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透明度与盈余管理

2016-07-09 02:55杨克智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6年8期
关键词:列报损益盈余

杨克智

一、引言

2007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IAS1),把此前隐含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调整为通过在投资者更关注的综合收益报表或者在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进行列示。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引入了“综合收益”项目,将公司主体与以股东身份的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引起的净资产变动(owner changes in equity)以外的其他净资产变动(nonowner changes in equity)在综合收益报表(或损益表)中列报。在此基础上,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一步要求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按照未来期间能否进入损益划分为“满足特定条件时后续将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和“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分别进行列报。为了实现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全面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09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该准则解释规定在利润表中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两个报表列报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要求企业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同时,企业要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进一步,2014年财政部修订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将准则解释中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内容纳入会计准则正文并要求进行更加透明的列报,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其他综合收益从资本公积中分离出来单独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独立报表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两个项目,并要求将其他综合收益按照未来期间能否进入损益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分别进行报告,以及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在利润表中进一步详细披露每一类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构成和税后净额。同时,准则还要求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有关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和变化的具体信息。

Healy和Palepu(2001)[1]研究表明财务会计信息具有资产定价功能和公司治理功能,国内外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文献也可以从这两方面进行梳理。一方面,其他综合收益本质上是一种收益,与净利润相同,理论上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会影响股票价格,即具有价值相关性。但由于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存在波动性和暂时性等特征,国内外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其他综合收益是否具有价值相关性(Dhaliwal等,1999[2];Chambers等,2007[3];徐经长和曾雪云,2013[4])。另一方面,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在公司治理功能方面的文献则相对较少,由于美国等国家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呈报方式的可选择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7年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0号——报告综合收益》(SFAS 130),规定公司可以选择利润表或直接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披露综合收益。,文献中针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治理功能方面的研究主要通过实验研究和调查问卷的方法(Hirst和Hopkins,1998[5];Hunton等,2006[6])。我国其他综合收益的强制披露制度和制度变迁,特别是2014年新的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实施,为我们全面、系统地考察其他综合收益的治理功能提供了独特的优势。本文以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迁为背景,以2007—201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其他综合收益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和调节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时间和金额,实现盈余管理的目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透明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将其他综合收益作为盈余管理工具实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在于首次运用大样本经验数据证实了其他综合收益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丰富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现有研究文献。

二、文献回顾

自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年引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来,其他综合收益的运用和列报方式便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议。支持者认为,包含其他综合收益的综合收益更加接近于传统剩余收益模型中的超额收益(Feltham和Ohlson,1995[7])。与净利润相比,综合收益反映了企业的经济利润,提供了未来损益的更多信息,对综合收益的全面详细列报可以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Smith和Reither,1996[8])。而质疑者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具有暂时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会对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信息噪音(information noise)。Kiger和Williams(1977)[9]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一般产生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项目或外部市场价格的波动,在损益表中报告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会降低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绩效评价,使报表使用者产生混乱。Dhaliwal等(1999)[2]使用美国公司1994年和1995年两年的数据进行研究,认为相比传统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没有提供公司股票投资收益率更相关的信息,也没有提供预测未来现金流更准确的信息。Chambers等(2007)[3]以SFAS No.130颁布作为分界点,分别对SFAS No.130前后的综合收益信息进行了研究。同样发现使用自行构建的其他综合收益(as-if reported)在准则颁布前与股票价格不具有相关性,但是准则颁布后实际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as reported)却与股票价格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作者认为差异原因可能是综合收益信息在列报披露后受到了足够重视。总的来说,大部分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方面,而其他综合收益治理功能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国外学者通过比较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模式的选择来解释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透明度对盈余管理的治理作用(Hirst和Hopkins,1998[5];Hunton等,2006[6])。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透明度治理功能方面的研究,丰富了我们对其他综合收益的认识,为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模式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国外的相关研究受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经验数据的限制和盈余管理认定的困扰,主要采用实验研究的方法。

我国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制度的变迁,为我们研究其他综合收益价值相关性和治理功能提供了绝佳的经验数据,特别是我国特殊制度环境决定的盈余管理满足监管政策要求动机等,为我们捕捉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的信息提供了可能。国内学者对其他综合收益的经验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上。谢获宝和刘波罗(2010)[10]基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08两年的数据为样本对综合收益及其具体项目的价值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研究表明综合收益并没有提供比净利润更高的价值相关性的信息。盖地和高潮(2012)[11]以2007—2010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认为,与净利润相比,综合收益总额提供的会计信息没有体现出更高的价值相关性。柳木华和高德翠(2013)[12]利用2007—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结果也显示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以及对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量的预测能力不及净利润。另外我国也有学者研究得出其他综合收益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的经验证据。徐经长和曾雪云(2013)[4]以2007—2010年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列报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王鑫(2013)[13]以2009—2011年度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认为综合收益总额具有比传统的净利润更高的价值相关性,对股票价格和股票投资回报率的解释能力要高于净利润。

三、制度环境与研究假设

(一)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与盈余管理

根据舞弊的三要素理论,舞弊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构成,三者之间互为依存,缺一不可。其他综合收益是否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也可以从以下三个要素来分析。(1)从压力要素来看,即企业为什么要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来进行盈余管理。第一,从价值相关性的角度来说,由于其他综合收益是暂时性收益、未实现收益(unrealized gains and losses),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虽然其他综合收益能够提供增量的价值相关性信息,但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比净利润更弱(O’Hanlon和Pope,1999[14];Kanagaretnam等,2009[15]),即资本市场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价比净利润要低,因此,在并非完美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公司有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净利润的动机,以达到提高股票价格的目的。第二,从契约的角度看,Biddle和Choi(2006)[16]研究了净收益与综合收益之间的差异是否会影响管理层薪酬,通过比较不同收益构成对管理层薪酬的影响,他们发现相对于综合收益,净利润在解释高管薪酬上具有更高的相关性。Bamber等(2010)[17]认为企业契约中CEO基于权益的激励强度、工作职位的安全感降低了管理层运用综合收益评价企业业绩的积极性。因此,企业具有通过安排真实的其他综合收益实现损益来改变损益确认的时间、金额以及类型以满足或实现以盈余为基础的合约。(2)从机会要素来看。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按照未来期间能否进入损益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和以后会计期间可以重分类进损益两类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行列报。绝大多数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转入当期损益的方式具体如下:(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在持有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要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2)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目,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3)采用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待处置股权投资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4)企业将作为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应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5)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在处置该资产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进入损益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Collins等(1995)[18]研究表明银行通过策略地选择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和损失的时间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标。Lee等(2006)[19]通过对保险公司的案例研究发现,公司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得和损失来平滑净利润,管理层对投资决策的对象和时点具有很大的选择权,包括养老金计划和衍生金融工具,这种选择权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Nelson和Tarplay(2002)[20]通过对253名有经验的审计师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515种盈余管理方法中“选择已实现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是排名第2的操纵当期收益的方法。Hunton等(2006)[6]实验研究表明接近三分之二的参与实验的财务总监和首席执行官选择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证劵分析师的盈利预测。(3)从借口要素来看。研究表明,与传统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不同,企业越来越多地利用真实经营活动进行盈余操控,因为这种方式更加隐蔽和难以认定。将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进损益的确认条件是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实际已经实现了,因此,通过真实交易选择其他综合收益利得或损失实现的时间的盈余管理方式很难认定,这无疑给这种行为增加了辩解的理由。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

假设1: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条件下,存在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收益的比例越高。

(二)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透明度与盈余管理

Diamond和Verrecchia(1991)[21]研究表明财务报告信息透明度(reporting transparency)影响报表使用者识别盈余管理的能力。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0号——报告综合收益》(SFAS 130)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在损益表或直接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学者们主要运用实验研究的方法,研究其他综合收益透明度即其他综合收益披露方式选择问题。Hirst和Hopkins(1998)[5]指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位置会影响资本市场对信息的解读,作者通过对证券分析师进行实验研究,发现当公司在利润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时投资者更易识别公司是否存在利润操纵。Maines和McDaniel(2000)[22]通过以投资者为实验对象,比较了其他综合收益在130号准则之前在附注中披露、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列报以及利润表中列报三种披露方式,研究结果表明在利润表中列示综合收益及其构成能够增加关于公司价值以及盈余管理的决策有用性信息。Hunton等(2006)[6]对62 位高管人员的实验研究发现,当以更透明的方式报告其他综合收益时,实验者会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的盈余管理。Lee等(2006)[19]研究发现保险公司倾向于通过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进行盈余管理,同时,信息披露质量差的保险公司更多地选择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其他综合收益。Bamber等(2010)[17]研究了管理层动机与综合收益披露位置的关系,讨论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对信用风险评价和债务融资成本、客户和供应商业务关系、投资者对企业成长预期的影响。

相对于美国对其他综合收益可选择性列报,我国会计准则对其他综合列报进行了强制性的披露。自2009年开始,财政部除了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将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进行列报外,还要求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的总括信息。在此基础上,2014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除进一步要求在利润表中列报其他综合收益外,还要求按照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构成项目进行详细列报。随着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制度变迁,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列报透明度也越来越高,这为我国学者研究其他综合收益提供了独特的制度环境。吴战篪(2008)[23]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倾向于通过选择出售证券资产的时间以便将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从而进行盈余管理。叶建芳等(2009)[24]对2006年和2007年上市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上市公司为降低公允价值波动对其利润的影响,管理层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非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为了平滑当期损益,管理层会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短期内进行处置以将持有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毛志宏等(2012)[25]对2009年国内上市公司年报中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收益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其他综合收益披露的错误户数比例为25.37%,包括报表格式与勾稽关系错误、少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多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等。张弋和王巍(2010)[26]以2008—2009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研究发现,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列报会降低企业盈余管理水平。根据上述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条件下,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能够抑制利用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四、数据选取和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初始选取2007—2014年沪深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再根据研究目的对样本公司进行了筛选、剔除和整理。(1)剔除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同时为0的公司;(2)剔除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小于等于0的公司;(3)剔除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的公司;(4)剔除缺失数据样本。筛选后本文得到12 325个样本,数据取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研究盈余管理的文献大多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通过非预期应计利润来度量盈余管理程度,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度量应计盈余管理。对于真实盈余管理,文献中主要采用Roychowdhury(2006)[27]开发的真实盈余管理模型,该模型主要考察了企业通过销售操控、费用操控和生产操控三种真实盈余管理手段,捕捉和度量企业通过实际安排产供销活动的盈余管理程度,不适用于衡量其他综合收益盈余管理程度。本文从其他综合收益盈余管理动机的角度,采用LOGISTIC回归的方法捕捉其他综合收益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模型具体如下:

OTIit=β0+β1×STHit+β2×OTAit+β3

×LNSIZEit+β4×LEVit+β5×SOEit

+β6×AUDit+β7×IDDit+∑YEAR

+∑IND

(1)

OTIit=β0+β1×STHit+β2×TRPit+β3

×TRPit*STHit+β4×OTAit+β5

×LNSTZEit+β6×LEVit+β7×SOEit

+β8×AUDit+β9×IDDit+∑YEAR

+∑IND

(2)

模型中变量定义详见表1。

表1 变量及定义

续前表

变量变量定义OTA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总资产LNSIZE公司规模。取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EV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SOE产权性质。终极控制人为国有性质取1,否则取0AUD审计质量。审计师为国际四大的取1,否则取0IDD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全部董事YEAR年度控制变量IND行业控制变量。按照证监会2012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分为19个门类

模型(1)研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与盈余管理动机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制度背景,模型中将是否存在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作为因变量,自变量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模型采用logistic回归的方法,如果盈余管理动机自变量回归系数显著大于0,则说明存在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可能性越大。模型(2)进一步研究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能否抑制盈余管理动机,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透明度与盈余管理动机的交叉变量,通过logistic回归的方法,检验交叉变量的系数是否显著为负,如果显著为负,则说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能够抑制盈余管理动机。

(三)描述性分析

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中OTI的均值为0.093,说明有9.3%的样本公司存在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行为。STH的均值为0.422,说明有42.2%的样本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

表2 描述性统计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表3报告了主要变量的相关性结果。OTI与STH的Pearson相关系数和Spearman相关系数都显著地大于0,说明在没有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OTI与STH正相关,这与本文的假设是一致的。OTI与其他控制变量,除OTI与IDD的Pearson相关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外,OTI与其他控制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和Spearman相关系数都显著地大于0。本文将进一步通过回归分析检验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的关系。

表3 相关性结果

(二)回归分析

表4报告了logistic回归结果。模型(1)和模型(2)中STH的系数分别为0.106和0.796,且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利润平滑是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盈余管理动机(STH)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与文中假设1一致。

模型(2)中TRP的系数为1.400,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TRP×STH的回归系数为-0.076,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透明度能够抑制利用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这与文中假设2相一致。

表4 回归结果

六、稳健性检验

我们将OTI替换成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净利润,然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对本文的研究进行稳健性检验。表5报告了稳健性检验的结果。稳健性检验的主要结果与第五部分的结果基本相同,即模型(1)中STH的回归系数显著地大于0,模型(2)中TRP×STH的回归系数显著地小于0。稳健性的结果也证明了本文提出的假设。

表5 稳健性检验

七、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我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制度变迁为背景,以2007—201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其他综合收益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和调节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时间和金额,从而实现盈余管理的目标。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透明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将其他综合收益作为盈余管理工具实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针对准则制定机构,要求在利润表中对其他综合收益分明细项目分别列报、资产负债表中将其他综合收益从资本公积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列报以及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损益的金额以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发生额十分必要,这样能够提供其他综合收益的信息透明度,更好地发挥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的定价功能和治理功能。

第二,针对上市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透明度逐步提高的环境下,利用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越来越小。企业应当规范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加强其他综合收益的信息披露,提高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并通过会计信息披露这种倒逼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其他综合收益所涉及事项的内部管理和决策,提高其经济效益。

第三,针对其他综合收益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和使用者,如投资者、债权人等,在使用其他综合收益相关信息进行决策时,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的不同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因为不同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其未来现金流入的流量、时间和风险具有很大差异。同时,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利用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盈余管理,比如高估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控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时间、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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