水牛,和谐而美好的画面,既有田园的幽静,又生机盎然!

自然是侗族先民初期最直接的崇拜对象,在他们看来,自然界中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超人的力量,因此他们对自然保持着充分的敬畏之心。侗族是依山临水而居的民族,大山给他们提供了生活的资源,天然的屏障,活动的场所,因此侗族人上山打猎、入林砍柴、挖坑烧炭、伐木放排都会用仪式礼敬山神,求得山神的宽恕和原谅。水在侗族人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每年首次下河或到井边汲水都要携带香纸,在河岸旁或井沿边点火焚化,而后汲水到家。在榕江车江一带,每年春初,妇女们还集体到井边跳多耶舞,用酒食敬祭井神,感谢井水四季长流,清凉甘甜,带给人们幸福。土能生百谷,地可发千祥,土地滋养万物,作为稻作民族,侗族人更明白土地在他们生活中的意义,到处可见的土地祠、土地庙昭示了人们对土地的化身——土地神的礼遇,出门三叩首,早晚一炷香,恳求土地赐给人们粮食、丰收和希望。因此人们处处小心谨慎,春天要选择在属“土”的日子让种子下土,“土王用事日”绝不动土。在侗族,寨头的一棵古树、路边的一块巨石、山里的一个溶洞都能得到人们的爱惜、保护、甚至敬奉,人们相信在这样的爱惜、保护和敬奉中,他们必然得到诸神的保佑,自然的回馈,自己和子孙后代也必将能永久与山川河流、古树巨岩、凉亭水井、道路桥梁相伴而生。

侗族人视大自然为自己的衣食父母,因此侗族乡民绝不会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强烈的环境意识形成特殊的民俗,在孩子出生的时候,侗族人唱着“十八杉,十八杉,姑娘生下就栽它,姑娘长到十八岁,跟随姑娘到婆家。”侗族人不会用织得很细的网捕鱼,不会用赶尽杀绝的方式田猎,他们懂得留有余地,大自然也在他们的珍惜和敬畏中源源不断地给侗族人以回馈。正因为侗族人强烈的自然和生态意识,侗乡得以青山处处,碧水环绕,蓝天白云,鸟语花香,在这样的环境中栖居、劳作的人们,眼神是清澈的,思想是纯净的,心灵是美好的,生活是诗意的。

(二)社会关系的和谐优美

美即和谐,这是世界各民族的共识,早在公元前7世纪左右,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指出和谐是最美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主要美学家也都把美界定为一种和谐,和谐几乎被公认为一种最高的审美范畴。和谐是侗族文化的关键词和首要特征,这种和谐不仅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神的和谐交流,更为明显地表现为人与人的和谐相处。

人群和谐侗乡人际关系和谐,邻里乡亲,和睦相处,村头寨尾,团结互助。传统侗寨会在特定的日子举行“同心树祭”:将一棵楠木树或枫树连根挖起,移植到氏族祖公祖母埋葬地,每家人各在树周围栽一根木桩,将树围在中间,各家从树上牵一条彩布系在木桩上,这样,这棵“同心树”便像一把张开的五彩大伞,大家围着这把象征着侗族祖母伞的同心树献祭、歌舞、祈祷、祝福。[3]共同的祖先崇拜、萨神信仰让大家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亲如家人、互敬互爱、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共同的信仰是侗族人际和谐的重要基础,款文化则是侗族维持侗族人际和谐的重要保障。[4]侗族团寨社会逐渐形成的款文化系统,是对侗族民间生活的规范力量。人们在“补腊”或“斗”中的头人带领下组成小款,然后合小款为大款,合大款为款联盟,各级款首组织大家宰牛歃血,盟誓立碑,立下“六面威规”“六面阳规”“六面阴规”,各“规”各有职责:“六面威规”对村民的礼仪、道德作出要求;六面阳规对情节不甚严重的逾越规矩行为作出罚款或敲锣喊寨以示悔过的处罚;六面阴规则罗列种种严重的罪行,立规严惩。人们在“立款”“讲款”“聚款”“起款”的活动中订立、修改、宣传款约,在“约青”“约黄”中创造、执行、完善款文化。款组织及其款规款约的权威性造就秩序井然的侗族社会生活,从而做到村村寨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族群和谐侗族的族群和谐既体现在侗族内部的不同群体之间,又体现在侗族与其他民族的族际交往之中。侗族社会集体社交、相互拜访的“月也”翻译成汉语意思是“做乡客”“做众客”,这样的集体做客活动在侗族显得频繁隆重、声势浩大。侗族社会往往以村寨为单位,互相邀请、彼此往来,踏歌吹笙、多耶踩堂、讲款叙谈,将村寨交流、文化教育、休闲娱乐融为一体。这种大型联谊活使得主客双方构成固定的社交群体,村寨之间在“月也”活动中沟通感情、增进友谊,甚至结成婚姻联盟,共同维护局部地区的稳定与和平。

千百年来,侗族与壮族、苗族、瑶族、土家族、布依族、汉族等民族交错杂居或者毗邻而居,谦让平和的民族性格使得侗族能够长期和兄弟民族睦邻友好、紧密联系、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少有矛盾冲突、民族纷争。侗族的《创世款》在说到各相邻民族的来源时,都有各族同根共源的相似表述。湖南通道坪坦阳烂一带的款词《人的根源一》说侗族始祖姜良姜妹破铜钱起誓,结为夫妻,生下怪异儿子,姜良姜妹将其砍为肉团,“肠子做汉人,骨头做苗人,肌肉做侗族人。”[4]湖南通道拢城路塘的《创世款》也唱到,姜良姜妹的孩子“肠子聪明变汉人,骨头坚硬成苗人,拿肉做侗族人,肝脏做壮人——”[6]与诸民族同根共源的思想不仅存在侗族神话中,也存在于普通侗族人的歌唱中。《琵琶歌·侗汉苗瑶本是同源共根长》这样唱到:“侗汉苗瑶本是同源共根长,好比秧苗共田分几行……侗汉苗瑶一家亲,共个苍天星星亮。”[6]这种各民族同源共祖的古朴民族平等也是侗族群际、族际和谐的心理根源。

(三)文学艺术的含蓄优美

侗族是个自律、谦和的民族,侗族人多半善良,柔弱,不张扬,宽容柔和的民族性格决定了他们的文化艺术追求的是一种谦和、含蓄、优美的形态。侗族民间故事或悲或喜,无论情节的设置,还是人物性格、命运的安排,都不倾向于大悲大喜,读起来不会给人暴戾、乖张、离奇之感。侗族音乐以简朴典雅为首要特征,旋律简单的耶歌,胜似天籁的大歌,古朴沧桑的琵琶歌,是侗族的主要歌唱形式;侗族民间乐器就地取材,制作简单,表演原生古朴,简约率真。每个民族的舞蹈都有自己的动作特征,都有自己的标志性的姿势。侗族文化属于典型的耕耘文化,田间劳作、登高爬坡、翻山越岭是他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劳动方式和生活习惯造成了侗族人的舞蹈姿态比较倾向于地面,舞蹈动作以腰部成为固定中心点,整个身体动作以腰部作为动作的起点,点、屈、颤、摆,无论何种姿势,都给人以双脚牢牢踏在地面的一种沉甸感,扎实感。侗戏简单质朴的舞台表演形式,舒展柔缓、淡化冲突和矛盾的情节安排,柔善的人物性格表现,以女性为主的角色设置,无不体现优美含蓄的美学风格。

其实,不仅是文学、戏剧、歌舞、绘画,侗族的民居、服饰、饮食、工艺等无不呈现出低调、含蓄、素朴、典雅、谦卑、和顺的性格,体现出侗族审美文化整体风格倾向上的优美化特征。

三、侗族审美文化实践目标上的娱乐化

在侗族人心目中,美虽与现实人生密不可分,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庸常人生,乏味人生,而是意趣盎然,富有生机和乐趣的人生。侗族人艰苦的生活环境使得他们格外需要身体的休憩、精神的放松、情绪的宣泄,侗族审美文化以娱乐化为审美实践目标,人们通过文学艺术、舞蹈歌唱,娱己娱众,娱神娱人,最能体现侗族审美文化的娱乐精神的是其对待神灵的态度。

侗族人崇奉万物有灵,他们相信自己生活在诸神之中:山神、水神、雷神、火神、土地神、灶台神、牛神、谷神、萨玛神、祖先神、飞山神——他们与诸神同在。在侗族人的观念里,神不在遥不可及的彼岸世界高不可攀,而是就在山林水边、村头寨尾,在自家供奉的香案上,在寨中垒砌的萨坛里,在他们时常使用的器物中,在侗族女子织就的背带上。人们敬畏诸神,对待神灵的仪式繁复又繁琐,态度认真又严肃,因为人们相信,人在明处叩,神在暗中佑,但这并等于人们必须在神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侗族人心中的神和气又和善,人们以放松的心态对待神灵。

人们不仅和诸神称亲如一家,还敢于在神前撒娇、撒野。在贵州黎平、从江的“六洞”地区(包括黎平县的皮林、肇兴,从江县的龙图、贯渭等寨)以及广西三江一带流行“抬官人”的民俗,侗族青年扮演的“官人”,一说是包拯的化身[7],一说是侗族石姓先祖的化身[8],总之是侗族人心中的保护神。但是在抬官人的活动中,“官人”会遭受各种尴尬的经历:遇到扮“喽罗”的拦路“抢劫”,“官人”不得不从;遇到扮兵卒的乞讨“压岁钱”,“官人”不得不赏;还会遇到盛装的侗族姑娘唱歌盘问,智取“官人”钱财。在这样的活动中,“官人”和百姓的关系不可谓不亲密。

如果说抬官人是人在神前撒娇、撒欢、撒野的话,侗族傩戏“咚咚推”《菩萨反局》则简直就是人神颠倒、戏弄神灵。这是一个非情节性侗族傩戏剧目,全剧都是两人对话,大致的意思是菩萨嫌香火不够旺盛,要人背他下山,另寻处所建庙。迁到一处,菩萨不满意,一番交涉之后,菩萨竟背起人继续走上迁徙之路。表演者为两人,一人戴着面具,手敲木鱼,另一人用一菩萨面具,配上木质的手脚支架,外面罩上衣服,绑在胸前,看起来像是被菩萨背着的样子。在对话中,持木鱼者还时不时用敲木鱼的小锤敲菩萨的头。无独有偶,咚咚推的另一个剧目《天府掳瘟,华佗救民》还嘲笑傩公傩母,也就是侗族始祖神姜良、姜妹:寨子里发生瘟疫,乡民去求傩公、傩母居然无济于事,最后,解救他们的是作为凡人的医生华佗。

只有侗族人有这样幽默的情怀,他们创造了各式各样的神灵来保护自己,也对这些神灵顶礼膜拜,但又不时对他们进行一点揶揄调侃,甚至戏弄嘲讽。他们的宗教情怀中混杂了娱乐的心态,因而以貌似肆无忌惮的方式使诸神快乐,使自己快乐。

人性观念的圆满实现就是美,但人总是受到种种限制,娱乐使人松弛,所产生的是一种“溶解性的美”。侗族人在娱乐中获得的轻松和谐的快感“溶解”了现实人生中的种种紧张,拥有这样娱乐精神和心态的侗族审美文化便不是过于理性和刻板的,而是极为充分地发挥了娱乐的功能,通过娱乐来使人逐渐走向全面的、丰富的人生。

四、侗族审美文化外延范围上的生活化

侗族审美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审美日常生活化,侗族人的艺术与日常生活的界限并不明确,美在生活、实用的基础上展现自身,美成为日常生活本身的组成部分。侗族被称作“生活在歌海中的民族”“生活在舞蹈中的民族”“生活在艺术化节日中的民族”。[11]他们的歌舞、戏曲、绘画艺术、服饰、建筑、饮食文化都跟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侗族是百越民族的后裔,侗族建筑属于典型的“巢居文化”系统,人们根据当地的地理地貌、气候条件、生态环境、森林资源所修建的干栏民居掩映在青山绿水中,是侗乡一道美丽的风景,也是人们日常起居的住所。别具特色的干栏民居,既有审美的价值,又具实用的功能,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美的统一。鼓楼是侗族村寨的标志和灵魂,是民族的族徽,修建过程充满神秘的仪式之美,人们赋予它精巧的形态、繁复的装饰,是侗族人巧思和审美完美结合的产物。可是鼓楼在侗乡并非为美而美,为艺术而艺术,人们在这里月也、讲款、祭祀、歌舞娱乐、迎宾庆典、传承生产经验和民间艺术,是一个实用、神圣、审美功能兼具的公共建筑。侗族的风雨桥,既有结构科学、造型独特的技术美,又有雕梁画栋、廊、亭、楼、阁结合的艺术美,还有灵魂转世、人神沟通的寓意美,可谓侗族的重要文化标志,可是风雨桥也起着重要的通行作用,还是避雨纳凉、聊天、约会的地方和迎送宾客的重要场所。侗族建筑,无论是吊脚楼、鼓楼还是风雨桥,都无不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美的统一。

所谓:“饭养身子歌养心”,侗族人把音乐和生存联系起来,等同对待,对侗族人民来说,歌唱与物质生活同等重要。因为没有自己的文字,自古以来,侗族人民就是“以歌代文”,她们用歌来记载历史、传播文化、教育后代。歌唱是侗族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喜庆节日、男女相恋、生活劳动、丧葬祭祀、叙述历史都离不开歌声,人们在歌声中庆贺、交流、传言、寄意、学习、教化……侗族人的一生都在歌唱中度过,而且这种歌唱是自娱性质的,作为侗族社会文化生活的一部分而存在。

舞蹈也是侗族人生活的一部分,多耶舞、芦笙舞是侗族祭“萨”仪式的主要内容,也是村寨之间互访,聚会庆祝中的重要内容。人们在舞蹈中祭祀、祈祷、庆贺、娱乐,在全体成员一起“绕圈作舞”中感受强烈的生命力和团体的感召力,在点、屈、颤、摆的动律中体会节奏的享乐,在模仿中释放,在对神灵的礼赞中祈报,在对力量的呈现中夸耀自己的勇武与力量。

侗族每年的节日集会上百次,大的节日集会多达二十多次,几乎月月有节日。人们在节日庆典中抒写情怀、表达喜悦、祈求上苍、缅怀先祖、提醒农事、庆祝丰收。每一次节日庆典,都是一次美食的大聚会、服饰的大秀场、歌舞的大展演、人际关系的大互动,每一次节日庆典都是一次美的冲动的释放,美的大书写。

侗族的生活习俗、山水风光、社交活动、节日庆典和恋爱婚姻既是生活,也是侗族农民画的重要题材:牧牛归寨、拉木放排、榨油碾米、踩桥贺楼、织布捶布、走寨偷亲、坐夜对歌、抬官人、抢花炮、赛芦笙、多耶舞、琵琶歌、百家宴等生产生活,节日庆典、饮食习俗、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景,丰收的喜悦、节日的欢腾、家庭的幸福等欢乐气氛,侗寨、鼓楼、风雨桥等民族风物……所有这一切,是侗族农民画表现的内容,更是真正的生活。在侗族人眼中,美即是生活,生活即美。

侗族审美文化特征的形成是侗族特有信仰、习俗、心理、历史传统的产物,是民族性与地域性共同作用的结果。精神意趣上的俗世化,风格倾向上的优美化,实践目标上的娱乐化,外延范围上的生活化是侗族审美文化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具体地呈现于侗族服饰民居、婚丧嫁娶、节日庆典、文学戏剧、音乐舞蹈、侗族农民画等民族风情与民族艺术之中。

[1]杨保愿.侗族祭祀舞蹈概述[J].民族艺术,1988(4).

[2]张世珊,杨昌嗣.侗族文化慨论[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56.

[3]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侗款[M].长沙:岳麓书社出版,1988:271.

[4]杨通山,等.侗族民歌选[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47-48.

[5]贵州省文管会办公室,贵州省文化出版厅文物处.贵州侗族音乐——南部方言区[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27.

[6]谭广鑫.巫风武影:南部侗族“抬官人”挖掘整理的田野调查报告[J].体育科学,2014(3).

[7]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79.

[8]黄秉生,袁鼎生.民族生态审美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6.

责任编辑:谭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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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6)03-0029-04

2016-03-10

杨秀芝(1969-),女,湖北宜昌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民间审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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