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2016-10-10 08:06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今日民族 2016年8期
关键词:纳西族示范县玉龙

玉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设立于2003年,是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延续。境内居住有纳西、汉、傈僳、白、彝、普米、藏等10个世居民族。截至2015年底,全县总人口219757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8904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03(39)。

2013年玉龙县“1县1镇5村29户”被列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以来,按分年推进、分片发展的方式,重点推进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繁荣与旅游互促发展示范。2015年6月,玉龙县示范建设工作通过了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形成了民族特色突出、区域协调发展、各民族团结和睦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

示范建设全面收官

特色产业示范成果显著。3年共投入省级扶持资金1000万元,累计发展大具乡油橄榄种植5600亩、黄山镇玛卡种植8000亩、九河乡生猪养殖圈舍6000平方米、大棚蔬菜种植16亩,鲁甸乡中药材种植2600亩,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生态效益日益彰显。

民族团结示范镇——白沙示范镇建设成效明显。3年共投入资金450万元(其中省级300万元,县级150万元),主要进行水系改造、河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道路硬化、“三面光”沟渠等工程,进一步完善了白沙古镇的基础设施,道路更加整洁,环境更加优美,人文气息更加浓厚,民间原生态文化蓬勃发展,在丽江旅游中的品牌优势更加突出。

示范村、特色村寨、产业示范户建设引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2014年,省级扶持资金540万元,九河乡河源、鸣音镇中罗、太安乡汝南中村3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和石鼓镇仁和石支、太安乡汝南海棠2个民族特色村寨、29户产业示范户全面建成验收。

3年来,玉龙县整合各种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持续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示范区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整合资金数量比原计划的10850万元翻番,在全省名列前茅。

民间民族文化活动异彩纷呈

真抓实干显现成效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民生持续改善

“十二五”时期,全县生产总值由27.3亿元增加到49.95亿元,年均增长14(39);人均GDP由12713元增加到22720元,年均增长13.5(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690元增加到21642元,年均增长12.5(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413元增加到8359元,年均增长18.4(39);2015年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9.7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9.98(39)。实现少数民族人口30(39)以上建制村卫生室、文化室、农家超市全覆盖;实现全县所有自然村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十二五”时期,投入5.42亿元,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3个,“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教育惠民政策,实现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全覆盖。创建6所省定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民族知识、民族政策”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不通晓或基本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的地区开展民汉双语教学。

共投入2584万元,建成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村文化活动广场、乡镇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农家书屋”等198个。成立县非遗保护中心、纳西文化研究所,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个,非遗保护项目103个。完成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创作《依古纳西》等一批优秀民俗文艺节目。开展全民健身工程,建成体育活动场所752个。继续推进纳西族语言遗产系列丛书出版、《傈僳族故事诗》翻译等项目。

民族关系保持和谐,宗教事务管理日趋规范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定期召开民族团结稳定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对民族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3年来开展民族团结稳定专项督查8期,示范区建设立项督查6期。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民族地区维稳情报信息会商研判,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隐患。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定期生活补助25人,最低生活保障46人。通过以上举措,玉龙县3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和宗教问题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玉龙县民宗局取得了丽江市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连续10年一等奖,先后被市县两级多次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维护藏区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加强宗教界法制建设,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二是成立了藏传佛教寺庙寺管会和基督教“两会”、佛教协会财务管理机构,制定和规范了寺庙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持续开展以“教风”“平安”“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寺观教堂设施建设,5年来,累计争取资金1894万元用于寺观教堂建设。

民族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加快立法步伐,完成《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6个单行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在起草《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古村落保护条例》。

每年由县人大牵头,组织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1个条例6个单行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民族法制建设评估报告。

贯彻《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确定三多节、自治县成立日为玉龙县法定节假日,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棒棒会、火把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

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

5年来,用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资金投入达130万元,完成和正在进行塔城乡民族文化传承、傈僳族故事诗、黎明乡傈僳族文化抢救保护、鲁甸乡新主村东巴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民族歌舞剧《依古纳西》打造、纳西语言遗产系列丛书、纳西族民间歌舞(白沙忠义四社)、纳西族东巴舞(歌舞剧)、玉龙县东巴文化传承基地资料库、白沙玉湖纳西文化等保护项目。

完成一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特色村寨建设,投入2.27亿元,进一步完善玉龙雪山、拉市海、老君山、三股水等旅游基础设施。成功打造宋城旅游区,老君山黎明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玉湖村列入首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 ,入选“全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最美风景县云南十佳”,被评为云南十大特色旅游新地标,5年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692.48万人次,年均增长16.13(39)。

民族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县建设工作。2013年成立了玉龙县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玉龙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和《玉龙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工作方案》。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有关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建设。3年内开展民族团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培训6次;加强民族关系信息渠道建设,各乡镇配齐民族工作助理员和信息员。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构,保障政策措施,实施完成省级民族团结保障工程、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设黄山镇白华居委会、五台居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开通玉龙县民宗局政务信息网。

围绕示范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6篇。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理论成果进一步巩固,《创建最具特色的民族自治县》等一批理论文章分别在《社会主义论坛》《滇西北论坛》等刊物上发表。总结玉湖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经验的文章《玉龙山下第一村》在《中国电子书》杂志刊登。

(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供稿)

(责任编辑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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