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04-12 05:43
农村青年 2016年7期
关键词:补偿款海峰承包人

法律问答

土地确权需要重新测量吗?

问:我们村今年3月份土地确权时,只测量了村的面积,没有测量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说新证的数据照老证填写即可,不用测量。请问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怎样举报维权?

答:一般来讲,重新确权应当是进行实地测量的,不重新测量就确权,这个过程中确实有些不规范的地方。如果土地面积没有发生变化或者数据上没有出入,不实地测量不影响实际的使用。但是如果土地面积等确实发生了变化,可以将情况反映到测绘部门,要求进行变更。

土地性质不能随意更改

问:村里的鱼塘被外村人填平了,可以当建设用地吗?这块地已经通过了村委,给了补偿。

答:对于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不是村里或者哪个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看土地的规划及性质。建议您去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鱼塘的土地性质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结果是农业用地,可以进行举报。

基本农田不能种树

问:我们镇把20000多亩基本农田种树了。符合土地法吗?

答:占用基本农田种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对拒绝整改,不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责任义务,特别是破坏耕地情节严重的村民,将依法严肃查处。

户口农转非还能获得耕地补偿吗?

问:某村的农民胡海峰1995年的时候和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土地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承包期是30年。1997年市政府也向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4年的时候,胡海峰举家迁往某小城镇落户,户口也变为了非农户口。2006年的时候,连同胡海峰承包的土地在内的107亩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就在胡海峰去村委会领取补偿款时,却被告知,其所承包的土地已经在胡海峰迁往某小城镇之后,发包给别人,补偿款也发放给别人,非农户口无法获得任何补偿。户口农转非,就无法获得耕地补偿了吗?

答:人们往往认为,户口转为非农业之后,其所承包的耕地等农用地也会被收回。但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迁往小城镇之后,户口转为非农业的,只要该承包人愿意继续承包该土地,就不能剥夺他承包人的资格和承包合同内的土地。结合本案,在没有被剥夺承包人资格和承包合同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应当给予原本属于承包人的补偿款。

在外打工没分到地,该怎么办?

问: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我家5口人都有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因为我们在外打工,村里没有通知我们,私自剥夺了我们全家11口人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我们没地可种。上访到镇里、县里、市里、自治区,都没解决。因为上访,村里的草地钱不给我们,其他福利也没我们的份儿。我们该怎么办?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请专业律师起诉解决。

地给别人种,征地补偿该给谁?

问:我的地自己没种,给了别人种,征地补偿该给别人,还是给我?

答:《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如果村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偿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不统一安置,安置费用补偿给征地的被安置人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补偿给房屋所有人或者庄稼种植人。

那么这块地被征收后可以得到青苗补偿、安置补偿费(如果没有统一安置的)、通过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征收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中分配的征地补偿款。

首先要搞清楚“给别人耕种”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如果“给别人耕种”只是“转包”或“出租”,那么承包人还是您,征地补偿款归您;如果是“互换”或者“转让”,那么征地补偿款应该给受让人。

(责任编辑: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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