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2016-03-27 22:25延津县农林局董庆军
河南农业 2016年2期
关键词:延津县龙头企业经营权

延津县农林局 董庆军

延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延津县农林局董庆军

近年来,延津县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创新机制,积极借鉴,试点先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土地流转现状

(一)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

延津县位于河南省北中部,辖12个乡镇,面积886km2,人口51万,耕地6.33万hm2。截至2015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2.566万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0.5%。

(二)土地流转用途广泛

全县流转的土地除用于粮油作物生产外,还用于蔬菜、养殖、林业生产等。

(三)土地流转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

农民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土地流转已成为主要的形式之一。另外,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土地流转受让方以资金和技术等作为股权,入股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和租赁等土地流转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经营规模,目前已发展到0.447万hm2。

二、存在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仍不到位,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较弱

部分乡镇、村组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还存在不理解或片面理解,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很多乡、村干部还不知道,不少干部和农户对土地经营权可以转让的规定知之甚少。

(二)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

延津县有相当部分的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的即使签定有书面合同,条款也多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将来纠纷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三)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服务不够完善

就延津县而言,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基本上都处于自发阶段。土地流转管理部门除了提供个别的政策咨询服务以及处理因流转而引发的纠纷外,其他如提供格式合同、合同鉴证、手续变更、档案管理、信息发布等业务基本都没有开展起来。虽然各乡镇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但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

三、促进土地流转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认真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流转的合法权益。树立起“流转土地,加快致富”的理念,加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使农村土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合理流转,从而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制定积极稳妥的土地流转鼓励和保障措施,使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

目前,由于农民还具有较重的小农意识,对国家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政策不是很理解。同时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特别是对土地流转的鼓励和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善、各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农民对国家提倡的土地流转政策存有疑问,不敢放心大胆地将土地流转给别人。因此,政府要尽快制定积极稳妥的土地流转鼓励和保障措施,使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

(三)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

土地流转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受让方、中介组织等多方面的利益,而延津县的土地流转多是农民自发进行的,缺乏规范的管理,存在较大的纠纷隐患。近年来,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正说明这一点,所以政府要负起责任,加强管理,使农村土地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流转,将纠纷隐患减少到最低。

(四)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要设专人负责土地流转的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对受让方的资质审查、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土地流转价格的确定,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监督和指导,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彻底解决“要转的转不出去,要租的租不到”的问题,为农民搞好服务。

(五)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试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放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试点工作上。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级班子组织能力强、有一定数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土地流转工作基础的乡镇,对其进行政策法律、合同文本、流程、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同时,在工作中要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有力地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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