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之推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述论

2017-01-24 09:11洪卫中
政治法学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颜之推颜氏家训伦理思想

洪卫中

颜之推(531—590?年),字介,名之推,祖籍山东琅琊(今山东临沂)人,生活于南北朝后期。他出生于梁末世代以儒学传家的士大夫家族,一生历仕梁、西魏、北齐、北周和隋五个政权。相比于同时期其他士人来说,颜之推有更多的政治经历和社会阅历,这使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即以儒为本又不失因时变化,而因时变化中又始终以汉为尊、以儒为本。目前,学界虽对颜之推和《颜氏家训》的家庭伦理思想做了不少研究,但对颜之推政治文化伦理思想却涉及不多。*目前,对颜之推或《颜氏家训》家庭伦理方面研究的主要成果有赖井洋:《颜之推家教伦理思想探析》,载《现代哲学》1997年第4期;张学智:《〈颜氏家训〉与现代家庭伦理》,载《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2期;王东生:《〈颜氏家训〉伦理思想解析》,载《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8期;詹祥粉:《〈颜氏家训〉伦理思想的特征及其现代意义》,载《重庆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等。此外,一些硕士毕业论文对此也作出了探讨,如袁时萍:《〈颜氏家训〉伦理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西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苏芳:《〈颜氏家训〉及其伦理内涵初探》,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不过,这些研究成果中对颜之推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基本上都未曾涉及,因而也就谈不上具体研究了。而颜之推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不仅承载着中古士大夫的为官思想和原则,也反映出他们乱世之下对政治和文化的取舍,因而对此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更好地揭示出中古士人的精神状态,对今天为官者也有极大的启示意义。笔者不敏,试对此进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一、新的忠君理念

颜之推一生历仕四朝,却仕宦不坠,为此他颇为沾沾自喜,说道:“吾自南及北,未尝一言与时人论身分也,不能通达,亦无尤焉。”(《颜氏家训·省事》)事实上,颜之推所以能仕宦不坠而无忧并非仅仅因为他没有与时人论身份,还在于或主要在于他因时形成了一种新的忠君理念。

第一,忠君即尽职。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士人往往朝为秦臣、暮为楚官,因此于他们而言,很难对一个政权践行忠节。在新旧政权嬗替时,他们中不少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多助新代旧,唯博新欢,不念旧恩。在这样一种行为和意识不断累积叠加下,士人自然对“忠”的观念愈加淡薄,指望士大夫对某个政权贡献节操只能是一种奢望,何况因篡夺而称帝的新政权统治者也并不希望士大夫表现出对旧朝的贞节行为。如齐武帝萧赜:“使太子家令沈约撰宋书,拟立袁粲传,以审世祖。世祖曰:‘袁粲自是宋家忠臣。’”(《南齐书·王智深传》)不难看出,萧赜对袁粲因反对萧道成夺刘宋天下守节而死是非常反感的。随后的梁武帝心态如出一辙,在得知颜见远殉节萧和帝时也说:“我自应天从人,何预天下士大夫事?而颜见远乃至于此也。”(《梁书·颜协传》)统治者的这种思想不但加剧了士大夫淡漠政治伦理的意识,也使他们视本为安身立命的儒家道德伦理为现实利益工具,从而这时期士人在旧朝灭亡后立即转仕新朝也就被认为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甚至被看作是一种识大体行为。如梁时萧子显就认为:“夫爵禄既轻,有国常选,恩非己独,责人以死,斯故人主之所同谬,世情之过差也。”(《南齐书·王俭传》)在他看来,朝廷和帝王并非只对己一人施恩,要求对一家一姓帝王尽忠不仅是帝王思想的荒谬,更是世间人们认识的荒谬。这种思想可以说是魏晋以降大多数士人的一种政治伦理意识。

不过,出生于儒学传家、先祖颜见远又以身殉节萧齐的颜氏家族,颜之推在经历南北不同民族政权和社会后,反而坚持认为作为士大夫应该忠君。在《颜氏家训·勉学》中他说:“世人读书者,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忠孝无闻,仁义不足。”在批评世人知行不一,言过其实,不能履行忠、孝时,颜之推不但鲜明地表现出忠的思想,而且为了忠、孝他甚至还主张可以不惜牺牲生命以全家、济国。所谓:“行诚孝而见贼,履仁义而得罪,丧身以全家,泯躯而济国,君子不咎也。”(《养生》)在魏晋南北朝政权频繁更迭、士人多为苟惜性命而罔顾忠节和是非的环境里,颜之推能有这样忠贞不二的思想无疑难能可贵,应当说他的这种思想正是对两汉以来士人所强调和追求的“为人臣者主耳忘身,国耳忘家,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唯义所在”。“故父兄之臣诚死宗庙,法度之臣诚死社稷,辅翼之臣诚死君上,守圄扞敌之臣诚死城郭封疆。”(《汉书·贾谊传》)忠的理念及行为的认可和继承,也是对其祖父颜见远忠节思想的认可和继承。然而面对西魏的入侵、江陵政权的灭亡,虽有以性命殉梁政权者,颜之推却并没有这样去做,而是选择了和大多数江陵政权王公大臣一样行为:宁愿被俘关中也不殉节萧梁。可见,颜之推所说的“泯躯而济国”实际上只是要求别人那样去做而非针对自己。

不过,若由此说颜之推但有忠君意识而没有忠君行为又是不符合实际的。只不过从他一生言行来看,他的忠君主要表现在尽职、担当、诚谏和见危授命上。一如他在《颜氏家训·勉学》中所说:“夫所以读书学问,本欲开心明目,利于行耳……未知事君者,欲其观古人之守职无侵,见危授命,不忘诚谏,以利社稷,恻然自念,思欲效之也。”这也就是说,作为士人,不论臣仕哪个朝廷,只要忠于职守,对朝廷做出有益贡献,向帝王提出有益于国家发展的建议,在危难之际能见危授命等,此即是忠君。颜之推身仕四朝,无论如何都算不了不贰之臣,更不符合先秦“事君不贰是为臣”(《国语·晋语四》)的理念,因而他的这种忠君说法很大程度上实是为自己行为的一种辩解。然而从魏晋南北朝政治现实来考虑,他的这种思想又是极符合现实者。作为士大夫和颜氏家族的后人,颜之推始终有一种履行颜氏家风的正道立身之气节追求,他不愿庸庸碌碌苟活,也不愿遗留骂名于世,所以才有如此之思想。事实上,他也真的这样去做了。如北齐末,“权幸并进,赐与无限,加之旱蝗,国用转屈”,颜之推则适时“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隋书·食货志》);在北周灭北齐之际,他又是先“因宦者侍中邓长颙进奔陈之策,仍劝募吴士千余人以为左右,取青、徐路共投陈国”(《北齐书·颜之推传》),后又临危担当北齐平原太守镇河津以为后主南奔做准备,此可谓见危授命,尽力效之也。

可见,颜之推的忠君理念并非完全先秦儒家的那种臣子忠于君主、不贰其心的忠的思想*参见罗江文:《由古文字谈儒家忠孝观》,载《孔学研究》1999年第1期。,而是乱世下因时形成的一种新的士人忠君理念。

第二,仕新朝不言旧君之过。

自先秦以来到两汉,人们对君臣关系的认识虽然几经变化*如王国良认为,在西周初、中期到春秋初期,君臣关系表现为三个特点:“臣子对君主只能从一而终,不能叛离或另事新主”;“君辱臣死”;“君主被杀,大臣须讨伐逆贼,否则便是与弑君者同谋”。但到春秋时孔子则提出“以道事君”的思想;战国时孟子在继承了孔子思想基础上“对君主权力的合法性进行了探讨”,而荀子则认为“天下为公”。参见王国良著:《从忠君到天下为公——儒家君臣关系的演变》,载《孔子研究》2000年第5期。,但总体上还是以周礼中尊君尊王思想为圭臬,因此《春秋》中不但显明尊王思想,还积极倡导“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春秋公羊传注疏·闵公元年》),而且这种避讳并非单单只是对尊者、贤者、亲者的名、字避讳,还包括对他们尤其是君王所做的某些非道德行为的隐讳不书;不仅对健在者避讳,更对逝去者避讳。而且“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史通·曲笔》),一如张舜徽所论:“古者事涉君亲,必多隐讳,此历朝所以无信史也。……苟事涉君主,必为隐讳。则君主之祖先、子嗣、戚姻,以及权柄之贵臣,皆在所必讳。”*张舜徽:《史学三书平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9~80页。而就避君讳而言,其实质则是要体现和表明对君主的敬重。

东汉末军阀割据称雄以及魏晋南北朝政权频繁更迭带来了诸多士人臣仕两个以上君主的事实,即便如此,于一般士人而言,臣仕新君也不非毁旧君,这也是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内在要求。乱世之下的颜之推秉承了儒家这样的伦理理念,对那些非毁旧主旧君者非但不以为然,还很反感,甚至给予批评。在《颜氏家训·文章》中他说:“何事非君,伊、箕之义也。自春秋已来,家有奔亡,国有吞灭,君臣固无常分矣;然而君子之交绝无恶声,一旦屈膝而事人,岂以存亡而改虑?陈孔璋居袁裁书,则呼操为豺狼;在魏制檄,则目绍为虵虺。在时君所命,不得自专,然亦文人之巨患也。”又说:“自古文人,多陷轻薄;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因此,颜之推虽屡仕新朝,对旧君却一直颇为敬重,从不言其过,事涉旧君则多有隐讳。这表现在:一方面,提及旧君时都以其王号、帝号、年号等来代指,如“湘东王”“梁孝元”“梁武”“文宣”“后主”“太清”“承圣”“天保”“武成”等;另一方面,对涉及旧君不雅和不道德言行则绝少传播和评说。不过,这其中又因颜之推有强烈的夷夏观念*参见洪卫中:《后三国梁末北迁士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2~234页。,故而他对故梁帝王和北齐帝王的态度又不一样。对故梁帝王如元帝萧绎和武帝萧衍等他几乎没有任何不当言论,更没有怨言、辱没性评论文字,在《颜氏家训》和《观我生赋》中涉及他们的记载也都是正面性文字,但对北齐几个帝王他则多少给予了一点客观评论和实录。如“齐文宣帝即位数年,便沉溺纵恣,略无纲纪”(《颜氏家训·慕贤》),“武成奢侈,后宫御者数百人,食于水陆贡献珍异,至乃厌饱,弃于厕中”(《北齐书·颜之推传》)。不过这些也都是实事求是的客观历史记载,并不涉及他们的道德隐私。

相对于颜之推这种仕新朝仍尊旧君、为旧君讳的做法,同时代的名士庾信则稍欠了些伦理品行。在论及梁元帝萧绎时,他在《哀江南赋》里虽一方面指出梁元帝政治上的某些不足,但另一方面也对萧绎作出贬斥,文字中满含怨气、愤恨,甚至不乏人格侮辱。他说:“去代邸而承基,迁唐郊而纂祀,反旧章于司隶,归余风于正始。沉猜则方逞其欲,藏疾则自矜于己。天下之事没焉,诸侯之心摇矣。既而齐交北绝,秦患西起。况背关而怀楚,异端委而开吴。驱绿林之散卒,拒骊山之叛徒。营军梁溠,搜乘巴渝。问诸淫昏之鬼,求诸厌劾之符。荆门遭廪延之戮,夏口滥逵泉之诛。蔑因亲以教爱,忍和乐于弯弧。既无谋于肉食,非所望于《论都》。未深思于五难,先自擅于二端。登阳城而避险,卧砥柱而求安。既言多而忌刻,实志勇而形残。但坐观于时变,本无情于急难。”*(北周)庾信:《庾子山集注》,(清)倪璠注,许逸民校点,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0页。庾信的这种做法非但不合儒学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名士言行和应有品格,也背离了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即如韩国学者也说:“作为士大夫,这么严厉地批评曾经自己服侍过的皇帝,而自己作为统治者的一员,这种行为也太过分了。”*[韩]朴汉济:《南北朝末羁旅诗人庾信之轨迹——与颜之推的情况比较》,载《东南文化》1998年增刊第2期。

二、仕宦的基本操守

颜之推从十九岁“释褐湘东国右常侍,以军功加镇西墨曹参军”(《北齐书·颜之推传》)开始,在仕途上摸爬滚打四十多年。长期的政治生涯不但使他拥有老到的处世经验,也使他形成并坚守最基本的仕宦操守。

一是“不费人君禄位”。魏晋南朝是士族政治,因而士族不但享有为官特权,“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南齐书·王俭传》),在职位上也多表现出“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晋书·刘惔传》)、“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晋书·孝愍帝纪》)这样一种从政态度,至于到梁世时士族中很大一部分几乎成了“品藻古今,若指诸掌,及有试用,多无所堪。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陈之急;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故难可以应世经务也”(《颜氏家训·涉务》)这样一种只关风月不管世事的群体。而国家还不得不为这样一个群体每天支付着庞大的开支,从而浪费很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反,在北朝,虽然经过孝文帝太和改革,也产生了门阀士族,士族也获得相应地位和拥有某些特权,但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说,这些士族“至少并非居官而不任事”*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这种南北士族不同的政治生态让有着南北不同仕宦经历的颜之推更加倾向于北朝的政治生态格局和制度,因而在为政思想上他认为“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耳,不徒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也”、“入帷幄之中,参庙堂之上,不能为主尽规以谋社稷,君子所耻也”(《颜氏家训·诫兵》)。所以他主张朝廷之臣应具备“鉴达治体,经纶博雅”之能力,文史之臣应能发挥“著述宪章,不忘前古”之作用,军旅之臣应具备“断决有谋,强干习事”之变略,藩屏之臣应有“明练风俗,清白爱民”才干和节操,使命之臣应有“识变从宜,不辱君命”之聪慧,兴造之臣应发挥“程功节费,开略有术”(《颜氏家训·涉务》)之长处,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忠君尽职,不费人君禄位。因此他认为,“君子处世,贵能克己复礼,济世益物。治家者欲一家之庆,治国者欲一国之良”(《颜氏家训·归心》)。当然,颜之推也认为,“人性有长短”,不能求这六种能力和作用于一人之身,作为大臣“能守一职,便无愧耳”(《颜氏家训·涉务》)。但尽职尽责、为国家多做贡献、为百姓多做益事而不是居其位而不谋其政却始终是颜之推“不费人君禄位”的政治追求,也是他仕宦为官的基本操守。

二是为官“守法度”。经历南北、仕宦四朝使颜之推深刻认识到为官朝廷就必须遵纪守法、守规矩,否则,违法乱纪、逾规越矩、阳奉阴违就只能落下一个身败名裂甚至命亡家破的结局。为此,在《省事》中他就上书言事论曰:“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伍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总此四涂,贾诚以求位,鬻言以干禄。或无丝毫之益,而有不省之困。幸而感悟人主,为时所纳,初获不赀之赏,终陷不测之诛。”又说:“守门诣阙,献书言计,率多空薄,高自矜夸,无经略之大体,咸粃糠之微事,十条之中,一不足采,纵合时务,已漏先觉,非谓不知,但患知而不行耳。或被发奸私,面相酬证,事途迥穴,翻惧愆尤;人主外护声教,脱加含养,此乃侥幸之徒,不足与比肩也。”并说此皆“非士君子守法度者所为也”。不难看出,颜之推在这里虽只是就上书言事论及了它的不良后果,但他实质上要揭示的却是政治上要遵行的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为官须严“守法度”。

东晋南朝时期不仅是士族在政治上取得优先主政时期,也是强权豪门横行时期,而与南朝相对峙的北朝虽然没有经历门阀士族控政格局,但社会上也普遍存在权贵恣肆、贪污暴虐现象,可以说不论是东晋南朝还是北朝都存在大量权贵不遵法度这一现象。而这种权贵不遵法度不仅主要表现在为官者不作为、堕政怠政或贪功冒进方面,也普遍表现在大肆贪污受贿上。故而,总结经验和教训后颜之推提出了为官须“守法度”之原则。在他看来,为官“守法度”就是:其一,安分做事,规矩做人。不能无事生非,不随意谏议,不乱议是非,更不空言取利。否则,即使最初可能蒙获升迁或赏赐,但最终总会陷入“不测之诛”。其二,为官须廉洁自守、不违法乱纪、不贪污受贿、不买官卖官,也不趋炎附势。在《颜氏家训·省事》中他说:“齐之季世,多以财货托附外家,喧动女谒。拜守宰者,印组光华,车骑辉赫,荣兼九族,取贵一时。而为执政所患,随而伺察,既以利得,必以利殆,微染风尘,便乖肃正,坑阱殊深,疮痏未复,纵得免死,莫不破家,然后噬脐,亦复何及。”在颜之推眼里,依靠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而买官卖官得到的一切虽然能让个人和家庭荣耀一时,但终究会因违法而自食苦果,破家殆族。而且他还说:“须求趋竞,不顾羞惭,比较材能,斟量功伐,厉色扬声,东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以此得官,谓为才力,何异盗食致饱,窃衣取温哉!”认为依靠不顾羞耻地以巴结权贵、混淆视听、扬人之过、夸己之功来跑官要官,实无异于强盗抢劫别人的食物来填饱肚子、偷取他人的衣服来取暖,明显的就是一种损人利己、不劳而获的行为。可见,不论为官朝廷还是为官一方,颜之推主张的都是清廉自守、清白做人。事实上,考察颜之推一生每个入仕转折点,他也确实从没有去巴结权贵、走关系、“论身分”,更不会去敛财,一如其说:“君子当守道崇德,蓄价待时,爵禄不等,信由天命。”(《颜氏家训·省事》)除了尽职他就是静等时机。其三,不僭越法律。晋南北朝时期权贵、游侠僭越法律、践踏法纪而谋私利、遂私欲的现象屡有发生,一方面朝廷纲纪固然因此损毁,但另一方面这些践踏法纪者往往被告发后也多被绳之以法。因此,对僭越法律者颜之推强烈反对。他说:“至如郭解之代人报仇,灌夫之横怒求地,游侠之徒,非君子之所为也。如有逆乱之行,得罪于君亲者,又不足恤焉。”(《省事》)“家世归心”的颜之推重佛家因果,甚至将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和佛家的五禁教义相比类,认为“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就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颜氏家训·归心》)。因而他不仅反对杀生,也极为反对违背仁义等一切僭越法律的行为。

三、儒本汉尊的文化伦理

中国自上古三代到汉魏都是汉民族统治者主导的天下,周边民族不是服从于汉文化统治的民族,也是或多或少受汉文化影响的民族,因此汉文化成为中国正统文化。不过,汉文化同时也是一个以汉民族文化为基础和主体而不断累积融合其他民族文化发展起来的文化,它涵纳了中国古代以来多民族的智慧和创造。在汉文化发展过程中,儒学又以其积极的奋斗精神、舍小我顾大我的品格、王道礼义思想以及家国同怀的情操等获得了人们的认可,至于到两汉时期统治者终选择了它为政治、文化主导思想,儒学由此也成了汉文化主要代表,从此官学和私学传播、研究的也都主要是儒家经典著作,而精通儒家经学也成为入仕参与政府管理以及取得爵禄一个最主要途径,至于服膺儒教被看作是拥有较高文化身份的地位象征,从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也就成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正统文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总体上呈现出衰微趋势,这不仅使得法、墨、道这些先秦诸家学说在这时期竞相驰骋,也使因时兴起的道教、玄学和外来佛教文化思想得以大放异彩,从而使得这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文化大交融大发展时期。不过,儒学毕竟在两汉长达数百年统治里一直被奉为文化和思想圭臬,尽管这时期趋向衰微,但在社会意识形态上仍左右着人们思想和观念。尤其面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儒家思想如华夷有别或夷夏之别等观念更是普遍作用于人们思想,因此不论汉民族统治者还是一般百姓,他们对当时周边入主中原少数民族及其语言文化便多持排斥态度,而一直把汉文化和汉人的统治视为正统和正宗。魏晋南北朝这种政治、文化、思想意识深刻影响着人们生活,又由生活作用于人们思想,尤其对那些文化思想主要承载者士大夫来说其影响更为深远,以致他们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多因此而有改变。生活在南北朝后期的颜之推正是这种政治文化现状的承受者,由此他不仅在政治上形成了独有的伦理思想,在文化上也形成了与时人既有共性又有差别的伦理思想。主要表现在:

其一,崇儒奉佛。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佛教传播、发展、兴盛时期,上至帝王贵族下至一般百姓,多对其顶礼膜拜,至于在南朝往往有士大夫舍宅为寺、捐物于庙者,如乐法才出任江夏太守,“因被带,表便道还乡。至家,割宅为寺”(《梁书·乐蔼附子法才传》),到溉“初与弟洽共居一斋,洽卒后,便舍为寺”(《梁书·到溉传》),而北朝则于捐赠之外多现普遍刻碑造像者。*参见刘齐、张旭华:《北朝时期的佛教造像及其思想内涵》,载《开封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王景荃:《试论北朝佛教造像》,载《中原文物》2000年第6期。特别是到了南北朝后期,佛教的发展更被推向了极致。在南朝梁武帝不仅四次舍身同泰寺、多次召开无遮大会宣讲佛法,还带动臣下百姓普遍信佛。而在北朝,北齐文宣帝更是下诏废道崇佛,举国信奉佛陀。在南北这样一种氤氲礼拜佛陀的环境下,颜之推于佛教,不但承继家门而继续信奉,还针对世人谤佛、诬佛、毁佛等言行在《家训》中著《归心》篇专来为佛教申辩,宣扬“一人修道,济度几许苍生?免脱几身重累?”“若能偕化黔首,悉入道场,如妙乐之世,禳佉之国,则有自然稻米,无尽宝藏”,并谆谆教导后人“兼修戒行,留心诵读,以为来世津梁”。

不过,魏晋南北朝时儒学尽管趋衰,但朝廷选人用士依然把通晓经学作为一个主要方面,一如时人所说:“士患不明经术;经术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梁书·贺琛传》)而且在世家大族私学中儒学也被作为主要文化广为传播,有的甚至世代相习,沿为家学。颜氏身处其中,先祖又早列儒门,因而不但恪守儒学传承,世传《礼》《传》,还严格遵行着儒家精神而立世。故而对颜之推而言,尊崇儒学不仅是尊祖和传承颜氏家业、家风之举,也极符合当时社会环境而为发展家族内在所必需。因此,颜之推不但以儒学入仕,也以传播儒教为己任,所谓:“举世溺而欲拯,王道郁而欲申。”(《北齐书·颜之推传》)其言行之处无不宣扬儒家名教思想。可以说,颜之推一生中儒学在其心中占有不可动摇的主导和主体地位,儒家思想是他为人处世最基本准则。因此,相比较而言,颜之推虽奉佛不辍,但“在现实生活中始终还是以儒家入世有为思想为精神皈依的”*洪卫中:《颜之推的佛教观及其形成原因——兼论颜之推在儒、佛之间的价值取向》,载《法音》2013年第10期。,即以儒为本。

其二,尊汉文化拒鲜卑化。

自北魏建立以后,事实上整个北中国基本上都处于鲜卑族统治之下,尽管其间有过孝文帝比较深入的汉化改革,但其时间并不是很长,而且这种汉化成果经过后来的胡太后执政及河阴之变的摧残大多丧失,因此某种角度上讲,到北齐灭亡之前,北朝不仅处在鲜卑族统治时期,也基本上处在鲜卑文化强势主导时期,某种程度上鲜卑文化已成为与汉文化在北中国并行的一种文化。因此,鲜卑语也成为这时期北朝统治下汉语之外的一种流行语言,时人习鲜卑语、染鲜卑化者也就颇多,在《隋书·经籍志》里甚至还载有几种学习鲜卑语用书,如《鲜卑语》五卷、《鲜卑语》十卷、《鲜卑号令》一卷。而自小就接受儒家文化熏陶的颜之推,虽然成人后于乱世中不得已由南入北历仕北齐、北周政权,但在他心目中故国事实上只有梁朝,而且对固守“内诸夏而外夷狄”(《北齐书·颜之推传》)的他而言,鲜卑文化不仅属于夷狄文化,其语言和诸多习俗亦落后于汉文化。因而,尽管北齐社会有对鲜卑语及其文化、习俗的崇尚,但颜之推却只遵行儒家文化、遵从汉民族习俗。为官北齐时期,他致力于成立文林馆进行的也是汉文化典籍的修复、整理和创造,所以虽臣仕北齐并处在北齐鲜卑化较浓时代他却没有习染半点鲜卑文化,反而对学习鲜卑文化者多表现出鄙夷之态。一如他在《教子》中所说:“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不愿汝曹为之”可以说就是颜之推尊汉学而反对学习鲜卑文化和胡化的思想表现。与北齐政权下努力学习鲜卑语的汉族士大夫“以投天隙”*刘盼遂:《颜氏家训校笺》,载刘盼遂:《刘盼遂文集》,聂石樵校,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页。的立世理念颇不相同,颜之推没有顺从流俗而是始终坚守着儒家文化为本、汉文化为正统的主导思想,这可以说是他文化上的一种鲜明伦理思想。

四、结语

魏晋南北朝时期颜氏家族是一个以儒学传家立身的文化家族,在长期发展中儒家伦理思想渐演化为颜氏家族内在伦理思想,忠、孝、仁、义、礼、智、信被作为颜氏家族成员为人处世的言行规范和准则。出生于这样一个家族,颜之推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也就无法摆脱甚至偏离儒家伦理思想这一根本。不过,不同于父祖和颜氏先辈仅仅仕宦于汉民族所建立的单一政权、只遵行儒学一家之教,颜之推在南北朝后期由出仕萧梁政权最后被迫先后臣仕北齐、北周、隋,并先后感受汉、鲜卑不同民族文化以及儒、佛、道、玄等不同文化思想对社会和政治带来的影响,这使他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不仅因时有所变化,也增加了一些新内容,如对忠的理解他就不再同于先祖颜见远那样执一,对节操的理解也异于往昔的不贰理念,故而他虽屡仕新朝却忠君有行,儒学立身却又崇信佛教,居官有为却严“守法度”并始终坚持“不费人君禄位”之原则,虽仕鲜卑族政权并尽心为其服务却内心始终以儒为本、以汉文化为尊而鄙夷和拒绝鲜卑化。可以说,颜之推的政治文化伦理思想在对儒家伦理继承中既有因时之变,却又不离儒家伦理思想之根本,体现出了一种儒本、时变与汉尊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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