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2016-10-10 08:06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南桂香
今日民族 2016年8期
关键词:民族宗教民族团结全县

□ 文 /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南桂香

耿马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 文 /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南桂香

“耿马”傣语译为“勐相耿坎”,意为跟随白色神马寻觅到的黄金宝石之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成立于1955年,是云南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25个边境县之一。境内居住着24个民族,其中10个世居民族,全县总人口28.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5.3(39)。这些因素,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耿马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3年启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效应不断显现。

民族经济发展示范

始终把“示范县”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战略安排部署,抢抓政策机遇,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发展基础,强抓产业建设,有效推动了经济发展。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77亿元,比2010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2.2(39),比全省平均水平11.1(39)高出1.1个百分点。

民生改善保障示范

五年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0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0(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505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8(39),比全省平均水平11.2(39)略低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8373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8.7(39),比全省平均水平13.7(39)高出5个百分点。启动“225”脱贫攻坚大会战,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实施精准脱贫,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旧村改造210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0506户,减少贫困人口4.5万人。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4900户,旧城改造65.6万平方米,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0060套,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72平方公里。推进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开展县城医师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742人,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8833人次。完成“3·01”地震受灾民房修复重建1084户。建成5所敬老院、1所社会福利院、6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个村委会幸福院。累计109.3万人次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2(3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4(39),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实现全额资助。

民族文化繁荣示范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目前全县建成县级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乡镇网络培训学校9所、村级网络培训分校72所、农家书屋95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1个,创建省(市)级文化惠民示范村5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成功承办全省文化惠民示范村现场会、全市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认真实施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真实施好孟定芒团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石佛洞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和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成功举办耿马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山之魂·水之灵·风情耿马”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有效提升。泼水节、青苗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

《耿马县志》编纂工作有序推进,出版发行耿马地方志系列丛书。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系列》傣族卷、佤族卷、拉祜族卷耿马部分编撰工作,出版发行民族文化志《耿马傣族》2500册,《三只鹦鹉》傣族民间绘画图册1000册,《耿马民族民间文学》将于近期出版发行。已连续两年出版发行社科综合性理论季刊《新跨越》,继续发挥各民族学会在民族文化研究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民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民族教育振兴示范

加强民族地区薄弱学校改造,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均衡辖区内的教师和资源配置,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1.06(39),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0.2 (39);落实“两免一补”补助资金4571.6 万元,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25.73 万元,云南省省定民族高中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 5.9 万元;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155 所,受益学生 41904 人,其中享受中央补助学生 34671 人,县级扩面补助学生 7233 人,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和农村学前班幼儿两个100(39)全覆盖。规划实施双语教学,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将少数民族文化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把《今日民族·中小学版》作为学生学习辅助读物。积极探索在民族小学和少数民族边远山区小学开展双语教学。

民族干部培养示范

创新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与云南民族大学结成“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3+1对口帮扶”,为耿马定向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急需人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2011年以来共提拔调整干部23批767人。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定期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农村(社区)基层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011年以来培训乡科级干部5120人次,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1553人,培训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1096人次,实现每年对基层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一遍。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全县80个行政村实现“两委”班子交叉任职200名,46个村实现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同时加强“六支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少数民族乡土人才信息库建设,使少数民族人才管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公务员1658人,其中少数民族公务员784人,占总数的47(39)。全县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18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34人,占总数的45(39)。

民族法制建设示范

县委、政府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研究制定《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修订工作。此外,加强对新任命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并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结合实际指导少数民族村寨依法订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村规民约。

民族工作创新示范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民族工作体制。全县9个乡镇、华侨管理区和两个农场管委会共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24名,其中专职干部12名;在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村组配备民族关系信息员86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不断健全。创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机制,以县佛教培训中心为平台,建立针对佛教教职人员的定期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爱国主义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班。利用“泼水节”“青苗节”“民族团结宣传周”等节庆及专题活动发放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利用农家书屋、文化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干部理论培训班、宗教活动、农村科技培训等时机,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白塔和白马社区设立民族事务受理点和民族事务信访窗口。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管理队伍建设为重点,搭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解决好有人办事、有办事经费的问题。

民族关系和谐示范

坚持和完善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做好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矛盾隐患的排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团体和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坚持“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加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力度,开展民族团结公约创建活动。多年来,全县民族宗教领域没有出现重大热点问题,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防巩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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