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空气净化器新标准制定的思考

2016-07-29 11:16于志强赵海山徐卫东朱宸捷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003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0003
中国环保产业 2016年2期
关键词:修订标准

于志强,沈 浩,赵海山,徐卫东,朱宸捷(.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 003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 0003)



关于我国空气净化器新标准制定的思考

于志强1,沈 浩1,赵海山1,徐卫东2,朱宸捷2
(1.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 200233;2.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 200031)

摘 要:结合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探讨了修订空气净化器标准的重要性,分析比较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特点,总结了空气净化器新标准的修订方向。

关键词: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

前言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提到,质量的重要性,首先就是要加快相关法规建设,完善国家标准体系,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提升标准和检测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随着城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各类新装修材料的化学添加量不断增加,广大市民对室内空气质量问题愈来愈重视,纷纷购置了空气净化器产品作为改善家中空气质量的手段。空气净化器行业也作为新兴家用电器行业,在我国的家电领域内迅猛发展。有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的空气净化器销售额达85亿元,增速接近180%,预计2015年全年空气净化器的销售额可达到145亿元,增速接近70%。

空气净化器的热销表明消费者对健康家电的需求增大,但空气净化器的产品质量是否真如宣传所言的达到“颗粒物去除率达到99.9%” “甲醛污染物去除率达到99.99%”,2015年5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委托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对市场上多家主流空气净化器进行了测试,其中曝光了多个品牌的空气净化产品存在参数虚标问题,报告显示的净化效果与公司宣传的净化能力严重不符。

以上情况一方面是商家的过度宣传,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空气净化器无国内强制的性能标准。目前针对污染物净化效能的《空气净化器》(GB/T18801)标准发布于2008年,随着近几年的空气净化行业蓬勃发展,各类工作原理,各项专利技术如雨后春笋涌现,原有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空气净化器产品功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相关标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1 国内外空气净化器的标准

1.1 日本标准《空气清净机》(JIS C9645-1995)和《家用空气清净机》(JEM1476-1995)

日本标准是由日本工业协会编制的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评价指标,该标准内容以粉尘、有机污染物作为污染特征物,密闭衰减法进行测试,涉及噪声、风量、耐久度等,优点是简洁,易于操作,但无洁净空气量(CADR)表示法,对适用面积的推导较为模糊。

1.2 美国标准《便携家用电动式空气清洁器的性能测试方法》(AHSI/AHAM AC-1-2006)

美国标准是美国家用电器制造协会编制的净化器评价指标,实验方法严谨,密闭衰减法进行测试,采用CADR、工作功率、待机功率等指标评价家用空气净化器;缺点是仅有固态颗粒物的污染物种类,缺乏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测试方法和噪声指标。

1.3 我国标准《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8)

我国的空气净化器标准主要参考美国标准AHSI的CADR值指标,即洁净空气量,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都做了规定,并且涉及了净化寿命、噪声以及净化效能三个方面的规定,属于较全面的综合标准,缺点是适用的面积评价方法和循环寿命测试方法有待完善。

表1 标准评价比较

2 国内外空气净化器标准的对比

国内外空气净化器标准评价比较见表1,标准测试方法内容比较见表2。

表2 标准测试方法内容比较

3 修订中的《空气净化器》(GB/T18801)

2013年底,国家标准委启动了对现有空气净化器标准的修订工作,并于2014年底发布了《空气净化器》(GB/T18801)的征求意见稿,该稿旨在完善针对不同特征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为便于消费者理解,该稿增加了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了产品标注要求。该稿主要修正的方面为:

(1)明确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明确定义为3种: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并分别作了定义。

(2)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基本参数的标注方法。以“洁净空气量”(CADR)作为表征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基本参数。

(3)确定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1)核心指标:“洁净空气量” CADR(clean air delivery rate ),“累积净化量”CCM(cumulate clean mass);2)关联指标:能效水平,噪声等级;3)衍生指标:适用面积,使用寿命,试验及评价方法的完善。

(4)进一步明确了针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的试验及评价方法,完善了针对上述两种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评价方法。

(5)增补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的算法,为消费者实际选购和使用提供了参考依据。

(6)对产品标注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空气净化器产品标注分为三部分内容,即“通用性标注”“性能特征标注”和“产品维护及滤材更换说明”。

此外,还将试验舱基本条件参数、各种技术参数的试验及评价方法、计算方法等列入了相关的附录。

4 结语

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说,质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关乎亿万群众的福祉。要努力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坚持标准引领、法制先行,树立中国质量新标杆。

本次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的主旨,正是在于确立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思想,即以“洁净空气量”和“累积净化量”作为评价空气净化器的核心指标;为的是真实评价出各种不同空气净化器的基本净化能力、持续净化能力。

相信在以科学方法论指导下,可以建立针对空气净化器的客观、合理的评价及试验方法,为社会和谐、百姓健康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李睦,卜钟鸣,莫金汉,张寅平.我国空气净化器标准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思考[J].暖通空调,2013,43(12).

[2] 金友华,杨宇澄,张传顺,张磊.空气净化器性能国家标准的探讨[J].家电科技,2013(S1).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377(2016)02-0017-02

On Considerations of New Standards Enactment of China’s Air Purifier

YU Zhi-qiang, SHEN Hao, ZHAO Hai-shan, XU Wei-dong, ZHU Chen-jie

猜你喜欢
修订标准
2022 年3 月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忠诚的标准
美还是丑?
你可能还在被不靠谱的对比度标准忽悠
新常态下《企业财务通则》调整修订思路辨析
高中生个人成长主动性问卷(PGIS—Ⅱ)的修订
关于现行《消防法》修订的几点思考
《现代汉语词典》字母词收录与修订情况分析
基于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的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修订
一家之言:新标准将解决快递业“成长中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